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森林防火倡議書(通用3篇)
學校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1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能夠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凈化空氣,美化環境,預防自然災害。能夠生產木材、食材、藥材和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物質資源。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我市生態環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壞,難以恢復,成本巨大。森林火災突發性強,破壞性大,火源管理是預防森林火災的關鍵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為此,我們倡議:
1、禁止在林區及林區周邊用火,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燒六不準”規定。因特殊情況確需用火時,須報縣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審查批準,并要預先開設防火隔離帶和有專人負責安全。
2、在春節、清明節和其他節假日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在燒香、燒紙點燭和燃放鞭炮前,要將墳墓周圍茅草雜柴清理干凈,并做到人離火滅。
3、管好您的小孩和癡、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區及其周邊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災,要承擔賠償責任,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處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違反野外用火規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災,都將受到當地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的處罰和警告。
6、發現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當地鄉鎮或市縣區防火值班電話。
7、平安、和諧、健康是每一個家庭的福祉,請您自覺遵守規定,積極參與我們的倡議。
學校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2
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近期我縣天氣干燥,林內游玩,清明掃墓,燒地邊,燒荒情況時有發生,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清明節臨近,又一個森林火災高發期即將到來,為有效遏止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好我們共同的綠色家園,全市各級干部眾要積極參與到我縣森林防火知識宣傳活動中來,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法律和規章,最大限度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社會生活環境。在此,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業局,縣森林公安局,現向全縣廣大工人、農民,學生、武警官兵、公安、消防、全體指戰員提出如下倡議:
一、增強對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認識。
森林防火事關保護我縣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打造平安秭歸、生態秭歸、構建和諧秭歸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僅是各級政府部門需要關注的事,更需要全社會來共同參與、共同努力。要從我做起,注意防火。請廣大市民要切實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入山踏青游玩時不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不在林區燃篝火、燒炭、燒蜂、野炊、吸煙、燃放煙花爆竹。對癡、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屬要做好監護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發燒山毀林事故。
二、自覺禁止野外用火,改變祭祖風俗。
要改變以往上墳祭祖點香燒紙幣、燃放煙花爆竹的陋習,積極倡導用環保、植樹、鮮花等有益于保護生態環境的現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學校森林防火倡議書 篇3
尊敬的學生家長: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為我縣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節、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險期,在高火險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中華民族有在冬至、春節、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傳統習俗,請您在祭祀先人時嚴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釀成森林火災。請您在祭祖、上墳時,必須做到下列事項:
1.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準”規定。即不準在山林中亂丟煙蒂;不準在野外點荒火;不準燒田坎、燒田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烤食物;不準在山林中燃放煙花、鞭炮和燒紙點燭。
2.在冬至、春節、清明節和其他日子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要改變以往上墳祭祖點香燒紙幣、燃放煙花爆竹的陋習,積極倡導鮮花祭祖等文明風俗,自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開展火災隱患大清除活動。要及時對墳墓周邊的枯枝落葉、灌木雜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災隱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癡、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火警電話12119報警。嚴禁獨自一人撲火,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和孕婦、兒童、中小學生上山撲火。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