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通用30篇)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發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托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系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提供給承包方兩套復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
第三方或轉讓給
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文件號: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申請建筑許可執照文件號: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總概算文件號:__。
3.工程編號:__;施工許可證號:__;營業執照號:__
4.工程地點:__市__區(縣)__路
5.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天(日歷天),自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2.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職務:__,職權:__,發包方委托的職權: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1
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1
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元。其中:材料費: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稅金: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采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系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調價系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系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后,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托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查,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鑒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 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并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 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十九條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姓名:__,職務:__,職權:__。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二十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時間和起止地點: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
5.對施工現場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歸設計單位。
2.由于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_年;
(5)裝修工程為_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
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
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方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于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并移交給發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后發生第1款
(3)和
(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
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
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
第五十五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
第三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 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蓋章):__ 承包方(蓋章):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返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設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并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工程內容:
具體工程內容和范圍以 設計的施工圖紙內乙方報價單
所含施工項目為準。
二、建設工期及開、竣工時間
1、建設工期自合同簽訂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圖紙確認并具備全部開工條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計入建設工期之內)。
2、因甲方原因(包括變更、增加工程內容、停水、停電等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第三人行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為)而引起停工的,則工期相應順延。
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要求。
四、工程造價
1、工程建筑面積為m2,工程不含稅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工程稅金由甲方自負。
2、本工程報建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承擔全部費用,工程造價為直接工程費,不含防火涂料、稅金、材料檢測費、報建費及政府應收費用等。中途增加或減少工程量則另計工程款。
五、撥款和結算
1、①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為工程總價款的,計¥:元。
②鋼架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③C型鋼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④彩瓦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⑥余款 %,計¥: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個月的保修期滿之日付清。
2、所有款項必須匯入本合同指定帳戶或開具支票注明收款單位為乙方。如現金
支付,甲方必須憑乙方的收款委托書和乙方的正式收據支付,否則乙方對該付款行為不承擔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同時承擔乙方損失及人員窩工工資、材料周轉等費用。
六、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未按期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滿之日為工程竣工時間。
2、竣工驗收以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為標準。
3、甲方拒不驗收或未經驗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動用的,視為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所發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質量保修
乙方對所施工的全項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為 個月。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人為損壞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圍之內。保修期滿后如仍需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于施工前辦理施工相關手續,保證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資料給乙方。
2、保證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及清除施工現場障礙等,達到進場開工應具備的條件。
3、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內提交給乙方。
4、委派為工地管理代表,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的檢查監督,辦理中間交工工程的驗收手續,協調工程內外關系及其他有關施工事項。
5、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竣工驗收結算手續。
6、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按時開工,嚴格按照施工圖及說明書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響施工情況下的必要監督,及時向甲方提交開工通知書,在工程完工及時發出驗收通知,作好施工進度報表并與甲方工地代表會簽。
3、委派生產等管理及有關其它施工事項。
4、按合同規定的建設工期和質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嚴格按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范施工,否則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擔。
6、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7、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單方終止本合同,應向對方賠償本合同的工程總價款 %的違約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施工許可證,派駐工地代表委派書,有關工程施工內容的通知、會議記要、報告、記錄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二、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 聯系電話(傳真):
年日 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筑層數兩層,一層約平方米,二層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墻貼瓷磚、后沿外墻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墻面貼瓷磚、安裝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積按每層樓外墻計算。施工范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墻體。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預付30%,完成第一層磚砌并搗制好樓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每日午餐
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5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制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坐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5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后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后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6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養豬場建筑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房屋檐面積為準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則往后推遲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天
四、工期延誤:_________________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__________小時;
(3)不可抗力自然條件;
五、工程竣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慈利縣質量檢測局為準(不包括材料質量)
七、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_____建筑面積的總平方米
工程預支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竣工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_佘下總金額的_______________%
工程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檢測工程竣工日后_______________個月內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則結清所欠佘款
八、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的自住用房的建設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的所有設備、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完成施工任務,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簽訂后開始施工,工期為______月(合計______天),即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乙方需嚴格按照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進度,保證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必須使用紅磚、國標鋼材、中聯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報價:每平方_________元,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_________萬元。
