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抹灰施工合同范本(精選25篇)
建筑工程抹灰施工合同范本 篇1
發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重報.萬州中心3、4號樓室內外抹灰分項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以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重報.萬州中心3#4# 號樓及車庫工程
二、工程地址: 重慶市萬州江南新區
三、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四、承包范圍:
4.1重報.萬州中心3#4# 號樓及車庫室內外抹灰分項工程
4.2圖紙會審和設計變更文件范圍內室內外抹灰分項工程。
4.3除樓梯外所有天棚均不抹灰
4.4外墻抹灰不在承包范圍內,但屋面女兒墻、屋面電梯機房、屋面風水井等在內。
五、承包方式及承包單價
5.1承包方式:
5.1.2本合同為勞務承包合同,其目的是為了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資源和乙方的勞務資源。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勞務承包范圍內,以自己所有或經營管理的財產對內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1.2甲方負責勞務承包所必需的技術管理,物資供給、安全檢查、環境監察、施工計劃、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驗工計價、結算、乙方不含稅。
5.1.3在甲方的組織管理下,乙方提供勞務工程所必需的工具和機械設備周轉材料進行勞務承包,負責勞務承包期間施工的環保、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進度并對甲方承擔缺陷修復等責任。
5.1.4包工不包料(包輔材、不包主材)、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及包工具機具及輔材、包勞動用品,以一次性綜合單價的方式進行承包。
5.1.5主要包含機具設備有:砂漿攪拌機、灰盆、料斗、斗車、移動式腳手架、灰桷、鐵
鍬、膠水管、三級配電箱以下的所有電線開關插座燈具、線繩、掃帚、水平管、鋁合金楞、搓板、鐵板、海綿等、電錘、射槍、射釘。
5.2承包單價:
5.2.1采用一次性綜合包干價承包。
5.2.2一次性綜合包干價指(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安全文明施工費、搶工費、風險措施費、樓層清理費、墻面滿掛鋼絲網工費用、門窗洞的收邊收口、小面積的混凝土修打)
5.2.3單價中含10%的安全風險及安全生產費用,此費用在整個承包工序完工時如沒有出現任何安全質量事故,結算時計價支付給乙方。
5.2.4甲方提供(塔吊、砂、水泥、砂漿王、鋼絲網、水電)其它均由乙方負責。
5.3.5勞務承包一次性綜合單價為( 10.00 元/平方米)
5.3.6本合同涉及到所有乙方完成項目的費用均含在承包單價內。
5.3.7合同簽訂后,甲乙方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以上單價進行調增調減,否則,要求變動單價的一方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不予認可,同時違約方需賠償對方不低于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賠償金。
六、工程量計算方式:
6.1工程量按實際抹灰面積計算
6.2小于1.5平方米的門窗洞口不扣面積。
6.3門窗洞口收邊收口按展開面積計算。
七、工程結算及付款辦法
7.1承包內容施工完后一次性辦理結算。
7.2辦結算后支付結算款的 80 %。
7.3 經業主、監理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15 %
7.4其余5%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后一次付清。
7.5合同范圍外簽證用工按下列單價結算:技工: 250元/工日、普工:130 元/工日
八、工期要求
1、按甲方制定的周計劃工期執行。
2、總工期 25 天。完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3、工期順延條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應順延(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空中飛行
九、乙方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
抹灰工: 35 人 小工: 30人
乙方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名單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減少以上勞動力人數。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本工程當月完成工作量人工工資的5%,作為違約金。同時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上報給甲方的施工管理人員,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變更一人,甲方將扣罰乙方500元作為違約金。
十、甲方義務
10.1根據施工圖和相關施工文件向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安全技術交底和驗收標準的交底工作。
10.2負責施工中質量、安全、施工進度、規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考核。 10.3乙方工人進駐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對其進行法律、安全、消防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教育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10.4向乙方提供施工必須的技術資料、施工圖紙一套。
10.5安排乙方施工任務,做好連續生產,避免停工、窩工。
10.6甲方提供的施工所用的機械設備機具只包括塔吊、其余機械設備工具均由乙方自備。
10.7甲方及時提供施工材料(水泥、砂子、鋼絲網)
10.8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對乙方所有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安全檢查。
10.9施工主水、主電到樓層。
十一、乙方義務
11.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環境保護、
11.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件》及其它相關資料,提供施工現場人員名單、身份證、特種工種施工人員操作證、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等有效證件,除特殊工種操作證外,其他上崗證原件經核驗后,由乙方自行保管。
11.3乙方對派用人員必須認證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思想身體健康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小于18周歲,不得超過55周歲。乙方人員需持甲方核發的“工作證”進行人員登記造冊(注明工作證號碼)。
11.4施工人員家屬、小孩和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工地。嚴禁使用童工及年齡偏大和有精神類疾病的人工作。
11.5乙方人員必須按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保證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制定的生產任務,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變施工。
11.6乙方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消防環保、場容衛生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指導、教育、監督。
11.7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文明施工檢查、質量、安全檢查。
11.8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防護要求,做好各分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護工作。
11.9乙方所有管理、施工人員的住宿由乙方自行解決,施工現場嚴禁住人、做飯。 十二、質量要求
12.1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12.2質量為中級抹灰(必須打灰餅)。
12.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和規定。做好質量管理工作,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各項技術交底,施工中應有質量員做好跟蹤檢查、監督、指導工作。自覺誠懇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檢查,及時糾正指出的問題。
12.4、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不合格項目,必須立即返工,所發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三、文明施工
13.1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場清。
13.2施工現場管理規范。
13.3生活區宿舍、經常保持干凈、整潔、衛生。
13.4現場垃圾及時清理,定點堆放;生活環境衛生打掃,廁所沖洗。
十四、安全管理要求
14.1甲乙雙發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各級有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14.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保證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臨邊作業、危險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并做好各個分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護工作。
14.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施工員和安全員的管理,對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整改,杜絕一切安全隱患,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因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政府及主管部門的罰款。
14.4對乙方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腳手架及防護措施,雙方應由主管部門或指定負責人做好交驗工作,并做好記錄存查。
14.5、乙方應在承包所在地為職工辦理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如若乙方沒有給本地人員辦理安全生產保險,甲方有權辦理,費用從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 14.6、乙方應設安全員,負責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班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進入工作面應先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定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入工作面。對不安全或有安全隱患的施工作業部位,乙方應立即排除改正后,再進行施工。乙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料具。
十五、材料管理要求
15.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材料管理制度,本著保證質量、節約材料的原則施工,做到材料有節約,設施不損壞,不丟失。
15.2對水泥庫水泥進行保管,每天均要采取防雨措施處理。
15.3當天所用砂漿必需使用完不得過夜。
15.4落地砂漿必需回收使用干凈。
15.5所用材料應提前報計劃。
十六、勞動紀律和現場管理
16.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堅決服從甲方管理,服從主管工長和管理人員的指揮,決不允許和他們發生任何沖突。在現場凡是工長安排的,都應執行,不能當面頂撞,
乙方若違反此規定,甲方將給予經濟處罰200/次。
16.2乙方人員嚴禁在工地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酗酒鬧事、嫖宿等行為,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人次的罰款,并送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16.3乙方必須搞好施工現場,生活區、庫房、廁所衛生,安排專人打掃。嚴禁隨意大小便、亂扔食品袋、飲水瓶、煙屁股、煙盒等。垃圾要集中堆放,專人負責清理。 16.4甲方不提供乙方食宿,施工現場嚴禁住人、做飯。
十七、甲方違約責任
17.1由于甲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17.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應在結算前10日通知乙方;在結算后30日內仍不能支付勞務費,雙方進行協商處理。
十八、乙方違約責任
18.1乙方承擔的工程項目,不得再進行分包、轉包。在施工中不得發生嚴重減員、質量不合格又不認真整改或工期嚴重拖后等情況,一旦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其所干工程量不與結算,并有權進行索賠。
18.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允許而私自停工,對工程進度造成影響的,甲方將處以500~20xx元違約金,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對所干工程量不予結算,并有權索賠。
18.3乙方的施工質量、施工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節約料具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清除乙方出場,并對所干工程量不予結算,同時乙方需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8.4乙方連續兩周或累計三周達不到施工進度計劃,乙方無條件退場,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結算,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進行索賠。
18.5乙方文明施工差,工完場不清,材料堆放亂,甲方有權及時派人進行整理,發生的費用按200元/工日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8.6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完成的項目乙方沒人力來完成的,甲方將指定其他隊伍完成,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九、履約保證
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 1萬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本承包工
