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合同范本(精選27篇)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2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 設計項目內容
第3條 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4-3 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第4條 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 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第5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 設計費支付進度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簽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發包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7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4)由于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8條 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 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 對于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方 份,設計方 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章規定,結合本建筑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筑安裝設施概況
(一)建筑名稱:
(二)安裝施工范圍:
(三)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雙方共同約定的針對本工程的帶資讓利約定書;
(2)專用合同條款;
(3)國家現行的標準合同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6)技術標準及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9)其它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第三條質量:
優良,執行國家最新驗收標準,對于工程存在的任何質量缺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四條材料設備:
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設備的品種、質量、型號等主要指標乙方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采購、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的主要材料、設備,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和損失。
第五條工程價款結算及調整
1、本工程采用可調價合同,調整方式為按實結算。
2、本工程結算執行20xx消耗量定額及費用定額,具體約定如下:
(1)工程類別:執行山東省規定
(2)措施費:按實結算
(3)稅金:雙方約定乙方應邀的營業稅及附加由建設代扣代繳。
(4)與該項目有關的環保收費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3、雙方同意本工程由乙方讓利甲方工程總價的2%,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予以調整。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
1、雙方單獨簽訂的本工程結算方式協議作為本條款的一部分。
2、主要工程驗收完畢甲方支付至工程總造價的30%,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付至工程總價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一個月內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資料,一個月內必須經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甲方免責,甲方在結算完成一年內付至工程總價的95%,剩余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十日內一次付清。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拖欠部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付給乙方。
3、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同意由建設單位從甲方應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保修
(一)保修內容:見安裝施工范圍;
(二)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貳年;
(三)保修期滿后,按國家有關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場地、圖紙資料、用水用電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窩工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3、工程未經主管部門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乙方付逾期的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工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總造價的0。3%向甲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修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約定。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申請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計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2、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處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份,發包人__份,設計人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經理(簽字):______
住所:____住所:______
郵政編碼: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__
銀行帳號:____銀行帳號: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
2.廣東省標準《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DBJ/T15-20-97)
3.廣東省標準《土釘支護技術規程》(DBJ/T15-70-20xx)
4.廣州市標準《廣州地區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定》(GJB02-98)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xx)
6.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土層錨桿設計與施工規范》(CECS:22:90)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GB50086-20xx)
8.其它有關的國家及地方強制性規范和標準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廣州新龍嘉禾現代醫藥銷售物流中心——酒店項目基坑支護工程位于廣州市番禺區清河東路北側,基坑面積約1.6萬平方米,開挖深度約5.5m。場地經回填較平坦,周邊較為空闊,擬采用放坡等方式支護。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設計所需的總建筑圖、結構圖以及地質資料。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務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設計、施工方案通過專家審查總設計費為 5.0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基坑支護期間的現場服務費用已經包含在設計費中。施工現場出現緊急情況,設計人必須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第八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廣州市 仲裁委員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0.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0.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0.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0.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0.6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6 份,發包人 4 份,設計人 2 份。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 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 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 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3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8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500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3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3天內,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50%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3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5%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 以每日500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1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1%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_____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開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核,乙方嚴格按照審核后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周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并于三天內修改完后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并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范、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復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并按工程總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泄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并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并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對于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于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布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7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8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9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合同簽約時間:年月日
委托單位:(公章)設計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賬號:賬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方名稱:(簡稱甲方)
承包方名稱:(簡稱乙方)
第二條設計依據: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工程項目:
設計規模:
收費標準:%
投資:
預估設計費:元(結算時按實際發生數計)。
預付設計費:元
第四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技術要求,最終的提交時間為工程設計日開始。
第五條本工程收費標準,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執行(其未盡事宜另定補充協議)。
第六條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示返還預付金,設計已進行的工作量按總工作量按總工作量的比例結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返還定金。
工程設計在資料齊備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設計文件時,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雙方各自的責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設計資料,并對提供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在設計人員到現場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按國家有關規定,預付款單到戶起五日內,辦妥預付設計費的匯付手續。
4。維護承包方設計和設計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規定的進度、份數提交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準、技術規范的設計文件和圖紙套。
2。方案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負責,不另收費和簽協議書。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的重大修改和變更,其收費雙方另協定。
3。負責對所承擔設計的工程進行設計技術交底;施工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設計問題。
第九條除確屬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違反合同規定而造成損失的,應按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三)委托方
1。由于變更建設計劃,提供資料不明確,示按期提交設計基礎資料或工作條件等原因,而造成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設計進度、增付款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后補入原協議條文,以備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設計,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費用無權請示返還,并按承包方已進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設計而造成的損失付所需要費用。
3。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每日按應付費的萬分之五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付至承包方銀行賬戶后,由承包方開列款額與違約金相符合的收費通知單結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規劃方案,十天內委托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逾期當作方案確定,正式出圖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設計文件、設計圖紙,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損失者,除應負責繼續完善和完成設計外,并應視造成的損失大小,由雙方按受損失部分的價值,協商減收設計費款額,并補入原協議書中,以備查考。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設計結算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一條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盡事宜,將根據國家合同法,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0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系人:____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1
Desig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I)
(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Design Contract for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 程 名 稱: 10KV變電所新建工程
Project Name:10KV Substation New Construction
工 程 地 點:
Project Site:
合 同 編號:Contract No.:
(由設計人編填) (Filled in by Designer)
設計證書等級: 設證甲級A121001826
Design Certification Rank: Design Certificate Class A 121001826
發 包 人:Employer:
設 計 人: 電力勘察設計院
Designer: Electric Power Survey Design Institute
簽 訂 日 期:Date: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Supervised and Manufactured by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發包人:Employer:
設計人:電力勘察設計院 Designer: Electric Power Survey Design Institute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10KV變電所新建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The Employer entrusts the Designer to undertake 10KV Star Mall Plaza 1 # Substation New Construction; the project site is No.6, Bei’Er Zhong Road, Tiexi District, Shenyang City. Upon agreement by both parties through consultation, the two parties shall sign and implement the Contract jointly.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Article 1: This Contract i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1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stru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Market regulations of Construction Survey and Design.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2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related state and local construction survey and design management.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1.3 Documents of Approval for Construction.
第二條 設計依據Article 2 Design Basis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1 The Trust Deed or Design Documents of the tender accepted provided to the designer by the employer;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2.2 Fundamental materials submitted by the employer;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2.3 The major technical standards adopted by the designer are:
B-01R5-SJ-02-20xx標準、規程、規范
B-01R5-SJ-02-20xx Standards, Procedures, Norms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Article 3 Priority of Contract Document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The documents consisting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deemed as demonstrating mutually; if there is any ambiguity or discordance in the contract document, the following priority shall be followed to judgment,
3.1合同書 3.1 The Contract;
3.2中標函(文件) 3.2 Letter of Acceptance (Document);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3 Requirements of the employer and Letter of Authority;
3.4投標書 3.4 The Tender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Article 4 Name, Scale, Phase, Investment and design Content for the Contract Items (fill in based on industry characteristics)
10KV星摩爾購物廣場1#變電所新建工程
10KV Star Mall Plaza 1 # Substation New Construction
變電所電氣及10KV進線
Electric and 10KV inlet wire of the substation
變電所設在地下,內設6臺1600KVA變壓器及2臺1250KVA變壓器。
The substation is underground, with six 1,600KVA transformers and two 1,250KVA transformers inside.
