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包有限責任公司合同(通用3篇)
個人承包有限責任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并經依法核準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甲方個人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甲方個人承包期間,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甲方個人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甲方個人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并依法納稅。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______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個人承包有限責任公司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鑒于:
1、 (以下簡稱 “ 目標公司”)系依中國法律成立的 (有限責任公司),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 萬元人民幣的股權,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 %。
2、甲方愿意轉讓其持有的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 %的 萬元人民幣目標公司的股權(以下簡稱“ 目標公司”)。
3、目標股權已經在 產權交易所公開征集受讓方,由于有多個受讓方,目標股權采取拍賣方式進行轉讓,乙方已經通過上述程序依法被確定為買受人(適用于拍賣轉讓方式)/目標股權已經在 產權交易所公開征集受讓方,乙方是唯一的受讓方,因此目標股權采取協議方式進行轉讓(適用于協議轉讓方式)。
4、乙方愿根據拍賣成交確認書確定的價格受讓目標股權(適用于拍賣轉讓方式)/乙方愿根據本協議確定的價格受讓目標股權(適用于協議轉讓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將其合法持有的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基準日與風險承擔
1、本次股權轉讓的轉讓基準日為 年 月 日。自轉讓基準日起,與目標股權有關的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2、截至本協議簽署日,甲方已經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與目標股權轉讓相關的文件資料,并根據乙方的咨詢盡其所知的就目標股權的相關事項做出了說明及解釋,雙方在確定轉讓價款時已經充分考慮了目標股權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種瑕疵;為簽訂本協議,乙方已經對目標股權進行了充分、全面的調查,乙方自愿承擔因目標股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種瑕疵造成的風險,并保證不會以該等風險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也不會以該等風險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3、自轉讓基準日起至股權轉讓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之日的期間內,以及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完成后,對于目標公司因經營虧損等原因導致目標股權價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不對目標公司在任何時點的凈資產以及目標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二條、目標股權的轉讓價款的確定及支付
1、乙方確認,其受讓目標股權的轉讓價款總計為人民幣 萬元。本次股權轉讓為含權轉讓,甲方不主張對目標公司轉讓基準日以前年度利潤及截至轉讓基準日的本年度利潤進行分配。但轉讓基準日前目標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潤仍歸甲方所有。
2、乙方確認,其受讓目標股權的轉讓價款以《拍賣成交確認書》載明的拍賣成交的價款數額為準。本次股權轉讓為含權轉讓,甲方不主張對目標公司轉讓基準日以前年度利潤及截至轉讓基準日的本年度利潤進行分配。但轉讓基準日前目標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潤仍歸甲方所有。
3、乙方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第三條、目標股權權屬轉移
1、雙方一致確認,自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標股權并行使與目標股權相關的權利。
2、目標股權轉讓手續,應于本協議簽署后個 月內開始辦理,并在開始辦理后 個月內辦理完畢;如目標股權轉讓依法需報經有關政府部門審批或核準,審批或核準期間不計入本款約定的期間;各方未按對方及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的,履約期間應作相應順延。
第四條、各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乙方均就轉讓及受讓目標股權依法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本協議的簽署人均獲得合法有效的授權,有權簽署本協議。
2、甲方保證其依法享有轉讓股權的處分權;在股權過戶手續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標股權符合有關法律或政策規定。甲方未在目標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但甲方在簽約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標股權存在權利負擔等權利限制的除外。
3、乙方在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后,甲方保證積極協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4、甲方保證協助乙方取得目標股權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5、本協議書簽署并生效后至股權轉讓手續完成前,甲方承諾不就其所持有的上述目標股權的轉讓、質押、托管等事宜與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交易性的接觸或簽訂意向書、合同書、諒解備忘錄、或與股權轉讓相沖突,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擬出讓的股權轉移的條款的合同或協議等各種形式的法律文件。
6、乙方保證其作為目標股權受讓人取得目標股權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證根據本協議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支付目標股權全部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完全合法。
7、乙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標股權過戶成功(包括但不限于獲得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等)。
8、乙方保證未簽署任何與本協議書的內容沖突的合同或協議,并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
9、不論本協議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標公司和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秘密,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10、乙方進行盡職調查過程中不得干涉、影響目標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與目標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和稅收承擔
1、與目標股權轉讓行為有關的稅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2、除法律對費用承擔另有規定或本協議中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為完成本次目標股份轉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以及先期支付的評估、招標、拍賣費用等。
2、違約情形
(1)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權變更登記協助義務。申請資料提供方未按規定及時提供申請資料,經登記部門書面提示或登記部門不予書面提示后經相關方書面催告后十五日內仍未提供的,視為拖延履行。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3)任一方違反依據本協議或商業習慣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協助義務的。
3、其他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者解除
