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土地魚塘承包(精選3篇)
南雄土地魚塘承包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種養植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甲方愿意將土地承包給乙方推魚塘經營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土地包魚塘面積共畝。
二、承包期定為:__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租金按每年650市斤稻谷計算,(即按早路谷收購價折算為準)。
四、交租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年繳交一次租金,定于每年新歷八月一日前繳交。
五、乙方在承包期如有國家征收土地,征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按當時國家征收政策辦理,不得違反。
九、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十、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得違反,經雙方簽字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
南雄土地魚塘承包 篇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收入,經甲方討論通過將屬于甲方所有的位于:下棟屯_____畝魚塘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養殖、種養,為明確雙方權利,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協議:
一、 甲方將于興____________畝魚塘發包給乙方承包期為十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承包金分為二期。每五年為一期,第一期每年為__________元每畝,第二期增加__________元,每年為__________元每畝,每年的承包金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交清給甲方,即先交承包金后再經營,逾期不付清承包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結合同,造成損失即由乙方負責。
三、 乙方在承包期內有用勾機修挖魚塘、土方,以甲方無關。
四、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有轉讓權,但要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每年承包金到滿期為止。
五、 在承包期限,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解決不了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水電費應及時按實際使用的數和村民收款標準一致,電費交供電所水費交本屯。在正常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水,停電斷路,如因甲方:人為無故停水,停電、斷路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負責全部的賠償。
七、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守法經營,如有侵權或違法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利,主要為養殖種養業,并可在承包期限內在地上搭建臨時建筑。
九、 在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土地征收畝數賠償歸甲方屬權,乙方魚塘經濟損失賠償,由國家規定賠償給乙方。
十、 在承包期限內,甲、乙方均不能單方解除合同。
十一、 在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有效成立,本合同與法律同等待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南雄土地魚塘承包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位于魚塘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但可轉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無能力經營,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承包款其中:____年交付甲方【大寫】____________元;____年交付甲方【大寫】____________元;____年交付甲方【大寫】____________元。乙方交付甲方租金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和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無償全部給予乙方。
3.甲方應對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于____米。
5.甲方魚塘設備應提供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規格的小魚、魚苗,由甲方按當時市場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抓住偷魚者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
9.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全部無償歸還乙方。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月,按當年承包款的金額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