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業保證書(精選6篇)
律師執業保證書 篇1
致 律師協會:
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全國律協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考核規程》、《 省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在申請實習律師同時,自愿做出如下保證:
1、遵守實習單位規章制度;
2、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3、努力完成所里和指導律師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4、積極參加各項業務活動;
5、能夠參加全部實習活動。
保證人:
年 月 日
律師執業保證書 篇2
本人知悉申請執業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現就申請專職律師執業作出下列承諾: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專職執業要求;
(二)所填寫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
(三)所有本人簽名都由本人親自簽署。
承諾人(本人簽名):
日期:
律師執業保證書 篇3
申請人: ,身份證號: ,
本人知悉申請執業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現就申請專職律師執業作出下列承諾: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專職執業要求;
(二)所填寫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
(三)所有本人簽名都由本人親自簽署。
承諾人(本人簽名):
日 期:
律師執業保證書 篇4
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全國律協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考核規程》、《省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在申請實習律師同時,自愿做出如下保證:
1、遵守實習單位規章制度;
2、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3、努力完成所里和指導律師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4、積極參加各項業務活動;
5、能夠參加全部實習活動。
保證人:
年月日
律師執業保證書 篇5
本人在實習期間,保證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相關實習安排和律師事務所安排的全部實習活動和實務訓練,服從律師事務所和指導律師的監督與管理,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及實習管理相關規定,不以律師名義洽談、承攬業務,無正當理由不隨意中斷實習活動,實習期滿接受律師協會的.考核。
保證人:
年月日
律師執業保證書 篇6
臨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
第七條第(五)項的規定,本人承諾符合下列規定的申請實習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
3.品行良好,無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不良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6.無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記錄。
同時本人承諾:認真遵守實習律師管理要求,服從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服從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按時參加全部實習活動。 本人承諾說明真實有效,并承擔由于提供虛假材料和承諾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