1、本協議生效后,未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項應當在協議解除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不包括其間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個 月內無法恢復履行的。
(2)非因甲、乙任一方過錯,在申請提交有關行政部門后 個月內仍無法獲得批準、核準或無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3)協議解除的,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終止。
(4)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協議經有權機關審批后生效的,則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__份,該公司存檔___________份,工商登記機關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承包有限責任公司合同 篇3
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簽訂。各方為:
(1)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4)丁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5)戊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以下簡稱公司)系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金為___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見附件清單)加以驗證,公司的注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公司愿意通過增資的方式引進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公司股東會在對本次增資形成了決議。
2、乙、丙、丁、戊方為公司的原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
股東名稱
認繳出資額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
3、甲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有意向公司投資,并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且甲方股東會已通過向公司投資的決議。
4、為了公司發展和增強公司實力需要,公司原股東擬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并同意甲方、乙方向公司增資,擴大公司注冊資本至人民幣______萬元。
5、公司原股東丙、丁、戊同意并且確認放棄對新增注冊資本認繳出資的優先權。
為此,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各方就公司增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增資擴股
1.1 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注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萬元,其中新增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凈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
(3)甲方用現金認購新增注冊資本______萬元,認購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以其擁有的軟件著作權(見附件清單)所有權作價認購新增注冊資本______萬元,認購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1.2 公司按照第1.1條增資擴股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最后一位實行四舍五入)
股東名稱
認繳出資額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
1.3 出資時間
(1)甲方分兩次注資,本協議簽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資______萬元,剩余認購資本______萬元于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法辦理軟件著作權的轉移手續。
(2)甲方自首次出資到帳之日將即視為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二條 增資的基本程序
為保證增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及本次增資順利進行,本次增資按照如下順序進行(其中第1項工作已完成):
2.1 公司召開股東會對增資決議及增資基本方案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
2.2 起草增資擴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2.3 新增股東出資,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2.4 召開新的股東大會,選舉公司新的董事會、監事,并修改公司章程;
2.5 召開新一屆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長、確定公司新的經營班子;
2.6 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 公司原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3.1 公司原股東乙、丙、丁、戊陳述與保證如下:
(1)公司是按中國法律注冊、合法存續并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現有名稱、商譽、商標等相關權益歸增資后的公司獨占排他所有;
(3)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向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
(4)公司對用于公司業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為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
(5)向甲方提交了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財務報表(下稱“財務報表”)(見附件清單),原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除財務報表列明的公司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外,公司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6)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見附件清單)真實、有效、完整,并如實反映了公司及現有股東的情況;
(7)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公司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8)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甲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10)增資擴股在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前公司產生的一切勞動糾紛、經濟及法律責任由原股東承擔;
(11)增資擴股前公司所有債權、債務由原股東承擔,并向甲方出具承諾書。增資擴股前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在增資擴股后納入公司資產,增資擴股前其余資產相關權利和義務由原股東負責。
(12)本協議經公司及原股東簽署后即構成對原股東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3.2 除非獲得新增股東的書面同意,原股東承諾促使公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日止的期間:
(1)確保公司的業務正常進行并不會作出任何對公司存在重大影響的行動。公司將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維護公司的商譽,不會做出任何可能損害公司的行為。
(2)公司不會簽訂任何超出其正常業務范圍或具有重大意義的協議或承諾。公司及原股東不得采取下列行動:
(a)修改公司的章程,或者任何其它與公司的章程或業務運作有關的文件或協議;
(b)非經審批機關要求而更改其業務的性質及范圍;
(c)出售、轉讓、出租、許可或處置任何公司業務、財產或資產的任何重要部份;
(d)與任何人訂立任何勞動或顧問合同,或對任何雇員或顧問的聘用條件作出任何修改;
(e)給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擔保、抵押、賠償、保證或類似責任的安排;
(f)訂立任何貸款協議或修定任何借貸文件;
(g)購買、出租、收購任何資產的價格超過人民幣5萬元(或其它等值貨幣);
