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精選14篇)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1
為認真落實市政府垃圾分類工作推進要求,確保我區完成年底前機關單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100%的目標,根據《關于在機關單位實施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政辦發【20xx】69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局垃圾分類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局垃圾分類工作。
組長:組員:
二、主要目標
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原則,有計劃地推進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處置工作,逐步形成全局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到垃圾分類工作的目的、意義,不斷提升環保意識,切實發揮帶頭作用,為順利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發揮示范作用。
2、規范實施。全局人員要嚴格按照《關于在機關單位實施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垃圾分類,自覺在工作、生活中養成垃圾分類投放的良好習慣,切實保障垃圾分類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3、督促檢查。垃圾分類工作小組要切實做好全局垃圾分類的指導、協調、宣傳工作,加強對各辦公室的檢查力度,并及時督促整改到位。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11月20日—30月)
1、做好垃圾分類的宣傳工作;
2、統計、購買、分發垃圾分類收集容器;
3、完善相關機制對接等工作。
(二)全面實施階段(12月1日—31日)
1、各辦公室規范使用垃圾分類小桶(可回收為藍色,其他垃圾為黃色);
2、可回收物品由辦公室進行統一存儲,定期交由物資回收企業回收再利用;
3、工作小組做好對各辦公室垃圾分類的檢查、督促和整改工作。
(三)鞏固完善階段(20xx年)
進一步總結經驗,規范管理,完善制度,改進提高。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2
一、目的:為了規范公司的垃圾管理,為企業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投放及分類處理,杜絕浪費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三、垃圾的分類
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可焚燒垃圾三類。
1、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產中產生可回收利用且有經濟價值的廢物。如:工作中產生的廢膠、塑料類等垃圾。
2、不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產中產生的一些過濾網、鋼絲球等。
3、可焚燒垃圾:是指在生產中產生的一些廢塑料袋、廢紙、廢抹布及手套(不帶膠)等。
四、對垃圾進行分類管理,具體如下:
車間使用綠色、紅色、白色標識來區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可焚燒垃圾。每天生產人員將垃圾按分類投放到相應的垃圾袋中,每天下班之前整理、打包好分類的垃圾,然后送至2號廠房后面相對應的區域分類擺放。
五、垃圾收集處理辦法:
1、可回收垃圾由行政部聯絡廢品收購商回收利用。
2、不可回收垃圾存放不可回收區域,由環衛所進行處理。
3、可焚燒垃圾在鍋爐工作中投入焚燒。
六、違規處罰
1、工作中產生的垃圾需倒入相對應的垃圾桶內,嚴禁隨意亂丟棄,違者罰款20元。
2、車間送垃圾去2號廠房后面時,需按照存放標識擺放垃圾,不得隨意亂扔。如亂扔后,無法追究責任人,追查垃圾內容歸屬班組,罰款班組班長100元/次。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3
為了保持校園的清潔、衛生,培養師生的環保意識,提高大家的環保能力,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垃圾分類處理實施方案,使垃圾分類回收長期化、規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師生遵照執行,自覺養成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理的好習慣。
一、組織機構:
成立我校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垃圾分類工作。組
長:
副組長:組
員:
二、分類標準:
生活垃圾分為四大類: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塑料、玻璃、金屬和布料五大類。
2.廚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飯、骨頭、油脂等食品類廢物。
3.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的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
三、責任分工:
1.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垃圾分類工作方案,統一部署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宣傳動員、保證推廣及分類工作所需經費。
2.教導處負責對教師的宣傳工作、檢查各部門工作完成推進情況。負責教師垃圾分類收集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
3.德育處負責對學生的宣傳教育,保證學生垃圾分類收集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并組織學生志愿者、社團等對師生投放垃圾的分類情況進行督促。除進行垃圾分類宣傳外,重點將宣傳倡導綠色健康和勤儉節約的生活方式,減少垃圾產生。
4.總務處負責設置垃圾分類箱,督促垃圾回收部門進行垃圾的分類收集、分類清運工作。負責信息報送、階段工作總結等。
四、階段安排:
1.宣傳動員和準備階段()本階段建立機構、制定方案、開展普及宣傳、教育活動,設置垃圾分類箱。
2.實施階段()按照分類標準投放垃圾,規范垃圾分類的管理。本階段學校與社區進行共建活動,組織學生深入社區宣傳和參與垃圾分類,小手拉大手,促進家庭和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提升文明程度。
3.總結階段()總結垃圾分類處理試點工作期間的成敗得失,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煉有效的工作方法,改進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為下一步的深入實施積累成功的經驗。
五、具體要求:
1.垃圾桶擺放。每個普通教室、辦公室和專用教室擺放10升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個。每個樓層擺放50升的有毒有害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個。學校垃圾房擺放100升的可回收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個。
2.垃圾的投放。師生在學習、工作中產生的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分類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內的垃圾桶內。有毒有害垃圾必須直接投放到樓層的專用垃圾桶內,不得與其他垃圾混合。
3.垃圾的處理。可回收垃圾由保潔員負責收集好,送到學校專用倉庫存放,再由廢品回收公司統一回收。其他物品由值日生負責在放學時投放到垃圾房內的分類桶中,如上課期間已滿則可就近投放到樓層的分類桶中,由環衛部門負責清理運輸。有毒有害垃圾由專人負責集中投放到垃圾房的相應垃圾桶內,由總務處聯系環保部門回收處理。
4.廚余垃圾的回收和處理。學校暫時仍然采用原來的方式,由專人收集處理,待環衛部門的有關設施設備到位后,再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六、其他:
1.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2.本方案為初稿,會在實施過程中進一步修改完善。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4
為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現結合我校實際,就推進學校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推進和諧校園、建設生態校園、促進校園文化建設為要求,以“科學規劃、全員參與、整體推進”為工作原則,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引導全校師生樹立綠色低碳、環保健康的生活理念,創造整潔、優美的校園環境,提升學校的整體文明水平。
二、工作目標:
1、逐步完善校園垃圾分類收集、分類處置體系。
2、逐步實現校園垃圾源頭減量,科學分類,無害處理。
3、努力形成全體師生積極踐行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的良好氛圍。
三、實施措施: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確保垃圾分類減量工作有序推進。
1、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
組長:張國宏;
副組長:李瑞根、王桂霞;
組員:秦振林、各班主任、團隊干部
2、健全隊伍,加強分類管理
(1)成立學校垃圾分類指導員隊伍,明確各部門、組(室)、食堂、實驗室負責人為學校指導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組(室)的垃圾分類處置工作的日常宣傳指導和管理、監督和檢查。
(2)成立班級垃圾分類減量指導員隊伍,明確班主任為班級指導員,具體負責本班的垃圾分類處置工作的日常宣傳指導和管理、監督和檢查;成立班級垃圾分類綠色小衛士隊伍,具體負責本班級的垃圾分類處置工作的自主管理。
(3)規范保潔員隊伍,加強學校層面的垃圾收集和處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設施設備。向各部門、組(室)、班級等發放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宣傳資料、垃圾袋等,指導全體教職工、學生將垃圾分類投放;校園內增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箱,班級內分設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
(二)加大宣傳,體驗實踐,確保垃圾分類減量工作有效開展。
1、多途徑開展專題宣傳活動,努力提升垃圾分類知曉率。