程完工后,退還乙方、無利息。
二十一、附則
21.1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在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有關部門或雙方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仍解決不了的,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現場另行協商解決。
21.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并結算工程款后自動失效。
2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月日:
建筑工程抹灰施工合同范本 篇2
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將中市辦二期16號樓粉刷工程勞務工作分包給乙方。為使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圍
1.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以固定包工單價承包給乙方,河北建工集團提供原材料、外架及施工電梯,甲方提供灰桶、灰盆、鐵鍬、攪拌機、小推車、水平儀、五線儀、電鎬等工具。乙方提供除此之外的所需其他工具。施工驗收完畢后,甲方補助乙方1000元工具補貼費用。
1.2 承包范圍:
①內墻粉刷:包括天棚抹灰、室內砌體抹灰。
②外墻粉刷:包括陽臺、窗臺、雨棚、挑檐等抹灰。
二、工程結算
2.1 本合同采用固定價格按大包干,結算單價按施工面積人民幣12 元/m²。門算一半(如入戶門、電梯門、單元門等)窗戶滿算。另無論任何情況不予以調整。
2.2 付款方式:
16# 樓粉刷工程,每月20日付完成工程量的70%。期間不預支任何費用。粉刷全部完工后,經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
2.3質保金:甲方保留乙方總工程款10%的質保金,在保修期內乙方隨時響應甲方的維修要求,如乙方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并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期后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在質保期后兩個月內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無息)
三、工期要求
3.1 甲方根據總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在此基礎上,乙方編制詳細的周計劃,月計劃。40天完成一至十層,計劃不周,組織不力,技術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誤,使甲方蒙受的損失,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若達不到規定進度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施工,所干工作量從乙方結算中扣除給其它班組。
3.2 工期要求:按甲方總進度計劃,只準提前,不得拖延
四、權利和義務
4.1.1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隊伍組成的合理性,當甲方發現乙方隊伍中有不適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員,有提議撤換的權利。
4.1.2 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指令整改,其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監管方包括項目部、監理單位及甲方陳明軍
4.1.3 當甲方發現乙方不能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以及違反上述各條款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按完成工作量的60%接清帳目,限在5天內離開工地。
4.1.4 若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故中途退場,則視為違約,甲方一律不予結帳。
4.1.5甲方作為本合同代表對本合同工作內容、質量、進度、安全、成本、配合等條款負責。
4.2 甲方義務
4.2.1 施工期間,甲方幫助尋找所須的食宿,但食宿不屬于甲方管理范圍,一切相關事宜有乙方承擔。提供相應的施工工具、設備,乙方應安排專人檢查施工工具,如有問題可拒絕使用,如使用則認可無問題,如損壞視為乙方責任,如造成人員傷亡均有乙方全權承擔。
4.2.2 施工完畢,經各方驗收合格,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并按約定付款。
4.3乙方權利
4.3.1 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必須的相應工具、設備。
4.3.2 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結算付款。
4.4 乙方義務
4.4.1 乙方負責組建政治素質、技術素質合格的職工隊伍,并將花名冊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呈報甲方及項目部備案。每個職工簽好上崗協議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在河北建工集團安全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
4.4.2 乙方在施工期間,用料必須注意節約,不得浪費。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各項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4.4.3 人走場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滿足工地要求。甲方提供的一切生產工具,乙方均應加倍愛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4.4 乙方必須制訂出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前自行檢查施工器具,有隱患必須匯報,不得施工違者后果自負。
4.4.5乙方工人不得私拉電線電源、燒電爐、熱得快等類似電器。
4.4.6 乙方在施工全過程中必須加強對自己隊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決不允許酗酒、賭博、偷盜、打架斗毆。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將視情節輕重,接受各部門處罰,直至清除出工地并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4.4.7 乙方選派施工人員必須是適合從事體力勞動的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疾病。
五、乙方工作內容要求事項
5.1 主體結構驗收前線槽、穿木工孔洞的嵌補,粉刷灰餅的設置
5.2 不同材料交接處加強網固定,砼基層表面粘結處理(鑿毛或甩漿 處理)。
5.3 分格條滴水線的鑲貼、基層清理、澆水。
5.4 材料過篩,砂漿拌制及施工區域內材料的水平、垂直運輸。
5.5 粉刷高度3.6M以內腳手架的搭設。
5.6 抹灰層按規范要求分層趕平成活、養護。
5.7 清掃落地灰。及其他甲方另行安排的任務。
六、質量要求
抹灰工程施工質量逐層評定,必須符合現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要求,質量等級為優良。
6.1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各層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
6.2 抹灰表面應光滑、潔凈,顏色均勻,無抹紋,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
6.3 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光滑,管道表面的抹灰表面應平整。
6.4 抹灰分格縫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光滑,棱角整齊。
6.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線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于10㎜。
6.6 墻面垂直度≤3mm,平整度≤3mm陰陽角方正≤3mm,分格條(縫)直線度≤3mm。墻裙、勒腳上口直線度≤3mm。
6.7 滿足項目技術交底要求。(以項目部交接為準)
七、獎罰措施
7.1 乙方必須服從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 該分項工程施工工期為 40 天,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將處 500元/天罰款。
7.2 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粉刷層空鼓、開裂或粉刷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無條件返工,其材料費、人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此而延誤工期,接受項目部處罰。
7.3 乙方人員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腳、赤膊及其他違規行為的,甲方將按規定予以200 元/次處罰。
7.4因粉刷施工得到項目部的獎勵甲方全部返還乙方并增加50%獎勵。
八、其他
8.1 本協議書未及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后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8.2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帳目結清后作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抹灰施工合同范本 篇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施工:
一、承包項目概況及名稱:
1、建設單位:永州市九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古丈縣分公司
2、項目名稱:古丈縣太陽城藍庭國際竹溪苑4#商住樓
3、建設地點:古丈縣太陽城
二、承包方式:分項包工
1、外墻抹灰3單元按外墻面積不除洞按每平方米計算單價18元/m不包放線、打灰、定點、上料、拉網。只粉天溝之外以下的。
2、粉完1跑結80%,2跑按100%,以次類推,全部完工以后,5天內全部付清以上工程款。
3、質量問題,橫平豎直、陰陽角垂直,當場施工員看好為準,過后概不負責。
①立面垂直度誤差每10米超過5毫米。
②表面平整度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③陰陽角方正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4、乙方按照甲方已定好的點放好的線施工,否則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5、滴水線(槽)、外檐、門窗、洞口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 )、窗臺板,空調板。
6、人員進場按每人每天100元計算,3天一次預支伙食費。
7、如中途預支工程款不到位,乙方有權停工,后果甲方自負。
8、乙方人員到位后甲方付乙方人員來時車費(每人100元)按排住宿。
9工地使用的所有工具都由甲方提供(鋁合金、鐵鍬、鈀子、斗車、夾板、沙板、灰桶、鐵錘、鑿子。)
10、乙方不負責施工洞及其它掃尾工程能做的必須做。墻壁開鑿和補磚乙方不負責。
11、完工后,乙方不負責清掃場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抹灰施工合同范本 篇4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大寺鎮屯首村委建設。 二、施工方式 ;甲方負責材料,乙方負責施工。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完工驗收后一個星期內付清款。 六、工期要求;2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并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和安全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地熱鉆井工程施工和經濟活動中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批準單位: 第二條 工程技術要求 1、設計井深:米 2 3、施工須遵照國家或行業有關規范、本合同規定、《地質設計》和《工程施工設計》等文件執行。 4、乙方提供能夠鉆探 第三條 承包范圍 地質、鉆井工程設計、鉆前工程準備、鉆井施工工程、鉆井施工所用各種材料、測井作業、固井作業、氣舉洗井試水。 第四條 工程造價 元米,工程承包總額預計為: 人民幣大寫 整(此工程承包總額不包括按合同應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辦理所有與該工程有關的手續,并提供該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或設計。 (2)負責做好施工現場勘察工作,保證井場天空、地面、地下無影響工程施工的人為障礙物,同時做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的工作。 (3)施工期間負責指派現場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協調日常事務和工程監理工作。 (4)負責解決從設備、人員進場到撤離現場及施工的過程中涉及環保、環衛、機械噪音擾民等問題。 (5)根據合同、工程設計,監督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工程資料的錄取。 (6)根據本合同要求及地質施工設計進行工程各工序中間檢查及完井驗收。 (7)甲方負責提供施工所需的生產及生活用電用水,費用由甲方承擔。 (8)負責提供施工場地和人員食宿住地(具體位置由甲、乙雙方現場踏斟協商確定)。 (9)乙方完井后洗井和抽水期間有大量污水排出,甲方應妥善安排好排污位置,并負責協調各方關系,以便順利排污,排污條件滿足每小時60方。 (10) 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鉆機的基礎修筑工作,做好排棄泥漿坑槽和排水管線的設置,按甲方指定地點排水。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就近供水供電接口后,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水電管線以及安裝施工。 (3)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施工設計)資料,進行具體地質和工程設計,在開鉆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各二份。經甲方及監理認可后實施。 (4)負責施工人員、設備、物資的安全技術管理及現場文明施工。 (5)完井驗收后戴好井口帽,進行臨時封閉。 (6)乙方在施工中應解答甲方提出的詢問。 (7)乙方須嚴格按有關規范設計施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取全、取準各項地質、工程資料,保證工程竣工現場驗收合格后,乙方將全部地質、工程資料轉交給甲方(二套)。 (8)乙方必須在有關國家規范、工程設計及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組織施工,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以及材料質量。 (9)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及事故責任。 (10)在施工中,乙方因場地限制,沉砂池容積不足而需擴大場地時,甲方應提供足夠的施工場地;完工后的泥漿及沉砂乙方不再另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自開鉆之日起天。 