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承包經營包采包銷合同(通用3篇)
礦承包經營包采包銷合同 篇1
甲方: (發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公司法及礦產資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精神,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承包標的
1、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礦權人為:
名稱為: (礦權證號為: )承包給乙方經營。
2、承包給乙方的煤礦資產包括煤礦現有的場地、房屋、其他固定資產和設備,以及和煤礦有關的技術資料、證照等的使用權,具體以雙方資產交接清單為準。
3、承包期間,煤礦名稱、礦權主體及其他相關法律手續、證照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進行變更登記,產權仍有甲方所有。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雙方資產交接完成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煤礦承包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如因法律原因導致甲方承擔了上述債務,甲方可向乙方追償或在已交承包費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及律師費、訴訟費等索款費用。
2、甲方對乙方承包期間的煤礦開采、銷售、財務、安全和資產狀況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但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
3、甲方負責承包期間涉及煤礦的證照年檢、年審或換發及費用,協助乙方和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行政部門的關系溝通及接洽。
4、甲方有權在煤礦派駐財務、安全等人員對乙方承包期間的煤炭生產和銷售數量、安全狀況進行審核和檢查。
5、除不可抗力、國家政策原因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解決有關問題,達到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條件,乙方承包期限按照實際解決時間順延。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承擔資產交接前煤礦的債權債務,如因法律的規定而使乙方承擔了上述債務,乙方可向甲方追償,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或在應交承包收益費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比如律師費、訴訟費等。
2、乙方承擔承包期間煤礦全部的生產、經營、改造、安全費用和一切稅費。
3、乙方享有承包期間煤礦資產完整的使用權及開采的煤炭的所有權、銷售權。
4、乙方在承包期間對煤礦進行生產、管理和經營,對生產中的人事任免、機構設置和生產人員組織等行使權力并承擔勞動法規定的一切用人責任和法定義務。
5、乙方作為承包期間煤礦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負責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相關措施,承擔煤炭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結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間,按每生產原煤壹噸支付甲方 佰元購煤款計算。首期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預付購煤款 億元人民幣,按以上計算方式,即乙方每生產一噸煤炭,甲方所收預付購煤款遞減 元,直至扣減至零。二期在首期結束前一個月按照當月產量,以每噸壹佰元預付甲方下一個月的購煤款,每月以此類推,當月末結算一次,多付及少付給甲方的預付購煤款用在下月補齊,直至乙方承包期限到期。甲方按乙方每月產量及扣減預付款金額給乙方開具煤炭銷售增值稅發票。合同到期后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首期承包費 億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ⅹ 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其中伍仟萬人民幣作為本合同雙方的違約定金。
第五條 煤礦資產交接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拾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煤礦資產清單完成資產的交接工作,完成之日即為甲方將煤礦交付乙方之日,雙方認可的煤礦資產清單做為本合同附件。
2、合同履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提前終止的,乙方添附的與煤礦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可由有關部門評估作價轉讓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的承諾與保證
1、甲方保證資產清單上所列資產的質量、使用年限,保證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擔保、無其他司法執行并擁有完全的權利。
2、甲方保證上述資產和產權涉及的文件、證照全部合法、真實、有效。
3、乙方承諾承包期間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煤礦的賦存條件、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政策許可,最大限度的提高生產量。
4、乙方保證煤礦資產交接清單所列明的全部資產在承包期間不受損害(自然使用和損耗除外)。
5、甲、乙雙方對于本合同涉及的對方的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具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約定義務,若任何一方有違反以下任一條款事項的,均構成違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定金罰則: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義務、保證或承諾的;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拾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預付的煤炭采購款并承擔乙方承包期間投入的煤礦建設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 爭議之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甲、乙雙方應首先嘗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服務費等費用均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有關煤礦資產、證照、文件的清點、移交清單或列表,以及與該合同有關的附屬協議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有關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內容,雙方可根據承包煤礦的實際情況,另定協議予以細化,作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及其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乙方支付承包費全額到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有關部門留存貳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礦承包經營包采包銷合同 篇2
