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耕地承包養殖合同(精選3篇)
農業耕地承包養殖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其所有的山塘承包給乙方,用于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為: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業耕地承包養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下馬家村二社西山坡頂耕地4.5畝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20__年6月16日起到20__年6月16日止。共25年。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1300元,計每年5850元,于每年9月前一次性結清當年的承包費用。若不能按時結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此標的土地若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由甲方全權處理矛盾糾紛。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不能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不得毀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業耕地承包養殖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耕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耕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的耕地,共畝。以每年每畝租金500元租給乙方,共計每年租金元整。若三年后產生利潤,從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畝,增至期滿為止。若種植失敗或未產生經濟效益,將維持每年500元/畝的租金不變。租賃期間除本協議規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限10年。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意續租,乙方應以甲方續租優先。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經濟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500元人民幣,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月日,付當年租金。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出租給乙方的耕地必須手續完備,無爭議,若出現爭議,甲方必須負責解決,否則作甲方違約處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礙乙方的經營開發,在合同期內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耕地。
六、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違反,如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要補償乙方所投入的生產及管理成本外,還必須雙倍補償乙方所種作物的經濟價值;如乙方違約,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產管理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甲方收回耕地。
七、在合同期內,如遇耕地國家政策征用的,甲方應在收回耕地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征用時耕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補償等相關事宜。本協議自補償到位之日起自動解除。
八、租賃期內,甲、乙雙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八、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