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種植土地經營合同(精選3篇)
承包種植土地經營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于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經營土地的期限:
甲方將畝凈種植面積土地承包給乙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乙方承包的土地和土地范圍內的水利設施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土地種植使用權和經營權,不得買賣、荒蕪、不準轉作他用。
二、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月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經營的用途:種植棉花各種經濟作物或糧食。
四、土地承包形式:
年內生產資料費用全部自理,在上年之前交清土地租金,其他一切費用全部自理。
上交指標方式:
年畝上交元,年累計上交元。
房租:按房改辦規定,每月沒平方米元,按建筑面積計算。
每年11月付清。
在簽定承包土地合同時,乙方應每畝交元押金,合同期滿從租金中扣減,如違約押金不退。
每年月至月冬灌水放完,否則棉花不準出售。
五、產品銷售:一切產品自銷。
六、水泵處理辦法:水泵甲方購買,共同使用,乙方以后發生的所有費用按照畝數分攤。
折舊每年每畝元。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依法發包國家所有由甲方管理使用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3.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棄耕、破壞性、掠奪性種植行為予以監督并制止;
4.對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依法追回應交費用;
5.有權安排乙方種植林帶及道路維修工作,樹苗由甲方一次性承擔,年內條田四周林帶到位。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隨意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但承包的土地每年必須種植,否則每年。
3.在承包期內,甲方代收水資源費,如上級政策變動,按上級政政策執行。
如水不夠,乙方自己解決,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承包經營土地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期內使用的權利;
2.享有土地經營權、依法、自愿的權利。
乙方承包經營土地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承包土地的用途不能用于非農業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確保土地永續利用。
凡造成土地污染、沙化、鹽堿化等損壞,并由此造成土地等級下降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承包義務:植樹五年內成活率不低于,否則自行承擔樹苗款,五年內條田四周林帶到位。
4.守法、信守合同,不損失周遍團場職工的利益,在計劃生育、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等方面自覺遵守,違反乙方自負責任。
九、合同變更和終止: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合同需要變更的,乙方依照國家政策和有關法律進行調整。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條款;
合同期滿,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按每畝元計算。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或者對承包經營的標物進行破壞或者掠奪性生產經營,或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水利設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賠償;
2.乙方如荒蕪土地,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如擅自出租變賣或轉讓承包土地,不按時足額交納租金,甲方可宣布買賣和租讓的土地無效,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如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的土地;
4.乙方擅自解除承包合同,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按每畝元計算。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合同實際履行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種植土地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黃河土地___________畝經營權交給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總計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五、如因國家工程(扒河、鋪路)需要變更土地用途,長期占用,一次性賠償金應歸滕莊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種植土地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縣 鄉 村 組戶主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證方: 縣 鄉 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戶主的引進,并規劃在村民組所屬范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 村 組 戶主 ,水田 丘,
田畝名稱
面積 畝。
二、 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 16 年,(即 20xx 年 3 月 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 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 1400 元。每4年遞增200元畝/每年,即20xx年至20xx年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為每年20xx元。
四、 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經過村組監證認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1500 元,作為土地到期稻田還原費。田租一次性預付四年即20xx至20xx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后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后,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11月—12月之間。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并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稅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國家征地標準將各項征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于 20xx 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 20xx 年 3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 20xx 年 4 月 31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桿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采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戶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歸甲方。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