甲方: (發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公司法及礦產資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精神,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承包標的
1、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礦權人為:
名稱為: (礦權證號為: )承包給乙方經營。
2、承包給乙方的煤礦資產包括煤礦現有的場地、房屋、其他固定資產和設備,以及和煤礦有關的技術資料、證照等的使用權,具體以雙方資產交接清單為準。
3、承包期間,煤礦名稱、礦權主體及其他相關法律手續、證照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進行變更登記,產權仍有甲方所有。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雙方資產交接完成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煤礦承包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如因法律原因導致甲方承擔了上述債務,甲方可向乙方追償或在已交承包費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及律師費、訴訟費等索款費用。
2、甲方對乙方承包期間的煤礦開采、銷售、財務、安全和資產狀況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但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
3、甲方負責承包期間涉及煤礦的證照年檢、年審或換發及費用,協助乙方和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行政部門的關系溝通及接洽。
4、甲方有權在煤礦派駐財務、安全等人員對乙方承包期間的煤炭生產和銷售數量、安全狀況進行審核和檢查。
5、除不可抗力、國家政策原因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解決有關問題,達到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條件,乙方承包期限按照實際解決時間順延。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承擔資產交接前煤礦的債權債務,如因法律的規定而使乙方承擔了上述債務,乙方可向甲方追償,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或在應交承包收益費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比如律師費、訴訟費等。
2、乙方承擔承包期間煤礦全部的生產、經營、改造、安全費用和一切稅費。
3、乙方享有承包期間煤礦資產完整的使用權及開采的煤炭的所有權、銷售權。
4、乙方在承包期間對煤礦進行生產、管理和經營,對生產中的人事任免、機構設置和生產人員組織等行使權力并承擔勞動法規定的一切用人責任和法定義務。
5、乙方作為承包期間煤礦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負責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相關措施,承擔煤炭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結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間,按每生產原煤壹噸支付甲方 佰元購煤款計算。首期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預付購煤款 億元人民幣,按以上計算方式,即乙方每生產一噸煤炭,甲方所收預付購煤款遞減 元,直至扣減至零。二期在首期結束前一個月按照當月產量,以每噸壹佰元預付甲方下一個月的購煤款,每月以此類推,當月末結算一次,多付及少付給甲方的預付購煤款用在下月補齊,直至乙方承包期限到期。甲方按乙方每月產量及扣減預付款金額給乙方開具煤炭銷售增值稅發票。合同到期后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首期承包費 億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ⅹ 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其中伍仟萬人民幣作為本合同雙方的違約定金。
第五條 煤礦資產交接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拾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煤礦資產清單完成資產的交接工作,完成之日即為甲方將煤礦交付乙方之日,雙方認可的煤礦資產清單做為本合同附件。
2、合同履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提前終止的,乙方添附的與煤礦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可由有關部門評估作價轉讓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的承諾與保證
1、甲方保證資產清單上所列資產的質量、使用年限,保證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擔保、無其他司法執行并擁有完全的權利。
2、甲方保證上述資產和產權涉及的文件、證照全部合法、真實、有效。
3、乙方承諾承包期間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煤礦的賦存條件、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政策許可,最大限度的提高生產量。
4、乙方保證煤礦資產交接清單所列明的全部資產在承包期間不受損害(自然使用和損耗除外)。
5、甲、乙雙方對于本合同涉及的對方的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具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約定義務,若任何一方有違反以下任一條款事項的,均構成違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定金罰則: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義務、保證或承諾的;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拾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預付的煤炭采購款并承擔乙方承包期間投入的煤礦建設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 爭議之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甲、乙雙方應首先嘗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服務費等費用均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有關煤礦資產、證照、文件的清點、移交清單或列表,以及與該合同有關的附屬協議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有關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內容,雙方可根據承包煤礦的實際情況,另定協議予以細化,作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及其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乙方支付承包費全額到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有關部門留存貳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礦承包經營包采包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賓館茶樓、超市交付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