(h)訂立任何重大合同或給予重大承諾,支付任何管理費或其它費用超過人民幣5萬元;
(i)與任何第三人訂立任何合作經營、合伙經營或利潤分配協議;
(j)出租或同意出租或以任何形式放棄公司擁有或使用的物業的全部或部份使用權或擁有權;
(k)進行任何事項將不利于公司的財政狀況及業務發展。
3.3 原股東保證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公司完成本協議下所有審批及變更登記手續。
3.4 原股東承擔由于違反上述陳述和保證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并對由于違反上述陳述與保證而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無限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 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作為新增股東陳述與保證如下:
4.1 其是按照中國法律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4.2 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五條 公司增資后的經營范圍
5.1 繼承和發展公司目前經營的全部業務。
5.2 大力發展新業務。
5.3 公司最終的經營范圍由公司股東會決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后確定。
第六條 新增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續發展
6.1 本次新增資金用于公司的全面發展。
6.2 公司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后的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6.3 根據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采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第七條 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7.1 股東會
7.1.1 增資后,原股東與甲方平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7.1.2 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7.1.3 公司股東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持有股權比例2/3以上的股東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7.2 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7.2.1 增資后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7.2.2 董事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選派2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1名董事。
7.2.3 增資后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甲方委派的人選擔任,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股東推薦,總經理職位由原股東推薦,常務副總經理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用。
7.2.4 公司董事會決定的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半數通過方能生效,公司董事會通過的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7.3 監事會
增資后監事會由2名監事組成,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其中甲方選派1名,公司原股東選派1名。
第八條 公司章程
8.1 增資各方依照本協議約定繳納第一次出資后,10日內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經修訂的章程將替代公司原章程。
8.2 本協議約定的重要內容寫入公司的章程。
第九條 公司注冊登記的變更
9.1 公司召開股東會,作出相應決議后5日內由公司董事會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各股東應全力協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9.2 如甲方繳納全部認購資金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仍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一旦協議解除,原股東應負責將甲方繳納的全部資金及利息(利息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返還甲方并對此返還款項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10.1 在本次增資擴股事宜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驗資費、審計費、評估費、律師費、工商登記變更費等)由增資后的公司承擔(當該項費用應由各方共同或公司繳納時)。
10.2 若本次增資未能完成,則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一條 保 密
11.1 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受方”)對從其它方(“披露方”)獲得的有關該方業務、財務狀況及其它保密事項與專有資料(以下簡稱“保密資料”)應當予以保密;除對履行其工作職責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資料的本方雇員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保密資料。
11.2 上述第15.1條的規定不適用于下述資料:
(1)能夠證明在披露方作為保密資料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接受方所知的資料;
(2)非因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為公眾所知悉的資料;
(3)接受方從對該資料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資料。
11.3 各方均將制定規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它雇員同樣遵守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11.4 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
(1)把資料透露給任何關聯公司、貸款人或財務籌資代理機構、雙方可能聘請的雇員和顧問或一方預期向之轉讓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的任何第三方;但在這種情況下,只應向有合理的業務需要知道該等資料的人或實體透露該等資料,并且這些人或實體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等資料的保密性。
(2)在法律有明確要求的情況下,把資料透露給任何政府或任何有關機構或部門。但是,被要求作出上述透露的一方應在進行上述透露前把該要求及其條款通知其它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其于本協議第三至四條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范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于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未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它規定
14.1 生效
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是本協議的簽訂以及本協議全部內容已得到各方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批準、主管部門批準。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14.2 修改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修改。
14.3 可分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的有效性。
14.4 文本
本協議一式6份,各方各自保存1份,公司存檔1份用于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
第十五條 附件
15.1 本協議的附件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條所指的附件是指為增資目的,簽約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證明履行本增資擴股協議合法性、真實性的文件、資料、專業報告、政府批復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