10KV電源分別由勸工變、歷工變電所各新出電纜新路徑電纜敷設至用戶
變電所。
The 10KV power line is laid along the new cable roads of Quangong Substation and Ligong Substation respectively, toward the customer substation with cables.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Article 5 Relevant materials, documents and time submitted to the designer
本工程供電方案 1份 20xx-2-25
Power supply scheme of this project 1 25 February, 20xx
用電負荷資料 1份 20xx-2-25
by the employer
Electricity load data 1 25 February, 20xx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Article 6 Documents, number of copies, location and time submitted to the employer by the designer
設計圖紙 8份 20xx-04-15
Design drawing 8 copies 15 April, 20xx
概算書 6份 20xx-04-15
Book of estimates 6 copies 15 April, 20xx
注:待發包人結清全部設計費后,由設計人將設計文件交付沈陽供電公司客戶工程部
Note: After the party issuing contract settles up the total design fee, the above design documents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Project Division of Shenyang Power Supply Company by the designer.
第七條 費用Article 7 Expenditure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設計費按設計價格(20xx)10號文計取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1 It is agreed between both parties that the design fee under this contract is calculated and charged according to the document No.10 (20xx) Design Prices. The charging basis and method are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national and local provisions, and will be determined by both parties through negotiation, if there is no relevant national or local provision.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7.2 If the above expense is estimated design fee, both parties shall check the design fee as per the approved budgetary estimate of the preliminary design, after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preliminary design.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is project, if there is any adjustment in budgetary estimate, the design fee will also be adjusted correspondingly.
第八條 支付方式Article 8 Form of Payment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計 16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1 The party issuing contract shall pay the total design fee, within three days after the execution of this contract, that is, 160000 RMB as a deposit (the deposit will be seen as a part of design fee, at the time of contract settlement).
8.2設計人提交 全部 設計文件之前,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2 Before the designer submits all design documents. the design charge is all squared by the employer, and no final payment left.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8.3 Both parties commission bank to pay and collect related fees.
第九條 雙方責任Article 9 Responsibility of Two Parties
9.1 發包人責任9.1 Responsibility of the Employer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1 The Employer shall deliver basic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o the designer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in accordance requirements stipulated in Article 5,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ir completeness, correctness and time limit. The employer shall not request the designer to design by violating the concerned national standards.
If it exceeds the prescribed time limit within fifteen (15) days when the employer delivers above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he designer can postpone accordingly the time of delivering the design docu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6 in the Contract; if it exceeds the prescribed time limit over fifteen (15) days when the employer delivers above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he designer is entitled to decide again the time of delivery of design documents.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2 When the employer alters entrusted design items, scale and conditions, or delivers the wrong materials, or delivers mostly revised materials so that the designer rework for the design, the employer shall pay for rework cost for the designer based on the amount of the work performed by the designer except the supplemental agreement (or contract ) signed separately, and the relevant articles specified again by both parties through the consultation.
Prior to signing the contract, if the employer has satisfied to design work which is done by the designer, the employer shall pay the corresponding design charge.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3 Dur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when the employer requests to terminate and cancel the contract, the down payment paid by the employer shall not be returned if the designer doesn’t begin the design work; if the designer starts the design, the employer shall pay half of design charge in the phase if it is less than half of the actual amount of work performed by the designer; if it exceeds the half, the full design charge in the phase shall be paid in all.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4 The employer shall pay the down payment in accordance with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Reception of the down payment is the mark of commencement of design work for the designer. If the down payment is not received, the designer is entitled to put off the time of commencement of design work, and postpone accordingly the time of delivery of documents.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5 The Employer should pay charges for design to the Designer at the amount and date provided in this Contract. For each day of overdue payment, 2‰ of the overdue payment shall be paid as damages for overdue payment and the time for delivery by the Designer shall be extended accordingly. Where the delay of payment has exceeded 30 days, the Design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suspend the performance of the work at the next stage and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Employer. In case the higher authority or competent department of design approval would not approve the design documents or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is contract is suspended or stopped, the Employer should pay the payable charges for design.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6 The employer requests the designer should deliver the design documents ahead of the time specified by the Contract, it shall need the approval of the designer, and shall not deviate gravely from the rational design period, and the employer shall pay for the crashing charge.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7 The Employer should offer conveniences in aspects of working, living and traffic and necessary labor-protection equipments.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8 The Employ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national standard drawing, ministerial standard drawing and local standard drawings.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1.9 The Employer shall bear the expenses for receiving foreign expert in charge of the engineering to the Designer's office (including expenses on fax, telephone, copy and office affairs).
9.2設計人責任9.2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Designer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 (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1 The designer shall perform the design in accordance with provisions of the State and the technical codes and standard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deliver the design docu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contents, time and number of copies to the employer specified in Article 6 (exclusion of the case where the design documents shall be prolonged accordingly stipulated in Article 9.11, 9.12, 9.14 and 9.15), and be responsible for quality of the delivered design documents.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25 年。
9.2.2 The design life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hall be 25 years.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3 Responsible for examining for design materials of foreign businessman, and responsible for design liaison of the Contract project.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4 The design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revision or supplement to the mistakes or omission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The designer shall be free of the design charge of loss part besides remedial measures taken for casualty los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aused by the designer due to the wrong design, and shall pay compensation money for the employer based on degree of loss. Amount of compensation which is decided by two parties through consultation is \% of actual loss.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5 If the delivery of design documents is delayed for the Designer's reason, each day overdue will result in the reduction of 2‰ of the design charges for the project.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 After the contract enters into force, the Designer may require termination or cancellation of the contract and the Designer should return the down payment in double.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9.2.7 Upon delivery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the Designer shall participate in the inspection on the design by the relevant higher authority as provide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necessary adjustment and supplements to the content within the original scope of the design according to the inspection conclusion. The Designer shall start the construction within one year upon delivery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limit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technological disclosure to the Employer and construction unit, handling with relevant matters on design and participation in the acceptance upon comple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case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has not started within one year, the Designer shall st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bove work and may collect reasonable service charge for consultancy from the Employer according to the needed workload. The amount of the service charge shall be discussed and determined by the Parties.
第十條 保密Article 10 Confidentiality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Both Parties shall protect each other’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ithout prior consent, neither party shall revise, copy or transfer to a third party or use for the project other than the project of this Contract any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of the other party.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disclosing party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ll the any consequence it resulted and shall bear the relevant compensation.
