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耕地承包經營合同(精選3篇)
農業耕地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土地狀況:甲方出租的承包土地是甲方在 年 月 日同______縣______鎮磨______村簽訂的為期 年的承包土地。該承包土地的用途為農業耕地,其坐落位置:
二、甲方出租的`土地面積為 畝。甲方出租土地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費用按年按畝計算,每畝每年 元。
畝 年,共計 元,一次性付款。國家政策向甲方發放的各項補貼款由 方所有。國家或政府交通有關部門占用耕地時政府發放的補償由甲方所有。
四、在承租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土地,不得破壞土地性能,改變土壤結構。
五、本協議簽字后由甲方到村委會辦理備案手續。
六、本協議屆滿時,乙方有優先繼續承租權,出租期限及費用屆時再另行約定。
七、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協議。如果一方解除本協議,就得向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額賠償。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意見:
年 月 日
農業耕地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
乙方通過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農村耕地700畝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農村耕地700畝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20__年03月25日起至20__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農村耕地700畝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農村耕地700畝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農村耕地700畝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農村耕地700畝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農村耕地700畝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農村耕地700畝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農村耕地700畝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
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
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
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五家渠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20__年3月25日
農業耕地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振興馬廠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甲乙雙方就土地租賃問題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土地面積2.2畝,租賃費用每畝每年1500元整,總計一年3300元。
二、 租期暫定為20xx年,租賃費用兩年交一次,每次交6600元,提前預交。
三、 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漲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圍內的使用,乙方不準起土挖坑(只能墊不能挖)。
四、 甲方保證該地界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五、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遇國家政府土地政策變更或政府征用,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均應該積極配合,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與政府協商解決,與甲方無關。
六、 乙方在租期到期時,乙方愿意繼續延租,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如果乙方不再租賃,乙方必須把土地上附屬物清除干凈,退耕還田。
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者后果自負。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