2、第一層蓋好后付_________萬元。
3、第二層蓋好后付_________萬元。
4、剩余款項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因房屋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將剩余款項全部支付給乙方。
若出現質量問題,所需維修資金由剩余款項支付,剩余款項不足以支付維修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索要不足部分的維修金。
四、工程內容:從地基到完成磚砌結構,室內外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樣到封頂。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足以影響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賠,索賠金額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簽署,雙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結清外,須賠償另一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3、若乙方未在規定的工期內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_________%違約金,逾期時間進過一個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并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_________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9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分包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約定,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天數 天。
2.甲方根據總工期及分項工期的要求另文下達詳細施工計劃(含節點計劃),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根據調整計劃及時安排所需要的施工人員進場。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甲方調整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以及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術規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質量缺陷的修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現行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甲方質量罰款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且承擔質量不合格的違約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在未經三檢和現場監理檢查之前均不得隨意覆蓋,乙方應保證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對將要覆蓋的工程進行檢查和測量,合格后才能覆蓋。否則應由乙方返工并承擔一切費用。
4.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達到合格工程。質量未達標的,乙方向甲方承擔未合格工程價款30%的違約金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承擔與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致的質保責任。
5.乙方施工完畢后5日內,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并通知甲方提請建設單位進行驗收;如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期間所產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交付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保留對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如有時);
3.甲方與業主的施工合同;
4.招投標文件;
5.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范;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目下分包作業所必需的施工條件;
3.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
4.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審核乙方的月、季施工計劃。監督乙方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的實施。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要求向甲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組織工人進行作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范圍、內容及工程量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地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
2.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月報和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勞動監察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若有)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識、標牌,搞好民工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乙方須服從甲方及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并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
10.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的要求支付民工工資,不得出現拖延、克扣、截留、挪用等情形,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額 10 %的違約金,并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
11.乙方必須和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雇工都要簽訂勞務合同,并將合同及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備案,若乙方不簽訂合同或故意瞞報,每發現一人向甲方承擔5萬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九條勞動力組織與管理
1.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及用工要求,乙方應合理組織勞務作業隊伍,選派合格的作業人員和安排充足的勞動力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在遇農忙、節假日、勞動力緊缺等時期,要確保班組的穩定和足夠的勞動力,保障施工進度。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保障勞動力而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勞動力進場施工,乙方要承擔由此引起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清退出場,同時收取乙方一定的違約金,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造成的相應責任和經濟損失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1)未年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2)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3)患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精神病以及身體殘疾等從業禁忌的人員;(4)從事特種作業卻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5)無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6)其他與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員。
3.乙方應依法與所屬工人簽訂個人勞務合同并對進場施工的作業人員編制花名冊,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職務、年齡、工種、家庭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緊急聯系人及電話號碼等信息。乙方應把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自農民工開始工作之日起提前1日送甲方項目部備案;如施工過程中農民工人數有增減,應當自變化之日起提前1日將新的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送甲方項目部備案。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實名制管理,所有人員進入項目上下班必須有考勤記錄,必須辦理民工工資卡。乙方負責記錄好工人的出勤情況和工資金額等日常管理事項,逐月編制工資支付表,每月30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統計表報甲方項目部審查、備案。
5.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若出現,由乙方承擔 200-20000 元每次的違約金責任。甲方有權令其停止工作并清退出場,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必要的經濟賠償外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1)作業人員在工作、生活區域內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等;
(2)作業人員拉閘斷電、蓄意破壞安全生產設施等;
(3)作業人員擅自動用施工機具、機械設備等;
(4)作業人員盜竊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物資等;
(5)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野蠻作業,違規用電等;
(6)作業人員在生活區不遵守制定的管理制度等;
(7)作業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周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工方式
2.合同單價:
3.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乙方為實施和完成本協議工程及其缺陷修復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進入工程實體的主材除外),小型機具及配件、修理費,場內材料轉運,勞保用品,安全,保險、利潤,文明施工費,質檢(自檢),管理費,補救措施費等全部費用及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條件,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以及人員從進場準備到工程竣工驗收退場之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4. 工程數量增減不調整合同單價,單價除上述內容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除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機外,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工程勞務內容而發生的由乙方承擔的稅費和可能發生的包括雨季、干旱、高溫,拆遷、停電、停水、臨時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設備轉運、材料漲價、機具設備漲價、人工費漲價、因測量復核而臨時停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檢查而臨時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
5. 甲方也不接受本合同計件范圍內任何形式的計日工,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6.勞務作業工程量的確認:按實際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的工程量進行確認,以甲方指定人員共同簽字確認的產值報表作為支付依據。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支付及發票
1.勞務作業分包款的結算: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和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每期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收方結算,最終結算以甲乙雙方蓋章認可的勞務結算審定單為結算支付依據;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對乙方報送的工程量或工時不予計量:
(1)未經甲方書面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的工程量;
(2)未經甲方驗收或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工程量;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4)未經甲方直接安排或事先書面同意而發生的計時工。
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待雙方辦理完結算,乙方提供增值稅發票等四流一致資料齊全后一次性支付,支付比例100%
2.乙方申報支付計劃前應提供的資料:(1)勞務班組的分項合同(有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蓋章的原件(含班組長身份證復印件),并且合同要素必須體現有數量、單價、總價、支付、結算等條款;(2)提交上一次人工工資發放明細即“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必須有乙方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簽字加蓋手印、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甲方派駐項目部的管理人員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加蓋公章。以上資料全部齊全之后才能提請民工工資支付計劃.
