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承包合同(精選31篇)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合作社于 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__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__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畝山林發包給乙方(具體地塊見登記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時間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權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義務:
①維持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②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③依法依規自覺上繳稅費;
④有責任保護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
①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林地;
②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的行為;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甲方的義務:
①維護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等服務;
④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變更。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動解除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山林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要求鄉(鎮)政府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林業站各留存一份,申辦林權證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綠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無法自籌資金造林的情況下,經過村民小組多次開會研究,在小新街鄉林業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監督下,公開的將左衛屯村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經甲乙雙方20x年2月18日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羅嗦坡現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面積約600畝。
二、四至界線:東至東山梁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溝底農戶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樹凹子)。此范圍內的山場(古城王壩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現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損壞,歸乙方所有。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圍內的一切植物(林木、礦、土、石等)資源歸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轉讓權、所有權。
2、若遇國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設占用到林地,所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讓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撓。
3、合同期滿后,乙方若需繼續承包,同等條件單價,繼續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繼續承包,地徑達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處理,地徑2cm以下的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干擾,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經濟林木等。
5、乙方必須在三年內將現有的荒山進行綠化造林(樹種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退賠乙方所交的錢,不承擔任何責任。
6、若群眾葬墳,乙方須同意。但甲方和葬墳者必須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須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組手續時,村小組必須無條件配合并提供相關手續。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業部門同意批采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干擾阻撓,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x年3月1日至2054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額: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內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為主,甲方協助。偷砍盜伐或森林火災損壞的林木,甲方概不負責。
七、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并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承包費用為叁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雷達財、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對企業更新高檔出租車優惠延長年限的政策,結合本企業實際,本著平等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企業全額承包經營合同。原簽訂合同作廢,新合同生效。
第一條經營原則
1。本企業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證和相關證照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內牌證及經營權證屬乙方使用;
2。出租汽車的車輛數、更新數及一切附屬的營運設施等費用由乙方出資;
3。合同期內乙方接受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甲方做到乙方正常營運。
第二條經營車輛 車型:__________車輛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 乙方車輛應符合國家____市政府營運標準、營運設施齊全、經營證照齊全、有效,合同期內如車輛狀況及證照發生變化,以變化后的為準。
第三條經營期限 按國家____市政府政策規定:權證有償使用和延長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____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按國家法律、法規、市政府、企業的規定及乙方的誠信,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的權利。
第四條經營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政府規定三局精神,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 元(該保證金作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擔保)保證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辦妥手續后,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保證金。上述乙方應交給甲方的保證金企業考慮到乙方目前由于更新高檔出租車,企業暫緩收取。(具體交費時間)
第五條車輛更新
1、車輛按國家、市政府有關出租車營運報廢標準更新;
2、甲方負責辦理更新手續和集體報廢車輛,向乙方收取更新手續費______________元整;
3、更冷氣車輛及購置稅及附屬設施等費用由乙方出資;
4、報廢車輛按殘值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1、國家規定養路規費稅等目前不變,每輛車每月計__________元,付班按三局文件規定收取管理費,上述各項費用每月企業向乙方收取上交有關管理部門,以上各項費用如行業對出租車調整征收費用,企業將對乙方按實際費用情況進行調整。
2、付班駕駛員由乙方自行聘用,付班司機的工資、資金、養老保險,事故后相應承擔的工資及各項相應的費用,社會醫療保險等勞保福利待遇,由乙方與相關人員、付班司機自行協商確定、承擔、但不得與法律、法規有抵觸。
3、乙方包括乙方聘用的付班駕駛員在運營中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經營成本費用:包括燃料、修理、審驗、扦測、新工人、更新或改造設施及部件等、事故賠償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的工資醫療、勞保、福利等支出全部由乙方承擔。
5、車輛保險必須由企業統一投保。其中
第三者責任保險為了考慮到企業與承包者的后顧之憂和利益,
第三者保險必須________萬元以上;
第七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出租汽車的營運、治安管理,對乙方進行安全行車、交通和行業規范服務、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扦查、督促。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遵章守法、規范、文明服務;
2、負責乙方的文明教育、對有助人為樂、拾金不昧、救死扶傷和見義勇為、好人好事、為企業作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表揚、表彰、獎勵;
3、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市政府、行業、治安分局的法律、法規、政策監督乙方的經營活動,并是行各項不定期的扦查,可以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___市汽車出租公司出租汽車營運管理規定》、《__________________市客運出租汽車治安管理辦法》對乙方違章行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按經營管理服務質量目標責任狀、責任書執行。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合法經營自主權,并負責為乙方辦理各票據,符合規定、要求的服務資格證、協助乙方進行車輛和駕駛員的審驗工作和乙方的行車事故處理。
5、審查辦理乙方聘用的付班司機上崗服務手續,并向乙方付班司機收取一定的安全服務風險保證金和乙方共同負責付班司機的各項管理工作。
6。嚴格遵守法律、法規____市政府、行業、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政策,全面履行本合同規定、不得無故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否則負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承包經營的出租車的營運活動,享有國家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自主權、自組業務、自負盈虧。
2、乙方按規定合同規定每月____日按月足額向甲方繳納當月養路規費、稅金、個人所得稅及代征稅、意外人員傷害險、管理費等費用,逾期不交按每天承擔滯納金_________,逾期_________天不交將視為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牌證、營運證、行駛證等證件,并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經濟抽失由乙方自負。
3、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__________________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治安條例》遵守職業道德,做到經營規范、車容車貌整潔、儀容儀表端莊,語言、舉止文明、安全、文明、按規行車、服從管理、確保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4、乙方應本人到甲方住地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手續,未依法按規定辦理甲方出租汽車上崗服務相關證件手續,不得聘用個人從事營運,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等后果由合同乙方負合部責任。未經甲方同意認可不得將出租車作抵押、變賣。
5、付班司機由乙方招聘,乙方為付班司機的保證人,為其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根據企業行為原則不聘用市處駕駛員。
