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辯論賽活動策劃書
第四部分:賽程設置
一、 本次大賽分初賽、復賽和決賽三個階段。
二、 在初賽中分為a、b、c、d四組,由各隊抽簽決定。
三、 各隊比賽立場由各組抽簽決定。
四、 院大學生辯論協會將從公正、有效、簡便的原則出 發確定抽簽辦法。
五、 抽簽儀式將于4月10日下午5點30分在教學樓1009教室舉行。各參賽隊出一名代表參加抽簽。辯論賽自2010年4月15日開始,至2010年5月。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組織學習:
4月10日至4月14日由大學生辯論協會組織參賽人員進行學習。學習內容為“科學發展觀”內容以及辯論賽程序規則。
初 賽:
a組:2010年4月15日(星期三)晚7點30分。
b組:2010年4月16日(星期四)晚7點30分。
c組:2010年4月20日(星期一)晚7點30分。
d組:2010年4月21日(星期二)晚7點30分。
復 賽:
e組:2010年4月22日(星期三)晚7點30分。
f組:2010年4月27日(星期一)晚7點30分。
決 賽:2010年5月初舉行 比賽場地(待定)
第五部分:比賽規則及程序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主題辯論賽比賽規則及程序
一、賽制
本屆比賽共有參賽隊伍8支。暨土木系代表隊、電信系代表隊、機電系代表隊、經管系代表隊、外語系代表隊、信管系代表隊、藝術系代表隊、成教部代表隊。現擬定賽制如下:
1.本次比賽8支代表隊分別抽簽分為a、b、c、d四組,每組兩隊。每小組兩兩對決,獲勝的4支隊伍進入第二輪。
2、進入第二輪的4支參賽隊再次經過抽簽兩兩對決,獲勝的2支隊伍進入最后一輪決賽。
二、辯論賽程序(由主席執行)
1、辯論賽開始
2、宣布辯題
3、介紹參賽代表隊及所持立場
4、介紹參賽隊員
5、介紹評委及點評嘉賓
6、辯論比賽
7、評委及點評嘉賓評議
8、觀眾自由提問時間
9、點評嘉賓評析發言
10、宣布比賽結果
11.辯論賽結束
三、辯論程序(見附表1)
四、辯論賽細則
1、時間提示
自由辯論階段,每方使用時間剩余30秒時,記時員以一次鈴聲提示;用時滿時,以鈴聲終止發言。攻辯小結階段,每方使用時間剩余10秒時,記時員以鈴聲提醒,用時滿時,再次響鈴終止發言。其它階段,每方隊員在用時剩30秒時,記時員以鈴聲提醒,用時滿時,再次響鈴終止發言。再次響鈴時,發言辯手必須停止發言,否則作違規處理。
2、開篇立論
開篇立論提倡即興陳詞,引經據典恰當,無須在理論的層面上過多糾纏。立論要求邏輯清晰,言簡意賅。
3、攻辯
(1)攻辯由正方二辯開始,正反方交替進行。
(2)正反方二、三辯參加攻辯。正反方一辯作攻辯小結。正反方二、三辯各有且必須有一次作為攻方;辯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數限制。攻辯雙方必須單獨完成本輪攻辯,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辯雙方必須回答對方問題,提問和回答都要簡潔明確。重復提問和回避問題均要被扣分。每一輪攻辯,攻辯角色不得互換,辯方不得反問,攻方也不得回答問題。
(4)正反方選手站立完成每一輪攻辯階段,攻辯雙方任意一方落座視為完成本方攻辯,對方選手在限時內任意發揮(陳詞或繼續發問)。
(5)每一輪攻辯階段為1分30秒,攻方每次提問不得超過10秒,每輪必須提出三個以上的問題。辯方每次回答不得超過20秒。用時滿時,以鐘聲終止發言,若攻辯雙方尚未完成提問或回答,不作扣分處理。
(6)四輪攻辯階段完畢,先由正方一辯再由反方一辯為本隊作攻辯小結,限時1分30秒。正反雙方的攻辯小結要針對攻辯階段的態勢及涉及內容,嚴禁脫離比賽實際狀況的背稿。
4、自由辯論
這一階段,正反方辯手自動輪流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為發言結束,即為另一方發言開始的記時標志,另一方辯手必須緊接著發言;若有間隙,累積時照樣進行。同一方辯手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時間已經用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棄發言。自由辯論提倡積極交鋒,對重要問題總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