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精選3篇)
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 篇1
甲方:x學校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工作責任,杜絕工作糾紛,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承包經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經學校校務會多次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投標方式:
明標
二、中標金額:
三、付款期限:
中標后三日內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證金,再簽定合同,否則逾期作自動放棄承包權處理,甲方將不退還乙方投標保證金。
四、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壹年,自________年下期開學至________年上期期末結束止。承包期內,不得轉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經營,甲方不退還乙方承包款。
五、經營范圍:
乙方可以在校園內經營文化用品、煙、酒、飲料、水果、糕點等成品副食,不能經營生煮熟食品和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的禁營物品,不能經營租書或電子游戲,不能搞有獎銷售等。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承包后交甲方保證金壹仟元整(¥1000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嚴格履行合同,嚴格服從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及衛生部門監管,期滿后如數退還。若有違反,從履行保證金中按合同條款酌情扣除。
七、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小賣部用房一間。
2、甲方為乙方提供貨柜、貨架各一個。
3、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表一只、電燈2盞、電源插板2個、門鎖2把。
4、禁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內擺攤設點。
5、領導并管理乙方的營業工作,監督食品衛生及安全工作。
6、監督乙方經營商品的價格,嚴禁乙方哄抬物價。
7、對乙方經銷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嚴禁“三無”食品及腐爛變質食品流入校園。
8、如發現乙方經營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不衛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權沒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不退承包費)。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經營國家規定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食品,不能經營“三無”食品及霉變食品,如發生中毒或其它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刑事、民事、經濟賠償、自動辭職、終止合同)。
2、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嚴格遵守小賣部安全制度,并在甲方指導下開展營銷活動。
3、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規定辦理的各種證件,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不得以各種理由向學校、班級攤銷或強行推銷任何商品。
5、校內經營價格應與校外市場價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校保證消費的學生人數。
6、無條件配合學校迎接上級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如罰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還承包費(如學生早點、飲水、學生中餐、學校布局調整、生源減少、停電等原因)。
8、乙方自負所用的全部水、電費。
9、乙方負責小賣部室內及門前縱橫2平方米范圍內的清潔衛生,清潔檢查按學校環衛細則執行。
10、乙方銷售攤點不得向小賣部門外延伸。
11、嚴禁乙方向學生銷售煙、酒等,違反一次罰款50元。
12、嚴禁乙方銷售瓜子等食品,違反一次罰款30元。
13、嚴禁乙方向學生搞一周以上的賒帳,違反一次罰款20元。
14、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存貨。
九、其它相關事宜:
1、小賣部不使用id卡消費,不得接受學生用id卡進行賒帳。
2、如遇特殊情況學校放假,學校不具有向乙方通知的義務,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了解、詢問,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學校概不負責。
3、承包合同一經簽訂后,乙方的經營就開始自負盈虧,即使因學生人數減少或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小賣部經營虧損,也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果停電,甲方不承擔為乙方提供發電的責任。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后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以保證食品質量,服務廣大師生。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小賣部場地。
(2)、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
(3)、甲方應嚴格監督乙方的經營范圍。
2 、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自覺遵守《食品衛生法》、《工商管理法規》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定。
(2)、顧全大局,自覺維護學校形象、聲譽和利益,關愛學生,服務至上,健康第一,安全保障。如發生與所售商品、飲食品有關的事故,應承擔所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3)、不得經營“三無”產品、過期、霉變食品,不得經營刀具及其它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嚴控帶皮、帶殼的商品,不得影響環境衛生、校容校貌。不得經營、自制食品。如違反上述規定每項扣除違約金300-500元。
(4)、承包人應主動辦理《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一切有關經營手續。
(5)、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6)、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及有關安全工作,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抵押金人民幣壹萬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甲方在合同期滿后應如數退還乙方;
二、經營范圍及時間:
1、文化用品、小百貨、小食品等師生生活用品。 嚴禁提供自制的任何食品。禁止對學生賒賬,違者每次扣除違約金200-300元。
2、乙方只能在課余時間經營,上課時間和上午第一節、第三節課間、下午第一節課間不得經營。晚上經營時間不得超過21:00.違者每次扣除違約金100-200元。
3、不得進行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經營性活動,如出售煙、酒、上網等。違者每次扣除違約金200-300元。
4、如有重大活動,須按學校指定時間配合工作,違者每次扣除違約金200-300元。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2年,即從20xx年9月1 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后,下次承辦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因違反《食品衛生法》、《工商管理法規》 等給學校及師生造成損失,乙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全部經濟責任。
2、乙方若超出經營范圍,甲方可扣除其押金,直至取消合同。
3、乙方若中途停止營業,所交納承包費及風險抵押金作為乙方不正常營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不予退還。
4、在合同期內,若甲方需要收回小賣部地皮,則應賠償乙方在小賣部投入的經濟損失。
5、違約金不足20xx元時、應在10個工作日內續交違約金到10000元。否則合同解除。
五、承包金額:
1、承包金額每年為人民幣壹萬五千元整。
2、承包金為一次性交清,共計 4萬元(其中押金壹萬元)。
3、乙方逾期不交納承包金,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食堂承包經營權,以乙方中途停止論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其它:
若因國家發生重大政策性調整,或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負連帶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學校小賣部承包勞動合同 篇3
甲乙雙方就學校小賣部的承包經營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校園內的小賣部交給乙方經營,乙方愿意承包經營。
第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 學校小賣部的經營應堅持服務教學、服務師生、依法經營、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
第四條 小賣部經營必須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具體手續由乙方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按年交納承包費用。標準為 元/年。交款方式為:簽定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 元。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小賣部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2.按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用;
3.為乙方的經營提供安全衛生的經營場地和相關設施;
4.不得允許除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校內從事與乙方項目相同的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小賣部依法行使經營權;
2.依法經營,主動接受有關職能部門和甲方的監管,熱情為師生服務;
3.不銷售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學生用品和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和其他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場地、設施存在安全隱患,乙方提出后甲方未采取措施排除,由此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因事故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違法經營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未盡監管職責的,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3.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用的,按應交納費用的3%向甲方交納違約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