2、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及時進行現場驗收。 3、如遇下列情況,工期可以順延。 (1)因甲方原因現場生產、生活用水、非生產用電停止使用超過24小時后; (2)乙方在鉆井施工中由于地質情況異常、可鉆性極差導致鉆時過高,或遇到破碎、斷裂地層致使正常施工嚴重受阻或因此發生事故及井下復雜情況,乙方須及時通告甲方監理并提交書面報告,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4)甲方未完成本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七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1、乙方應嚴格按設計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并接受監理人員的監督,對出現的問題和違章作業,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在現有技術裝備條件下,乙方應做出相應的整改措施,達到甲方正當要求。 2、鉆井作業屬于大型機具連續作業的特種建筑工程安裝行業,具有高風險性。在施工中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技術措施并組織施工,但在重大技術措施(指井身結構的確定與變化、固井方案等)的實施及調整時,乙方須將技術措施細則及時通知甲方,在甲方監理人員無異議后方可實施 。 3、在鉆井施工中一旦出現井下事故,乙方須作緊急處理并立即向甲方監理人員匯報事故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4、完井驗收:雙方在洗井、試水作業、抽水試驗完成后即可進行現場驗收,甲、乙、監理及管理部門四方以簽定的合同作為驗收依據,驗收后一個月內乙方將全部資料交給甲方。53。 第八條 工程費用的支付和結算 1、結算方式: 銀行轉帳或現金結算。如增加或減少進尺,甲方以實際進尺對乙方結算。 2、付款方法: (1)乙方設備到場后,開鉆前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 (2)二開前,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 (3)設計井深,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 (4)完井驗收后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除5%質量保證金外的所有余款。 (5)完井驗收后________年,如無質量問題甲方付給乙方5%質保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證鉆井施工工程質量,因鉆井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工程款到位不及時,造成停等,每耽誤一天,由甲方按每天15000元標準支付乙方等待費。 3、完井驗收后,沒有按合同要求支付余款,甲方按應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五承擔違約滯納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 雇主: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a.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轉讓 3.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轉包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現甲方區村大街巷號原有____層樓房,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為了保證質量,能按時完成任務,甲方與乙方就有關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本合同條款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限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_____天。 四、工程議價:人民幣____萬元整。 五、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樓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頂架、外墻排柵及施工機械、鐵釘、鐵線、扎帶、四周彩條布、其它細節工具及一切建筑材料。 六、工程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現有模型修建,在____樓加建____層樓房。 建房水泥采用______,樓面用鋼筋混凝土,室內倒____條橫梁,位置由房東安排。樓層高3米。采用____磚,墻面扇灰二遍,貼________磚。東面留______窗____個,具_____置由房東安排。廁所、廚房、陽臺墻面貼200_________300瓷片到墻頂,地面貼300_________300防滑磚。廁所、廚房安裝不銹鋼門,各留一窗,建廁所位和不銹鋼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污管道,水管材料用聯塑。窗材料為東江鋁,防盜網為遠航不銹鋼,飄____cm。 七、乙方在建房施工時,一定要保證質量。如有不符合質量問題,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費由乙方自己負責,并負責翻工費用。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費用;若造成鄰居房屋損壞,由乙方負責。 九、若遭受城管干擾,影響乙方施工,當中損壞的建筑材料,按當時造價由甲方負責。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內容,增加工程項目必須與甲方商量,雙方達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順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務。 十、乙方進場后,施工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保證施工場地通水通電。房子建好后水電安裝包括水電材料全部由甲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完工后一周內全部付清。 十二、本合同書經雙方確認后,即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十三、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后可作補充條文。結算付清工程款項后,本合同書自然終止無效。 發包方: 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一、建筑工程合同策劃概述 (一)合同策劃及要考慮的問題 在建筑工程項目的初始階段必須進行相關合同的策劃,策劃的目標是通過合同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必須反映建筑工程項目戰略和企業戰略,反映企業的經營指導方針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劃需考慮的主要問題有:項目應分解成幾個獨立合同及每個合同的工程范圍;采用何種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種類、形式和條件;合同重要條款的確定;合同簽訂和實施時重大問題的決策;各個合同的內容、組織、技術、時間上的協調。 (二)合同策劃的意義 (1)合同的策劃決定著項目的組織結構及管理體制,決定合同各方面責任、權力和工作的劃分,所以對整個項目管理產生根本性的影響。業主通過合同委托項目任務,并通過合同實現對項目的目標控制。 (2)合同是實施工程項目的手段,通過策劃確定各方面的重大關系,無論對業主還是對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劃可以保證合同圓滿地履行,克服關系的不協調,減少矛盾和爭議,順利地實現工程項目總目標。 (三)合同策劃的依據 (1)業主方面:業主的資信、資金供應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業主的目標以及目標的確定性,期望對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業主對工程師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業主的管理風格,業主對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資信、企業規模、管理風格和水平、在本項目中的目標與動機、目前經營狀況、過去同類工程經驗、企業經營戰略、長期動機、承受和抗御風險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類型、規模、特點,技術復雜程度、工程技術設計準確程度、工程質量要求和工程范圍的確定性、計劃程度,招標時間和工期的限制,項目的盈利性,工程風險程序,工程資源(如資金、材料、設備等)供應及限制條件等。 (4)環境方面:工程所處的法律環境,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物價的穩定性,地質、氣候、自然、現場條件的確定性,資源供應的保證程度,獲得額外資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劃的程序 (1)研究企業戰略和項目戰略,確定企業及項目對合同的要求。 (2)確定合同的總體原則和目標。 (3)分層次、分對象對合同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列出各種可能的選擇,按照上述策劃的依據,綜合分析各種選擇的利弊得失。 (4)對合同的各個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劃中有時要采用各種預測、決策方法,風險分析方法,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在開始準備每一個合同招標和準備簽訂每一份合同時都應對合同策劃再作一次評價。 二、業主的建筑工程合同策劃 (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業主將設計、設備供應、土建、電器安裝、機械安裝、裝飾等工程施工分別委托給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別與業主簽訂合同,各承包商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其特點是: 1)業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許多次招標,需作比較精細的計劃及控制,因此項目前期需要比較充裕的時間。 2)業主負責各承包商之間的協調工作,對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擾所造成的問題承擔責任。由于不確性因素的影響及協調難度大,因而這種承包方式的合同爭執較多,工期長、索賠多。 3)該承包方式要求業主管理和控制較細,業主必須具備較強的項目管理能力。 4)對于大型工程項目,該承包方式使業主面對眾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協調困難,易造成混亂和失控,且業主管理費用增加,導致總投資增加和工期延長。 5)采用這種承包方式,業主可以分階段進行招標,可以通過協調和項目管理加強對工程的干預。同時承包商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制衡。 6)采用這種承包方式,項目的計劃和設計必須周全、準確、細致。這樣各承包商的工程范圍容易確定,責任界限比較清楚。 (2)全包(又稱統包,一攬子承包,設計一建造及交鑰匙工程)合同,即由一個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向業主承擔全部工程責任,包括設計、供應、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項目前期籌劃、方案選擇、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建設后的運營管理。該承包方式的特點是: 1)減少業主面對的承包商數量和事務性管理工作。業主提出工程總體要求,進行宏觀控制、驗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糾紛和索賠較少。 2)方便協調和控制,減少大量的重復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溝通方便、快捷、準確。有利于施工現場管理,減少中間環節,從而可減少費用和縮短工期。 3)業主的責任體系完備,避免各種干擾,對業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體效益高。 4)業主必須選擇資信度高、實力強,適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僅需具備各專業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強的設計、管理、供應,乃至項目策劃和融資能力。 (3)采用上述二者之間的中間形式,即將工程委托給幾個承包商,如設計、施工、供應等承包商。 (二)招標方式的選擇 國際上經常采用的招標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我國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又稱無限競爭性招標,是由招標單位在國內外主要報紙,有關刊物上,或電視、廣播上發布招標廣告。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參加投標,數量不受限制。 這種招標方式,招標單位有較大的選擇余地,可在眾多的投標單位之間選擇報價合理、工期短、信譽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參與競爭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資格預審和評標的工作量,也使招標費用支出較多。公開招標在國際上已沿用了很長時間,也是我國目前最廣泛采用的招標方式。但這種方式業主管理工作量大,要準備很多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要進行資格預審、評標、舉行澄清會議等。雖可降低報價、提高工程質量,但招標期較長。 2.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又稱有限競爭性招標。這種招標不發布廣告,由招標單位向預先選擇的數目有限的承包商發出邀請信,邀請他們參加某項工程的投標競爭。采用邀請方式招標,一般可以保證參加投標的承包商有此項工程經驗,信譽可靠,有能力完成該工程項目,招標單位可以減少招標工作量,節省招標費用,也能增加每個投標者的中標機會。但這種方式限制了競爭范圍,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術上、報價上有競爭力的后起之秀。 邀請招標方式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特殊情況下,工程規模大,招標單位認為中、小型施工企業不可能勝任,因而選定幾家大公司參加投標。 (2)工程復雜、專業性強,招標單位認為只有某些企業才能承擔。 (3)工程規模小,為節約招標開支沒有必要公開招標。 (4)公開招標后,無人投標,招標單位只好邀請少數單位投標。 (5)由于工期緊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開招標的工程。 邀請的投標單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3.議標對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特殊工程,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批準后可以議標。這種方式是建設單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請某一承包商進行談判,達成協議后將工程任務委托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談不成,可另邀請一家,直到達成協議為止。 