6、乙方的出租汽車由乙方的原因停運,乙方不得以任何停運理由拒付各項規定之費用。否則作違約處理。
7、乙方在合同期內原則不得變更主體、不得轉讓和轉包,如確有實際情況,經企業領導協商同意后,具體依據補充協議規定辦理。
8、乙方及付班駕駛員不享受本企業的'一切勞保、福利等待遇,工資、養老金、社會醫療費用均由乙方及其自己繳納。
第九條報廢車輛和證照應在規定的報廢時間內移交給甲方,報廢車輛更新,乙方需符合國家車輛的規定標準、安排時間上交牌證、報廢更新、國家允許舊車轉讓,甲方同意乙方轉讓。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
1、甲方無故不辦各類手續;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營運;
3、甲方違反其它本合同規定。 乙方:
1、乙方擅自轉包、轉讓;
2、未經許可及期限違規、違章及中途退出等;
3、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 發生上述情況之一,由違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并責令違約方____月內糾正。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如發生與國家、政府、行業規定有抵觸的,以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甲、乙雙方合同不盡之處,由甲方補充合同為準,按補充合同辦理;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并經過公證后起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關部門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家庭、身份證住所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____鎮泡沫加工廠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協商,甲方將X廠承包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將權屬于甲方的泡沫加工廠承包給乙方自產自銷經營。承包期內,一切經營資金由乙方自籌;一切開支包括廠房租金、水、電費、稅收費、衛生管理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概不負責。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從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合同期滿后,如甲乙雙方愿意,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
三、承包費用 承包費用為1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年。乙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交承包款8300元,尾數在最后一個月結清;
第一次繳交承包款時間為年____月____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繳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總額的1%收取滯納金;超過____日未繳交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安全責任 乙方應為工廠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合同期內,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乙方在合同簽定后向甲方交納30000元保證金。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簽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場行情等任何因素影響,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場等),則按違約處理。
2、甲方將原購買的其他廠的廢泡沫(包括、等)移交給乙方購買,但乙方不得自行與廠家重新洽談價格或簽訂合同,如有價格等因素變動,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前去與廠家處理解決,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
3、甲方以前購買的廠貨廢泡沫,如受價格變動和其它因素的影響,導致一些廠貨不能再繼續購買的,甲方不負責任,不減少承包費。
4、乙方在經營期間,所有新找到的廢泡沫貨源和購買的廢泡沫廠貨,在合同期滿后,必須連同以前的廢泡沫廠貨全部移交給甲方購買,并且乙方________年內不得在甲方工廠周圍方圓30公里范圍內開設廢泡沫加工廠。
5、甲方負責提供一臺泡沫拉絲機給乙方使用,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其它物品由甲乙雙方在接交時簽訂清單,合同期滿后乙方按清單將物品交給甲方,遺失或損壞的物品按價賠償。
6、合同期內,如因現廠房不能繼續租用或政府有關部門干涉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生產的情況下,由甲方負責協調有關關系或另外租廠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廠租標準支付廠房租金;因搬廠房造成停工期間按270元日扣減承包費。如甲方不能協調好關系,無法讓乙方繼續開工,則雙方按終止合同處理并進行結算,此種情況不按違約處理。
7、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須在甲方工廠所在地即提出訴訟。
8、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加快農村生態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利用,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 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 東 西 南 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30年,從20x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范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范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群眾)應支持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范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峰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 四至: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x年4月1日————2059年4月1日)。
三、承包價格: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 --------------------------------小寫: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梨樹、松樹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方共三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于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愿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 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x.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 山林四抵界線:(坐山向)左抵溝(與陽志品的山相臨),右抵兩組墳山梁(以大巖石為界)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獨田右上角灣距離田16米,中間距離田14米,左田角平過灣7米處向上斜向田中距離14米處靠攏。注:左田角平過灣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 購買期限從20x年元月1日至2040年元月1日止,共20x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 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征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 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后,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 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貸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 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 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高堯村九內組組長簽字:
證明人簽字:
巫不社區高堯村委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屬山林的空閑地發包給乙方耕種,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位
甲方將所屬山林的空閑地發包給乙方耕種,其座落方位:東與馮家望旱地相鄰,南與水溝交界,西與馮友元林地的交界溝相鄰,北與路交界。
二、承包面積
面積100畝左右,以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四至界線為準。
三、承包期限:共5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額及上交方式
合計承包金額伍萬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月1日付給甲方現金1萬元。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從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將山林空閑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權屬甲方。
2、乙方在經營期內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相鄰之間的關系。
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繼續耕種,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耕種至乙方自動放棄為準。
六、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應付違約金1萬元給對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畝,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后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占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占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權證登記狀況和雙方確認的實際租賃面積詳見下表。
林權證編號
宗地號
林地小地名
小班
(內業號)
林權證登記
面積(畝)
實際租賃
面積(畝)
面積合計
第二條林地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年的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置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置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3、其它:。
第十一條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鑒證單位執二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主件頁共條,附件件共頁。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年月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發 包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原則:
在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集體土地依法、自愿、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
第二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性質:
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是集體所有用于農業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權,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第三條:依法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集體土地承包當事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權益,鼓勵經營方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堅持穩定和完善集體土地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第四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發包方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新增土地范圍以內,面積為30畝,其中林帶2.5畝,實際播種及交費用的面積為27.5畝。該土地的位置與四周界限見本合同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承包土地期限:
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為50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計算,合同期滿后自然解除。
第六條:承包土地費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經營年限階段,執行不同承包費標準。并以現金形式交納。承包費標準共分五個階段,即: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免交土地承包費,但每年每畝土地上交管理費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費共計275元人民幣(貳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1375元人民幣(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13750元人民幣(壹萬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計上交27500元人民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整)。
4、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費共計4125元人民幣(肆仟壹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41250元人民幣(肆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整)。
5、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9625元人民幣(玖仟陸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96250元人民幣(玖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整)。
第七條:土地承包費的交納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間,每年于當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納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承包當年履行合同的保證金。于當年11月20日前結算當年的土地承包費。當年的土地承包費必須在當年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乙方在交納土地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款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費。
第八條:承包土地種植類型: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用于種植果園,主要種植優質的核桃、蘋果、紅棗等品種。不是改變合同約定的種植用途。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數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證金和土地承包費。
4、甲方負責乙方用水,用電等其他方面與當地農民同等對待,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解決宅基地。
5、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其它相關費用(以正式文件規定為準)。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國家相關規律、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種植技術指導。
7、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對乙方及其雇傭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矛盾。
8、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除國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合同約定種植范圍內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臵產品。
2、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承包合同繼續有效,直至合同期滿。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4、乙方必須承擔公益性建設的義務工,義務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帶的放水、補植,清渠等公益性勞動。具體按土地承包面積每10畝一個義務工,如若不參加或完不成按每個義務工40元納入上繳任務。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補償標準,有要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保證金、土地承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合理利用土地,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礦等活動。不得轉為非農業用地,不提擅自買賣、出租、荒蕪所承包的土地;不準轉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須經甲方同意,上報國土、建設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農業生產的勞務人員,應承包管理責任,必須服從當地的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并按有關規定交納管理費用,對雇傭人員進行保險,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用于生產的各項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10、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工作完成時間,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新達成的書面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3、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了乙方的權益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費三個月的,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6、承包期滿后,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應上交總承包費的50%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納承包費,甲方無償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關物。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興修建筑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復墾。乙方如毀壞承包地內的樹木、水利設施等,要照價賠償。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連連荒蕪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外,還應交納土地承包費1—4倍的罰金,并不退還押金。
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轉為非農業用地,買賣、出租、荒蕪、轉包所承包的土地,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同時,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可以申請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仍然解決不了的,30日內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30日內未提起訴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乙方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如洪澇災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內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或絕產,經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后,甲方可根據行業相關規定或參照當地政府對農民的減免規定,對當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適當減免。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圍內。
2、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政策需要重新調整或統一規劃土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并按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標準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3、合同到期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須達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種植經濟林的土地內(如蘋果園、梨子園、紅棗園等)果樹必須符合相應承包年限種植的年輪,否則將參照國家相關產業種植要求標準,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損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圍上的附著物果樹、林帶、水渠、水利設施、臨時住房由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鑒定備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溫宿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一份,鎮土地管理所備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廢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男(女),一九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依據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合作社于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__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__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將消防安裝工程交由乙方負責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該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消防水噴淋、消火栓供水系統(工程內容以施工圖紙內容為準)。
第二條工程范圍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圖紙,依據消防工程驗收有關規范,按設計圖紙要求施工,在沒有經甲方和設計方同意修改前,乙方無權修改和變更設計。乙方施工必須達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統功能的設計要求。
第三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使用的產品或材料與預算書相符,并符合規范要求及設計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統主要設備相關的產品合格證。