第十一條 仲裁Article 11: Arbitration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沈陽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If any dispute aris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Engineering Service Contract, it shall be settled by friendly consultation of the Parties, or be submitted to the competent local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for mediation. Where the dispute can not be settled by mediation, i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Shenyang Arbitration Committee for settlement. Where the Parties have not agreed on the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in the Contract nor conclude arbitration agreement in written form, the dispute will be brought to the People’s Court.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Article 12: Contract effective and miscellaneous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1 As per the request of the Employer for dispatch of personnel to stay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so as to coordinate and solve relevant issues, the individual technical consultant service contract shall be signed by both parties.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2 Service provided by the Designer for the Project in this Contract will be concluded until the comple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 In the projects of the Contract, Designer shall not appoint manufacturers or Designers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and equipments. Where there is a necessity that Designer shall cooperate with Employer in ordering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and equipments, the relevant charge shall be paid by Employer.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4 The Employer entrusted the Designer to cooperate with the engineering work of imported project and design personnel undertaking relevant design assignment shall be included in all stages from enquiry, business negotiation, domestic and overseas technical inspection until the production period. The charge for overseas business trip and other relevant charge will be paid by Employer except the charge for purchasing dress.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5 Additional agreement for any other service, which Employer entrusts Designer to provide, however, out of the scope of the Contract, shall be signed and the payment shall be paid correspondingly.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6 For any failure to perform any term or condition of this Contract due to the force majeure, both parties shall, in good faith, attempt to settle amicably and by mutual agreement.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貳 份,發包人 壹 份,設計人 壹 份。
12.7 The Contract is effective once after both parties stamped and signed. There are totally __two_ copies of the Contract, Employer retains __one_ copies, and Designer retains __one__ copies.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8 Once this Contract became effective, it should be registered in the Auditing Section stipulated by 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where the Project locates. Where is necessity mutually agreed by both parties, the Contract shall be certified by Local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This Contract is to be concluded once after both parties fulfilled their own responsibilities.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 Any correspondence, include faxes, telegram, meeting minutes agreed by both parties, are components of the Contract, which shall have the same validity with this Contract.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10 As for matters not covered in this Agreement,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may be concluded by the Parties separately and such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shall have the same legal validity with this Contract.
發包人名稱:Name of the Employer: 設計人名稱:Name of the Designer:
(蓋章)(Stamp) (蓋章)(Stamp)
法定代表人:(簽字)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簽字)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委托代理人:(簽字)Authorized proxy: (signature) 委托代理人:(簽字)Authorized proxy: (signature)
項目經理:(簽字)Project Manager: (signature) 項目經理:(簽字) Project Manager: (signature)
住 所: Address: 住 所:Address:
郵政編碼: Postcode: 郵政編碼: Postcode:
電 話: Tel.: 電 話:Tel.:
傳 真: Fax: 傳 真:Fax:
開戶銀行: Bank: 開戶銀行: Bank:
銀行帳號: Bank account: 銀行帳號:Bank account: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Verification opinion:
Record at the competent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蓋章) (Stamp) (蓋章)(Stamp)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Record No.: Agent: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發包人):
乙方(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著綠化工程設計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3.工程設計招標文件及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以及中標通知書。
4.發包人提出的設計任務書及其它有關設計工作的書面要求。
第三條 工程概況及設計范圍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程項目規模:
3. 工程項目設計:
4. 工程項目內容:
第四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1. 提交資料,文件
2. 建設單位提出的設計要求。
3. 提供現場現狀圖或地形圖。
4. 提供現場市政排水渠的位置圖等。
5. 提交資料,文件的時間。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及時間
1. 方案設計
設計人在收到發包人確定設計意向文件后,十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2. 施工圖設計
按國家制定的行業標準進行設計,能完整提供環境景觀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圖紙及所應達到可供施工的設計深度。
3. 交付時間
經發包人對初步設計同意后,十五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藍圖12份,可供報批的電子文件一份。
第六條 費用
1.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支付的總費用為 萬元人民(¥ ) 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計委,建設部計價格【20xx】號文《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既¥ 萬元(大寫 )作為預付款。
2.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并經發包人確認后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設計費用總額的90%給設計人,即¥ 萬元(大寫 )
3. 工程完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剩余10%的費用,即¥ 萬元(大寫 )
4.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 雙方的責任
1. 甲方(發包人)責任
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內,設計人有權要求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十五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與發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設計文件的合理時間。
3.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導致設計有變更,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如造成設計人出現重大設計返工,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 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預付款不予退還;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4.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尚未支付的金額的10%以內的逾期違約金,如發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階段設計費用,設計人有權停止下一階段工作。