3.若項目開設民工工資專戶,乙方所有人員工資必須按實際發放,乙方在進行項目民工工資支付時須按照甲方公司規定開具勞務發票、出具民工工資代發委托書、勞務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務合同、個稅申報表、工資表、考勤表等相關資料。若以上資料不齊全時,甲方將扣除委托支付民工工資的相關稅費、社保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后再進行支付。
4.全部款項支付至本合同簽署處列明的乙方銀行賬戶(乙方銀行賬號信息詳見合同簽署欄,若乙方變更該銀行信息,需于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通知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乙方在甲方每筆款項支付前,應首先按稅務機關相關要求向甲方開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稅發票(甲方開票信息詳見附件),自開票之日起15日內送至甲方,并按要求提供乙方單位增值稅及附加完稅證明;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必須符合國家稅務規定,不得使用假發票、套開發票,發票內容必須與合同約定內容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更換發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享有永久的索賠追償權力。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出具稅務部門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應在開票之后 5日內將發票送達至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由甲方指定人員辦理發票交接手續并簽字確認,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無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簽字確認,視為乙方未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如發生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情形,由乙方承擔責任。
6..因乙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導致其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通過稅務部門認證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通過認證的發票中載明的稅款金額。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乙方不支付違約金或者不予賠償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損失。
7..如果甲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復印件。
8..如果獲得開具的匯總專用發票,則乙方應提供其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9..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實際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與合同約定或法定不一致的(除國家政策調整外),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20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虛開發票 2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乙方重新開具的發票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乙方無法開具發票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款項,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1.因乙方開具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12.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需確保發票票面信息真實,相關材料品目、價款等內容與合同一致,因發票票面信息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稅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及責任、保險條款
1、乙方在施工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建筑業相關規范規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如果違反以上規定(如:酒后作業、不按規定佩帶勞動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野蠻施工等)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及后果。
2、施工期間乙方發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墊付以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的,有權向乙方追償,并可直接從應付乙方勞務款中予以扣除。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及設備購買意外保險,人員意外保險(除甲方購買之外)乙方按不低于保額80萬加8萬元的方式購買。
4.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乙方的現場人員變動,必須及時向甲方申報,以便甲方向人社辦及時申報《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人員增減變動名單》,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
2.因變更(甲方書面確認)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事故或者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相關政府部門、建設單位處罰的,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其罰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或者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后勞務的結算按實際完成產值的70%結算,剩余30%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2. 乙方勞務作業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相關部門驗收,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相關工程款,已支付的部分,乙方應限期予以退還。
3. 因乙方原因無法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
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金額30%的違約金。
5. 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上訪鬧事、圍堵甲方公司或項目部,若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根據情節輕重要求乙方支付3-5萬元/次的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6.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內容的,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將違約事項處理完畢,并經甲方書面確認為止。
7. 乙方違約時應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以及其他維權費用。上述費用、乙方違約款及罰款、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等,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補足。
8.出現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在約定期限內按時履行的,雙方可以書面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且雙方互不負責。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采取防止損失擴大的措施,并于事件發生后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否則應承擔擴大損失的責任。
9.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建設單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發出三日后生效;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0. 本合同之違約責任條款,是甲乙雙方按照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且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進行的合理、合法的約定。雙方承諾并確認,出現本合同解除情形時,非違約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履行結算和清理義務,不再行使請求減輕違約責任的權利。
11. 本合同未約定的違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應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及補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簽字蓋章后及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的,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確認所有往來文件、涉訴資料的寄送均以本合同簽署欄載明的地址為準(若載明通訊地址與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且無法有效通知的,以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為準),一方若變更,應于變更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通知并仍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變更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書面通知除雙方當面簽收外,均以快遞形式寄送。發送的書面通知除收件人正常簽收外,自快遞發出之日起第7日視為送達之日(無論是否實際收到、無法送達或退件)。