第四條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圓整(元)(含稅金,不含檢測費用)。材料單價按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施工期間平均價計取。
第五條工程期限工期:乙方須在個日歷天內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和范圍并通過甲方的初驗,在施工過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變更,則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范進行施工,達到合格標準。
第七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工、乙方進場施工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工程預算總造價預付40%給乙方作備料款。工程完成,經核實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且乙方將竣工圖等相關資料送交甲方后,甲乙雙方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結算,其余款一次性撥付給乙方(須扣除結算總造價的2%作為工程質量保質金,保修期屆滿后十個工作日內結清質保金給乙方,質保金不計息)。結算付款前,乙方須按總價先提供發票。
第八條驗收乙方完工后,甲方應在30天內向市消防支隊申請驗收,乙方保證能通過消防部門的一次性驗收,并將竣工圖及資料交齊甲方后方可進行結算。如工程未能通過驗收的,乙方須返工至通過驗收合格為止,各種費用自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工程結算
1、本工程套用《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及相配套的費用定額,取費按類計取。
2、進行增減。
第十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如工程項目有增減或設計更改的'內容,按實際發生的項與量
1、提供該工程圖紙四份,消防審核意見書一份(復印件);
2、提供施工現場使用的水電(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3、提供臨時材料房一間;
4、協調乙方與其他交叉施工單位的關系。
二、乙方:
1、根據甲方提供的(經消防監督審定)圖紙進行會審。會審后方可組織施工;
2、嚴格按照國家消防系統有關規范、技術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二套給甲方,提供全套設備的相關技術資料及為甲方培訓兩名操作人員。
3、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對相鄰的工程設施及管線進行保護,如有損害須負責賠償。
4、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須對綠化或其他設施造成破壞的,必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并在施工完畢后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國家相關的技術規范、施工操作規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6、保證施工完成后能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并合格。
第十一條產品要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施工,所使用的產品必須為合格產品(須有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如發現產品有質量、規格、型號、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貨,由此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產品或偽劣產品的,乙每違反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次的違約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須無條件返工,費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保修責任工程驗收合格后,從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個月,在保修期內,如使用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派人到現場進行維修。如乙方不派人來維修,甲方或使用方將另行組織維修,費用從保質金中扣除,保質金不足以支付維修費用的,仍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付款的,甲方從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不按時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防部門一次性驗收不合格的,應返工直至達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條第。
(2)項支付雙倍的違約金。造成復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二次檢測費)。
第十四條
施工期間至未通過消防驗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設備等,并加強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現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其他: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由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經辦人:電話:帳號:開戶行:
乙方:法人代表:經辦人:電話:帳號:開戶行:
合同簽訂日期: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發包方: 龍里 縣 羊場 鎮 翠微 村 甲擺勺 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 甲擺金山 為界,南面 二組責任土 為界,西面 蛤蟆關馬路 為界,北面 馬野山 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叁拾年,從貳零壹壹年月日,至貳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元整),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繼續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8
依據黑龍江省農場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黑龍江省農場發包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19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翁,男,*年*月*日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翁,男,*年*月*日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土地糾紛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告返還村委會1.2畝土地
2、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被告于1997年耕種位于萬順鄉利民村12社陶家爐門前東西垅土地,于20__年村里收回土地,打入小隊機動地,發包給翁耕種,耕種一年,故被告不服,強行耕種土地至今,故此告訴來院,要求被告將土地返還給小隊機動地,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裁決。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于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桿,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為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雇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于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征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著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后,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鑒于乙方承包經營本合同中的灘涂、水面的現實情況,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將8萬平方米左右,四至為:北面、東面以為界,南面以以 為界。具體范圍以測繪詳圖為準。
2、 乙方承包經營的用途:進行養殖、種植,以及旅游經營、開發建設等。
3、 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承包費的數額、支付方式:;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在不改變灘涂、水面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轉包給他人,但應報甲方備案;如改變灘涂、水面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 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
(3) 如遇到國家征收、征用本合同項下的灘涂、水面,甲乙雙方均應積極予以服從,補償款項除法律規定應當支付給村集體的部分外,應歸乙方所有。
(4)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 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如需繼續承包,雙方應另行簽訂承包合同;乙方承包期間建設的設備、設施可以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7、 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8、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9、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2
出租方:
承租方:
為充分利用________鄉冬閑田,發展經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種植澤瀉,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的水田192畝的小春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用于種植澤瀉。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及結算方式:按每畝100元,共計19200元,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負責做好所涉及的農戶工作,并造具花名冊由各農戶簽字認可后交乙方存檔。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節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六、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達成,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響應國家政策退耕還林,發展林業生產,創造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愿將土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改造,為了相互督促,特訂如下條約:
一、承包時間從月起至年止。
二、乙方每年底必須按時間向甲方交納每畝元的土地租金,面積為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三、甲方出租面積約為 畝。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甲方如若 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甲方必須負責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五、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間必須提供水電路等方便,全力配合乙方優質開發土地資源。
六、此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一份,相互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集體資產,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經濟收入,甲方同意將屬于本單位胡椒場的一塊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鎮胡椒場空地面積160畝,具體四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
(見11號、12號、13號圖版所示位置,如圖所示)