5.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2. 乙方(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 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3.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必須負責及時進行修改 或補充,如因設計人的原因造成項目出現工期延誤、成本增加、 質量下降或發生質量事故等情況之一時,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 措施外,免收該部分的設計費,并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 額不超設計費總額的30%的違約金。
4. 設計人支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項目交底、現場技術指導、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竣工驗收。
第九條 保密
1.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仲裁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業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商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要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及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7.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設計人(蓋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3
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該建設項目的裝修設計任務,根據國家設計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項目的設計,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計劃投資約 元整建設地點在 。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裝飾設計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圖設計前,應確認平面配置圖、天花吊頂圖文件和能滿足施工設計要求的資料,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準確,不得隨意變更。
2、甲方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施工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按進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圖紙。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設計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須根據設計委托書,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甲方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修改,參加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托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需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下條辦法計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1.經雙方協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設計費為 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設計費為 元。
2.設計基本布局確定后,甲方先付給乙方30%的設計費,施工圖完成后,甲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同時設計交付日期順延。設計文件交付時間貳個星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1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相當于設計費的0.5‰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隨意變更圖紙或更改材料而達不到設計的預期效果,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4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項目建設地點: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簽訂日期:
目錄
正文:
1。合同依據2。項目概況3。設計范圍4。服務與職責
5。費用、付款方式、設計成果和進度要求及交付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文件7。合同生效、終止與結束8。責任與權利9。一般條款
附件一:主要設計人員名單附件二:《設計任務書》附件三:《施工圖設計指導書》附件四:《設計文件深度及設計錯誤分類》附件五:《宗地規劃要求》附件六:宗地地形圖附件七:深圳地區氣象資料附件八:銷售合同附圖樣板
1.合同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相關建設工程審批文件。
2.項目概況
2。1工程名稱:項目2。2項目地點:
項目總占地面積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暫定約萬平方米。其中別墅部分約為萬平方米;小高層及高層部分約為萬平方米,公建約為萬平方米。
備注:以政府主管部門竣工查丈建筑面積為準(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層等不計容積率面積)。
2。3產品類型:聯排別墅、獨幢別墅、商業及公建、小高層及高層。
3.設計范圍
本項目設計范圍為建筑紅線范圍內的建筑、結構、機電設計,其中不包括橋梁、溝渠、防洪、排洪、基地處理、巖土工程勘探和試驗、用地紅線外的任何設施、市政道路、市政電力等設計和施工圖預算及工程量清單,但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工作。
3。1規劃建筑方案設計階段:3。1。1進行規劃方案設計。3。1。2報建圖紙制作。3。1。3設備方案的總體規劃。3。2方案調整設計階段
3。2。1根據甲方及政府部門的意見,完成規劃方案調整;
3。2。2聯排別墅、獨幢別墅、商業及公建、小高層及高層單體方案設計調整
3。3擴初設計階段;3。3。1規劃總圖設計,包括土方臺地、道路及室外主要管線等;3。3。2完成單體建筑擴初設計、結構及設備的擴初設計;3。3。3向甲方提交各專業擴初條件圖,供甲方審查;3。3。4結合甲方的開發節奏,制定較詳細的設備方案(強、弱電、空調通風及水專業)。
3。4施工圖設計階段;3。4。1乙方應結合甲方提供的百葉、低窗護欄、樓梯欄桿、陽臺欄桿等標準做法,完成用地紅線范圍內所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圖設計。3。4。1。1完成建筑施工圖設計建筑:
1)室內(根據甲方提供的要求,完成住宅、商場、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規一次裝修);2)立面(包括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圖及裝修詳圖設計、立面材料樣板及清單)。3。4。1。2完成結構施工圖設計;3。4。1。3完成設備施工圖設計(含強弱電、智能化系統主要通道預留、配合精裝修房的強弱電插座定位、給排水、通風空調;市政管網系統接駁的設計工作);3。4。1。4總圖施工圖設計(含土方平整圖、總圖定位、豎向包括擋土墻定位、管線綜合圖等,管線綜合圖應配合甲方現場施工需要,必要時應先出道路的綜合管線圖,在總圖中須明確小區內各管線與市政管線的接口關系;)3。4。1。5完成節能設計及測算,并提交及計算書。3。4。1。6其他可選施工圖設計;3。4。1。7某些特殊專業由甲方委托其它單位設計或由相關專業公司設計,乙方要協助甲方作方案審核并協調合理布局,并承擔總體責任。如:小區建筑夜景燈光設計配合(建筑、機電管線等);小區背景音樂系統布置的配合設計(建筑、機電管線等)電梯設計;公共區域裝修設計;雨水再利用設計;太陽能設計;濕地設計;鋼結構設計;廚衛模塊化設計、全面家居的解決方案及戶型優化方案;幕墻、鋁合金節點設計;小區內水景的設計;環境照明的深化設計;人防;燃氣;小區智能化設計。3。4。2完成宗地內所有建筑物銷售用建筑圖、銷售合同附圖的制作。
3。5品質提升設計階段3。5。1乙方應完成以下設計;小區、組團、公建、住宅主入口;公共部位設計、大堂、電梯廳、公共走道;外裝部品設計、提供材料樣板清單(實物樣板或照片);重要立面節點設計、雨篷、頂部造型;備注:
A。建筑物包括:各類住宅建筑;商業、會所等公共建筑;各類小區配套建筑;各種獨立或存在于主體建筑中的設備用房;
B。構筑物包括:環境景觀用途的構筑物如亭、廊、花架等;室內外游泳池;公交車站和出租車站;
C。室外工程包括:封閉組團圍墻及入口裝置;底層住戶戶外花園圍墻;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3。4。1。7條與3。5條及備注B,C項、3。6。3、4。3。7、4。3。8、4。3。12、4。3。13條約定義務所涉及的設計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工作內容協商后另簽協議。
3。6其它約定:
3。6。1消防報建圖、供電報建圖、防雷報建圖,必須單獨出圖,按消防主管部門、供電局、政府防雷辦公室要求裝訂。3。6。2完成建筑施工竣工圖紙電子版制作;3。6。3按甲方要求完成銷售模型及效果圖的制作;3。6。4按甲方要求配合專業公司完成人防設計工作;3。6。5對甲方、審圖公司所提設計意見、建議,乙方均配合并及時反饋。3。6。6設計圖紙與項目現場情況,市政配套一致。3。6。7對于整個項目結構、設備方案應經過經濟、技術方案比較(應有二至三個方案),乙方須與甲方相關專業工程師協商確認實施方案。3。6。8配合供電局的審圖中心審查,避免反復,完成供電配電房的規劃報建。
4。服務與職責
4。1甲方職責4。1。1甲方向乙方提交設計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應保證所提交給乙方的各項基礎資料及文件不會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名稱權、肖像權等各項權利),也不會違反相關強制性法律規定。否則甲方應立即糾正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4。1。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4。1。3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不確認或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應付的設計費;4。1。4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向第三方轉讓,否則,乙方有權索賠。4。1。5若乙方主動對施工圖紙,結合現場條件進行優化處理,甲方根據成本節約成果,給予乙方以適當的獎勵。
4。2乙方基本服務:
4。2。1作為該項目規劃、方案、擴初方案設計階段的設計主導,乙方與甲方委托的設計公司緊密合作,關于國內各種規劃、建筑、消防等規范予以指導。對于甲方委托的設計公司的各階段設計成果和所有設計變更文件,乙方應對方案提出意見并對可實施性進行復核和相應的結構、水、電等專業進行配合。乙方須在三日內對各階段設計成果和所有設計變更文件向_甲方委托的設計公司、甲方提交復核意見,如甲方委托的設計公司對該復核意見有異議,乙方有責任及時積極與之進行協商,如仍不能達成共識,可要求甲方進行乙方與_甲方委托的設計公司的協調工作,并由甲方明確最終意見。圖紙的最終審批權在甲方。
4。2。2乙方須配合甲方完成項目各階段的規劃、消防、人防、環保等報建工作,提供準確的圖紙及說明。乙方應對項目的建筑面積按東莞市有關規定準確計算,以計容積率面積為準,上下誤差不超過平方米,如超過該誤差,乙方應予以人民幣元補償給甲方,對于此補償,甲方有權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費用中單方面給予抵扣。
4。2。3作為施工圖制作的總協調者,乙方將提供以下服務:4。2。3。1配合甲方設計圖紙審查,包括:甲方委托審圖公司對乙方施工圖審查,審查范圍包括國家規范,強制性條文和甲方內部評審標準。乙方對審查過程予以配合,專業設計師及時去審圖公司對接,對審圖意見及時修改并反饋,保證兩輪審查通過。甲方委托設計監理進行設計管理,設計單位須接受設計監理的管理,對設計監理提出的質疑,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回復。
4。2。3。2配合人防設計單位完成人防設計和報建工作。包括:※甲方指定在本地有設計資質的人防設計單位(丙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訂人防設計協議,三方協議需約定乙方對丙方負有設計管理職責,人防設計費由甲方支付,丙方出具合法稅票。乙方與人防設計單位(丙方)直接對接,處理與人防專業的配合問題,優化專業布置。乙方為人防設計中各專業提供技術參數、電子圖紙。
4。2。3。3乙方施工圖紙設計必須滿足國家與地方節能設計要求。
4。2。3。4設計過程中,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提資圖給甲方,供甲方技術審查。
4。2。3。5配合甲方委托的精裝修設計、戶型優化方案,包括:甲方委托裝修公司、櫥柜公司進行精裝修設計,并向乙方提交裝修方案圖紙。乙方向裝修公司、櫥柜公司及時提供戶型大樣、廚衛大樣、公共區域圖紙,并按裝修圖紙配合建筑、結構、設備專業施工圖設計、戶型優化方案。
