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種植承包合同(精選3篇)
農副產品種植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為了充分貫徹黨的三農政策和方針,以及調整農業產業化種植結構,通過爭取政府資金的大力扶持,從單純的糧食種植結構向多元化的果樹、農副產品種植、養殖結構發展;同時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提高農民收入,保證經濟長遠發展。經魚進三組全體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決定組建 農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公司與農戶種植合作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費每畝 元;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將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給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費用。
2、農戶承包,承包費每畝 元。
3、關于土地抓鬮的相關問題,為了公平及資源的優化配置,每戶只能用自己的戶頭抓一份鬮;入股不參加種植的農戶不能參與抓鬮且不能把自己的戶頭挪給其他農戶用。
4、種植項目統一由甲方經營管理,采取統購統銷的方式,在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管理,否則公司有權與乙方解除合作關系。若因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需負責承當甲方的損失。
5、甲方為乙方種植水果提供指導性服務,及時為乙方提供挖溝定植、優良樹種、肥料、農藥、科技培訓、信息推廣和技術指導。乙方必須確保果樹種植面積的落實,品種的規范,積極主動配合公司做好果樹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果實質量符合公司收購標準。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實的質量不符合收購標準,甲方不負責承擔責任,因甲方的指導不及時或者提供的樹種、肥料等服務出問題,造成果實質量不達標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6、為保證果樹品種不外流,在進行果樹修剪時,禁止將修剪枝條帶出種植園區,必須統一集中銷毀,一經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每次罰款 元,如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利向乙方進行追償,違者罰款 元。
第二條,合作時間
1、合作期共計 年,自 起至 止。
2、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除合作協議,終止合作關系。
第二條、公司啟動資金來源
公司前期啟動資金共計 元,先由我組組員李文林墊付,待公司產生銷售收入時分期支付償還李文林所墊付款項。
第四條、銷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場價格對合作農戶生產的果實進行統一收購,統一銷售,農戶不得私下進行銷售。
第五條、利潤分配方式
1、公司從 年開始按照全年產生的利潤總數的%的比例提成作為公司利潤。同時,公司將按照全年產生利潤總數的%的比例作為合作農戶的利潤分紅,合作農戶分紅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農戶不能分紅。
2、公司未來將根據利潤提成情況,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村里沒有參與種植合作的農戶、老年人、大學生以及全村公共事業建設資金。
第六條,甲方應努力加強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場信息,搞好市場營銷,發揮市場優勢,充分調動合作社創效增收的積極性。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壹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簽約代表:
乙方:
簽約代表:
時間:
農副產品種植承包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
產地
商標或品牌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位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農副產品種植承包合同 篇3
__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買受人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出賣人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出賣人(買受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期限;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
(5)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并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_____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征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并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他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 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XX銀行、鄉政府、______ 、______ 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公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公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