二、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十五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畝陸拾元計算,每年承包金共玖仟陸佰元。
__年共計壹拾肆萬肆仟元,乙方要在中標后三天內交足承包款,否則,甲方凍結投標的5000元按金,同時,甲方可以另行發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承包土地后只可以經營種植業,不能在土地上經營改變土地現狀的項目,乙方可以將該承包地進行適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塊地最低點一米以上,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期滿后要保持土地現狀和現有面積,如數交還甲方。
2、承包地上亂鐘偷種的樹苗由乙方與有關當事人協議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積極給予協助。
3、乙方應保護承包地內群眾祖墳,不得隨意破壞,若因種植毀壞的,由乙方負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在土地承包期間,如有干擾破壞現象,甲方積極派人協助解決。
5、承包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轉包給他人經營。
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6、承包期內,如因政策變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承包土地,則變更或終止合同,甲方按所征用土地面積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標準折算金額退還乙方承包金,若國家給予青苗補償和征地費,則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征地費歸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雙方自愿簽訂,應共同嚴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5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____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____”,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戶龍泉湖農業示范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于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范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________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閑、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于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內的河口鎮____村 ____組,總面積為:____ 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并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戶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____號文件規定(建設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____元/畝計算,農戶安置補償費按 元/畝計算。首期支付____元/畝,余款貳年內付清。____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____年 ____月 ____ 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戶簽訂協議后____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戶,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戶簽訂的協議附后,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并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6
發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 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面積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應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不得給承包地造成 永久性損害。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 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承包期內,已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甲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 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七、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轉讓流轉。流轉的收 益歸已方所有。
八、乙方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方式流轉 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九、甲方違約,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十、乙方對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應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十一、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未交付部 分--%的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愿將自己的位于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為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
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8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承包給承包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 面 積:界止 :
二、承包形式: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三、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三年)
四、上交承包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交款方式及時間:
五、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合法使用承包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盡可能為承包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六、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方有經營自主權。
2、承包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承包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承包款。
4、承包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承包地用于違法經營。
5、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直至合同期滿。
七、在合同承包期內,如遇承包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承包方必須服從。征用后,承包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承包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并不退還承包方的承包費。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各執一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承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12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
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
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3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篇3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村委會
(本村法人代表: 聯系方式: )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戶口所在地: 聯系方式: )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群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 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 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 年,合計 元(大寫: 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準。地上附著物:紅棗樹 株、楊樹 棵、胡楊樹 棵、沙棗樹 棵、其他 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后,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 元,按照年承包費 元,(大寫:
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并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并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并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著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 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項目為原因征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征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于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征用事件發生農田閑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著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著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衛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并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并追究乙方的責任,并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刮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 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后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并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 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鑒證之后,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保存一份,合同鑒證單位(農經局)保存一份。
附:合同鑒證書
甲方: 村委會(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印:
乙方簽字:
簽訂合同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鑒證單位:若羌縣農經局(章) 鑒證單位負責人簽印:
合同鑒證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