4。2。3。6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觀設計單位完成環境景觀設計和施工圖制作。包括:對景觀設計方案的構思予以協調和建議;對景觀設計施工圖中各種構筑物、設備、管線提供各相關專業技術參數與電子圖紙;根據景觀設計的需要,對該項目相關設計做相應的調整和修改。
4。2。3。7配合并滿足萬科物業公司對“物業智能化”部分的配管要求,并在施工圖中體現。
4。2。3。8根據甲方委托的裝飾設計單位的需要,提供設計配合與修改,包括建筑、結構、設備、主管線。
4。2。4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無條件修改或補充。
4。3乙方職責
4。3。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限向甲方提交設計成果,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適用性、經濟合理性及時限負責,具體要求詳見第__5。3__條。
4。3。2乙方必須對其交付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政府審批部門有關本工程的文件,并應符合《施工圖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在采用適合我國國情的外國先進技術和材料設備,而我國尚無該項規范或技術規則時,可參照國外使用,應須經有關上級單位的批復。
4。3。3乙方對甲方選擇的其它設計單位提供各專業的技術支持。
4。3。4成本控制乙方應做到所有設計方案經濟合理,并做到認真計算,如甲方認為乙方在設計過程中存在經濟上的不合理現象,有權向乙方提出質疑,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提供諸如計算書等技術資料,乙方應予合理解釋并積極配合。表中的數值的單位:kg/㎡建筑面積,適用項目的贈送面積應小于20%。由于特殊結構特征(如結構體系抗震超限、大量的假復式戶型等復雜建筑方案)導致最終設計結果超出目標值時,設計院應在含鋼量統計表完成之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結構含鋼量超限分析》報告,雙方根據分析報告重新確定上表中數值。
4。3。4。3甲方可以約請經雙方認可的結構咨詢公司,按現行國家規范對乙方的施工圖進行同模型、同條件的計算復核。咨詢結果如不滿足
第4。3。4。2條,乙方應無條件對施工圖進行優化修改。
4。3。4。4乙方對結構咨詢公司的計算復核有異議,應與甲方一起對設計計算有關的原始數據、重要參數、計算書進行認真的研究復核。共同找出問題的原因,乙方并對相應設計進行修改優化。
4。3。4。5優化修改后,鋼筋含量與4。3。4。2條約定的數據相比,在限額范圍內,乙方可獲得人民幣1元/㎡獎勵,超出限額范圍,乙方將支付人民幣2元/㎡違約金,按照當期竣工查丈建筑設計面積進行核算。
4。3。4。6乙方應對設備系統做多方案經濟技術比較,從中選擇的方案。
4。3。5聘請顧問或協助部門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顧問進行設計指導工作,其費用由乙方決定并在設計費中分攤或支付,但統一由乙方向甲方負責。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請或建議聘請的專業顧問,其費用由甲方決定并由甲方支付。
4。3。6圖紙交底在初步設計、樁基施工圖、主體施工圖完成并提交甲方后,乙方應與甲方充分溝通,并根據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參加圖紙交底會議,解釋其設計圖紙。
4。3。7現場代表在開工后,乙方負責派各相關專業負責人每周一次或應甲方要求到施工現場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圖紙問題,并及時配合處理施工中發生的與設計有關的問題,隨時接受甲方工程經理或地盤代表在設計上的咨詢并將咨詢結果整理后提交書面答復。開工后頭二個月,乙方派駐現場設計師(包括建筑、結構、設備各專業),第一個月為結構設計師,第二個月為建筑設計師,該事項的進行及其它專業設計師派駐現場以甲方發函為準。
4。3。8材料及機電設備的選購甲方在編制施工圖前初步選定的機電設備只作暫時考慮,待正式簽訂定貨合同后乙方有義務調整設計。如某些設備選型涉及到土建基礎或其它預留、預埋,施工后很難更改的應事先提醒甲方確認,否則,造成工程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應協助參加技術談判,提供選型和鑒定意見。
4。3。9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有關管理部門的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進行不超過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協助甲方使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及供電局、燃氣公司批準。
4。3。10按照甲方要求,負責提供售樓所需的圖則(各類平面圖)和文字說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負責。樣本參見附件四。
4。3。11按照甲方要求,負責把握售樓模型所需的效果和文字。
4。3。12負責提供簽訂售樓合同所需的圖則(準確標明結構柱或剪力墻位置的單元建筑各層平面圖,標注軸線尺寸),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圖紙修改應在該部分圖中表達。樣本參見附件四。
4。3。13按照甲方要求,負責提供產品說明書所需的圖則、準確標明結構柱或剪力墻、梁位置的單元平面放大圖;含系統圖及圖例的單元強電、弱電、給排水、空調等平面放大圖,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圖紙修改應在該部分圖中表達。樣本參見附件四。
4。3。14乙方負責原定設計范圍內的必要修改設計,包括變更設計及補充設計。在乙方執行設計任務期間,甲方、環境設計單位、專業設計單位如有較小修改設計、變更設計,乙方將不另行收費;甲方、環境設計單位、專業設計單位如有重大變更設計或由于提出設計條件的延遲引起的重復設計、修改設計的,甲方、環境設計單位、專業設計單位應書面通知乙方該等事項,且甲、乙雙方應于該等修改設計成果提交之前簽訂補充協議,費用另計,乙方應及時安排變更設計,不得影響工程施工進行。
4。3。15對設計過程中所需的設計資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項應及時通知甲方。4。3。16工程結束之前,乙方應保證該工程主要設計人員的穩定,以確保設計后現場服務的質量。若甲方認為乙方的設計人員資質不符合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予以更換,乙方不得拒絕。若乙方中途更換主要設計人員,應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認可。
4。3。17對于設計過程中的重要問題,乙方均應先送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下一步設計,這類問題是指:總圖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基礎形式、結構選型、柱網的布置,經濟性比較;給排水、電氣、消防等重要系統;戶型柱、梁、隔墻平面定位圖,并標明開關、空調、插座等位置;總圖施工圖設計(含土方平整圖、土方挖填平衡的經濟比較、管線綜合圖的經濟性分析;完成節能設計及測算,節能多方案經濟性的比選。其它問題詳見設計任務書的具體要求。重要的設備選型。
4。3。18關于設計缺乏深度、未達到甲方要求、服務不到位及設計錯誤等的獎罰。4。3。18。1按照附件三中設計錯誤的類型,進行一定的獎罰:如Ⅱ類問題不多于5個(含5個)及Ⅲ類問題不多于4N個(含4N個,N為A1標準圖紙數量)且無Ⅰ類問題者獎勵人民幣100,000。00元整;如出現Ⅰ類問題,每個扣除違約金人民幣20,000。00元整,Ⅱ類問題多于5個者,每增加一個問題扣除違約金人民幣3,000。00元整,Ⅲ類問題多于4N個者,每增加10個問題扣除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整(不超過10個按照10個計算)。對以上違約金甲方有權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費用中作相應扣除,扣除費用總和上限為本合同總額。
4。3。18。2為保證設計文件的時效性,應甲方要求或設計本身違反規范或錯誤或不周,乙方以設計變更通知單形式的局部變更,乙方應自收到設計變更通知單之日起四個工作日內完成在整圖中的相應部位修改,并將相應的電子文件報甲方備案;以藍圖形式的變更,乙方應自知悉將進行藍圖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電子文件報甲方備案。對設計質量及深度問題造成施工工程經濟損失及施工進度延遲,甲方根據工程經濟損失情況,若根據本合同規定需扣除乙方設計費用的,則甲方應就扣除乙方設計費用事項事先書面通知乙方,每次從乙方設計費中扣除1000。00元~5000。00元,但扣除費用總和上限為本合同總額。本條款并不影響甲方依照本合同其他條款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經濟權利。
4。3。18。3為保證乙方現場服務的有效性,甲方應對乙方的現場服務質量做記錄,若
乙方人員未能按4。3。7條要求進行現場服務,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服務質量對該部分費用做相應扣除,且扣除費用總和上限為本合同總額。
4。3。18。4乙方須配合甲方進行施工驗收及辦理竣工圖蓋章手續,并協助甲方取得竣工證明和房產權證書等入伙文件。若乙方對甲方合理要求不予以協助而對甲方造成影響及損失的,乙方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并扣除施工設計配合階段設計費25%作為違約金。
4。3。19乙方了解并確認在與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經濟資料為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嚴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乙方承諾甲方之商業秘密僅用作本合同約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合同總額的5%。
4。3。20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交給甲方的各項設計成果和咨詢意見不會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名稱權、肖像權等各項權利),也不會違反相關強制性法律規定,否則乙方應立即糾正侵權或違法事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有上述事由發生,乙方應依甲方選擇:1)修改設計成果至不侵權;2)終止設計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本條規定損失賠償不適用于第8。3條規定。
4。3。2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限向甲方提交設計成果,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適用性、經濟合理性及時限負責。
4。3。22乙方委派為該項目的總負責人。如設計過程中更換主要設計人員,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獲甲方同意后方可實行。4。3。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5費用、付款方式、設計成果和進度要求及交付5。1費用:按總建筑面積暫定萬平方米,本合同金額暫定為人民幣元整(¥元),其中別墅總建筑面積約萬平方米,暫定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元);小高層及高層總建筑面積約為萬平方米,暫定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元)。甲、乙雙方同意最終按政府主管部門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積為準核定設計費。
5。1。1設計費單價:
5。1。2景觀的水、電、結構等專業配合費(待定),最終根據實際工作內容,甲乙雙方協商后另簽協議。
5。1。3燃氣設計配合費(待定),最終根據實際工作內容,甲乙雙方協商后另簽協議。
5。1。4人防設計費(待定),乙方負責人防的協調配合工作,最終按照人防設計院簽訂的合同另簽協議增補設計費用。
5。1。5最終按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積為準核定設計費。
5。1。6若項目進行分期或滾動設計,按當期所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積為準計算本期設計費,按照付款進度表中約定的各階段付款比例分階段支付,最終按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積為準結算本期設計費。
5。2付款:
5。2。1甲方支付設計費前,乙方須提交給甲方設計費發票,付款申請包括銀行帳號資料。甲方在收到發票并審核乙方交付設計成果和發票資料合格無誤后10天后,按第5。3條約定進度支付乙方設計費。
5。2。2設計費按項目分期后每期各分次支付。付款時間與每一設計步驟緊密聯系,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幣形式直接匯入乙方以下帳戶:開戶名:開戶銀行:銀行帳號:
5。3設計成果進度要求及付款進度:
1、所有需要在規劃局報建的圖紙都必須和電子報建同時進行,電子報建由乙方完成,如在電子報建方面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規劃局負責電子報建經辦人溝通。聯系電人:陳明輝、王文杰聯系電話:0476。
2、項目若分期或滾動開發,按當期竣工查丈的總建筑面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架空層)計算當期設計費,根據上表設計付費比例支付各階段費用;
3、雙方另行約定每一期的出圖時間,以書面確認為準。
4、各設計階段的報建工作,乙方應完成相關電子報批工作,并與圖紙一同提交。5、在正常合同之外,甲方根據乙方完成設計工作的質量給予設計獎勵,具體數額另行商定。5。4成果交付成套階段性設計成果應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點交付,修改通知單及其他文件交付地點為乙方公司資料室。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終止與結束
