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工程安全生產承包協議(通用3篇)
班組工程安全生產承包協議 篇1
發包單位: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按期保質完成建設任務,甲方同意工程專項作業由乙方承擔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責任,特將有關內容事項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具體如下:
第一條 建設項目:
1、工程名稱:
2、地點:
第二條
1、建筑面積: m2
2、結構:框架/八層
第三條 承包范圍及內容:
根據建筑設計部門設計,按圖紙設計的靜力樁部分進行施工,負責吊樁、接樁、壓樁等全過程。
第四條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勞保福利、包質量、包伙食、包誤工、包工期、包單價,按實際施工的建筑面積進行承包。
第五條 工程單價:
1、本項目工程量計算按樁入土深度計,送樁長度按自然地面至樁頂面高度計算,送樁時,樁頂部須點焊擋砂鐵板。
2、租金單價以甲方打樁按每米人民幣16元給付,送樁單價同壓樁;做樁靜載試驗樁機配合費按每根1500元計。
3、該項目樁機進退場費按每臺5000元計。
4、以上單價為不變價格,總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最后結算依據。
5、本造價乙方不包括現場經費、水電費、稅金及管理費,按工資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 付款辦法:
1、協議簽定后,乙方人員進場之日起五天內甲方應預付工程款為總造價30%計。
2、靜壓樁施工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為總造價50%計。
3、余款約20%在工程結算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技術主管人員指揮,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施工,保證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標準。
第八條 施工工期:
1、按試樁之日第二日起計暫定50日歷天,進行正常施工時,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連續停水、停電4小時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誤工,則工期順延。
第九條 安全事項及衛生
(1)工人進場應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紀律。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如乙方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工傷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2)工人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違者每次每人罰款壹佰元。
(3)嚴禁使用電爐,煙頭要放入灰缸,如發現使用電爐或煙頭亂丟的,罰款貳佰元,以保證防火安全。
(4)施工現場應文明施工,不罵人、不打架、不吵架,如發現打架的,每次罰款貳佰元,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5)保持宿舍及工場環境衛生(特別是伙食),如有不講衛生,受到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罰款乙方必須負責。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責任:
(1)甲方責任:在開工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做好技術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圖紙,保證及時供應所需的材料,并配合機械和用水用電。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則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主要責任:
1、首先要保證工程質量,注意安全,節約材料,按時完成施工任務,遵紀守法和執行規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費及亂用材料,造成損失,乙方應賠還甲方雙倍材料的金額。
2、進場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進場后,應申請做暫住證,暫住證的用費一切自理,如不做暫住證者,經有關部門檢驗,罰款自付。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控制施工現場的輕傷率在3‰以下。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送公司備案一份。本合同自開工日起生效,竣工驗收辦理結算付款后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驗收,乙方沒有出現輕傷事故,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叁仟元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班組工程安全生產承包協議 篇2
弘景園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負責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中大御城—弘景園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此工程的木模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該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擬定此責任狀。
一、工程安全目標
1. 工傷死亡事故為0
2. 重傷事故為0
3. 工傷率必須保證在3‰以內。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則》規定有權對乙方在本項目施工范圍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能,相關主管部門也可以監督、檢查和管理。
2、甲方應按照建設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公司《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執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對乙方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向他們宣傳、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度。
4、甲方負責給工人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負責搞好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防護。
5、甲方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文明施工順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項
1、模板的安裝:支撐立桿應設水平拉桿和剪刀撐,立柱距地面0.5m設一道水平拉桿,以上每2m高設一道,兩水平拉桿之間應用剪刀撐連接,立桿間距應根據上部結構荷載考慮,一般不超過1.2m。
2、本工程模板系統采用松木模板和復合模板、杉木支撐。
3、模板拆除應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上后下的原則。安拆模板,應有組織有紀律,按具體的木模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拆卸或安裝木模,拆卸模板應先向項目部申請,批準后方可施工。
4、模板拆除時,不得亂扔,應把所有模板及支撐上的釘子清理干凈并分類碼堆,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若因木模上釘子沒拔干凈而傷了人,由木工班長負責。
5、平板木模安裝完畢,先將模內木渣及雜物清理干凈;柱模安裝前,應先將柱內所有雜物清干凈。混凝土澆筑前,對模板進行澆水濕潤;混凝土澆筑時,應派專人護模。
6、木模嚴禁出現暴鼓變形、移位、偏中等現象,若有發生,適當處罰。
7、嚴禁在木工房抽煙,嚴禁在樓面超載堆放物料,嚴禁在腳手架上堆放材料。
8、裝模,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9、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絕施工。
10、所有木工進場必須接受三級教育,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工傷事故,在20__元以內,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工傷事故,除扣20__元以外后,乙方承擔10%的經濟責任。
11、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發現一人一次不戴罰30元,木工班長連帶罰50元。
12、木模工程所用機械必須由專人按其操作規程使用、保養。機械出現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機械不使用時,應絕對斷開電源。