(以下為簽署欄,無正文)
甲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
帳號: :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0
發包人:
承包人:
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勞務作業承包給乙方。為公平、公正合法執行勞務承包行為,雙方協商訂立合同以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筑面積:
二 、配電間低壓出線到第一個總配電箱之間電纜及總配電箱不在范圍內,專變部分范圍包括不限于第一個總配電箱至各級分箱,至用電設備。
弱電:給排水部分
給水:水表之后第一個閥門至戶內的指定給水點,預留給水立管套管。
排水:主樓內雨水、污水的排水立管、支管、排水管安裝到雨水污水井內,含給排水的套管的套管的預留、預埋。
三、施工工期
總日歷天數為____________天。具體以階段施工進度計劃為準。
四、承包單價
地下室及商鋪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元/㎡。住宅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元/㎡包干。
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部分超5%日另行計算,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審計結果的定額直接費中調增后人工費計取。
定額外用工。按每日__元計算。
變更簽證按定額實物量結算定額人工調整與地下室相同。
五 結算及付款方式
1.主體部分,工程進度達到0.000樓面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0.000以上每月付款一次。按____________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按元/㎡,二次預埋按元/㎡。
2.裝飾部分,穿線按燈具做給排水每月付款一次,按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
3.余額在全部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付到95%,剩余5%作為質保金,一年期滿后一次付清。
六雙方職責
1.乙方服從開發商和總包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承擔制度和時間,節點施工的責任。
2.乙方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路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不能講本勞務作業在轉包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約本合同。
4.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5.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示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種工種操作證等有效證件,進場工人必須是18至60的男性公民。要求身體健康,頭腦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質。
6.材料節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愛惜材料,在保證質量進度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節約,杜絕浪費,如檢查發現浪費材料以100元/次罰款。
7.甲方提供民工食宿條件,伙食由乙方負責。
8.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圖紙并指導,監督施工。
9.甲方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種材料。
10.甲方提供塔吊,龍門吊等大型設備。
11.甲方及時提供技術交底,施工進度計劃。
12.甲方及時檢查乙方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
13.甲方提供民工勞務,工傷事故保險。
14.乙方不得因甲方工資發放滯后而停工或罷工或無故影響工程進度形象。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強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因政府部門等第三方干預導致安裝無法順利進行。
七工傷事故責任分擔
1.3000元以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3000元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承擔3000元,其余的由甲方承擔。
八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繼續履行合同。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正義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后蓋章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_________
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適用標準、規范:_________
第三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筑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
5.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乙方及甲方負責供應之材料,乙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五條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六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甲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乙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乙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乙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乙方會同甲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乙方填寫交給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修理時,甲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九條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甲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甲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乙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甲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甲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乙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甲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甲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甲方指定廠家、品種讓乙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甲方委托乙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乙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乙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甲方給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乙方不收取勞務費)。
(6)甲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后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5.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條獎勵,懲罰與_____
1.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2.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_____。
第十七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甲方派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八條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
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4.保修金利率:_________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二十三條_____
1.乙方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的材料和設備辦理_____。
2.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3._____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第二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六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2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市場管理條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本工程結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則,雙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西關村。
