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改造施工合同(精選3篇)
建筑工程改造施工合同 篇1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承建危房改造項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內容
1.1工程名稱: 危房改造工程
1.2工程地址:正安縣糧食車隊門口上面周碧芬的老房后面處。
1.3承包內容:砌磚原定后壁已原有石坎子代墻,現因情況改變需另加一壁墻身,澆板、粉湖、包括所需用的材料及做工,下從地面起,上為澆板止, 兩個門窗,門為鋼模門、 (無基礎工程,不包括鋼化、水電安裝等二次裝修)。
1.4質量等級:合格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合同價款:原定后壁已原有石坎子代墻,儀定價格為貳萬柒仟貳佰元,現因情況改變,后壁另加一壁12墻身。 (場地現有舊磚不夠的磚以及灰砂、水泥、工資)共加價捌佰元。以上承包內容現總價共、貳萬捌仟元整 小寫:28000元
第二條:甲方義務
2.1負責施工過程協調工作,保證水電供應。
2.2如果有關部門阻止修建不成功時,甲方承擔所用去的材料和工資。
第三條:乙方義務
3.2乙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以及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人身安全。
3.3不得損壞施工現場周圍的建筑物和其它設施。
3.4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清潔。
第四條:工程款付款和結算辦法
4.1簽合同之后甲方預付材料款貳萬元,主體澆板完工支付肆仟元,粉湖及門窗安裝完后十個工作日內,付清全款
4.3本合同所約定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均參照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的版本,并賦予他們相同的含義和詞義。
4.4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第五條:安全施工
5.1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責,應全面關照施工現場成員的安全, 以免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工程變更后上次合同無效,本合同 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工程竣工完成,付清款項后終止。
第七條:糾紛解決方法:
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本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任一方式解決:
7.1向正安縣人事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7.2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改造施工合同 篇2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承建房改造項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危房改造項目
1.2工程地址:*區域內*個行政自然村
1.3工程內容:門窗、外粉涂料、屋內地面、房頂
1.4質量等級:合格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工 期:90天
1.7 小寫:
第二條:甲方義務
2.1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行監督、指導。
2.2負責施工過程協調工作,保證水電供應。
3.1嚴格按照國家建筑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3.2乙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以及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人身安全。
3.3不得損壞施工現場周圍的建筑物和其它設施。
3.4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清潔。
第四條:工程款付款和結算辦法
4.1工地開始施工,門窗提前定做,預付合同總價款30%;工程達到70%時,支付合同總價款30%;工程達到95%時,支付合同總價款25%;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款10%;余5%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七個工作日內全部退還。
4.2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工程量增加和變化,需經甲方代表和用戶簽字確認。本工程結算依據執行《甘肅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xx年定額及相關配套的文件和《xx縣建設工程造價信息》(近期)文件依實決算。
4.3本合同所約定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均參照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的版本,并賦予他們相同的含義和詞義。
4.4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5.1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責,應全面關照施工現場家庭成員的安全,保持其管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和尚未完工的工程處于有條不紊的狀態,以免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乙方工傷事故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采取有效、合理措施,保護好家庭財產、避免環境污染。
5.3每戶必須在不影響主體結構、建筑設計規范的前提下進行改造。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分,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改造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作為《_________》裝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內容和范圍
1.達標要求:乙方在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期內,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要求,保障本次裝修工程室內環境質量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2.建材保證:甲方保證本工程涉及自購建材達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要求,乙方對因甲方自購建材造成的室內環境質量超標不負責任。
3.甲方保證:本次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工程涉及的室內空間在驗收時無其他甲方自置的裝飾和家具等污染源。
4.驗收時間:檢測依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之6.0.1條款規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的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進行,定為完工后_________日內進行,具體日期由甲乙雙方約定。
5.檢測機構:甲乙雙方共同認可具有資質的機構福建省分析測試中心進行本次室內環境質量檢測。
6.驗收監督:甲乙雙方共同監督檢測過程,并對檢測結果簽字確認。
7.甲/乙方為本次檢測的委托方。甲方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乙方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場:本次檢測的委托方應提前2天通知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攜委托書到場監督檢測過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場的,視為自愿放棄相關現場監督權利,檢測驗收照常進行,測量結果視同雙方認可。
9.驗收證書:由合同第5款所確定之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檢測結果證明文件,甲乙雙方認可其合法性和證據力,如無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檢測的要求。
10.責任承擔:依據本合同指定的檢測證書,不達標的,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天之內重新裝修或治理達標,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損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檢測仍不能達標的,甲方有權選擇:□由乙方更換建材重新裝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檢測達標;□解除裝修合同;□扣裝修款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
11.檢測費用支付:應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墊付,事前在裝修工程款中預留。事后按以下原則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初檢所有項目達標,由甲方承擔;不達標則_________;由不達標項目引起的治理和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12.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
13.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作為裝修工程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說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規定:
2.《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和濃度限量:
3.《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裝修人委托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