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精選3篇)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 篇1
電網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及《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發承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施工范圍:
(四)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一般人身傷亡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電網及設備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3.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4.不發生火災事故。
5.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6.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二)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經貿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 1 部分:火力發電廠部分》(DL5009.1-20__)
5.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6.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8.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9.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0.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1.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三)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1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或監督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開工前的全面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做到有據可查。
5.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對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或臨近帶電設備、線路作業,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落實專人監護,做到有據可查。
6.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7.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2.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五)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制定、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設專人監護。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六)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如下: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違章處罰通知書》,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進入遼寧電網作業的具體考核內容及辦法依據《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入網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執行。
(七)需要補充協議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附則
(一)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在協議簽訂時一并填寫。
(五)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為更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本安全協議條款的認真執行,確保人身、設備、電網的安全。
1.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條款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證金(不少于20萬元);發生重傷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證金;發生輕傷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證金。
(2)發生較大及以上電網事故、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證金(不少于50萬元)。
(3)發生一般電網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證金;發生一般設備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證金;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證金;發生設備損壞事故、35kV 及以上設備跳閘,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證金。
(4)發生建筑、大型腳手架(包括220kV及以上跨越架)、倒桿(包括抱桿)、倒塔、其他結構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證金。
(5)發生事故、設備損壞等,除扣除安全保證金外,相關責任單位還應承擔事故相應損失。
2.乙方發生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按照《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入網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執行。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七)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 篇2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了維護供用電的公共安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可靠的供電,就 的相關事宜,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內容
1、乙方承包方式: 全包 。
2、工程內容:包括低壓總表1塊,安裝低壓線路至電纜分接箱至表箱電纜,安裝低壓戶表塑料表箱,分戶表 塊。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時間: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內容并檢測、驗收合格且正常用電。
2、工程開工條件:乙方按照用電需求完成施工,要求在 月 日前完成交付工作。
3、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誤工期,經甲方現場代表同意后,工期順延。
(2)、由于氣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遲。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辦理工作許可手續,施工工期順延。
四、圖紙資料
1、按照甲方委托乙方的設計以及圖紙要求施工。
2、甲方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
五、 材料設備供應
材料、設備由乙方供應。供應方必須提供生產廠家設備說明書和產品合格證,如出現安全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工程返工以及承擔施工的相關費用。(具體詳見《合同技術參數》)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有設計資質的設計圖紙或委托乙方設計并經甲方認可的要求進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國家電力行業設計、安裝標準。
3、工程質量: 合格工程 。
七、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包價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
八、工程費用標準及結算方式
1、工程采用《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以及《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預算金額》【20xx】年的定額及配套定額。
2、工程費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付工程款的50%,工程全部完工送電驗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100%。
九、甲方應承擔的主要工作及責任
1、提供乙方辦理設備遷移所需的材料,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積極協助乙方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場地。
4、完成施工現場場地障礙物的排除、清除,確保具備開工條件。
5、保證現場及建筑物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
6、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7、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根據電力部門安全程序相關規定予以順延。
8、在設備未投入運行前,負責乙方已完成安裝設備的安全保衛工作,因保衛不力造成設備偷竊,由甲方負責,乙方按照50元/天支付甲方安保費用。
9、甲方駐工地代表: 聯系電話:
十、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及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遷移資料辦理相關手續。
2、必須管理好施工材料、機械,若管理不善發生遺失、損壞,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3、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
4、乙方必須按規程制度和合同規定,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及服從甲方在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且自覺、積極地、無條件的接受甲方及監理單位的監督。
5、工程質量:本工程應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10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3-92)相關要求,質量合格。
6、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投運正常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并提供竣工資料及其它資料。
7、乙方對施工中的隱蔽工程應做好施工記錄。
8、乙方負責與供電公司交接好相關事宜。
9、乙方駐工地代表: 聯系電話:
十一、安全施工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安全設施,應對施工現場進行障礙物清理,清除施工現場及安全隱患,確保工程安全順利進行。乙方在施工中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工程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標準:《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國家相關電氣標準規范、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技術文件、施工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等。
2、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保修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在 當 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當 日內派人進行維修。否則,甲方委派他人進行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因維修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嚴禁任何形式的轉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依法裁決。本合同簽訂地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國網電力建設工程發承包安全協議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共同商討,達成以下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質量要求:按電力部門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二、工程造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費用包干, 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全部付清。
四、技術資料,圖紙提供方法:甲方在開工之日前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并指定 同志為施工代表,負責施工中的協調工作。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并指定 同志為施工工地負責人,以便雙方共同處理施工中的問題。
五、開、竣工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總計工作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六、違約責任:甲方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減少損失,并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七、甲方如對安裝標準有特殊要求,必須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如不符合工程質量,甲方有權令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違約金額由甲、乙雙方約定。
八、乙方工程不符合工程質量、技術要求。甲方有權責令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期五日,處以工程總造價1%的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成時,按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如需分送有關單位,份數另定。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需另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 方:(蓋章)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