議標通常適用于以下情況: (1)工程的性質特殊,內容復雜,發包時尚不能清楚詳盡地確定其中若干技術細節和近似的工程量。 (2)采用某種新技術,需施工單位從設計階段就開始參加合作。 (3)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未能產生中標單位。 (4)工程規模不大,工期緊張,需邊設計邊施工等。 這種招標方式易于處理一些問題,使雙方緊密配合,但競爭性差,可能會使承包價格偏高。因此,無特殊情況,為規范建筑市場行為,應嚴格限制議標方式。 (三)合同種類的選擇 合同的計價方式有很多種,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應用條件、不同的權力和責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時合同雙方的風險也不同,應依具體情況選擇合同類型。目前,合同的類型主要有四種。 1.單價合同 這是最常見的合同種類,適用范圍廣,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這一類合同。在這種合同中,承包商僅按合同規定承擔報價的風險,即對報價(主要為單價)的正確性和適宜性承擔責任;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業主承擔。由于風險分配比較合理,能夠適應大多數工程,能調動承包商和業主雙方的管理積極性。單價合同又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等形式。 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業主給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參考數字,而實際合同價款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報的單價計算。雖然在投標報價、評標、簽訂合同中,人們常常注重合同總價格,但在工程款結算中單價優先,所以單價是不能錯的。對于投標書中明顯的數字計算的錯誤,業主有權先作修改再評標。 2.固定總價合同 (1)固定總價合同的概念及特點 這種合同以一次包死的總價委托,價格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所以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風險。除了設計有重大變更,一般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在現代工程中,特別在合資項目中,業主喜歡采用這種合同形式,因為: ①工程中雙方結算方式較為簡單。 ②在固定總價合同的執行中,承包商的索賠機會較少(但不能根除索賠)。通常可以免除業主由于要追加合同價款、追加投資帶來的需上級,如董事會、甚至股東大會審批的麻煩。 但由于承包商承擔了全部風險,報價中不可預見風險費用較高。承包商報價的確定必須考慮施工期間物價變化以及工程量變化帶來的影響。在這種合同的實施中,由于業主沒有風險,所以他干預工程的權力較小,只管總的目標和要求。 (2)固定總價合同的應用前提 在以前很長時間中,固定總價合同的應用范圍很小: ①工程范圍必須清楚明確,報價的工程量應準確而不是估計數字,對此承包商必須認真復核。 ②工程設計較細,圖紙完整、詳細、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計在工程過程中環境因素(特別是物價)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并合理。 ④工程結構、技術簡單,風險小,報價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商可以作詳細的現場調查、復核工作量、分析招標文件、擬定計劃。 ⑥合同條件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 (3)固定總價合同的計價方式 ①業主為了方便承包商投標給出工程量表,但業主對工程量表中的數量不承擔責任,承包商必須復核。各分項工程的固定總價之和即為整個工程的價格。 ②如果招標文件中沒有給出工程量清單,而由承包商制定,則工程量表僅作為付款文件,不屬合同規定的工程資料。合同價款總額由各分項工程的固定總價構成。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信息計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項或計算不正確,則被認為已包括在整個合同的總價中。 (4)固定總價合同的確定 固定總價合同是總價優先,承包商報總價,雙方商定合同總價,最終按總價結算。通常只在設計變更或符合合同規定的調價條件時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 (5)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的風險 ①價格風險: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工程實施中物價和人工費漲價風險。 ②工作量風險:工作量計算錯誤;由于工程范圍不確定或預算時工程項目未列全造成的損失;由于設計深度不夠造成的工程量計算誤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這是與固定總價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類型。工程最終合同價格按承包商的實際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間接費)計算。在合同簽訂時不能確定一個具體的合同價格,只能確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價格按承包商的實際成本結算,所以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而業主承擔了全部工作量和價格風險,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沒有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常常不僅不愿意壓縮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經濟效益。這樣會損害工程的整體效益。所以這類合同的使用應受到嚴格限制,通常應用于如下情況: (1)投標階段依據不準,工程的范圍無法界定,無法準確估價,缺少工程的詳細說明。 (2)工程特別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它們可能按工程中出現的新的情況確定。 (3)時間特別緊急,要求盡快開工。如搶救、搶險工程,人們無法詳細地計劃和商談 lt;BR>為了克服該種合同的缺點,調動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可對上述合同予以改進:事先確定目標成本,實際成本在目標成本范圍內按比例支付酬金,超過目標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實際成本低于目標成本,則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酬金外,另給承包商一定比例的獎勵;成本加固定額度的酬金,不隨實際成本數量的變化而變化。 4.目標合同 這是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結合的形式,在發達國家,廣泛應用于工業項目、研究和開發項目、軍事工程項目中。 目標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規定承包商對工程建成后的生產能力或功能、工程總成本、工期目標承擔責任。若工程投產后的規定時間內達不到預定生產能力,則按一定的比例扣減合同價款;若工期拖延,則承包商承擔工期拖延違約金;若實際總成本低于預定總成本,則節約的部分按預定比例獎勵承包商,反之,則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擔。 (四)重要合同條款的確定 業主應正確地對待合同,對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應苛求。業主處于合同的主導地位,由其起草招標文件,并確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條款。主要有: (1)適用于合同關系的法律,以及合同爭執仲裁的地點、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采用進度付款、分期付款、預付款或由承包商墊資承包。這由業主的資金來源保證情況等因素決定。讓承包商在工程上過多地墊資,會對承包商的風險、財務狀況、報價和履約積極性有直接影響。當然如果業主超過實際進度預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沒有出具保函的情況下,又會給業主帶來風險。 (3)合同價格的調整條件、范圍、調整方法,特別是由于物價上漲、匯率變化、法律變化、海關稅變化等對合同價格調整的規定。 (4)合同雙方風險的分擔。即將工程風險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合理分配。基本原則是,通過風險分配激勵承包商,控制風險,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5)對承包商的激勵措施。 (6)業主在工程施工中對工程的控制是通過合同實現的,合同中必須設計完備的控制措施,以保證對工程的控制,如變更工程的權力;對計劃的審批和監督權力;對工程質量的檢查權;對工程付款的控制權;當施工進度拖延時,令其加速的權力;當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責任時,業主的處理權等。 三、承包商的合同策劃 承包商的合同策劃服從于承包商的基本目標和企業經營戰略。 (一)投標的選擇 承包商必須就投標方向做出戰略決策,其決策取決于市場情況,主要有: (1)承包市場狀況及競爭的形勢。 (2)該工程競爭者的數量以及競爭對手狀況,以確定自己投標的競爭力和中標的可能性。 (3)工程及業主狀況。包括工程的技術難度,施工所需的工藝、技術和設備,對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響程度;業主對承包方式、合同種類、招標方式、合同的主要條款等的規定和要求;業主的資信情況,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歷史,業主建設資金的準備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 (4)承包商自身狀況。包括公司的優勢和劣勢、技術水平、施工力量、資金狀況、同類工程的經驗、現有工程數量等。 承包商投標方向的確定要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的優勢,符合其經營戰略,不要企圖承包超過自己施工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和財務能力的工程及沒有競爭力的工程。 (二)合同風險的評價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問題,則工程風險大: (1)工程規模大,工期長,而業主要求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 (2)業主僅給出初步設計文件讓承包商做標,圖紙不詳細、不完備,工程量不準確、范圍不清楚,或合同中的工程變更賠償條款對承包商很不利,但業主要求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3)業主將做標期壓縮得很短,承包商沒有時間詳細分析招標文件,而且招標文件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條件。 (4)工程環境不確定性因素多,且業主要求采用固定價格合同。 (三)承包方式的選擇 任何一個承包商都不可能獨立完成全部工程,不僅是能力所限,還由于這樣做也不經濟。在總承包投標前,他就必須考慮與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發揮各自在技術、管理和財力上的優勢,并共擔風險。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技術上需要。總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備總承包合同工程范圍內的所有專業工程的施工能力。通過分包的形式可以彌補總承包商技術、人力、設備、資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時總承包商又可通過這種形式擴大經營范圍,承接自己不能獨立承擔的工程。 (2)經濟上的目的。對有些分項工程,如果總承包商自己承擔會虧本,而將它分包出去,讓報價低同時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擔,總承包商不僅可以避免損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 (3)轉嫁或減少風險。通過分包,可以將總包合同的風險部分地轉嫁給分包商。這樣,大家共同承擔總承包合同風險,提高工程經濟效益。 (4)業主的要求。業主指令總承包商將一些分項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兩種情況: 1)對于某些特殊專業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項工程,業主僅對某專業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議總承包商將這些工程分包給該專業承包商,即業主指定分包商。 2)在國際工程中,一些國家規定,外國總承包商承接工程后必須將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給本國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國承包商承接,外國承包商只能分包。這是對本國企業的一種保護措施。 業主對分包商有較高的要求,也要對分包商作資格審查。沒有工程師(業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隨便分包工程。由于承包商向業主承擔全部工程責任,分包商出現任何問題都由總包負責,所以分包商的選擇要十分慎重。一般在總承包合同報價前就要確定分包商的報價,商談分包合同的主要條件,甚至簽訂分包意向書。 2.聯營承包 聯營承包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見的為設計承包商、設備供應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聯合投標,共同承接工程。其優點是: (1)承包商可通過聯營進行聯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風險大、難以獨家承攬的工程,使經營范圍擴大。 (2)在投標中發揮聯營各方技術和經濟的優勢,珠聯璧合,使報價有競爭力。而且聯營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聯營成員具有法律上的連帶責任,業主比較歡迎和放心,容易中標。 (3)在國際工程中,國外的承包商如果與當地的承包商聯營投標,可以獲得價格上的優惠。這樣更能增加報價的競爭力。 (4)在合同實施中,聯營各方互相支持,取長補短,進行技術和經濟的總合作。這樣可以減少工程風險,增強承包商的應變能力,能取得較好的工程經濟效果。 (5)通常聯營僅在某一工程中進行,該工程結束,聯營體解散,無其他牽掛。如果愿意,各方還可以繼續尋求新的合作機會。所以它比合營、合資有更大的靈活性。合資成立一個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費用較高,運行形式復雜,母公司僅承擔有限責任,業主不信任。 (四)合同執行戰略 合同執行戰略是承包商按企業和工程具體情況確定的執行合同的基本方針。 (1)企業必須考慮該工程在企業同期許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確定優先等級。對重要的有重大影響的工程,如對企業信譽有重大影響的創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對企業準備發展業務的地區的工程,必須全力保證,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優先考慮。 (2)承包商必須以積極合作的態度熱情圓滿地履行合同。在工程中,特別在遇到重大問題時積極與業主合作,以贏得業主的信賴,贏得信譽。例如在中東,有些合同在簽訂后,或在執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如戰爭、動亂),按規定可以撕毀合同,但有些承包商理解業主的困難,暫停施工,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降低業主損失。