通過教職工大會、專題午會、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紅領巾廣播、板報、宣傳欄、倡議書、電子屏幕等多種形式開展垃圾分類普及教育,強化師生垃圾分類減量意識,提升知曉率。
2、多途徑開展各種實踐活動,努力提升垃圾分類踐行率。
(1)開展“光盤行動”,值日教師、團隊干部組成檢查團,每日對各班午餐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學生避免“舌尖上的浪費”,從源頭上實現垃圾減量,倡導學生爭做“光盤行動”的踐行者、推廣者、監督者,促使全校上下形成一種厲行節約、弘揚節儉的良好氛圍。
(2)開展“垃圾分類減量,從我做起”主題隊日活動,以知識競賽、十分鐘隊會、簽名等形式進行垃圾分類減量活動,強化學生垃圾分類減量的意識,提高學生參與活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3)“開展“小手牽大手”垃圾分類減量系列活動,志愿者服務等形式,倡導節約、環保、低碳的生活理念,帶動家庭、社區關注垃圾分類減量,并積極配合、參與學校的相關活動中,攜手共建勤儉節約、綠色環保的美麗家園。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部門、各組(室)、各班級要明確職責,高度重視垃圾分類減量處理工作,要將其作為建設文明校園、落實節能減排的工作來抓,積極做好實施和推進工作。
2、加強監督,務求實效。校領導小組定期對垃圾分類減量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監督和評價;學校大隊部行為規范日常檢查組將此項工作納入各班級每日檢查評比中;各部門、各組(室)、各班級要加強對本部門、本組(室)、本班級垃圾分類減量處理工作的監督,確保垃圾分類減量工作取得實效。
3、加強宣傳,及時上報。各班級要加強宣傳垃圾分類減量活動,并注重挖掘活動中的典型案例,以活動簡訊的形式及時上報至學校大隊部,書面稿和電子郵件均可。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垃圾管理,為企業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的及時外運處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人員。
三、內容
1、垃圾的分類
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危險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危險廢棄物垃圾是指會對大氣及周邊環境產生危害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化學品廢棄物(油漆部產生的廢漆,廢料,污水池廢渣,生產時產生的廢料廢渣,包裝過濾袋,擦色布條等。
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暫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公司所含的可回收垃圾有木糠、廢木條、木材、紙箱、報紙、膠紙、廢鐵、廢機器)。
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筑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2、垃圾的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為木工車間旁通道垃圾站,分別設有可回收類、油漆渣類、油漆桶類、生活垃圾類、工業垃圾類、木架類、廢木邊角料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周轉區。
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維修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廢舊機器、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可儲存于垃圾道,或通知管理中心直接處置;
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如紙箱、報紙、膠紙、泡沫等,儲存于垃圾管理處垃圾可回收倉;
3危險廢品區,因危險廢品不得混合儲存,公司主要危險廢品有油漆渣、油漆桶,兩種必須分開存放于油漆渣倉、油漆桶倉;
4生活垃圾類區存放食堂及各部門產生的菜葉、果皮等垃圾和焚燒后的灰渣等;
5工業垃圾區主要存放砂紙、紗布、無可回收價值的碎泡沫、碎報紙等;
6廢木材木糠區主要存放生產中產生的廢木邊角料、木糠、裝木架等;
2垃圾的分類管理制度
各部門依據垃圾產生的種類特點,嚴格實施分類存放,并確保及時轉運至公司的垃圾中轉站,實施分區存放,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3垃圾的處置
垃圾處置統一由管理中心負責,根據垃圾的性質,可回收垃圾進行變賣;危險廢品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品處置公司處置;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統一由村委垃圾中轉站處置。
3、獎罰
1未按垃圾分類放置的按次樂捐100元;
2可回收垃圾屬公司財產,任何人不得在公司范圍內撿可回收垃圾變賣,違者樂捐60元/次;
4、其他
1辦公系統、后勤及車間辦公區等相關場所、部門,為確保垃圾的分類丟棄,必須至少有2個垃圾桶,用來存放可收回垃圾、生活垃圾;
2生產車間,要依據部門的垃圾種類,應該至少設置3個垃圾臨時存放點,確保生產垃圾的分類存放,并按照規定放到不同垃圾放置區;
3部門垃圾在被輸送到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后,因垃圾分類不好而發生不被接受情況,導致拒絕運輸所產生的費用及相應責任由垃圾產生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四、本制度從20__年12月11日起實行,解釋權歸集團管理中心。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6
為有效推進我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營造一個干凈整潔的辦公環境,根據《海鹽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規范》和《海鹽縣民政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垃圾的分類
嚴格按照四分法分類:即有害垃圾(紅色桶)、可回收物(藍色桶)、易腐垃圾(綠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垃圾,包括電池(蓄電池、紐扣電池等),廢舊電子產品、廢舊燈管燈泡、過期藥品、過期日用化妝用品、染發劑、殺蟲劑容器、除草劑容器、廢棄水銀溫度計、廢油漆桶、廢打印機墨盒、硒鼓等。
投放時要保證廢棄節能燈管及日光燈管不破損,普通干電池(五號、七號等電池)不屬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價值較高,能進入廢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紙類(報紙、傳單、雜志、舊書、紙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紙制品等)、金屬(鐵、銅、鋁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膠及橡膠制品、牛奶盒等利樂包裝、飲料瓶(可樂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請確保未受污染,飲料瓶牛奶盒中的殘液傾倒干凈。
(三)易腐垃圾:是指學校、食堂及餐飲行業等產生的食物下腳料和食用殘余,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過期食品等食品類廢物。
動物大骨難以生物降解處理,不宜將其投入易腐垃圾中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與無法再生的紙張(紙杯、照片、明信片、相冊、衛生紙、尿片等)、塑料袋與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廢舊衣物與其他紡織品、婦女衛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貝殼、煙頭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
(一)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棗園大廈每樓層設置分類垃圾桶2個(分別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在辦公區域每樓層洗手間增設易腐垃圾桶1個,用于茶葉、果皮等垃圾收集。
(二)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棗園大廈每樓層設置有害垃圾箱1個,用于機關辦公日常打印機墨盒、硒鼓等辦公耗材廢舊品,電池和電子產品廢舊品等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收集。
(三)棗園大廈民政局辦公區域每間辦公室配備分類垃圾桶1組,相關標識及顏色要求符合我縣垃圾分類標識標準。
(四)下屬單位結合實際,按照垃圾分類規范要求在本單位確定垃圾桶設置點,適當進行硬化、美化,按標準配備分類垃圾桶,并設置統一的標志標識。
三、垃圾分類規范要求
(一)垃圾投放規范
1.辦公室產生的食品殘余、水果、茶葉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洗手間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樓層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樓層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樓層的有害垃圾收納箱中。
5.辦公室產生的廢棄文件資料、報紙、紙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單位指定的部門統一收集后集中處理。
各類垃圾桶都要有分類標志標識,投放點上面設置指引牌。具體分類標志標識見附件1。
(二)垃圾分類職責
1.分類收集職責。各科室需落實專人及時對各自辦公區域內垃圾進行收集后進行二次分揀,再放入機關事務管理局在每樓層設置的相應垃圾桶內。
2.分類處置職責。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傾倒,機關事務局統一安排垃圾的處置工作。
3.設施維護職責。每個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對分類設施的維護保養,保持垃圾桶的干凈整潔、有序擺放等,標志標識要完整無缺。垃圾分類管理員要做好記錄工作,對分類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映。
四、“桶長制”設置及職責
“桶長制”共分三級:一級“桶長”為單位主要領導,二級“桶長”為班子其他成員,三級“桶長”為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負責人。