二、工程名稱:住宅樓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圍及內容:
圖紙設計內的土建、水電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內容及要求:
1、基礎工程:基礎灌柱樁工程、砂石回填、基礎梁等。
2、主體結構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須(鋼筋、水泥、磚等)合格。
3、裝飾工程:①內外墻水泥壓光,地面為原砼毛面,東西外墻為水泥壓光,南北為涂料,顏色待定。②門窗:內門不做,只留門洞,進戶門為防盜門(防盜門價款必須在800—1000元/每副),窗為普通鋁合金窗。③樓梯間:樓梯地面及踏步為水泥壓光,樓梯間墻面做仿瓷涂料,樓梯欄桿為不銹鋼欄桿。④屋面爐渣找坡壓光,做SBS卷材防水,雨水管為PVC管。⑤電照工程:線管預埋和穿線,線管材料由乙方負責,電線由甲方出資購買。⑥給排水工程:樓內圖紙設計的給排水主管道(衛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價格及價款
本工程為七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大約1000m,建筑面積計算以建筑物水平投影為準,陽臺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3計算,工程每平方造價700元(灌柱樁開挖4m以內由乙方負責,4m以下甲方按實際結算補工程費用)。建筑面積如有增減,按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按圖紙設計要求和規范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從開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20xx年10月10日開工,20xx年5月15日竣工,因停電、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天氣工期順延。
八、付款辦法:
工程開工后5日內付乙方工程貳拾方萬元,主體三層封頂后付乙方工程貳拾萬元,主體結構工程竣工后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萬元,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雙方結算后一次性付清。留壹萬元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開工前,確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場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場地狹小,甲方應給乙方指定地點堆放材料及相應其它機械設備堆放處。
③負責協調處理周邊關系,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④按合同約定付款。
2、乙方責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內容。
②按規范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③安全問題:乙方必須教育工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內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施工內容:
給甲方__二路建材園區內的兩棟廠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鋼瓦,包括焊砣,下預埋件,上彩鋼瓦等相關彩鋼的項目。
二。甲方管理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工地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執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報價單的施工項目、施工工藝、施工材料為準。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須把施工工地的衛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掃干凈。
4、現場的施工材料必須堆放整齊,擺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公司簽訂的施工工期為準并在施工工期內完工。
三。合同簽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總價為: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為______﹪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與乙方的各項協調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辦理入場的各項管理手續。
3、負責工程進展的監督檢查,竣工驗收。
五。乙方責任
1、乙方作為工程合同的具體執行人,要對甲方負責。
2、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質量、施工工藝、施工材料、施工質量驗收工作。
3、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出現各種安全事故乙方全權負責。
4、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由于乙方對各種事故負全責,乙方應承擔各種事故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并賠償損失。
六、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簽〔簽章〕:乙方簽〔簽章〕: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4
建設工程承包范圍服務合同
雇主:
承包人: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單數與復數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頁旁小標題或注釋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工程師的代表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
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范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6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開江縣普安鎮金山綜合體道路改建工程
2、工程地點:普安鎮譚家嘴村、寶塔壩村
3、工程內容:堡坎工程、填方、路面混凝土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開發行審[20xx]22號
5、資金來源:專項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 3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8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中選價柒拾貳萬捌仟玖佰元。(小寫):72.89萬元。增減工程量按評審綜合單價結算。
2、付款方式
該工程采用“334”的付款方式。即完成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款總額30%,工程完工后再支付合同款總額30%,余款在工程審計驗收合格并留足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國家工商總局示范文本《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七、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責任:①甲方向乙方設計圖紙,作技術交底。②派駐現場技術監理人員(施工員)對工程實行指導監督、管理、檢查工程質量、安全等。③解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阻力。④審擬工程開工、停工組織工程驗收。
2、乙方責任:①編制施工方案、組織有序施工。②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服從甲方施工人員安排,確保工期和質量。③加強安全施工意識,制定安全施工措施,配備安全設備,加強安全管理,設立施工安全警示標志。乙方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傷、殘、病、亡(包括第三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責任。④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乙方提出任何合理建議或修改意見,需經甲方批準,并出具書面通知,方可變更施工,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⑤文明施工,在甲方協助下認真處理好建設居民、行人、車輛關系,避免由此而發生的矛盾糾紛,影響工程進度。
八、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后由甲、乙雙方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共同進行,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雙方議定的時間內按照合格要求進行返修完工,其維修費用、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所需材料必須正品合格,竣工驗收以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則和圖紙及甲方要求為依據進行驗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文字補充形式,以合同簽字為準,視為合同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財政所、辦公室各執壹份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7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建工程內的主體砌體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及時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職責,維護雙方權益,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1、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土建工程內的主體砌體主工程。
