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地承包租賃合同(通用3篇)
集體林地承包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發包方: 鄉(鎮) 村 組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 所: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號:
宗地編號:_____,樹種:_____ ,面積共 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序號地塊
名稱面積
(畝)四至界線
東南西北
第二條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 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1.林地承包價格為 元/畝·年,承包 年合計 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 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 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置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纳綉猿邪贤е掌 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
(二)其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 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 。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發包方、承包方、鄉鎮林業工作站、 、 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附件:
1.承包林地四至范圍附圖(圖幅比例)
2.其他
集體林地承包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提高林場經濟效益和科學的管理林場,甲方承包_村委屯桑4153.8畝林地的生產和管理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秉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畝50元的煉山費,共計207690元整(貳拾萬柒仟陸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機耕每畝土地(運輸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運輸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畝400元的機耕平整費,共計166萬元整(壹佰陸拾陸萬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萬元(伍拾萬元),機耕平整至20__畝時甲方再支付50萬元給乙方,剩余的費用在機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購買桉樹苗(2號苗),甲方支付乙方每畝100元桉樹苗購買費,共計415300元整(肆拾壹萬伍仟叁佰元整)?紤]到運輸道路占了一定數量的林地,購買的樹苗在補苗過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樹苗。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萬元,剩余的在種植后結算清楚再給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畝林地桉樹苗的成活率必須達到每畝85至90株,如乙方達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畝175元勞務費,共計726775元(柒拾貳萬陸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勞務包括桉樹苗的種植、除草、給桉樹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結算該款項。
五、甲方給予乙方每年每畝40元的防火防蟲害管理費,共計166120元整(壹拾陸萬陸仟壹佰貳拾元整)。防火防蟲包干給乙方,所有材料人工與甲方無關。如林場轄區發生火災蟲害的,經調查是乙方失職所造成的,乙方負全責,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畝肥料款350元(如當年肥料市場價波動太大,則雙方再做商議,制定出當年肥料款數額),乙方必須連續施肥4年,乙方所購買的肥料的品種品牌產地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以確保桉樹能茁壯成長。每年肥料款甲方在當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畝10元的護林費,共計41530元(肆萬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須安排人員每天不定時的巡視林場至少2次,防止林場轄區內甲方財產遭到損失,防止樹木被傷害,以及盜砍盜伐。甲方會不定時去林區檢查,如甲方檢查到乙方沒有盡職盡責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區的生產和日常管理承包給乙方,林區的產權仍然屬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變賣轉讓林權,如甲方變賣或轉讓了該林區,則該份合同當即無條件終止。
九、甲方有權派代表監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該履行的每項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擾該代表的監督工作。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按合同履行的情況下終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十、本合同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未盡事宜需雙方協商補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集體林地承包租賃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為了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_________!
三、承包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四、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陽歷)日止,共________年。
五、承包費用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______年起,第________年上交承包費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_____ 元,_________。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陽歷)以前!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房屋___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_________(水、電、熱等)不低于_________!
5.甲方應及時提供_________機器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7.甲方應該定期公布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 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后,有權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_________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嚴禁使用_________等危險辦法!
5.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6.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7.承包期屆滿,承包地區剩余的_________(魚苗、果樹、苗圃、林木等),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8.乙方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9.乙方抓住破壞經營者,按每人每次罰款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10.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_________,不提供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追(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