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營銷策劃方案
5、省區資源整合:區域樣板市場的主要功能就是省區市場資源整合。利用區域樣板市場的輻射效應,對周邊市場進行資源整合,完成整個省區市場的城市區域招商、終端鋪貨、促銷和廣告推廣工作等,從而提升整個省區市場的銷售業績,才是區域樣板市場的最終目的。
6、銷售和廣告計劃:當區域樣板市場啟動成功時,銷售和廣告推廣會發生以下變化。一、ka賣場和地方連鎖商超的效能就可以得到充分發揮;二、省級衛視和其他省級媒體的輻射效應獲得顯現。因而,在制定區域樣板市場的銷售和廣告計劃時,要盡力在全省范圍內規劃媒體和渠道,并和進一步招商工作結合起來。
7、市場啟動和銷售:樣板市場的啟動和銷售工作,同“經銷”市場的其他區別不大,可參照執行。且因為事關大局,更要謹慎行事才好。
8、為降低經銷商市場進入風險,自區域市場首批產品鋪貨之日起90天內,經銷商首批進貨如銷售不暢,可按下列計算公式商定調換貨額度:調換貨額(小于等于首額的50%)=首批實際進貨余額—首批實際進貨額*50%.
經確認的調貨額內且包裝完整無損,公司無條件接受經銷商調貨。余貨運到公司后3日內,公司按經銷價計算經銷商貨款,調劑維嘉思公司生產的其他貨品。調貨的運輸費用由
經銷商自理。
調換貨行為,視同經銷商放棄“”品牌的經銷權。公司在本合同區域可自行招商。
[附件一]:
《*區域市場費用使用規范》
1、總則:為規范廠商對各區域市場的共同投入、保證市場投入的成功和效率,特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以城市市場為單位統計銷售額和市場費用,本地市場費用不得外用。
本“規范”執行責任人為公司的省級經理。一經發現省級經理有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當月銷售業績獎勵。
本“規范”自制定之日起施行,至2012年12月31日有效。為保證政策的連續性,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簽訂的“經銷商合同”均可按本“規范”執行滿12個月。
2、廠商之間的投入模式:廠商共同投入,全年劃分為3個時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第15日計算,90天內(即3個月)為市場啟動期。啟動期內產生的終端建設費用、市場促銷和廣告費用,甲方可核準報銷其中的50%。
此后的3個月為市場提升期,提升期內產生的終端建設費用,甲方可核準報銷其中的30%。廣告和促銷費用雙方各承擔50%。
第7個月起至第12個月內,終端建設費用乙方承擔,區域市場內的廣告和促銷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投入方式為:廠家按首額20%的比例以貨品形式預付市場費用;新產生的終端建設費用、促銷費用等由商家墊付,再由廠家核準后報銷。已核準報銷的費用款,可抵沖貨款。
3、市場費用控制比例:全年的市場費用分為3個時期,按本地銷售額比例控制,控制責任人為省級經理——
啟動期3個月(自獨家經銷協議生效15天后計算日期)內,終端建設費用、促銷費用、廣告費用,不高于進貨額的20%,其中終端建設費用不低于進貨額的15%。加上人員工資、差旅費用、辦公費用(前期約5%,后期約3%),經銷商年終返利1.5%,員工銷售獎勵2%,機動費用3%以內,總比例控制在3個月累計銷售額的30%以內(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