待干擾事件結束后,繼續履行合同。這樣不僅保住了合同,取得了利潤,而且贏得了信譽。 (3)對明顯導致虧損的工程,特別是企業難以承受的虧損,或業主資信不好,難以繼續合作,有時不惜以撕毀合同來解決問題。有時承包商主動地中止合同,比繼續執行一份合同的損失要小。特別當承包商已跌入“陷阱”中,合同不利,而且風險已經發生時。 (4)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商責任引起承包商費用增加和工期拖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但業主不予解決。承包商在合同執行中可以通過控制進度,通過直接或間接地表達履約熱情和積極性,向業主施加壓力和影響以求得合理的解決。 甲方:農業委員會 乙方: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擬委托(以下簡稱乙方)安裝辦公樓亮化輪廓燈,為明確責任,保證質量,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 規格:材質采用104顆粒非透明外管黃色、白色護欄管對其辦公大樓進行亮化,主線路采用國標6平方防老化線,支線分別采用4平方、2.5平方國標銅線。另在新樓二三層窗戶下安裝彩色燈管。 二、 工程造價為58586元,后附預算明細及安裝圖,完工后由甲方后按實際測量結果及明細價格進行結算。 三、 制作期限:自簽訂之日日起,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完工;若乙方逾期,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四、 質量保證:安裝時,乙方不得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義務及權利:乙須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大樓亮化工程并交付甲方。經甲方驗收無誤后;由乙方開具正式票據結算。甲方應一次性付清貨款,不得拖欠; 六、 乙方義務及權利: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首先要確保安全,同時按照本協約要求采用優質材料制作,因乙方違規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后,應及時報請甲方驗收; 七、 本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由乙方負責保修、更換配件,如出現短路、色澤暗淡、燈管損毀,由乙方全面承擔責任;________年后,如故障,乙方須在第一時間內提供免工時費服務;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農業委員會(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XX公司(章) 開戶行: 賬戶: 負責人簽字 發包方:____省____縣雙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心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四川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所開發之佳和X項目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關事宜,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佳和 二、工程概況:佳和X項目位于____縣文林鎮城南安置一街。系地上17層,地下2層全框架電梯商住樓。總建筑面積約23480平方米。 三、工程工期:20個月。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達的進場通知書的時間開始計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范圍:佳和施工設計圖紙所含施工工程內容除去門窗、消防、電梯、土石方開挖回填、鋁合金白頁、幕墻、底層營業房大理石裝飾以外的全部工程。水、電工程只預埋管、不穿線,具體工程范圍詳見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中若遇圖紙變更,所涉及的工程量以現場簽證,照實結算。 六、工程價款: 1、工程單價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2、工程總價款:以建筑面積乘以工程單價。建筑面積,按國家建筑面積計算規范計算。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向乙方付款。地面三層營業房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00萬元;此后,每竣工2層甲方向乙方付款50萬元,主體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款金額達到500萬元。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達到工程總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__年內支付至總額的100%(全部付清)。超過付款時間三個月內不計利息,超過三個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過________年按5%月息計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貳佰萬元(小寫:200萬元)。甲方于地下2層完工時向乙方退付100萬元;地上3層營業房完工時向乙方退付100萬元。 九、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行業合格標準。 十、工程竣工驗收:佳和X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責完成,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等相關資料,視為乙方所完工程驗收合格。 十 一、工程主要調差約定: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遇主要單價漲、跌幅度超過雙方預算價格的5%,則雙方按實進行工程價款調差。調差以同期的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為依據。 十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交付佳和設計施工圖二套,并組織進行設計施工技術交底。 2、對乙方的日常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做好記錄。黃X擔任甲方現場技術總工,李X、張X協助黃X工作。 3、聘請陵XX公司擔任工程監理。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對乙方所購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合格產品。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 2、所購主要建筑材料,如鋼材、水泥等必須是大廠產品,以確保工程質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記錄,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自覺接受甲方現場工作人員和監理公司工作人員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工程無條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規程規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違規操作。若出現不規范施工行為被相關建筑管理部門查處,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及損失。 6、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7、不得擅自轉包、分包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工程。 十 三、特別約定 因不確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現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況時,雙方應即時協商尋找資金,把工程及時竣工完成,不得窩工、停工。 十 四、雙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局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執行。 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公寓5樓 工程地點:____市經濟技術____區(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校園內) 工程內容:鋁合金建筑門窗 工程范圍:加工、制作、安裝及成品保護 1、工程各項目單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費用,工程總造價(暫定貳拾玖萬元整)。推拉窗為228元㎡(帶不銹鋼窗紗),推拉門及門連窗(門下方扣板)為269元㎡,地彈門為310元㎡(不包括地彈簧)。決算時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期延誤: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工期應相應順延: a) 因甲方原因發生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b)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c) 不可抗拒之因素; d)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準備工作,或未能按規定提供材料等造成乙方停工的; e) 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____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視為確認。 第三條: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乙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第四條:甲方工作 1. 提供與門窗工程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2. 負責檢查辦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設計變更的簽證和驗收; 3. 負責提供材料堆放場地及腳手架使用。 第五條:乙方工作 1. 應按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及現行施工規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 切實與土建施工單位配合,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安全責任自負; 3. 工程在未辦理移交前要切實做好成品保護; 4. 要做好門窗的防滲漏措施,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工程進度 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確保不影響土建工程進度。 第七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的等級和要求:確保優良,門窗綜合驗收確保叁級以上。 2、工程材料的使用: 推拉窗為828系列,推拉門為90系列,壁厚為 1.2,扣板厚度為0.8 1.0,幾何尺寸統一,色澤一致,配件選用信元牌。貨至現場報甲方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3、工程材料的要求: 電泳不銹鋼鋁合金型材采用信元鋁材,鋁材質量及相關技術指標確保符合國家現行行業有關標準。玻璃為蚌埠5厚浮法白色玻璃。 第八條:工程驗收 1. 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檢驗應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內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 3. 乙方應會同建設單位、質檢部門在工程完工后即進行竣工驗收。 第九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工程合同單價(材價調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 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時間:參見原土建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條:設計變更 1.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 2. 工程設計變更就變更內容、增減價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減等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保修 承包方負責保修________年(注:非人為原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按時付款的責任:按未付款額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 乙方延誤工期的責任:按工程總造價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 由于一方責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的責任:按工程造價的10%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約請合同簽證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用下列方式中2項解決。 1. 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如需擔保,應另立合同。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6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其他 1、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2、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4、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于望川樓舊房改建工程四層樓房交給乙方承建,經雙方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一、建筑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具體實施修建。 二、工程造價:四層建筑面積大約700平方米,每平方米430元,工程預算總造價30萬元(工程決算時按實際面積計算)。拆舊房的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能用的材料全用上房。 三、建設工期:建筑時間以20xx年3月 日起至20xx年7月 日,共計四個月,下雨天等特殊情況除外。 四、施工要求:修建樓房為四層,上面 大紅瓦,由甲方提供修建樣式(圖紙),乙方具體施工,施工具體如下: 1、地基按甲方要求打地梁,地梁鋼筋外墻,主筋下面3根φ16螺紋,上面3根φ14螺紋(每根鋼筋補差價20元),外墻 37cm厚墻,內墻為24cm厚墻,上面2根φ14螺紋,下面2根φ16螺紋,地梁高度為30cm。兩道圈梁,圈梁鋼筋為φ12螺紋,高度為24cm。如果每增加一道圈梁,補差價一萬元(按米算,每米130元計算)。 2、院內前墻貼瓷磚(每磚瓷磚為0.6元),外墻水泥砂漿勾縫,室內墻石灰抹墻,白灰膏抹光。鋪地板磚(每磚為5元),如果用好的,另外補差價。 