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勞務分包合同(通用3篇)
民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
甲方:《工程發包分人》
乙方:《工程承包人》
丙方:《工程承擔保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南陽市第六四五六工廠棚戶改造項目,2#安臵樓。
(2)、工程地點:南陽市第六四五六工廠家屬院內。
(3)、磚砌體與二次砼結構澆注。
二、承包范圍
(1)、地下室基礎、地下室截水、集水井、踏步以及樓層女兒墻、出屋面煙囪、室外踏步所有砌體工程。
(2)、構造柱、圈梁、門過梁、水帶、陽臺壓頂、女兒墻壓頂、窗臺壓頂、樓層造型等;分項工程的鋼筋制作:綁扎、支拆模、澆筑混凝土等、鋼筋焊接。雙方的分部分項公程。
三、承包工作內容
(1)、熟悉施工圖紙、組織施工人員、布臵操作現場、領退材料和工具;班組人員自檢和配合自檢;運輸道搭拆。整
(2)、清理基層;拉線、彈線、吊線;立皮數桿、篩沙、調制砼及砂漿配比。
(3)、搭拆所有砌體、砼澆筑的腳手架含超高架、進場磚提前澆水、選磚鋪漿、砌磚、勾縫或壓縫、安放門窗木磚與預埋件、墻體內的拉結筋以及水電空暖孔洞凹槽的預埋。
(4)、構造柱、圈梁、門過梁、女兒墻、陽臺、窗壓頂等構件鋼筋制作安放和施工現場鋼筋清理;模板制作、安裝和拆除;混凝土澆筑與制作和現場垃圾清理;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磚及其他建筑垃圾運至地面指定地點堆放(含沙漏),同時做好砼墻養護及成品保護工作,做好邊口防護,風井電、梯井等,無法二次抹灰墻體均以1:2.5水泥砂漿20原漿隨砌隨抹平。
(5)、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以上未列出業主、項目、勞務隊對砌體工程應包含的其他工作內容。
四、分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提供以下材料:塔吊、人貨電梯、攪拌機、鋼管、扣件、焊條、腳手板、竹笆、方木模板、沙石水泥、加
(3)、乙方必須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低值易耗品的形式進行施工。
(4)、乙方必須準備以下材料和工具:鐵釘鐵絲、圓盤踞及鋸片、扎絲、電鋸及鋸片、手鋸、扳手、鐵錘、撬棍、鋼筋扎勾、麻線、水平尺、水管、水平膠管、卷尺、鐵鍬、鋁合金靠尺、十字鎬、灰桶、施工用車、灰槽以及砌墻用工具、制作鋼筋用機械和工具、安全帽等上述未提及其他需用的材料與工具。
五、承包價格
(1)、磚砌體,含窗壓頂、預制混凝土門口磚塊機械安裝,每立方米為128元。
(2)、構造柱每米40元。
(3)、水帶、門過梁,每米20元。
(4)、圈梁,每米30元。(含扎絲、鐵絲等小五金,鋼筋焊接、腰線和鋼筋焊接等一切費用)
(5)、本合同未注明的各項具體費用項目。如:各項社會保障費、加班費(含節假日)、誤工費;人包括暫住證費、現場以外的房租費、水電費、交通費等等。以及合同中所有費用,均包含在承包單價當中,由乙方自行分解。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按項目部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的付款日期支付乙方。
(2)、每次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
(3)、全工程完成后,經質監站、業主、甲方、勞務和公司等部門驗收合格后支付15%,剩余的5%為保修金,樓竣工后三個月內付清。
七、施工質量
(1)、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規范、業主、項目部與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經實測實量均要符合質量驗收標準、實測合格率達到100%。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需要返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包材料并每次視輕重給予罰款。
(3)、因工程不合格,造成有關部門罰款由乙方承擔,如:業主,項目部等。另甲方每次加罰款金額的20%在每次工程款中扣除。
八、施工安全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規范進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在安全設施沒有保證條件下不能進行施工,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2)、乙方必須對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進入工地戴好安全帽、不準穿拖鞋或者赤腳上班、不得酒后上班,如有違
(3)、乙方必須遵守工地各項安全制度,在施工中杜絕一切安全隱患,如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權給予500——1000元罰款或終止合同。
(4)、以上罰款在甲方給乙方的每次工資中扣除。
(5)、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勞務人員傷亡事故的,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按國家政策和甲方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施工進度
(1)、乙方必須按照項目部、甲方編制的進度計劃按時完成,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及工作安排,如業主和項目部原因造成進度影響而給予甲方順延工期的簽證,則甲方同步給予乙方簽證,否則不給予順延工期。
(2)、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順延的由乙方負責。
(3)、如乙方達不到項目和甲方的進度要求,甲方視所造成損失大小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并承擔業主和項目部給予甲方的一切罰款。
(4)、如乙方中途以借口退場,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按合同單價的50%進行結算。
(5)、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進度計劃所需求足夠的勞動力,凡甲方通知到乙方增加人員加班加點趕工期的,乙方都要盡
十、材料
(1)、甲方必須按乙方上報的數量及時供應材料,因甲方材料供用不上造成乙方誤工在24小時以上由甲方負責,按國家規定工人的定額補償。
(2)、乙方必須提前2天用書面通知甲方進料,如不提前2天報材料造成的誤工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以低值易耗品的形成進行施工,不能浪費甲方材料。
(4)、乙方必須按定額領用材料水泥按施工配合比領用,不能超用,水泥袋要綁扎成捆,堆放整交;模板方木不能長材短用,未經主管部門簽字同意,不能鋸割成塊模板和整條方木,若有違反,每鋸一條方木和膠合板罰款100——200元;砌筑砂漿不得留隔夜灰,否則按每次以灰斗車計量,每次罰款200元。
(5)、不得隨意亂丟扣件、鋼管、步步筋、對拉絲和鋼筋,以上用品每班組用剩后要全部回收到倉庫存放;每天晚上下班后或周圍發現以上用品不及時清理的每次罰款100元。
(6)、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凡造成損失或丟失的,一律
按原價賠償,以消耗品要以舊換新方能領用,必須做到邊做邊清理現場,確保現場整齊。
十一、現場管理和紀律
(1)、乙方勞務人員必須遵守紀律,遵守甲方以上各部門的各項紀律制度,禁止使用童工和老弱用病的工人進場施工。
(2)、勞務人員不能在施工現場酗酒、鬧事、打架;禁止偷盜和在樓層里大便,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情況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迎接各項檢查,在有關部門和項目綜合檢查評比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被罰款,由乙方負責。
十二、合同解除、終止
(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甲方仍不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發出通知合同解除。
(2)、如在甲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甲方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量的勞務報酬。
(3)如乙方不服從管理、不文明施工、質量不合格、達不到安全施工所造成的重大影響,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
