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務保證書范文
售后服務保證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原則與宗旨
1.1 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用戶及生產廠家合法權益。
1.2 規范、協調廠家與用戶之間關系,界定雙方權責。
1.3 體現本公司竭誠服務用戶,不斷改進服務質量的企業宗旨。
第二條 本文系“力孚”牌系列電動車產品售后服務保修的原則規定,
規定了“力孚”牌系列電動車產品售后服務保修的范圍、保修的期限、保修的服務項目及服務辦法等。
第三條 基本定義
3.1 用戶:供貨方產品的接受者。
3.2 本公司產品的售后服務保修定義:
在用戶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包括各部、附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正確操作、使用、養護的前提下,在規定的整車質量保證期內(即售后服務保修期限內),對產品因設計、材質、制造、裝配生產缺陷而導致的質量故障(統稱“廠方責任故障”,下文簡稱為“故障”),由本公司負責對相關零部件進行免費的修理或更換,以恢復產品技術性能。
為敘述方便,本文對僅涉及上述售后服務保修定義下某一部分內容的相關服務亦稱為保修服務。
售后服務保修僅限于對產品機件修復所發生的直接費用,不包括間接損失。
第三條 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并按不低于其要求的標準制定。
第四條 職責
5.1力孚科技售后服務部是本管理文件歸口管理部門,并負責產品的售后服務。
5.2售后服務部門負責重大質量問題處理和售后服務賠償責任的確認與分解。
5.3 產品設計部負責產品技術資料的提供和技術支持。
第二章 前期服務與售后保修范圍外服務
第六條 用戶購車階段,本公司將予提供售前技術培訓,幫助用戶了解產品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項和操作規范。
第七條 用戶在車輛使用過程中遇有非售后保修范圍的故障,我公司均將隨時接洽或應要求派員抵現場服務。由我公司派員前往的,費用按本公司有關規定收取。
第三章 保修服務實施的原則
第八條 保修服務的范圍:重慶力孚有限公司生產的“力孚”牌系列電動車產品,包括lf全系列產品及以上系列產品的改裝產品。
第九條 整車保修服務期限
9.1 自交車之日起整車機械部分、電機、控制器、充電機、電池等主要部件售后服務保修期限為壹年,附件電器保修期為半年。特殊用車(如公交用車)保修期為半年。
9.2 折價出售的樣車或舊車,其售后服務保修期雙方協商另定。
第十條 整車保修服務的條件
10.1 在保修服務期限內;
10.2 用戶在此期間嚴格按《使用說明書》中規定使用車輛,
特別是潤滑油、制動液、電瓶補充液等牌號、規格、用量及
更換周期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配件的保修服務期限及條件
11.1 凡是力孚公司自制及外協配套的電瓶、后橋、變速箱、方向機、制動系統、車架總成,參照附錄a 執行。
11.2 用戶使用不當或外部因素引起的損失益高公司不負責賠償。
11.3 用戶遵守《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
第十二條 保修服務的原則
12.1 用戶提出保修服務申請,只有益高售后服務部、售后服務人員、特約維修單位才有權受理。車輛一旦出現故障應立即與上述單位及人員聯系鑒定,確屬材料或制造質量問
題,益高公司負責保修服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