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承包合同格式(通用3篇)
荒地承包合同格式 篇1
甲方x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盤活農村集體閑置資源。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現達成x村廖家沖荒地承包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廖家沖荒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開發,發展園林、養殖經濟。
二、承包年限: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合同期滿后,后期根據《土地承包法》的相關條款,乙方繼續享有延保權利。合同另行簽訂。
三、承包荒地的范圍。本合同承包范圍為內現有的集體荒地。具體地塊四界由甲乙雙方現場指定界限,并以書面方式登記說明,所簽訂的備忘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約定承包費共計為xx萬元(大寫:x元整),分兩次付清:即合同簽訂后付x萬元,五年內一次性將余款付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合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的使用權,收益和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及享有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持,同時應依法生產,守法經營,妥善處理好與周邊群眾的利益關系。
六、乙方在承包的土地范圍內,因前期有部分農戶已退耕還林,此地承包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與這部分農戶無關,但在此部分中,農戶繼續享有國家退耕還林的補償費用。
七、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所需的設施,道路,水,電,管理用房等,甲方應全力支持并配合做一些相應的協調工作,因此建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如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甲方承包費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且甲方不退還已收取的承包費。如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投資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在合同期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其它
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需要轉讓給他人生產經營,在甲方同意并與轉接方簽訂協議后,本合同終止。
2、如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繼續生產經營,乙方有權處置屬于自己所有財產,處置時限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超出約定時限,甲方有權進行處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經事宜,甲方應與乙方指定人員黃漢格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執二份,見證機構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格式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響應安徽省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建設號召,更好更快地綠化荒山荒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 ,小地名為 。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采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的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干雜果、生態(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
四. 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畝, 畝元。
2.荒坡地: 畝, 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 2月xx年的承包費;每次承包費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據有甲方收款簽字為準。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石榴: 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2.杏樹: 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3.雜樹: 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以上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所承包范圍內山林應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甲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 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合理合法的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1、承包期間,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占有乙方種植植物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則每延遲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 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承包費的,每延遲一月,應當向甲方按每畝 元償付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均可向林業部門、鄉鎮政府或司法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并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證機關各持一份。
附件:
1、承包租賃荒山荒地地形圖
2、甲乙雙方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林權證復印件
3、其他重要證件的復印件(如營業執照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格式 篇3
發包方:天子溝村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閑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