13、在水平或垂直運輸物料時要捆扎結實,防止碰人或撞物。人工在樓面運輸時也應防止碰人或撞物,運輸道路不暢通或不安全時,不得施工。
14、工人嚴禁打架斗毆、嚴禁偷盜行為,違者一人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15、工人嚴禁下河游泳,禁止隨意生火取暖。嚴禁酒后上崗,嚴禁赤腳以及穿拖鞋上班作業。嚴禁擅自拆安電線。
1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嚴禁乘坐塔吊上下,違者一人一次罰款100元。
17、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即時搶救,并同時報告管理人員。木工班長是施工現場安全應急成員之一,應隨喊隨到。
18、乙方應按規定裝模,若安裝不規范,每發現一項罰款100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班組工程安全生產承包協議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承 包 范 圍:
3、承 包 方 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施工前,乙方應根據所承攬的分包工程確定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準后備案。甲乙雙方應對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實施監控,確保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各項指標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
3、在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下,乙方應健全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負責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類施工保險預先投保制度等。
4、在施工前乙方應對規定的施工區域、施工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相關單位整改落實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人員應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等部位懸掛/張貼安全標志和警示標志,在施工未完成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其他的安全可靠措施后方能拆除。若由于乙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 由乙方全部負責。
6、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時,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應立即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進行處理。
7、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8、由乙方租賃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特種設施,租賃公司應具有特種設備租賃資質,租賃的設備應在年檢有效期內使用,在設備安裝前應向甲方出示并存檔。
9、在施工機械設備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乙方需要向甲方借用或租賃設備以及工具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乙方須對設備和工具進行檢驗/或驗證,并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則應由乙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1、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管理措施進行驗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以及甲乙雙方各自的合同義務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鑒于乙方作為具體實施施工的承包方,為避免混淆,乙方特此承諾甲方源于自身的合同地位及施工專業限制根據本條前款對乙方及乙方人員進行的進場教育或交底工作,并不免除根據國家及地方關于施工安全的規范性文件所規定或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所約定的乙方應當承擔的包括施工安全責任在內的各項義務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
12、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為該項工作的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雙方安全負責人在施工期間應每天巡檢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等,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13、乙方人員在施工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購買或使用的前述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期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并辦理“動火證”落實防火責任人;在受限空間內作業時應制定防止有害氣體中毒措施的相關措施,并指派專人值守警示。
16、裝修過程中如需動用明火時應到甲方辦理《用火申請單》,經甲方批準后由具有電氣焊上崗證人員施工,并按照《用火申請單》所批準的時效及位置實施動火作業。施工完畢現場裝修人員應檢查用火現場有無遺留火種。
17、施工期間應使用絕緣良好電動工具,使用專用插頭與電源插座連接,嚴禁將線頭直接插在插座上用電,嚴禁使用無漏電保護開關的電源。
18、乙方在施工時,施工現場應進行封閉、設置警戒線、懸掛安全標牌與安全標志、夜間施工設置充足照明;施工現場的孔、洞、口、溝、坎、井及臨邊作業必須設置警示燈。
19、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乙方,應建立安全組織機構,指定安全責任人和安全職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其他相關管理制度,并展開工作。
20、在項目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持有經市、區特種行業考核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上崗證書,并按規定定期進行審核。
21、乙方對安排到甲方項目工作的人員應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建立安全培訓檔案;對新入職的員工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到甲方項目從事作業。
22、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防護要求對現場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和培訓員工正確使用和佩戴。
2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且在有效期內的崗位證書,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若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現象發生,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24、其他規定:
四、違約責任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責任造成雙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 乙方應全力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向市、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甲方在巡檢中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違章作業施工,甲方有權立即制止并停工整改,乙方完成整改后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五、其他
1、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甲乙雙方。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3、嚴格執行下列相關安全法規: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建筑施工機械使用安全規程 》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監察條例》
★《電梯日常維修保養》 ★《北京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規范》
六、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