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燃放鞭炮的倡議書
再者,鞭炮燃放造成的傷亡、火災事故,污染造成的各類病患,燃放后的垃圾等,都需要大量醫護工作者、消防工作者和環境衛生工作者犧牲自己節假日寶貴的休息時間,來收拾燃放者留下的爛攤子。這種為逞一時之快而損人利己的行為,完全不符合中華民族“克己讓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傳統美德。
最后,燃放鞭炮浪費了大量的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而且今天很多人在燃放鞭炮時相互攀比,越放越多、越放越大,借此來炫富斗財。這樣的行為體現的是驕奢淫逸的低俗思想,完全違背了中華民族傳統的“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美德。
綜上所述,燃放鞭炮這種行為不能稱之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反而是一種完全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違背的惡俗和陋習。
五、燃放鞭炮不能烘托節日氣氛
也許會有人說,燃放鞭炮雖然有很多危害,但是它能夠形成一種熱鬧喜慶的氣氛,如果沒有鞭炮,則過年的味道似乎就淡了。是不是這樣呢?
在古代,人民生活水平低,文化娛樂活動少。逢年過節的時候,較為有錢的村子才能請得起戲班唱臺大戲,而窮人就只好走走親戚嘮嘮嗑。在這種生活環境下,點一掛小鞭炮,制造點熱鬧氣氛,確實可以讓人精神一振,給人一種喜慶的感覺。
但是到了今天,人們的文化娛樂活動極為豐富。春節期間各類娛樂場所會舉辦各式各樣的慶典活動,電視節目也從30年前全家一起看央視春晚,變成了各大電視臺家家有晚會,各類賀歲片、電視電影層出不窮。在我們能夠選擇如此多樣的慶祝活動時,如果還通過燃放鞭炮這種行為來“烘托氣氛”,則根本沒有必要。
事實上,燃放鞭炮制造出的噪音經常會大大影響我們正常收聽收看電視節目,干擾人們正常娛樂慶祝活動,甚至連同在一屋說話都受影響。而大量的醫護、消防和環衛人員因為燃放鞭炮這一行為而不能享受節日里和家人團聚的歡樂,他們的家里就更缺乏節日氣氛了。至于那些因為燃放鞭炮造成的傷者、亡者的家里,恐怕是一點節日氣氛都沒有了,也給周圍的人添加了不愉快的情緒。因此,燃放鞭炮這種行為在今天不僅沒有烘托任何節日氣氛,反而是一種給人在大過年添堵、大煞風景的瞎胡鬧。
六、燃放鞭炮不是個人權利和自由
就算我們把燃放鞭炮的各類危害都羅列清楚了,可能還是有人會認為,燃放鞭炮并不違反任何法律條例,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我們無權干涉他人的自由。這樣的說法也一樣是站不住腳的。
首先,一種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條例,不意味著它是對的。它可能是不文明、不道德的,還可能是不理智、不科學的。只不過這種行為沒有到達觸犯法律的程度。比如不禮貌的言談舉止、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都不觸犯法律,但都是不值得提倡的。
其次,一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是建立在不侵犯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基礎上的。當鞭炮燃起的時候,我們周圍的人就不得不受噪音吵鬧,還要被迫呼吸被污染了的空氣,他們的權利和自由為什么就可以被干涉呢?
七、燃放鞭炮無益于改善他人對自己的看法
還有一部分人,雖然認識到了鞭炮的危害,但是出于人們常見的從眾心理,認為這件事情大家都在做,那么自己不去做,是不是會成為大家眼里的個別人物,讓大家對自己有什么看法。其實這種想法不僅多余,而且剛好想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