綜合樓一樓茶樓、超市。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租金付款方式:
第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付 租金 萬元;
第二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年 萬元;
第三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年 萬元。
時間為三年。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乙方,承包費另行協商。
三、 承包費:
每年上交賓館 萬元,每年進場前一次付清,三年共計 萬元。
四、茶樓、超市經營方式:
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和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五、承包期間的費用計算:
1、乙方在經營期間,水(冷、熱水)、電、中央空調費,按計量表計量數由乙
2、乙方的各種稅收由乙方承擔,由乙方繳納;如果稅務部門稽查其他收入,其
3、乙方必須承擔公共費用,如:排污費、物價調節基金、垃圾清運費、治安費等,此項費用憑相關部門收費數額分攤,分攤方式:收取各相關費用的15%;
4、乙方員工住宿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5、乙方衛生監督費、員工體檢費和疾控監測費由乙方承擔;
6、以上費用必須按月繳納,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回。如果連續二個月不繳納,甲方有權停水、停電,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繳納,則合同自行終止。所余押金不退還。如果押金扣除后還不能結清,甲方有權依法追繳。
六、押金:
合同簽訂后,乙方每年必需一次性交納2萬元押金(現金)(不計息),押金和承包金到賬后,方可進場營業。合同期滿后乙方沒有拖欠員工工資,及合同中所涉及甲方費用沒有拖欠的情況下,押金如數退還。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所需的營業執照和茶樓、超市所使用的財產清單(附表);
2、有權對乙方的衛生、食物、安全和設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
3、對移交給乙方的設備、設施財產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和有監督權;
4、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
5、為乙方員工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宿舍場地(僅限一樓茶樓);
6、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處置工作;
7、甲方來[客消費享受8折優惠;
8、甲方茶樓、超市原有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如因甲方債權債務或其他事項影響乙方經營,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如遇特殊情況要終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出乙方合同時間后按月計算的承包金。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收益權、分配權;
2、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有欺詐行為,不得聚眾賭博和超范圍營業,(尤其是不得經營與餐飲部相同的內容)否則乙方后果自負;
3、因乙方不愿承擔保安人員費用,故其財產、人員安全由茶樓自行負責,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及損失與賓館無任何關系;
4、乙方所有人員必須按賓館規章制度辦事,如有違反,則按賓館制度處罰;如乙方人員工在賓館或者以外的地方有違法亂紀行為,一切后果和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遵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所雇用的勞動力辦好各種保險,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不得拖欠員工工資,其勞動者利益與賓館無關;
5、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的相關會議和學習,并為做好賓館工作共同努力; 6、 乙方在經營期必須嚴把食品衛生關,以防中毒事故發生,如經營超市,其食品和飲料必須嚴格把關,嚴防過期、霉變和“三無”食品上柜,一經相關部門查處,其責任和處罰由超市負責與賓館無關。如有此類事件發生以及連帶事故責任和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8、 如遇特殊情況要終止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9、如遇賓館有大型會議或活動,需要抽調乙方人員時,乙方必須支持與配合;
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經營期間和合同期滿后,不得將茶樓、超市及賓館煙草專賣證轉讓給第三方使用,一經發現,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責任。且在合同期滿后,煙草證歸還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九、其他事項:
1、 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亂挖、亂接、亂搭,一經查處,每次罰款5000元,對未按要求私自操作所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 乙方如要裝修,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破原有房屋原始結構;如乙方經營期間對其裝修,合同期滿后,則采取“來修去丟”的原則,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賠殘值要求;如果乙方添置了固定資產,甲方可以受理,如甲方不能受理則由乙方自行處理。
3、 乙方全體人員必須高度樹立安全意識,如因烤火或其他原因引起火災事故,則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4、 如衛生防疫部門要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體檢,乙方必須配合并承擔全部費用;
5、 乙方經營期間一旦把關不嚴,如有假冒偽劣產品經銷遇到有關部門查處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經營期間的儀表、管道、給排水系統的維修,原材料由乙方負責,人工由甲方負責;
7、 承包期間如因房屋出現漏水,由甲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如因乙方人為原因損壞,則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
8、 乙方經營期間和合同終止時,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和司法糾紛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財產移交表移交財產,如有損壞和遺失,照價賠償,否則從押金中扣回;
9、乙方承包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經營,則承包費酌情減少。
10、合同簽定,交了租金和押金后,如乙方兩個月內不營業,則視為自動放棄,押金不退,甲方有權收回,并可以對外重新發包。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協商補充,其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