7。1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公章,并且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并蓋章)的日期為準。
7。2若乙方發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相關規定和法律規定采取相映救濟措施。7。2。1乙方進行破產或破產和解的程序;7。2。2乙方有轉移資產、抽逃資金或其它喪失聲譽及履約能力之情形;7。2。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經過甲方合理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7。3合同終止后果
7。3。1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于甲方指定期間內返還甲方所有商業秘密資料、信息,不能返還的予以銷毀。
7。3。2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設計文件及圖紙的在本工程項目的無償使用權。
8責任與權利
8。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按照合同付清乙方已完成階段設計任務對應的設計費,若日后工程仍再度進行,甲方與乙方應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或新的服務范圍,協商新的收費方式或重新簽訂合同。甲方或甲方的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超過六十天,或乙方被通知無限期停止工作時,此工程作停建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應付的設計費,乙方保留由此造成損失申請賠償的權利。
8。2乙方按工作進度分階段提交帳單/發票,甲方核審無誤后,收到發票的三十日內支付乙方。甲方逾期支付超過六十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a)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導致甲方按照第7。2條規定或合同其他規定解除合同者,應退還相應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設計文件及圖紙的在本工程項目的使用權。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超過三天的,則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相應階段應收設計費的1%;但乙方不因為郵政造成的延誤負責;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設計費支付時間,超過三天的,則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相應階段應付設計費的1%支付違約金;施工圖階段提供圖紙設計時間每延誤一天均按人民幣10000。00元/天計算。
8。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乙方應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00%且不大于該階段設計費總額。乙方應購買足額設計保險,并將保險公司賠款全額交付甲方,具體賠付方式詳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計保險賠付條款》之規定,保險公司賠款低于上述賠償金的,剩余款項由乙方承擔。
8。4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文件審批和確認應滿足乙方設計進度要求,不得超過3天,如果超過3天,經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權利要求出圖時間順延。
8。5甲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付款,逾期超過30日以上,乙方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甲方應于接到乙方書面通知與正式發票之日起10日內付清應付設計費。
9.一般條款
9。1履行協議的能力:雙方保證各自有足夠的權力和能力履行本協議,滿足協議中的各項條件和兌現各項要求和費用支付。
9。2完整合同:本協議書和本合同補充協議應視為甲方同乙方之間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書面的談判、匯報或協議。若要修改,必須有雙方的書面同意。
9。3不可抗力導致的終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發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規、罷工、禁運、戰爭、自然災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協議雙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無法履行協議,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9。4不可抗力時的設計費用支付:不可抗力發生時,若甲方決定終止合同,乙方在合同終止日之前所提供的一切服務都應得到報酬,且已經取得的一切報酬都為其所有。在該等應付款項付清之日起15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在合同終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設計文件。
9。5通知:
9。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甲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電話、傳真、郵件、快遞等方式為之,并自通話日或送達日起生效。但通知以郵局雙掛號或快遞方式寄送的,則自寄送日起第二天即視為已送達。
9。5。2通知地址及聯系人
甲方: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E-mail:乙方: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電話:傳真:E-mail:
9。6建筑設計師的認真程度和擔保:乙方提供的專業服務,保證和一般設計師在類似情形下的認真程度和技術水平相當,并不代替業主解決任何法令法規和命令對項目的影響。
9。7建筑設計師責任的限制:如果因為乙方的粗心、錯誤和失職而引起投訴、要求、義務、損失和費用等,乙方將承擔相應責任。
9。8建筑師的出版權利:乙方在其宣傳和專業材料中,有權使用本項目的設計資料,包括室內外的照片,但必須在項目施工完成后,或確定該項目終止后,或經甲方書面許可。如果甲方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哪些資料是保密的,乙方不能把它包括在其宣傳和專業材料中。甲方在施工標記和宣傳工作資料中,應承認乙方的作用,承認乙方在項目建筑設計中的角色、地位、及功能。在項目的新聞發布和公關活動中,乙方應被指明為設計單位。在正式使用項目的宣傳資料前,甲方應盡可能和乙方商議,且乙方應和業主一起努力,爭取媒體報道本項目。
9。9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中國境內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遵守其根據中國法律所作出的裁決。9。10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表明雙方在指明的日期同意上述協議書條款。同時也表明雙方有完全和最終使各自代表的一方能完全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9。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應按順序編號,當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時,應按補充協議的最新約定執行。
9。12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簽訂合同代表:日期:
承接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簽訂合同代表:
日期: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5
委任單位: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裝飾工程,經雙方充分的在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書,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甲方材料到場,開工兩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總額 預付 款。
2.開工后,甲方按工程進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總額 預付款, 余額在工程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預算書單價為標準,以實際工程 量結算)
七、材料設備: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及時組織進場,材料設備保管 場地由甲方提供,以滿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個好的保管場所。施工中產生的 垃圾及廢料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裝飾設計、出施工圖紙及材料明細,雙方認可后,該資料作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設計缺陷造成追加投資,及方案設計時 材料計劃不足需增加的投資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項目,必須事先通知乙方,并雙方簽字附加協議, 提出的增改項目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了解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施工方負責。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造成罰款的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量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無法返工的質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4.裝飾工程質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驗收
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 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后,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 甲方承擔責任并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驗收日期。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返本合同的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返方負責賠償 給守約方。
十二、備注
本合同有不詳之處,甲、乙方通過協商補充協議或條款,如本合同甲.乙方發生糾紛,雙方有權向本合同簽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訴訟,按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 執行。
十三、本合同報價表一式四份,甲、乙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
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號: 資質證號:
地址: 法人代表: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裝飾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設計工作概況
1.1設計工作流程
1.2 設計收費標準及工作范圍表
第二條 設計內容 本設計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
2.1.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個人喜好、投資計劃等),乙方進行方案設計,并提供設計方案,此部分設計內容包括:
①效果圖 壹張
②平面結構圖 壹張
③天花平面圖 壹張
④平面布置圖 壹張
⑤地面材質圖 壹張
⑥主要材料的確認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圖紙必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階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變了建筑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甲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變建筑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乙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5設計周期: 天(日歷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階段:施工圖繪制