(4)、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和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6)、以上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
十三、爭議
(1)、雙方子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采取以下辦法解決。 ①雙方友好協商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 ②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可以采用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爭議。
③爭議未解決時,雙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影響正常施工生產和危害社會穩定。如有違反,利益受害者可依法維護自身利益,提出索賠。
(2)、發生正以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成工作成果。
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②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條款與甲方此前其他文件規定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之處,按:①雙方協商增加補充量;②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3份,甲方1份(工程發包人),乙方1份(工程承包人),丙方1份(工程承擔保人)。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相關負責人簽名后開始生效,解除合同后或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3)、補充條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民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范圍:
4.建筑面積:
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工程合同價款為: 元(人民幣 整)
2.支付方式: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四、甲方工作
1.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對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2.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工程中間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負責協助和配合乙方解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
3.乙方未按圖紙施工或不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不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甲方有權讓其停工、返工(工期不順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簽訂3日內,乙方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2.乙方負責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設備的保管和使用,保證材料設備的完好。
3.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4.對已完的工程及已完工程的安裝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5.乙方在進場及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進場道路、施工現場附近的鐵路、房屋及現場附近的既有設施。
6.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給他人。
六、材料設備供應
1.甲方負責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鋼材、木材、水泥、磚、門窗、防靜電地板、涂料、防水材料、暖氣片、電燈電線等材料的采購供應工作。
2.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應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質量負責,乙方在材料到貨后24小時之內通知甲方檢驗和清點。
3.乙方采購的材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質量檢驗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及有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2.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達到100%。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返工仍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在通知甲方對每個分項、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乙方自檢合格后,通知甲方到現場進行檢查,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八、合同的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項目所在地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否則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違約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款后終止。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字: 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民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電路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 。
二.工程內容:前期預埋穿線管、穿線、上面板、分戶電源、完工等。
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以乙方工人開工算起)。
2、竣工日期:
五、工程總造價:(人民幣)每平方8.5元,面積按照圖紙國家統一規范計算。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自行采購施工材料,其所購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其材料必須為合同上指定使用電線、線管等材料。.
2.施工中,甲方需要變更或增加施工項目時,應及時如實通知乙方,雙方應簽訂項目變更表,商議好造價情況。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施工人員須嚴格依照甲方的圖紙進行施工。
2.乙方須對甲方購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護措施。
3.按施工程序開展監理,及時主動向甲方匯報監理情況及施工進度。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前期開工前付生活費由甲乙雙方協商。
2.變更工程項目的,甲方應按雙方協商好的價格一并支付給乙方。
3.工程中期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的40%,等工程完工再付清全部剩款。
十、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
十一、爭議解決:雙方友好協商,協商無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訴裁決。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