3、不包括水、暖、電,上、下水道,室內防瓷涂料等建筑工程 4、窗戶用塑鋼窗(五羊料),門為木門。 5、檁條為φ14大,脊檁為φ16大,柵板3cm下線,24cm厚,7路檁條。 五、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分期付款。即工人進入工地后,先拆除舊房,甲方付款一萬元,打地梁買鋼筋,付總造價的15%,上一層板付15%,二層15%,三層15%,四層15%,瓦好瓦后,主體完成付總造價的75%,裝飾時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結束后付總造價的95%,剩余5%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結算其余的全部價款。 六、乙方進入工地后,由甲方保證水、電、路三通,并負責協助乙方。 七、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憑證,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九、工程完工后,驗收合格,款項結清,此合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雇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并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雇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并應在他雇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并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于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并就對于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雇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關于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制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梁,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梁,除非對公路或橋梁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梁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梁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后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梁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后,雇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并支付一切應付款項,并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于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雇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車輛”則包括船只,并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并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后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并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后,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于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雇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占有的現場各部分的范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于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雇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并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占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準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并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雇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后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于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后,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并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于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雇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于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雇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于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于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后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于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并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準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于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后,雇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準同意。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并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參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并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后,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后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凈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筑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并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于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占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筑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占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筑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于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于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于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于上述實際價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于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筑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雇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后的任何時候應雇主的請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雇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并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雇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將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于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并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并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雇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并從雇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雇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雇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并向雇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并使他滿意以后,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后的維護期屆滿)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并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占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雇主責任的終止 (2)雇主對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雇主對于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并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布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并非為合并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雇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雇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于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并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后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于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雇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后盡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了解情況以后,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后,確定并證明在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于其根據本合同已于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于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雇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并證明其金額之前,雇主并無責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額之后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向雇主支付,并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雇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于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雇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雇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雇主,或可由雇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后,應合理地盡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于直接或間接地由于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雇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雇主應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并應對由于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于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于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后果。 