2.2.1 在甲方簽訂施工合同后,乙方進行施工圖繪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圖紙;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圖所需時間不計入設計周期;
2.2.3 施工圖繪制周期,簽訂施工合同后 天。
第三條 設計費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內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設計費,總設計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雙方簽訂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的60%作為訂金,即:
元;(注:若總設計費的60%總金額少于XX元的,則該訂金為XX元,且則須一次性付清)
3.2.2 簽定施工合同時即結清設計費尾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4.1 甲方:
4.1.1 確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個設計、施工過程中作為對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及材料給予確認;
4.1.2 若甲方在已簽字確定設計方案的情況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費用。若甲方對方案不滿意,有權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滿意,甲方有權終止設計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訂金的一半,但不得帶走任何形式的圖文資料紙;(注:乙方不予返還的訂金數額最少為XX元)
4.1.3 配合施工圖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確定;
4.1.5 參與竣工驗收。
4.2 乙方:
4.2.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資計劃、個人喜好等)進行方案設計;
4.2.2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設計所需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資料;
4.2.3 根據甲方簽認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繪制;
4.2.4 現場指導施工及疑難問題的解決;
4.2.5 參與施工交底;
4.2.6 根據甲方需要可提供1個工作日內的配飾物品的選擇指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乙方未按時提交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將支付給對方總設計費的10%作為違約金。同時,訂金不予返還。5.5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人員錯誤造成工程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該免收的部分設計費作為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6由于乙方設計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設計費千分之三的賠償金。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7.4 雙方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元)層數建筑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第二次付費第三次付費第四次付費第五次付費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19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2國家、江蘇省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標準。
2.3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2.4發包人提出的設計任務書(發包人發出的補充設計任務書)及其它有關設計工作的書面要求。
第三條 工程概況及設計范圍、設計周期
3.1工程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設計內容: 本學校校園景觀規劃
3.2設計范圍:
3.3設計周期: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資料及文件名稱: 設計文本、總平面、分析圖、立面圖、局部節點大樣以及部分效果圖。份數: 壹份提交日期:景觀方案初步設計文件提交時間:景觀方案深化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語言采用中文書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基礎資料的內容及時間
(1)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地現狀CAD圖、市政管線基地設施資料。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2)合同簽定同時需要電子文件(圖形文件應為DWG文件格式)及書面文件,并有簽字。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內容、份數及時間要求
6.1設計文件提交具體時間的確定:如果發包人在收到設計文件后5日內未提出任何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則視為設計人交付文件符合要求。如果發包人在收到設計文件后5日內提出了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則設計人應及時對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完善。
6.2設計人所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當一律采用簡體中文書寫,并保證其中所使用的術語、符號為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定的專用外文術語、符號。
第七條 設計費
7.1經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本合同發包人支付的總費用為人民幣(¥: )。
7.2總費用為固定費用,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不再給予增加,該費用不包括如下費用:
7.2.1設計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向發包人提交本合同規定的的文件所需的費用;
7.2.2設計人按照中國政府主管部門意見及發包人要求修改、完善圖紙,提供設計技術交底及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等服務的費用;
7.2.3 設計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其他內容所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發包人付至設計費總額的作為預付款。
8.2初步設計文件提交后,發包人付至設計費總額的。
8.3深化設計文件提交后,發包人付至設計費總額的。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義務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9.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五天(含五天)以內,設計人有權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五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與發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設計文件的合理時間。
9.1.3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導致設計有重大變更,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如造成設計人出現重大設計返工,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9.1.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預付款不予退還;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逾期付款的每日2%標準支付違約金。如發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階段設計費用,設計人有權停止下一階段工作。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時間,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對于設計人提出的需要發包人做出答復或指令的事項發包人應在合理時間內及時做出。
9.2設計人義務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2條規定的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必須負責及時進行修改或補充。
9.2.3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4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進行設計交底。
9.2.5設計人應該與承擔本項目設計任務的相關設計單位相互協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本工程的設計工作。
10、本合同一式 4 份,自雙方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其中正本 2 份,雙方各執 1份,副本2 份,雙方各執 1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約定為準。
11、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0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設計階段:方案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的配合
甲方: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經方案比選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夜景亮化設計 ,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方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4 甲方提供并經雙方認可的資料。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范圍及內容: 夜景亮化設計
第三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工作階段及成果
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工程進度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階段
2.1考察現有道路環境條件,包括地面條件、邊界以及道路內外的視覺效果。
2.2 收集及整理有關圖片及其它相關資料,設計階段與甲方相互協調及開會討論目前所有的圖紙和資料,使之與設計主旨一致。
2.3方案設計階段的工作成果如下:
(1)反映總體設計的效果圖;
(2)說明設計構思的有關分析圖、設計效果圖;
(3)表達主要設計構思及設計特色的方案一份。
第二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
2.4提供詳細的施工設計圖紙。
2.5協助甲方編制工程進度安排。
2.6制備及編制材料表有關的工程規范。協助甲方審理工程量清單,以便于甲方制訂招標及合約文件。
2.7與甲方一起,為投標單位提供招標答疑。
2.8出席有關的工程協調會議。
2.9其他;
第三階段:施工階段的配合
2.10乙方在施工圖完成后,需與甲方代表、工程承包商一同出席設計交底會議。
2.11協助甲方招標、定標,審核廠家提供的照明設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在工程定標以后,施工前根據設計要求確認物料品種規格及質量;
2.12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間應根據現場需要前往工地現場監督,以確保所有工程按圖施工,制備初步驗收接受建議書,其上注明需待修改更正的項目;
2.13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間應根據現場需要前往工地現場監督,以確保所有工程按圖施工,最后的工程驗收;
2.14甲方或施工方在工程過程中要改動設計或物料,必須先書面通知乙方;
2.15對甲方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乙方必須予以及時的技術支持,在保證工程質量及設計效果的前提下提出解決方案。
3、設計費用支付安排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確定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如甲方需
提供設計燈型樣品,樣品費用另行計算);