2、工程承包方式:清工
3、工程承包內容:樓施工圖內所有墻體砌筑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結構的混凝土澆筑保養、墻體砌筑、樓層清理)。
4、工程承包價格:按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完工后按施工圖標注面積計算,其他項目承包施工作業必須由甲方項目部指定安排,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5、付款方式:開工后,乙方每天需將工人出勤工時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負責下屬考勤工作,項目部管理人員監督,未及時考勤每天罰款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次月10天內按實發清,工人工資必須憑人員名冊本人身份證及有效證件按________________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________________%,經項目部審核批準后允許借支。完工后付________________%,竣工驗收后依壹個月付清余款。
6、工程質量要求:優質工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及標準,并按創標和省級文明標化工地要求施工。
7、工期: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特別需夜間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乙方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須每月不少與25個工作日。
8、乙方必須有固定在施工現場工人________________人(其中技工________________人,普工________________人),遇工期緊張時需增加臨時工人,人員數量必須及時上報項目部,臨時工人工資按________________元/天支付,算在月進度款內。
9、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后,乙方工人必須和甲方簽定個人勞務合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嚴格遵守項目部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甲方做好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
10、其他:
(1)乙方必須負責配合項目部定位測量放線工作,所內外駁運,但工資由乙方自負,甲方不作任何調整。
(2)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返工和材料浪費及不符合施工圖及規范要求等現象,如甲方、總包、監理單位一經發現進行處罰,由乙方及時返工處理。同時乙方承擔其一切損失和罰款金額。負責材料裝卸、堆放、清理、所內外駁運,做到工完場清,及時做好廢料利用和回收工作,甲方不負責任何點工工資及其他費用。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8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行,并將副本送乙方。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19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歷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
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
自覺遵守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
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
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
(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
(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
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給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并送備案后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0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
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
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
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
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
乙方準備試車記錄。
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
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
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
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
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
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
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
銀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
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
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
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
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
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范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電 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制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坐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20_年7月10日至20_年8月5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后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后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4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范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房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工程位于,土地面積:。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圍
施工內容包括二層主房建筑面積2、一層主房建筑面積2。
四: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元/2(建筑面積)。雙方確定按建筑面積為2結算工程款。
2:一層主體蓋板完工后支付價款10%,全部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工期及安全責任
工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依工程的需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高空作業部分必須在采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須安排適當監護人員,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6
亦稱基本建設承攬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設計或施工單位相關教材)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發包人,即建設單位)所委托的基本建設工作,而發包人按期進行驗收和支付工程價款或報酬的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制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坐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著安全
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后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后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市場管理條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本工程結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則,雙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____縣西關村。
二、工程名稱:住宅樓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圍及內容:
圖紙設計內的土建、水電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內容及要求:
1、基礎工程:基礎灌柱樁工程、砂石回填、基礎梁等。
2、主體結構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須(鋼筋、水泥、磚等)合格。
3、裝飾工程:
①內外墻水泥壓光,地面為原砼毛面,東西外墻為水泥壓光,南北為涂料,顏色待定。
②門窗:內門不做,只留門洞,進戶門為防盜門(防盜門價款必須在X元每副),窗為普通鋁合金窗。
③樓梯間:樓梯地面及踏步為水泥壓光,樓梯間墻面做仿瓷涂料,樓梯欄桿為不銹鋼欄桿。
④屋面爐渣找坡壓光,做B卷材防水,雨水管為C管。
⑤電照工程:線管預埋和穿線,線管材料由乙方負責,電線由甲方出資購買。
