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綠化合同(精選3篇)
簡單綠化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 ____
承包方(已方):
1、經公開招標,甲方將五里口范樓溝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 元(大寫)。
3、工期
乙方確保在20xx年03月10日開工,于_____月____日完工,工程達到全縣統一標準。
4、施工費用
乙方在施工期間的一切費用,有乙方自行墊付。此合同簽訂后,施工期間乙方不能以工程難度增加,無理要求增加工程款;,甲方亦不能以工程難度減小無理要求減少工程款。
5、工程款支付
苗木種植完畢;由縣領導小組統一驗收合格,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結清工程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7、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一份。
8、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綠化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 期限:養護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養護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負責養護范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范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范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簽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綠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
為了使荒山早日綠化,增加集體和個人經濟收入,經村民代表討論通過將小二道溝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為40年,即從20xx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二、荒山四至邊界
四至邊界為:東至墳地邊;南至梁分水;西至鷹窩根;北至北梁分水,此四至屬于乙方承包范圍。
三、承包費數額及付款方式
承包期40年乙方共向甲方交承包費2592元,每年為64.80元,交款方式為分節段上打租,每5年交一次承包費(即324元)交款時間為每一節段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否則每晚交一天加付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但最遲不得超過60天,超過60天甲方不補償乙方承包期間的投入,解除合同。
四、綠化規定
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在三年內全部達到綠化(栽植什么樹由乙方因地制宜決定),否則每少綠化一畝甲方按每年每畝收取延誤 費拾元。
五、在承包期內一切投入開支全部(含傷亡事故費和各種稅金)由乙方承擔。
六、在承包期內允許在本村范圍內擴股,不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他人。
七、在合同期內如桃林口水庫擴建終止合同,對山場附著物補償全部歸乙方 。
八、合同期內,因權屬和四至邊界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因解決不及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賠償責任。
九、合同期內,乙方子女有繼承承包權。
十、合同期滿再行承包或拍賣,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一、合同期滿時,承包范圍內的樹木,按當時政策規定執行。
十二、在承包期內不得單方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否則向對方付違約金壹仟元,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糾紛解決辦法
1、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一份,公證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