農業局完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工作2010年上半年總結
查繳:種子1662公斤、農藥210公斤、飼料746公斤、獸藥213.8公斤;查處案件:飼料2起、獸藥1起;挽回經濟損失金額0.58萬元。通過了一系列的專項整頓和宣傳活動,確保了全市農產品的源頭質量安全,遏制和嚴厲打擊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危害農業生產的違法行為,維護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凈化和保障了農業投入品市場的正常程序。
(三)毒鼠強專項整治工作。根據省農業廳關于收繳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的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強對劇毒鼠藥的清查收繳力度和宣傳力度,以及合法鼠藥經營網點的布局。并聯合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的積極開展
清理收繳、宣傳等活動。通過采取各項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擊和預防利用殺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為早日根除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對社會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的穩定。
(四)加強農業法制工作,針對農資經營戶和農村群眾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能力較弱等特點,同時為了有效防止坑農害農的違法事件的發生,對全市農藥經營戶、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經營戶進行了組織學習,1月至6月共組織農資經營人員培訓(含上崗證)學習約600人次。通過加大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和采取多種形式的宣傳及整頓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等活動,提高了經營戶依法經營意識,提高了他們自覺抵制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意識,維護了農資市場的正常秩序,維護了合法經營。
(五)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做好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結合**市農業局職能和農業生產的實際,成立了**市農業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制定了《**市農業局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市農業局關于進一步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確提出了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責任部門、工作安排和時間要求、組織保障等內容,為有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礎。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突出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品種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加大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活動力度,建立標本兼治、上下聯動、信息共享、部門配合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完成了三個階段的工作總結和10日一報的報表各項工作,保障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及社會的穩定。
(六)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全面推行“陽光政務”和行政審批改辦領導小組關于《行政處罰依據清理的通知》、《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的通知》及對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設置行政處罰和行政審批許可事項設置依據清理、規范細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對行政審批項目再次進行清理,加強和“三個區”有關行政審批項目移交和行政執法對接及指導,同時做好省農業廳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對接,使我局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移交和銜接工作順利開展;二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陽光政務的相關要求,擬定了“**市農業局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加強對縣(市)區農業部門“陽光政務四項制度”的建立的指導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三是對涉農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所設置的農業行政處罰條款、行政強制、行政確認進行梳理,共有231款。在農業行政執法制度的基礎上初步擬定了農業行政執處罰自由裁量權,準備提交省農業廳和縣(市)區討論。
(六)、根據市政府2008年立法計劃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已通過市政府常委會,并于2010年2月1日施行。我處積極參與了相關宣傳資料的擬定和培訓等工作;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積極組織和參與在東風廣場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活動,提高群眾的法律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認真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自兩會結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議5件、市人大代表建議15件、市政協委員提案38件。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認真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以及局黨委的安排布置,我處積極開展撰寫、協調、組織面商、修改面商答復稿等相關辦理工作。現已完成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3件、市人大代表建議15件、市政協委員提案18件,目前已辦理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滿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務中心農業局窗口工作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和程序及加強便民窗口管理的有關要求,按照局黨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審批項目都已按規定擬定了行政審批程序,實施行政審批“兩集中”開展審批工作。同時加強便民窗口工作人員的學習宣傳。經過有關處(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努力,沒有出現違規或者舉報、投訴案件,按時、按質完成行政審批的各項工作任務,樹立了農業局窗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