由于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于或由于產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關于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于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雇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后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于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并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后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雇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于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并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于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于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雇主付款即成為雇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注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雇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雇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雇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雇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于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于或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后)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于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并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后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于該決定的通知后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后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并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后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于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并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于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于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雇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雇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雇主違約 69.雇主違約 (1)如果雇主: ①對于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后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于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組或合并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雇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雇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應(盡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雇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雇主還應按承包人由于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于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并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后,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于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于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雇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于或由于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稅 第七十二條 納稅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后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雇主:雇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占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占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于所制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于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筑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于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于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雇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它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于對秘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后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并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于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雇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鑒于雇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并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并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筑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雇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雇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雇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并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注:①?本投標書系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筑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定。致:____ 先生們: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并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并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注: ①附錄為投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填寫此投標書和附錄里的所有空白。 ②此處填寫借款人的姓名__稱借款人為政府可能是不恰當的。 工程承包人: 勞務承包人: 承 包 合 同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勞務承包人: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與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東XX公司)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雙方就本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承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1. 1、工程名稱:1. 2、工程地點:1. 3、承包范圍:1. 4、勞務承包內容: 1. 5、輔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進度 三、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 確保所承擔的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95%。確保驗收達到優良。每層達不到優良,結算時扣結算總值的10%。由于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損失有勞務承包人承擔。 四、標準規范 執行本工程總包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本合同亦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4. 1、二標五規范及康居標準 4. 2、省市施工工藝標準及各項規程 4. 3、質量安全環保與職業健康管理體系 4. 4、發包人、監理管理辦法及工地各項規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義務 5. 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要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5.2 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間,作為勞務承包人辦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5.5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承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5.6負責與發包人(即甲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5.7 負責勞務承包人在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5.8 負責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設備等。 六、勞務承包人義務 6.1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并在數量上能滿足工程進度要求的員工隊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向工程承包人負責。 6.2負責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質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訓交底工作。全面負責承包范圍內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直至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完結。 6.3負責向項目部提供在施工現場內所使用的39;安全防護用品計劃,并負責使用、發放和完工后交回。 6.4負責在接到圖紙(或技術交底)后10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周轉工具等供應計劃,并負責驗收(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保管、使用、維護。工程承包人的設備在使用完后負責向工程承包人交回。需要勞務承包人進行裝卸的,勞務承包人必須及時執行(費用另行約定)。 6.5對經驗收的材料與機具應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的要求進行生活區的管理,并負責自身責____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6.7負責對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它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6.9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應承擔的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以上特殊行業操作人員須持證作業。 七、勞務承包人的工作職責 7. 1、質量 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并按照總包合同的保修時間對工程保修。 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發包人代表及監理的管理,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聽從指揮、搞好協調,積極配合工作,對所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停工令等必須無條件執行。嚴禁與發包人代表及監理發生爭執,嚴禁與管理人員爭吵,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根據工程進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調配組織。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建立健全自檢交檢互檢的三檢制。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嚴格按施工圖、規范、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 7. 2、安全 勞務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承包人現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違章操作、野蠻施工等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 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 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 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返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光彩怡園第二期c、d棟。 2、工程地點:衡南縣云集鎮迎賓路。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價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結算(含稅金及全部相關取費標準計取的全部費用,勞保基金不在內)。 2、包干價格包括資料、各項檢測及各項驗收等費用(如樁基檢測、實物檢測、水電檢測、消防檢測驗收、材料送檢、鋁合金檢測及各分部工程驗收等等)。 三、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總工期24個月。 四、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工程。 