一級“桶長”對民政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行總體監督指導;二級“桶長”對各自分管條線開展垃圾分類指導;三級“桶長”要承擔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布置的工作,做好本科室和本單位工作人員垃圾分類的教育引導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各自包干區內的垃圾分類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類日常工作臺賬,做好科室(單位)垃圾分類記錄本的日常記錄和自查工作,確保把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通過推行“桶長制”旨在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壓實工作責任,從機制保障上實現分類工作長效化。
五、監督檢查和獎懲措施
(一)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工作臺帳。局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工作檢查臺帳,記錄局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統計分類投放垃圾量及分類等情況,做好局生活垃圾分類記錄本的登記和自查工作,同時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報送工作。
(二)實行三級“桶長”交叉檢查制。由領導小組牽頭組織三級“桶長”不定期對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開展交叉檢查,從垃圾桶的干凈整潔、有序擺放、垃圾分類標志標識完整無缺、垃圾分類準確率等方面進行打分。
(三)實行垃圾分類獎懲制。領導小組對檢查得分情況進行匯總整理后就檢查結果進行通報批評,被檢科室(單位)對存在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并及時將整改結果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每季度垃圾分類檢查累計得分排名第一的科室(單位)給予一定獎勵。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局機關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應秉承精細化辦公,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辦公及生活垃圾。
(二)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處理焚燒垃圾。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且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7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是落實全區“城鄉環境提質年”總體方案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品質之城”建設、促進資源有效利用的重要舉措,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快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途徑。為科學、有序、高效推進我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區委辦〔20xx〕33號文件精神,結合驛亭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我區“城鄉環境提質年”工作目標,堅持“政府主導、屬地負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則,促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與循環利用工作,切實提升農村環境衛生面貌。
二、工作目標
20xx年,按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建制村覆蓋率達100%的要求,在全鎮16個行政村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的基礎上,確定在二都、孝豐兩個村為上虞區垃圾分類示范村。通過積極構建“戶分類、村收集、鎮分揀、區處置”體系,使分類區域達到群眾受益全面、設施覆蓋到位、處理運行正常、減量效果明顯、資源循環利用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
1.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政府和各建制村示范帶頭作用,引導村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2.持分級分類、可爛減量。注重源頭管控,減量可爛垃圾,倡導資源循環利用,村級垃圾分類普遍做到可爛、不可爛分類。
3.堅持規劃引領、科學合理。根據鎮域內垃圾產生量實際,科學規劃,統籌要素,因地制宜的推進垃圾分類基礎設施、處理設施建設。
四、工作要求
1.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因地制宜,統籌規劃。根據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再進一步細化調整村級收集投放、鎮級末端處理。鎮級生活垃圾處理中心再進一步合理規劃以滿足末端處置要求:鎮域公共環境內,做好兩分法垃圾分類投放點的規劃;各村按照“村內明顯、相對集中”的原則,做好四分法垃圾分類收集點的規劃。
2.全域推進,突出重點。重點對黨政機關、學校、衛生院、文化、廣電、村三委等單位實行強制分類,并由各自單位負責做好宣傳、培訓和正確投放工作。全面推行農村垃圾分類全域化,突出示范帶動作用,做好鎮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創建工作。
3.源頭分類,末端減量。按農戶“兩分法”即可爛垃圾和不可爛垃圾進行源頭分類,通過給各戶配置的垃圾分類桶(每戶配備1套連體式分類垃圾桶)進行分類;各村通過240L分類垃圾桶進行收集清運。鎮生活垃圾分類中心對可爛垃圾進行資源化處理,做到末端減量處置。
4.完善設施,加快建設。積極做好垃圾分類桶等設備擴大采購、分發和配備工作。鎮原有垃圾中轉站重新命名為“驛亭鎮生活垃圾分類中心”,對原有場地進行擴建,具備垃圾分揀站、可回收物分揀站、有害垃圾中轉站、其他垃圾壓縮處理中轉站、可爛垃圾處理站等五大功能,并因地制宜設置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深化車輛治理,全面啟用外觀、標示一直的清運車輛。引進預夕理、發酵、成肥系統全程一體化運作的機械化處理設備,真正做到可爛垃圾減量化。所有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參照區垃圾分類建設要求。
5.規范運行,長效管理。著眼常態化管理,確保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規范運行。
(1)加強檢查考核。我鎮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農村環境衛生一道檢查、捆綁考核,落實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報的工作機制,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各村也可按片對農戶進行檢查評比,并將檢查評比結果在榮譽榜公布,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垃圾分類的良好開局。
(2)建立村級長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頭分類和定時投放及其他村民衛生行為相關要求,納入村規民約內容,促進村民的自律行為。二是建立村級獎懲制度。各村要組織開展村民垃圾分類質量評比活動,實行垃圾分類與獎懲掛鉤,定期檢查并張貼榮辱榜,年終根據檢查結果評選出一定數量的垃圾分類先進戶,予以適當獎勵。三是建立責任包干制度。通過發揮村干部、農村黨員和村民代表帶頭作用,明確黨員、干部分片責任區域,并與年終崗位責任制考核掛鉤。
6.開展教育,廣泛宣傳。鎮、村兩級宣傳部門及人員要充分利用廣播、新聞媒體、微信、村級宣傳公示欄等開展垃圾分類知識普及和公益宣傳,報道一批典型人物、典型事跡,宣傳垃圾分類各項政策措施及其成效,不斷提高驛亭鎮農戶生活垃圾分類意識,促進文明習慣養成。垃圾分類從娃娃抓起,鎮幼兒園、學校要大力開展垃圾分類知識進課堂、“大手拉小手”、演講比賽、作文大賽等活動,引導學生從小樹立垃圾分類意識,成為垃圾分類的參與者、宣傳者、督導者,帶動學生家庭把垃圾分好類。各村督導員要充分運用各村環境衛生志愿服務隊和黨員志愿服務隊,對村域范圍劃分網格,平均2-3人一組分包一個網格,開展“垃圾分類進家門”活動,提高垃圾分類的質量。鎮團委要發動廣大團員青年開展垃圾分類志愿者活動,形成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鎮成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黨委書記王銀苗和鎮長張偉擔任,成員由胡剛、徐錢、錢益軍、沈國橋、楊雅芬、建大、俞興潮、潘新新、林東良、張輝、姚志華、王秋英和相關村的聯村干部、主職干部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胡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謀劃、統籌、協調、督查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健全組織、制定措施、細化方案,形成上下聯動推動的工作機制。
(二)落實政策保障。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工程(包括分類垃圾桶采購項目、清運車輛采購項目)所需資金按照區財政和鎮財政7:3的比例承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日常運行管理費用及設施缺失,維修費用由各村承擔,鎮按照“以獎代補”方式進行保障(考核辦法另行制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垃圾分類投放設備采購自行負責,按按照“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收費和財政補助相結合的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力度,切實提高村民的垃圾分類意識,改變原有的垃圾投放習慣;通過發放宣傳冊、張貼宣傳畫和櫥窗宣傳等方式,努力營造濃厚的農村垃圾分類工作氛圍;各村要充分運用建立的垃圾分類隊伍,并通過發動農村黨員、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帶頭作用,積極參與和做好農村垃圾分類工作。
