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的倡議書范文(精選3篇)
騎自行車的倡議書范文 篇1
我們都是公共交通的參與者,在享受公共租車權利時,也應該盡到自覺維護公共自行車的義務。每個武漢青年,作為城市的主人,有責任維護城市公共精神,并參與到文明租車、保養愛惜公共自行車的行動中來。因此,團市委、武漢青年志愿者協會與武漢晚報共同倡議:
1、倡議武漢市青年文明租賃公共自行車,向身邊的親屬、朋友等宣傳文明租車行為;摒棄不文明租車行為,如:霸車;車輛發生損毀,直接丟棄或直接歸還;在車身上搞“藝術創作”;拆卸公共自行車零部件;有意刮去車號;把自行車車鎖破壞或者拆卸掉;遇障礙不減速、超載重物等行為。
2、倡議青年志愿者組織起來,定期上街清洗、修理、保養公共自行車
3、如果在路邊看到被隨意遺棄的公共自行車,身邊有人長期霸占公共自行車據為己有……將自行車的圖片拍下,以微博的形式上傳到網絡,讓網絡力量幫助流浪車回家。
4、倡議青年參與制定《武漢市公共自行車租賃文明公約》,并積極宣傳文明公約。
倡議人:
日期:
騎自行車的倡議書范文 篇2
隨著共享單車的風行,單車成了越來越多家長、同學出行的選擇。但是,單車不應成為小學生日常出行的工具,現學校向全體家長和學生倡議: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不能騎自行車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據家長反映,每天騎自行車回校的同學不在少數,更有甚者在沒有大人的陪同下單獨騎車回校。眾所周知,小區內,路窄人多車流量大,越來越多的自行車進入小區,不但阻礙交通,輕微的事故也時有發生。請家長給孩子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再次強調未滿12歲的小學生,不能騎自行車上學。
倡議人:
日期:
騎自行車的倡議書范文 篇3
親愛的同學們:
市區新投放的公共自行車,極大方便了我們的出行,成為我們生活的“親密伙伴”,也為我們的城市增添了靚麗的色彩。我們在享受出行便利的同時,更應該自覺愛護公共自行車。為此,我們向同學們提出如下倡議:
做一名愛護公共自行車的參與者。自覺增強文明意識,從自身做起,從小處著手,帶頭遵守社會公德,帶頭愛護公共自行車,不搞破壞。同時,堅決摒棄各種不良行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不闖紅燈、不逆行、不橫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追逐打鬧。
做一名愛護公共自行車的宣傳員。一個文明學生帶動一個文明家庭,一個文明家庭推動一個文明社區。因此,我們要積極宣傳愛護公共自行車的重要意義,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用自己的模范行為帶動身邊的人,把文明意識傳播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做一名愛護公共自行車的監督員。我們要以實際行動踐行文明,提醒人們要愛護公共設施,及時勸阻、制止破壞公共自行車的不良行為。同時,提醒那些不符合騎行條件(宿遷公共自行車的租用對象需滿16周歲以上)的同學不要騎公共自行車,以免造成意外傷害。
親愛的同學們,你的每份努力,都會讓我們的城市離文明更近;你的每份辛苦,都會為我們的城市增光添彩;你的每份熱情,都會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識和責任意識。行動起來吧,美麗的宿遷正向我們大踏步走來!
倡議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