五、承包工程內容: 1、基礎工程:樁基礎深度為10米。超深部分按實簽證,(挖土方及護壁人工工資140元/m3,入巖、流砂單獨簽證,入巖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 2、主體工程:按設計施工圖及相關規定和強制性規范規定。(未包含內容見附表一) 3、屋面工程:按設計施工圖及相關規定和強制性規范規定。 4、外裝修:按設計施工圖施工(含5+6+5中空雙層鋼化玻璃窗),第一、二層干掛除外。 5、內裝飾:內墻為混合砂漿抹灰,天棚不抹灰,樓地面不找平,進戶門不安裝,室內所有門不安裝。 6、水電工程:水、電工程到戶,預埋部分到位。 7、消防工程:按設計施工圖施工及相關強制性規范規定。 8、施工圍墻由甲方負責,臨時水電由甲方接至施工場地。 六、材料要求: l、鋼材采用湘鋼和鏈鋼。 2、水泥采用金雷和海雁。 3、給水管采用現場確定(國標) 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現場確定(國標) 5、外墻磚采用現場確定45x95磚 6、鋁合金窗采用5+6+5中空雙層玻璃窗,品牌為現場確定,規格____正品。 七、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甲方派出常駐工程師代表,對工程跟蹤監督,杜絕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質量的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乙雙方及時對隱蔽工程和材料漲價簽證。 2、甲方負責辦理各項報建手續及費用(因報建手續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職能部門處罰)。 3、開工前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水電并滿足施工需要。 4、提交施工圖捌套。 5、提供工程坐標控制點、地下管網資料及勘探、設計地質報告。 6、負責施工期間周邊關系的協調。 7、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隱蔽工程簽證、工程質量監督。按合同約定定期辦理結算和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設備、材料、半成品的進場計劃,并在收到施工圖后組織進行圖紙會審。 2、施工場地的臨時設施、臨時水電管線的修建安裝。道路暢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時向甲方報送施工計劃和已完成工程進度報表。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包第三方。(如轉包第三方,甲方有權收回,并終止合同) 5、提供施工報建所需的證照和資料。 6、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7、規范建筑市場行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資。 八、付款方式: 1、按層付工程款(備注:每層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礎不付工程款)。主體每層按平方造價付工程款60%。內、外裝飾按每層平方造價付工程款25%,竣工驗收合格按平方造價付工程款5%,資料備案到位按平方造價付工程款5%,剩下5%作質保金一年,一年到期付清5%質保金。 2、擋土墻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額直接費總造價85%結算付款。 九、履約金的交納及返還辦法: 1、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陸佰萬元整,簽約當天交人民幣壹佰萬,5個工作日內交人民幣叁佰萬,余款在20個工作日內交剩余人民幣貳佰萬。 2、轉換層完工退還履約金壹佰萬元整,到主體第十層完工退還履約金壹佰萬元整,主體全部完工退還履約金壹佰萬元整。 十、結算方式: 1、以包干價加簽證工程量結算。 2、包干建筑面積以房地局產權面積為準。 3、在施工中有增減部分工程,按設計變更簽證,結算按湖南省20__建筑消耗定額計算,人工土建按62。5元/工日,水電安裝按62。5元/工日,裝飾裝修按75。5元/工日,材料按市場價加采保費和運費。按綜合費用計取27%。(含稅金及全部相關取費標準計取的全部費用) 4、擋土墻結算方式套用增減工程量結算方式。 5、材料價格超過5%調價,調價按當時市場價減附表二材料所定基價。材料價格浮動在5%以內不予調價 6、材料基價見附表二 十一、違約責任 l、乙方如延遲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超過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3予以處罰,從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必須立即進行返工,其費用乙方自行承擔:若返工后還是達不到質量標準的,則自動退場,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若無能力在規定時期內履行自籌資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責任,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接管乙方施工單位的施工任務,并將乙方交納甲方的履約保證金抵交違約罰款,乙方自動退場,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結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響乙方施工超過10天,每個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設備折舊、工程墊付資金利息的兩倍(按當時的銀行貸款利息)、鋼管腳手架的租金。 5、從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資料30天內委托中介機構審查,審查時間為30天,審查報告經甲方、乙方確認后3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從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合同價款1),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貳倍計取。 6、竣工驗收合格后,在三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備案資料(包括驗收備案表),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項影響房屋不能驗收、備案,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不影響建設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參照原條款。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甲乙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七條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范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中間開工 本工程范圍內的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系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于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總承包人收執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份。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標書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歷日)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做為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產經營處整理)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后,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并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后____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后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項目為帶方案招投標的項目,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后,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項目的建筑面積進行核對確認并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后的____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余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后,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于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并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并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并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和地方性規范、規程、技術規定等。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 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 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并簽署意見。 6. 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 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 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 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 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項目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項目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 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并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并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并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8.6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于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托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 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編碼: 編碼: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____市____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 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 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 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 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____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 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 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 7.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 (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 甲方擬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縣__鎮__村__組,由乙方負責承攬建設。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簽訂本加工承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⒈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水源、鋼材等建筑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從事農村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并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雇傭關系。 ⒊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建設,工期為___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①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二、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本著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照圖紙施工,加強質量管理。 重要施工過程:如地基、澆鑄須經甲方驗收后方能進行下一工序。 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房屋建成后________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維修。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 付款時間: 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后___天內, 第二次付款在___, 第三次付款在___, 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經甲方檢驗后____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 由于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導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應當承擔違約金___元(或每日承擔違約金____元)。 五、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 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抹灰施工合同范本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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