(四)強化考核激勵。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鄉鎮年度重點工作,緊密結合“五星達標、3A爭創”工作,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定期開展督查和暗訪檢查,把“以獎代補”資金與考核結果相掛鉤,年終考核分數根據上級部門對各村檢查打分情況、鎮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對各村檢查打分情況、各村監督隊伍打分情況、第三方暗訪情況按照3:4:2:1的比例進行匯總,將農村垃圾分類工作的各項責任層層落到實處。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我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加大垃圾分類的推廣,普及工作力度,促進垃圾處理的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發展,進一步改善我鄉人居環境,加快“兩型社會”和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省市有關精神及《大屯營鄉城鄉發展規劃》,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總體要求,切實改善城鎮生態環境。
二、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
通過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宣傳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群眾知曉率和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化處理行為形成率。
宣傳內容:垃圾混合收運處理的弊端,垃圾分類收集的意義和方式,目前垃圾處理工藝和現狀,
2、配套設施建設。
(1)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填埋場和壓縮式垃圾站處理設施建設。
(2)漚肥池建設,鎮區居民集中點漚肥池用于收集廚余菜葉、果皮等垃圾,農村居民廚余用于喂養牲畜或自建漚肥池漚肥,不
得投入垃圾池。
(3)垃圾池建設,居民每戶建一個中間隔開的垃圾池,一邊放可回收垃圾,另一邊放不可回收垃圾。每個村建一個垃圾池,同樣分為兩邊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4)由鄉城管執法中隊進行垃圾清運車和保潔工具配置。
3、垃圾處理方式。
(1)戶分類。農戶負責將本戶產生的垃圾分類減量后,分別倒入相關垃圾池內。
(2)村收集。各村聘用人員對轄區內道路沿線和每戶門前垃圾池內垃圾進行清理,并傾倒入指定垃圾池。
(3)鎮處理。由環衛所統一將各村垃圾區進行分類清理,可回收垃圾送到廢品回收公司,不可回收垃圾送到垃圾填埋場和壓縮式垃圾站。
4、經費保障。
垃圾處理經費的收取標準,由物價部門召開聽證會后確定對門店、企業、居民收取一定的衛生費,同時由鄉政府安排部分資金,并爭取上級扶持資金,保障垃圾處理經費。
5、考核評比。
嚴格督查考核,強化獎懲制度,由城管執法中隊對各村、社區進行督查,做到每月一次調度,如實通報情況。每季一次評比,按序排出名次,對不達標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對年度排名靠后的村(社區)不予評先,對完成任務好、工作成效
明顯的村給予適當獎勵。
三、垃圾減量模式
1、建筑垃圾。挖坑填池,即將爐灰、掃地土、掃院土及偶發性的拆墻、磚頭瓦塊等建筑垃圾直接回填到低洼處,填坑造地,硬化土路,堆制土肥,改良土壤,沒有低洼地點的村,必須指定專用的建筑垃圾堆放點。
2、可回收垃圾。包括以下回收循環使用和資源利用的廢品: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以及體積較大、整體性強,需拆分再處理的廢家電和家具等,由環衛工人分類收集出售給相關收購點。
3、不可回收垃圾。進行填埋或焚燒等方式進行處理。
4、可堆肥垃圾。垃圾中適宜利用微生物發酵處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質,包括剩余飯菜等易腐食物類廚余垃圾,樹枝花草等可堆漚植物類垃圾等,倒入漚肥池,進行漚肥。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活動,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相關規劃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工業廢物、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第四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市統籌、屬地負責。
第五條市、區人民政府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工作目標和年度計劃,建立相應的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協調解決重大事項。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工作,配合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指導、督促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六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做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第七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動員、組織社區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調處矛盾糾紛。
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八條建立價格激勵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引導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投放。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
第十條支持社會資金投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循環利用以及相關科技研發。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十一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明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應當征求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
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組織制定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計劃,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涉及設施建設的,應當與所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
第十二條納入本市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
第十三條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實施計劃,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
第十四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納入建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建設項目許可審查時,應當就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配套建設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用地平面圖并標明用地面積、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設費用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
新建住宅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位置、功能等內容,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條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應當按照標準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第十七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采取密閉、滲瀝液處理、防臭、防滲、防塵、防噪聲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設生活垃圾轉運、處置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確定環境保護措施。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前,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公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設置應當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的要求,容器表面應當具有符合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志》規定的標志,便于識別和投放。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確需拆除、遷移、改建或者改變其用途的,應當經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按照規定先行重建、補建或者提供替代設施,同時采取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第三章分類投放
第十九條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拋灑、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廚垃圾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廢舊家具等大件廢棄物品按照規定單獨堆放;
(五)國家、省和本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其他規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向社會公布,并適時修訂。
第二十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制度。
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城市居住區,實行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單位自管的,自管單位為責任人。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
