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金秋助學實施方案(通用3篇)
工會金秋助學實施方案 篇1
為推動和幫助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問題,充分發揮工會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作用,根據自治區總工會的《關于做好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地區工會研究,20xx年7月至8月,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 資助名額
序號
單 位
擬資助人數
1
高昌區總工會
40
2
鄯善縣總工會
40
3
托克遜縣總工會
40
4
地區教育工會
5
5
機關工委工會
5
6
地直、產業工會
5
總 數
135
二、資助對象及標準
(一)資助對象
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的就學子女、單親特困子女、下崗失業困難職工子女作為今年助學活動的重點,應屆考上大中專院校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具體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
2、職工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殘疾等特殊困難的就學子女;
3、遭受突發事件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就學子女。
(二)資助標準
地區助學金標準如下:
1、考取本科二批次以上院校錄取的助學金不高于3000元;
2、考取本科三批次、大專院校錄取的助學金不高于20xx元;
3.在高中及職業技術學院就讀的助學金不高于1500元;
4、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助學金不高于1000元(需學校出具就學證明);
各縣(區)總工會可以參照地區工會的資助標準自行安排資金開展助學活動,不得高于地區助學金標準。
三、申請辦法和發放方式
(一)、凡符合資助條件的,由職工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填寫《20xx年金秋助學申請表》和《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
(二)、凡申請資助的困難職工(農民工)須提供以下證件:
1、申請資助的學生在收到院校錄取通知書后需提供戶口薄(家庭所有成員)、身份證、考生錄取通知書、低保證、準考證、失業登記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2、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失業(無收入)證明;
3、患重大疾病或殘疾人困難職工需出具病歷和殘疾人證復印件;
4、農民工需提供用工勞動合同復印件;
5、受助學生需提供吐魯番市本地建設銀行卡復印件一張。
(三)、各基層工會將申請材料核查無誤后,填寫《金秋助學匯總表》、《受資助學生銀行卡信息表》,于8月10日前將《匯總表》和金秋助學申請材料一并報地區工會。
(四)地區工會經審核、確定資助對象后,在“吐魯番地區工會網”和各基層工會公示后按標準發放助學金。
(五)為了加強管理,根據自治區總工會的要求,20xx年助學金將分期發放到受助學生提供的銀行卡內。
四、具體要求
(一)做好調查摸底,健全助學檔案。各基層工會要盡快研究制訂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確定本年度的助學幫扶目標、計劃籌款數額和助學方式,落實責任,確保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區)工會、產業工會和直屬基層工會在發放助學資金前,要進行入戶走訪核查,地區工會將適時進行抽查。
(二)加強協調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工會要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共青團、婦聯、慈善總會等部門做好銜接,分工協作,發揮工會拾遺補缺作用,避免重復幫扶救助。
(三)做好宣傳工作,擴大社會影響。各級工會要深入報道活動開展情況,特別是推廣、宣傳金秋助學活動的經驗做法和主要成果,深入報道在助學活動中涌現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跡,選樹經過工會助學完成學業、事業有成的學子典型。
工會金秋助學實施方案 篇2
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學”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已經成為黨政認可、職工擁護、社會贊譽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經市總工會研究決定,今年要在全市廣泛開展以“回顧十年助學路,愛心共鑄學子夢”為主題的“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時入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金秋助學”活動開展十周年為契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工會運作、社會參與的要求,積極推動完善國家助學政策體系,落實國家現行助學政策,拓展助學內容,延伸助學鏈條,創新助學方式,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好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上學難問題,在國家助學政策體系中發揮拾遺補缺作用,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與社會和諧。
二、幫扶對象
今年助學的主要對象是國家助學體系暫時沒有覆蓋,或者已經覆蓋到但仍需要進一步救助、已建檔案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新考入大學的上學子女。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國家大專以上院校并被正式錄取,因家庭成員因患大病、殘疾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入學學費的困難職工家庭高中畢業生;
2.進一步延伸助學鏈條,拓展助學覆蓋面,對往屆已救助過的品學兼優的貧困在校大學生進行扶助;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
4.就業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
5.與用人單位建立有勞動關系,生活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且加入工會組織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
三、活動時間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四、資助標準
對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每個學生資助20xx元-3000元。
五、申報程序
1.報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證、戶口簿、錄取通知書到本單位工會或地方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學生登記表》。
2.審核。由困難職工(農民工)所在單位工會及上級主管工會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出具審核意見并蓋章。
3.申報。由各單位工會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時報送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4.確定資助對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救助對象市總工會將進行入戶調查,掌握真實的困難情況,研究確定資助對象。
六、注意事項
1.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凡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已獲得助學資金的,市工會不再重復資助,基層單位工會應嚴格把關。
2.已獲得市工會資助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學的,由所在單位工會負責收回助學金并及時退還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3.凡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除不予救助外,還將取消報送單位次年資助的資格。
工會金秋助學實施方案 篇3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范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市扶貧辦、株洲晚報、株洲電視臺、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聯合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株洲電視臺、市扶貧辦、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楊勝躍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吳安浩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金募集發放組、助學活動材料組、助學活動會務組、助學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衛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戶;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戶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視募款數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并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6月30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15日前)
3.同級復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學生資料,匯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25日前)
4.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后,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3日)
7、市資助辦抽查復核。對五縣市、直屬高中上報的擬受助學生進行抽查核實。從全部申報名單中隨機抽查10%的受助學生進行家訪。發現有不實情況對申報學生、審核人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4-8日)
9.入戶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愿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并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1.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舉辦發放儀式:發放助學資金。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金(8月22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計劃籌措資金約400萬元。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里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資助專干2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干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50人)。
九、資金發放
(一)各主辦單位應在8月2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8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戶;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臺接受資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2、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