⑥給排水工程:樓內圖紙設計的給排水主管道(衛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價格及價款
本工程為七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大約1000,建筑面積計算以建筑物水平投影為準,陽臺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3計算,工程每平方造價700元(灌柱樁開挖4以內由乙方負責,4以下甲方按實際結算補工程費用)。建筑面積如有增減,按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按圖紙設計要求和規范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從開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竣工,因停電、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天氣工期順延。
八、付款辦法:
工程開工后____日內付乙方工程貳拾方萬元,主體三層封頂后付乙方工程貳拾萬元,主體結構工程竣工后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萬元,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雙方結算后一次性付清。留壹萬元保修金,________年后付清。
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開工前,確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場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場地狹小,甲方應給乙方指定地點堆放材料及相應其它機械設備堆放處。
③負責協調處理周邊關系,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④按合同約定付款。
2、乙方責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內容。
②按規范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③安全問題:乙方必須教育工人安全
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內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
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
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
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
9.1 調整的條件:
1
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
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
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
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
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
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
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
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
8.1 結算方式:
2
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
8.3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
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時間:
2
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
9.1 保修內容、范圍:
2
9.2 保修期限:
2
9.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
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
1.1 違約的處理:
3
1.2 違約金的數額:
3
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
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
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
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
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
1.1 合同副本份數:
4
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
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7
勞務發包人(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行政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定立本合同,其有關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1)本工程屬二層基礎,一層商品住宅樓,前后和東山墻為37cm磚,西山墻為24cm磚,開挖深1.6m,寬1.2m,要求40cm素土,30cm三七灰土,樓頂為樓板棚頂,上面用架木做造型,上樓板屬于甲方。
(2)上下水、暖、電、刮瓷、油頂、不屬于本合同范圍,白灰屬于乙方,室內房心土由甲方供應。
(3)建筑面積按前墻的長乘以面積的寬為平方米,其中前墻長為 米乘寬 米,另加前后出檐 公分,一層面積共計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4)本合同承包為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建筑用料由甲方提供,且甲方需保證三通,水通、電通、路通、包括用料的保障。
第二部分:付款方式及開竣工日期
(1)開工時預付40%的工程款及其生活費:
(2)一層頂封后預付40%的工程費。
(3)其余20%的工程款項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部分: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歸雙方研究要求達成合格,內墻為砂灰墻面。
(2)本工程按圖紙施工,中途需改動的地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操作。
(3)由于甲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乙方造成的質量不合格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四部分:乙方責任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控制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炎,防盜。
(2)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材料不足,水不通,電不通,造成的務工損失由甲方負責。
(3)安全問題由甲方造成的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由乙方造成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五部分:甲方責任
(1)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部分:本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待工程結束后由甲方付款剩余款項而自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8
工程承包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4.資金來源: 。
5.工程內容: 。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合格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中投標報價 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 元,規費 元,稅金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時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肆 份,承包人執貳 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戶 名: 戶 名: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29
一、單機定員: 工作人員定為_____~~_____人(主機人員四人)。
1.定位、機器移位。
2.鉆進、噴料、上料、紙袋清理、水泥場地清理水泥驗收、臨建設施的搭棚等。
3.包括四噴四攪、做試塊、定樁位。
4.機械設備的進退廠,設備維修等。
三、技術要求
1.樁底標高、樁頂標高及樁長。
2.復攪深度、水泥摻量。
3.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及圖紙施工,保證施工質量,未達到技術要求的及時返工糾正。
4.做好施工范圍內的具體工作,作好施工原始記錄,并在當日交于甲方驗收簽字。
5.管理好現場的水泥、材料、機具,禁止浪費材料。
四、承包方法及獎罰制度
1.承包方法:按總延米每米_____圓(¥_____)計。
2.施工期間造成的停電、停水、臺風等因素影響連續三天以上按待工結算(待工工資為_____元/日)。
3.每個工地進、退場三日內為承包工作日,做好機械保養、維修、清理機械表面的水泥漿等。三日后按待工計算。
4.按甲方結算總延米承包工程量。完工后及時找甲方簽證結算,拿到工程款后支付工資的_____%,留_____%為質量保證金,三個月內無質量事故結算付清。
5.超水泥用量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樁質量不合格或漏樁等經濟損失應賠償,賠償按工程量的_____%計。
6.機械操作不當、保養不當,指各潤滑部件及變速箱、轉盤缺油等,所造成的零部件損壞、工具、材料丟失等應賠償。
7.施工期間做飯、雜工人員一人,工資及生活費按每月_____元(¥_____)計,完工后不再計發。
8.防火、防盜及進入工地內必須遵守的安全條例,否則后果自負。
承包人: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承包權協議 篇30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范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