(二)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管理區域,本單位為責任人;
(三)公共建筑,所有權人為責任人;所有權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責任人;
(五)集貿市場、商場、展覽展銷、商鋪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六)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公交場站、軌道交通車站、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圍,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八)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點,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清掃保潔單位為責任人。
按照前款規定不能確定責任人的,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人。
第二十一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責任范圍內開展相關知識宣傳,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三)設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潔;出現破舊、污損或者數量不足的,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四)明確不同種類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
(五)將生活垃圾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
(六)及時制止翻揀、混合已分類生活垃圾的行為;
(七)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二條責任人應當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和運輸等情況,定期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匯總數據并錄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三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生活垃圾減量化實施計劃,推行清潔生產技術和綠色認證制度,鼓勵商品減量化包裝、餐飲適當消費、凈菜上市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對垃圾減量行為給予獎勵,推動垃圾減量。
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督促企業執行減量化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引導企業就推行垃圾減量向社會公開作出承諾。
第四章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四條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時收集。具體時間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可回收物運輸至資源回收中心或者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單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運輸至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貯存點。
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運輸至符合規定的處置場所。
第二十六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實行許可。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收集、運輸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服務區域、經營期限、服務標準、運送場所、違約責任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區人民政府可以建立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專門隊伍,或者通過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委托具備專業技術條件的單位,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八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根據生活垃圾收集量、分類方法、作業時間等,配備壓縮式收集設備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員;
(二)按時、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并分類運輸至規定的轉運站或者處置場所,不得混裝混運、隨意傾倒、丟棄、遺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類的生活垃圾;
(三)經過轉運站轉運的,密閉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四)收集、運輸車輛、船舶保持密閉、完好和整潔;
(五)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六)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并向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應急方案,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八)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五章分類處置和循環利用
第二十九條分類收集和運輸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處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資源化水平,促進循環利用。
可回收物應當進行分揀,由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進行利用處置,促進再生產品直接進入商品流通領域。
餐廚垃圾等可降解有機物應當通過生物處理技術處置,開發工業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資源化利用產品。
有害垃圾實行強制性回收,應當交由經核準的有害垃圾處置單位加以利用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置。
其他垃圾應當分揀、拆卸,并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進行衛生填埋或者焚燒。
第三十條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應當負責回收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因技術或者經濟條件不適合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三十一條鼓勵、支持農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術對廚余垃圾進行就地生態處理和漚肥還田;采用腐爛還田、作飼料、制沼氣、制作纖維板等方式資源化利用秸稈。
農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應當選擇遠離水源和居住地的適宜地點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實行許可。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處置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處置作業服務協議,明確處置生活垃圾的來源、服務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技術評估制度。新的生活垃圾處置技術應當報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論證;未進行技術論證或者論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條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配置處置設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二)建立處置臺賬,記錄每日生活垃圾的運輸單位、種類、數量,并按照規定報送數據、報表等;
(三)按照規定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廢渣、粉塵等,定期進行水、氣、噪聲、土壤等環境影響監測,防止周邊環境污染;
(四)制定應急方案,應對設施故障、事故等突發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設在線監測系統,并將數據傳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六)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綜合考核制度,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區人民政府考核指標,并定期公布結果。
第三十六條本市建立生活垃圾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服務企業的從業條件、作業實施、履行協議、臺賬和數據報送,以及分類收集和處置的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置效果進行評議。評議結果納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和處置作業服務企業招標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七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社會監督員制度。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聘請生活垃圾處置社會監督員,參與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社會監督員中應當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周邊居民代表。
社會監督員有權監督生活垃圾處置設施運行,進入相關場所,了解污染防控措施的實施和相關安全管理規范的遵守情況,查閱環境監測數據。處置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協助。
