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山林承包合同(通用3篇)
土地流轉山林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并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范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縣 鎮 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 林證字( )第 號、 縣林證字( )第 號、(具體見林權證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從 20xx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53年 6 月 30 日止流轉期限共 43 年,(具體時間以林權證日期為準.)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和花卉苗木種植等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交付現狀: 山上的林木由甲方處理后交給乙方使用,處理時間不得超過 半 年。
第二條 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征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 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 20 元。20xx年至20xx年為每畝120元,20xx至20xx年140元,20xx至20xx年160元,20xx至2030年180元,2031至2035年200元,2036至2040年220元,2041至2045年240元,2046至2050年260元,2051至2053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154020.00 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則進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20xx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 90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由乙方自行處理. 。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后,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后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xx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山林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為期10(拾年)。
三、承包費交納明細表:
水費公攤雜費按農場規定計算由乙方承擔。
注:所上交棉花為長絨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賣棉花按當日的長絨棉價格計算,水費及公攤費用另有乙方承擔。
四、當年上交的棉花數量,乙方在當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在20xx年年底交伍萬元(50000元)押金,從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畝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征收乙方的水費,應在農場規定的價格和期限內征收。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向乙方征收合同外無關的費用。(農場規定的除外、內部路、橋、涵、閘、引渠、排渠的維護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灌溉用水。(按農場用水規定執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農場規定處理。
十、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隨意終止合同按當年每畝棉花價格的5倍給予對方賠償。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內,所蓋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權屬歸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許抵押和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農場規定裝滴灌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用電設施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把每年的地膜清理干凈,并且甲方交給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須完整的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給甲方買新的。(如水利設施及用電設施、房子,太陽能等)
十三、若甲、乙雙方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四、甲、乙雙方合同期已滿時,甲方應及時退還本合同第五條中的和預先預交的押金給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山林承包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在永隆鎮嚴家墩村、張常臺村、聶畈村、同益村四個村分三年為乙方流轉不少于1000畝的土地(每塊連片不少于200畝);其中:20__年200畝、20__年300畝、20__年500畝。
面積確定方法:以甲乙雙方實際丈量的面積,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確定當年的流轉面積。
二、轉讓期限
期限為合同簽定時間至20__年11月30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1、轉讓價格
轉讓價格以實物折價計算,轉讓費以現金支付。第一個三年內,每畝每年價格為700元人民幣;后期考慮到物價因素,以實物為基準,按每年每畝540斤稻谷折價。價格漲幅超過20%開始調價。
2、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土地流轉費用以年度為單位進行結算,到期前三個月將下一年度流轉費打到甲方指定的財政專戶。
四、交付土地時間
乙方根據自己的用地情況每年于陽歷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將所需用地面積告知甲方;甲方應于每年陽歷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將流轉的土地經營權交付給乙方,以此時間作為乙方向甲方計算轉讓費的時間。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并在鎮土地流轉中心備案。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雇用甲方轉讓土地的農戶的勞動力。
3、甲方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爭取國家農業相關政策。
4、乙方在受讓地塊上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具有土地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生產處置權。
5、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6、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好生產設施和基礎設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讓的土地若被征用時,其土地征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征地時的征地政策執行,歸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轉讓費,應扣減其相應的租金和土地面積。
8、為提高土地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進行必要的水利建設、道路建設、電力系統建設,甲方要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不得阻礙和干擾。
9、流轉土地上的墳墓、樹木,由甲方負責遷移和砍伐,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合同期滿后,乙方若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11、在合同期內,在生產經營中若發生糾紛,甲方要積極協調處理。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解決爭議條款
因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的辦法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由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一份,用于辦理相關手續一份。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