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精選3篇)
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經共同協商,雙方自愿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屬于承包經營合同管理性質,其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約定具體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購買一輛19座宇通公交車,車輛牌照號為:吉91452號,由乙方承包雙方約定在樺甸市陽光嘉園小區北門至樺甸市五中12路公交車線路及時間從事經營。
3、車輛及線路經營所有權屬于甲方固定資產,乙方為承包經營方,乙方在承包經營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承包期內費用元。
4、乙方必須按照公交公司規定的12路公交車的運行起止地點,時間,路線經營,超出規定的范圍運營造成損失,甲方概不負責若對甲方車輛及利益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包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包,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6、本車車輛廣告費用收入歸甲方所有,包括政府發放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車輛違章及交通事故賠償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按照規定期限檢車,做二維。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時,必須將本車車體外觀,車輛鈑金,恢復承包時模樣,如有無法恢復,如輪胎磨損之類可按相應維修價格或折價賠償。
10、乙方無權將本車作為債務抵押、抵償、擔保、轉包等損害甲方利益的一切決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車從事非法活動及相關違法事件,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2、本車承包期為1年,到期可續簽,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一年,過期如不續簽無效。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需補簽新條款,可隨時補簽本合同即簽訂日起,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望雙方各自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經共同協商,雙方自愿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屬于承包經營合同管理性質,其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約定具體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購買一輛19座宇通公交車,車輛牌照號為:吉91452號,由乙方承包雙方約定在樺甸市陽光嘉園小區北門至樺甸市五中12路公交車線路及時間從事經營。
3、車輛及線路經營所有權屬于甲方固定資產,乙方為承包經營方,乙方在承包經營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承包期內費用 元。
4、乙方必須按照公交公司規定的12路公交車的運行起止地點,時間,路線經營,超出規定的范圍運營造成損失,甲方概不負責若對甲方車輛及利益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包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包,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6、本車車輛廣告費用收入歸甲方所有,包括政府發放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車輛違章及交通事故賠償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按照規定期限檢車,做二維。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時,必須將本車車體外觀,車輛鈑金,恢復承包時模樣,如有無法恢復,如輪胎磨損之類可按相應維修價格或折價賠償。
10、乙方無權將本車作為債務抵押、抵償、擔保、轉包等損害甲方利益的一切決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車從事非法活動及相關違法事件,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2、本車承包期為1年,到期可續簽,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一年,過期如不續簽無效。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需補簽新條款,可隨時補簽本合同即簽訂日起,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望雙方各自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組戶主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證方: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戶主的引進,并規劃在村民組所屬范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組_______戶主_______,水田丘,田畝名稱_______,面積_______畝。
二、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16年,(即_______年3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12月31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1400元。每4年遞增200元畝/每年,即_______年至_______年為每年1400元,_______年至_______為每年1600元;_______年至_______為每年1800元;_______年至_______為每年_______元。
四、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經過村組監證認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為土地到期稻田還原費。田租一次性預付四年即_______至_______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后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后,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11月—12月之間。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并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稅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國家征地標準將各項征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_______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于_____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_______年3月_______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_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桿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采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戶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歸甲方。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