第三十八條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應急處置系統;
(二)建立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行為的檢查和指導,定期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三)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生活垃圾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協調配合機制;
(四)設立生活垃圾分類咨詢指導電話,牽頭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普及活動;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收集、匯總、分析相關信息,定期公布生活垃圾產生量、處置情況以及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目錄;
(六)建立并公布舉報投訴渠道,依法處理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九條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扶持相關企業發展,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等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
(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預留和控制相應的設施用地;
(三)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用地保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規劃要求,組織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建設和移交;
(五)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與運行資金投入的監督管理,參與相關收費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六)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政策,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價格成本監測工作;
(七)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促進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使用;
(八)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環境影響評價,監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的處置;
(九)公安機關負責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利用生活垃圾加工的油脂等危害環境與人身健康的犯罪行為;
(十)文廣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的公益宣傳,引導媒體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
(十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學校課程和課外讀物,指導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和實踐等活動。
第四十條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聯動配合。
第四十一條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服務企業在約定服務期內,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6個月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因突發性事件等原因,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服務企業無法正常作業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生活垃圾。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將生活垃圾交由無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__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未履行分類投放責任人其他義務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__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人員和生活垃圾收集設備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二)未按時分類收集和運輸生活垃圾的;
(三)未密閉存放轉運站,或者存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
(四)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臺賬,或者未按照規定管理臺賬的;
(五)未制定應急方案的。
第四十六條生活垃圾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制定應急方案或者未建設在線監測系統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法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罰款。
第四十八條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回收后經過再加工可以成為生產原料或者經過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廢紙類、塑料類、玻璃類、金屬類、織物類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包括廢充電電池、廢扣式電池、廢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容器)、廢油漆(容器)、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廢舊電器以及電子產品等;
(三)餐廚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餐飲垃圾、廚余垃圾和集貿市場有機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過程廢棄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廚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雜、污染、難分類的塑料類、玻璃類、紙類、布類、木類、金屬類等生活垃圾。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10
為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質量,探索學校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可行途徑,推進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面開展,提高我校師生的環保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并以實際行動參與垃圾分類的宣傳,掌握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常識,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現有1400多名師生員工,每人每天都要產生一些垃圾,如廢紙、舊書報、食品包裝、塑料瓶等,其中以廢紙為最多。這些垃圾如果混雜在一起被運走,一方面是對資源的浪費,如廢紙、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如廢電池),會造成環境污染。另外,少數學生平時亂扔垃圾,既影響校園環境,又會養成不良的習慣,這也不利于學生環保意識的培養。
鑒于上述情況,學校在“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思想指導下,培養學生“保護環境,從我做起”的意識,讓垃圾分類成為一種習慣。同時進行環保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以學生影響家庭、社區,為我校實施垃圾分類打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以創建垃圾分類投放質量為目標,整合學校各方面的力量,圍繞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的主題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師生、家長認識到垃圾分類是要從源頭上分離出來,并盡量減少垃圾的產生量,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類的重要性,自覺進行垃圾分類。
三、組織機構
組長:王幸福
副組長:劉楓,王修恒,喬戰軍,李自立
成員:全體行政成員、各年級長、班主任
四、工作重點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4月)。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學校廣播、校園網、黑板報、班會課、展板、分發宣傳手冊等形式,開展大規模的持續深入的校園宣傳活動,使全校師生人人皆知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2.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以“我的生活我做主——垃圾分類”活動為載體,在全校內推廣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通過開展“小手大手齊動手、垃圾分類記心頭”活動,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一所學校帶動一個社區、一個社區帶動整個社會。
3.總結反饋階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針對各班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情況,學校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文明班級和優秀個人(含教師和學生)的考核范圍,對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學校領導要牢固樹立可持續發展觀,切實把垃圾分類工作作為我校環境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好、抓出特色。學校制定垃圾分類全民行動推進計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學校、班級宣傳欄或黑板報、廣播站、校園網等宣傳陣地,廣泛宣傳,使垃圾分類人人知曉、深入民心,營造師生自覺參與垃圾分類的氛圍。
