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格爾詮釋學與哲學咨商方法范文
自古迄今,哲學一直在針對有興趣處理的對象給出最根本的理解。當代法國詮釋學家呂格爾(paul ricoeur)提出了針對時間說出人生敘事故事的理論。 詳細內容請看下文呂格爾詮釋學與哲學咨商方法。
哲學的興趣與呂格爾的理論都具有意義建構的旨趣。呂格爾曾在北美地區的大學教授哲學與比較文學,這種經歷使他有機會將其多年深度研究的當代法國巴黎學派(cole de paris)有關語言學、符號學、語義學得以精深整理,并在整合希臘哲人亞理斯多德與奧斯定的兩大主軸思想的基礎上,建構出他自己的時間與敘事理論及其詮釋學的模型。
呂格爾曾說,他有一個未完成的“被敘事的時間”計劃[1]。依據他在《時間與敘事》第一冊中所說,時間的經驗在古代哲人奧斯定的懺悔錄中,是一個可以被問但沒有答案的概念。我們說不出何謂時間。呂格爾認為,如果我們以現在的敘事(一種現在的與現場的,針對于過去的進行敘說,以規畫出有關未來的敘事),可以處理出時間在我們的記憶中的過去,這個過去是一個我們現場的與現在的敘事呈現出來的版本。因此,基于這個對于過去事件的敘事(narrative),一種以情節的交織為主要活動的敘說,不僅是描寫細節般的敘述(description),而是過去的、現場的與現在的敘事之記錄,因此,它亦可被改善而重敘說出來。我們的未來的行動亦可據而改變。由于呂格爾之哲學的詮釋學,有很多的時期,故本文將以在20世紀70至80年代呂格爾的著作為依據,采取雙面向的方法,探討呂格爾的詮釋學之哲學咨商的意義。首先針對其敘事與時間的動態加以整理,進而探討它們作為哲學咨商方法的可能性與優點。其次,我們亦將導引這個方法到華文社群的哲學咨商之中,探討這個方法可否針對華文和華語的人生世界進行哲學咨商,揭示此方法應用于華文社群咨商活動之哲學基礎理路。
呂格爾在《時間與敘事》第一冊之第一、二章中,以時間的探問回返古代的懺悔說之后,即以亞理斯多德之詩學為起始,探討有關詩學是何種模型。我們可以悲劇戲劇論探討之。當吾人具有情節、言語、思想、性格、場景、唱段亞理斯多德:《詩學》,陳中梅譯注,臺北:中國臺灣商務印書館2017年版,第63-73頁。此處依陳中梅的翻譯為據。等六種建構要素之后,觀眾被設定將在某個部份開始有所轉折并發現新的看法。針對臺上的英雄的生命歷程,亦將有所領悟。當吾人應用這種詩學在一個敘事上時,我們可以得出有關被敘事的對象可供產生新的發現之處。我們稱之為詩學的敘事。在此,敘事的定義亦應被厘清,它是一種故事的形式,但必須符合相關性,是一個相關于敘事者(narrator) 的說出故事,目的上則以呈現相關性為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