3.1設計費結算與支付方式:
本合同設計費用按照以下二個階段支付:
合同簽訂后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設計圖紙交付后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施工圖交付后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照明工程竣工驗收后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設計費。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 甲方責任
4.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
人轉讓或用與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付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4.2 乙方責任
4.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設計圖紙的安全性負責。若因為設計缺陷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傷害及損失,乙方有相應的賠償義務。
4.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 國家和地方的現行政策、法規、技術規程和規范。
4.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10 年。
4.2.4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4.2.5 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和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最高額為全額設計費。
5.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六條 其他
6.1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3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4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6.5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6.6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6.7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1
發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計劃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天。
5.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計價方式與簽約合同價格
本合同采用計價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
________ (小寫)
7.組成合同的文件
7.1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及合同附件;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雙方有關工程的變更等書面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規范家庭室內裝修的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建(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寧。
一、概況
1.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省(市)具有建筑裝飾資質、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2.裝修施工地點:市區(縣)路(村) 巷號 樓層 室。
3.住房結構:
4.裝修施工內容:
室別部位裝修內容及要求備注
5.承包方式:
6.總價款:元(其中人工費元,材料費元,詳見清單。)
7.工期:自年 月日開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為日。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號材料或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質量等級抵現場時限
備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和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采購的材料
序號材料或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品牌)單位數量質量等級單價(限購元以下)總價上述材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購貨發票,并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民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以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
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和省主管部門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是,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的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價款的%,計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尾款甲方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合格后日內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變施工內容、要求,甲方應另行支付費用,工期順延(具體內容雙方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3.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發票(或收據)。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②指派(姓名)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③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原有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④乙方在其裝飾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
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支付違約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甲方。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八、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裝飾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對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
十、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3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麗影華庭(三期)F2-1層商場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說明:以上各階設計文件成果內容詳細如下:
一、概念性方案設計文件:
以平面功能布局草案、參考性圖例與照片、局部手繪草圖以及概念性構思設計文案說明等組成的概念設計展示版1式1套,A0~A1規格。主要反映平面功能的經營流通關系和總體設計風格的取向。
二、正式方案設計文件:
1、各層各區域正式平面圖1套;
2、各重點部位電腦透視效果圖共15張,以表達設計意圖清楚為原則(具體視點位置由發包人另文指定);
3、主要材料選型配置的說明及設計方案總說明。
注:以上成果匯總裝訂成冊,A3規格,1式5本,另提供經裝裱的A1規格效果圖1套供展示用。
三、施工圖設計文件:
1、室內裝修施工藍圖(平、立、剖和節點大樣) 1式8套
2、材料表及材料樣板表 1式8套
3、主要裝修材料實板 1式8套
4、裝修施工工藝規范與技術標準 1式8套
5、施工圖電子文件 1式1套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 100000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每階段設計人憑有效發票收取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員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印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設計人承擔的設計范圍、內容相關的國家技術標準與規范。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和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所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7 設計人應負責裝飾報建圖的蓋章(有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設計資質)。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每逾支付一天,逾期超過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份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2%。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它
8.1設計完成后,在合同的施工期內(裝修施工開始后240天內),設計人應派出項目設計師,按照平均每周1~2次的標準,赴施工現場提供設計跟進服務。服務內容為:施工前的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施工中的材料色樣確認,設計效果的監控、施工圖的修正、完善與補充,參加每周工程例會,就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主動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法,并以紀要形式通知有關各方,以及參加竣工驗收(以上服務與施工監理責任無關),當驗收完成后設計人出具竣工圖紙。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上述責任而導致工期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和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計,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包。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兩份,發包人壹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設計人應列出本項目的各專業工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名單給發包方備案,確保本項目的設計班子的固定性。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4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印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
投資
(萬元)
費率%
估算設
計費
(元)
層數
建筑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NextPage]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5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巫溪縣司法局綜合辦公樓
2. 建筑面積:400平方米
3. 使用性質:辦公室
4. 房屋結構:框架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建筑面積 400M2,元/M2計取。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即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制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范本 篇2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
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 監制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