(三)加大投入,落實保障。在校園內增加垃圾分類設施的購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場、校門等地方放置分類垃圾桶,方便師生分類投放,提高師生參與程度,并加強垃圾分類設施的日常維護、保潔。學校后勤要做好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工作。
六、具體工作安排
(一)人員配備
1.加強領導,由政教處牽頭,各部門協作。
2.各班由班主任、環保小衛士負責,各辦公室由校辦負責,對垃圾分類的要求進行監督執行,每周進行小結,每天定人、定時進行垃圾清倒。
(二)工具配備(總務處負責)
1.校園外和每棟樓的每層走廊分別放可回收、不可回收2個垃圾桶。
2.學校室外擺放垃圾收集箱,分別為可回收、不可回收2種。
3.學校向每個班級發放垃圾桶2個,分別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
(三)垃圾收集的方法
1.走廊的垃圾桶為家長、領導來校,以及師生在課間活動中產生的垃圾時存放所用,教室產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
2.教室產生的垃圾分類后送交學校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專門人員統一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統一由環衛所來清理。
3.文印室的廢墨盒由文印室人員統一保管集中處理。
(四)統一分類收集時間
1.每天早上上課前、中午放學前、晚上上課前由值日生清理教室垃圾。
2.辦公室定期對可回收垃圾送廢品回收站。
3.辦公室對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環保部門專門處理。
(五)反饋檢查
由值日生負責,衛生檢查小組學生檢查各班教室是否對垃圾進行正確的分類,若沒有按要求分類,每次扣1分。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11
為貫徹落實市、區關于統籌生活垃圾處理,切實抓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工作,不斷改善鄉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的總體部署,全面提高我鎮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全面深化農村垃圾治理的實施方案》(和《椒江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1、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確保長效。
鎮里成立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擔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各辦各線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為成員。村(居)、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處理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落實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即分類投放、分類清運、分類處理,定時上門、定時收集、定人清運、定位處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和引導,逐步形成生活垃圾自覺分類投放的良好意識,從源頭上把好分類關。
2、因地制宜,簡化程序,迅速行動。
各村(居)、企事業單位要按照“精簡、規范、效能”的原則,通過分類收集、減量處理、資源利用,減少垃圾處理量、降低處理成本,不斷提升海島生態環境質量。
二、目標任務
全面推行海島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工作,初步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監督考核機制。下大陳在20xx年4月底,上大陳在20xx年底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減量化資源化綜合利用全覆蓋。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部署階段
1. 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前期調查摸底和調研,成立相關組織機構,明確人員分工,制定適合海島切實可行的工作實施方案。
2.充分利用新媒體、廣播、宣傳欄、入戶發放宣傳畫冊等宣傳渠道,宣傳進村、進戶、進企業,營造濃烈的宣傳氛圍,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處理工作。
3.組織機關干部、各村(居)、企事業單位召開動員部署會。各村(居)要召開兩委會、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充分領會并指導認識垃圾分類的意義,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到垃圾分類工作中。
第二階段:組織階段
1.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配置垃圾分類收集車、收集挑擔、垃圾桶和宣傳欄等。每戶配置分類垃圾桶一組(2個),每30戶配置公用分類垃圾桶一套(4個)。
2.加強保潔隊伍建設。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工作方式,各片區要配備相應保潔員和垃圾分揀員,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確保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3.開展垃圾分類處置。以戶為單位,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有害垃圾,按“戶集、保潔單位分揀、暫存、清運”統一進行外運到陸地處理;易腐垃圾由清運人員運送到處理房,經生物減量化處理后,作為有機肥料資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由戶分揀后由戶或垃圾分揀員自行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
4.健全日常監督機制。充分發動每位群眾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落實“門前三包”、黨員責任包干、督查指導、紅黑榜通報等日常監督機制,促進群眾養成自覺進行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
第三階段:總結提升階段
總結經驗與不足,不斷完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長效管理機制,保證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正常有序開展。對檔案臺賬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四、實施辦法
(一)分類辦法
現階段將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
(3)收運處置。根據有害垃圾處理的規定,對環境危害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與具有相關資質的危廢處置公司進行處理。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2)投放暫存。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置敞開式容器外,其他場所原則上應采用密閉容器存放。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
(3)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應采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至減量化資源化處理設施進行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2)投放暫存。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置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可設專人分揀打包。
(3)收運處置。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也可聯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上門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
(二)收集、分揀辦法
村級配套分類垃圾桶由鎮清潔辦組織進行統一采購,分類垃圾桶需標注“可腐爛垃圾”、“不可腐爛垃圾”字樣,按戶發放一套(2只),并在村內放置公用分類垃圾桶。村民、生產經營戶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投入到戶用垃圾桶,由保潔員上門進行收集,保潔員還須進行必要的二次分揀。
(三)處置辦法
1.不可腐爛垃圾處置辦法。按照“戶集、鎮收、分揀、清運、區處理”的處理模式,運至陸地區垃圾填埋場處理。
2.可腐爛垃圾處置辦法。統一收集到鎮垃圾生態處理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鎮機關干部指導各聯系片區的垃圾分類工作,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成立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村兩委、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組織實施,為垃圾分類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2、落實屬地責任。結合海島地形特點和島民居住實際,對島上居民垃圾分類工作實行村(居)和劃分區域雙重管理,不留死角。鎮政府要健全政府主導、村民參與、社會支持的工作機制,調動島民積極性,實現工作全覆蓋。
3、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微信、上門指導等方式,大力宣傳農村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處理的政策措施、垃圾處理成效和典型經驗做法,倡導低碳節約的生產方式和綠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垃圾源頭減量和循環利用。
4、強化督查考核。建立檢查、評比、通報和約談制度,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考核,建立考核工作臺帳,與衛生保潔員和垃圾分揀員待遇相掛鉤。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村(居)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12
為貫徹教育局垃圾分類教育工作要求,全面推進垃圾分類教育工作,切實加強垃圾分類教育,提升師生垃圾分類意識,結合我校實際,切實提高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水平,引導師生積極參與分類工作,將環保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會,實現“垃圾分類回收資源”的目的,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我校成立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垃圾分類工作。
組長:姚前鋒
副組長:張家琪
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活動主題
垃圾分類,從我做起
三、工作內容
1.做好垃圾分類知識宣傳與學習。組織廣大師生開展垃圾分類知識的宣傳普及與學習工作,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站、黑板報、宣傳欄等途徑,大力宣傳普及學習垃圾分類知識,營造垃圾分類教育的濃厚氛圍。
2.開展垃圾分類系列主題教育。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隊)課、垃圾分類啟動儀式、垃圾分類簽字儀式、垃圾分類知識競賽等豐富的活動形式,廣泛宣傳垃圾分類知識,讓廣大師生進一步明確垃圾分類的意義和實施方法,切實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對垃圾分類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
3.垃圾分類教育形成常態。設置垃圾分類專用桶,安排各班級對垃圾進行簡單分類,能回收的垃圾盡量回收再分品種,作再生資源變賣,收益作為班費。以此將校園垃圾分類工作作為育人現場,讓學生從校園生活做起,學會分類方法,養成分類習慣。
四、具體安排
1.開展“垃圾分類”的主題班會活動。
2.開展“垃圾分類”啟動(簽字)儀式。
3.開展“垃圾分類”黑板報手抄報評比。
4.開展“垃圾分類”知識競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垃圾分類對提高校園文明程度及助推社會垃圾分類工作的現實意義,積極宣傳發動,把垃圾分類教育作為學校常規和重要內容來抓,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2.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及時了解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有效推進。
3.規范實施,鞏固成果。垃圾分類工作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并及時總結經驗、鞏固成果,不斷提高分類實效。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13
一、背景及意義
20xx年底前,全縣黨政機關公共機構率先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分類投放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體系并規范運行。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部署要求,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利用、分類處理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工作,推動我街道黨政機關公共機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為全街道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提供有益經驗。
二、分類標準
(一)有害垃圾
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等。
(二)餐廚廢棄物
主要品種有:食堂產生的餐廚廢棄物,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等。
(三)可回收物
主要品種有:廢棄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電視機、空調機、公開發行的廢舊報刊書籍,廢塑料,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金屬,廢玻璃等。
(四)其他垃圾
主要品種有:衛生紙、餐巾紙、煙頭、果皮果殼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分類投放指南
(一)可回收物投放方法
紙張類:硬紙折好壓平、報紙雜志等用繩索捆牢收集。
塑料類:塑料瓶瓶蓋要擰開、瓶內殘留物用水洗凈,瓶身壓扁;塑料桶、塑料盒等洗凈曬干。
玻璃類:玻璃瓶要去掉瓶蓋、撕掉瓶身標簽,瓶內殘留物用水洗凈;破玻璃片用紙張包住并用膠紙纏好;玻璃應裝入透明塑料袋。
織物類:廢舊紡織品洗凈,折好壓平后用繩索捆牢。
金屬類:易拉罐、罐頭盒等踩扁壓實,金屬尖利器物用硬紙包裹捆綁,軟管類進行簡單剪裁。
(二)有害垃圾投放方法
廢電池:廢電池保持完整,防止有害物質外漏,采用塑料袋封裝,防止風吹、雨淋、暴曬。
廢燈管:廢燈管保持完整、清潔、干燥,用硬紙包好,防止燈管破碎。
過期藥品:軟膏類藥品將藥膏從容器中擠出,收集在信封內封好;玻璃容器類藥品撕掉完整標簽,分門別類裝入不透明的塑料袋內;針劑、水劑類注射藥品不開啟,連同其完整外包裝一起,封入密閉的紙筒內,針頭另外放入密閉紙筒內;噴霧劑類藥品在戶外空氣流通較好的地方,避免接觸明火的條件下徹底排空;其他類藥品撕掉藥品標簽及相關個人標簽,用不透明塑料袋裝好。
殺蟲劑罐:殺蟲劑要用完或排空,在通風良好避免明火的地方在罐身上打孔后投放。
(三)餐廚垃圾投放方法
餐廚垃圾濾水袋裝后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避免混人包裝袋、餐巾紙、保鮮膜等物品,投放時袋口要扎緊。
(四)其他垃圾投放方法
將其他垃圾單獨區分,避免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混入袋裝后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內,投放時袋口要扎緊。
四、工作要求
(一)認真領會,提高認識。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是一項利國、利民、利己的大事,各辦、各科室、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和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
(二)擔好責任,抓好落實。各辦、各科室、各單位要做好分管領導負責、責任科室牽頭、全員參與進來的管理體系,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全體工作人員要做好宣傳帶頭作用,
(三)加強監督,取得成效。督查室將對各辦、各科室、各單位垃圾分類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表揚工作成效顯著的各辦、科室、個人,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成效。
垃圾分類管理成效方案 篇14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根據《關于開展蘇州市中小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等文件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的實際行動,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切實增強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有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工作,著力提高師生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為實現“美麗中國”和“美麗校園”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學校通過多種形式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教育工作,規范校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工作,做好與社會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和校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的管理體系。
根據實施計劃,穩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xx年基本實現校園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的全面普及,師生具有較強的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基本形成自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投放的行為習慣。
三、組織領導
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由總務處、學工處、系部負責實施。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設在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并及時匯總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等,負責學校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擬定及日常具體工作。
四、責任分工
(一)陳家時:負責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統一部署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宣傳動員,督導、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二)周曄:負責協調全校各部門、單位做好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對垃圾分類工作落實有力、成績明顯的予以表揚,對落實不力、工作滯后的予以通報。各責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分類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