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承包合同(通用34篇)
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搞活村集體經濟,發展林業經濟林,充分挖掘林地潛力,經兩委、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經公開招標投標,乙方中標承包開發北山。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月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山林承包總面積為 畝,每年每畝租金為 元人民幣,三年為一個交款期。第一次交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一次交款總額為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開發項目時,甲方必須提供有關資料、林業權證及四至證明,協助乙方辦理證件。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在承包山林范圍內建造房屋及其他設施,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甲方不得干涉。
五、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人員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應賠償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六、合同一式六份,一切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 聯系電話:
山承包合同 篇2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
為了使荒山早日綠化,增加集體和個人經濟收入,經村民代表討論通過將小二道溝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為40年,即從20_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20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二、荒山四至邊界
四至邊界為:東至墳地邊;南至梁分水;西至鷹窩根;北至北梁分水,此四至屬于乙方承包范圍。
三、承包費數額及付款方式
承包期40年乙方共向甲方交承包費2592元,每年為64.80元,交款方式為分節段上打租,每5年交一次承包費(即324元)交款時間為每一節段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否則每晚交一天加付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但最遲不得超過60天,超過60天甲方不補償乙方承包期間的投入,解除合同。
四、綠化規定
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在三年內全部達到綠化(栽植什么樹由乙方因地制宜決定),否則每少綠化一畝甲方按每年每畝收取延誤 費拾元。
五、在承包期內一切投入開支全部(含傷亡事故費和各種稅金)由乙方承擔。
六、在承包期內允許在本村范圍內擴股,不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他人。
七、在合同期內如桃林口水庫擴建終止合同,對山場附著物補償全部歸乙方 。
八、合同期內,因權屬和四至邊界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因解決不及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賠償責任。
九、合同期內,乙方子女有繼承承包權。
十、合同期滿再行承包或拍賣,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一、合同期滿時,承包范圍內的樹木,按當時政策規定執行。
十二、在承包期內不得單方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否則向對方付違約金壹仟元,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糾紛解決辦法
1、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一份,公證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山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村東北荒坡,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四至:東至柳溝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邊,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楊槐林和楊樹林北邊。不準毀壞楊、槐林木。西邊道路由乙方無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為50年。
三、第一期為20_年、即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萬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_年、如乙方放棄二期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_年,也可無償退出。
四、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20_00元貳拾萬元整)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甲、乙雙方對半分成。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八、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當地法院即代縣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月_日
承包荒山合同怎么寫
甲方:__村委
村委主任:__
乙方:__,男,現年_歲,住___,身份證號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商定租賃承包位于__地的荒山_畝,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防止產生糾紛,現制定具體條款如下:
一、
二、.......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存檔。
甲方:(蓋章) 村委主任:(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xx市xx區xx村委會xx村民小組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x 的荒山 x畝發包給乙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x ,北至x,東至 x,西至x。
二、承包期限為x 年,自x 年 x月 x日起至x 年 x月x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x 元,共計 x元(大寫:x )。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甲乙方預付 x年承包費用 x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x月x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x 年 x月 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5、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山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系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省、市、縣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工程名稱:礦井下中段至采掘工程及其附屬工程,包括開拓工程、采準工程、切割工程、采礦出礦生產、巷道探礦工程。
工程地點:。
2、承包方式及范圍
實行采掘工程單價總承包的方式,包括風、水、電、提升、運輸、通風、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關費用。
⑴掘進:含鑿巖、爆破、出扒渣、支護、掌子面通風、運輸、提升、管線架設、軌道的鋪設等掘進相關工作。
⑵采礦:含落礦、采場通風、支護、頂幫管理、大塊處理、漏斗搭設、平臺制作、天井支護及安裝、設備安裝、出礦、運輸、提升、系統通風、對應管(線)路維護等采礦相關工作。
⑶新增永久設備、設施的安裝。
⑷甲方負責提供變壓器、發電機、主排水管道、主空壓機、主絞車、主扇風機、主電纜給乙方使用、維護、保養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設備(除甲方上述提供設備之外)、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對甲方項目進行總承包。為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甲方負責解決工程施工外部環境及施工占地征用和費用。
(6)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永久性設備、設施由甲方負責采購,乙方負責日后的維護、保養及修理.
(7)不允許乙方對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必須由乙方直接負責實施,不允許“以包代管”。
(8)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旗辦理施工、資質認證登記等手續。
3、工期、工程量及質量標準
⑴日期:。
⑵工程量:具體數量以甲方生產作業計劃為準。
⑶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總體達到《礦山井巷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J213-90)、甲方工程設計標準和現行行業標準為準,合格率100%。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結算。
4、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采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采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同意,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并對施工生產和安全負責。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一切變更、修改均應由甲方技術人員簽發的書面形式為準,乙方必須服從,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5、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工程項目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設計工程規格大出表中同項工程規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項工程的立方量單價80%給予乙方補償。
(3)臨時支護(長度在4米以內)由乙方承擔。超過4米時,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其他費用。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于0.8m的需采礦體和已采礦房的殘采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采礦單價。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雙方確定的年度計劃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調度會前后,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或調整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乙方不得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礦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350350mm。超規格礦石由乙方負責到選廠破解。
(3)開采厚度要求:回采礦石經雙方協商,在礦體明晰、品位較高時,正常最小開采厚度0.8m以上,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于0.8m的高品位礦體,雙方另行協商采礦單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采。
(4)礦房回采率>85%,采礦貧化率<10%。
(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6)有關出礦量按甲方計劃執行(出礦量按計劃可上浮20%),甲方應及時安排車輛將礦石拉往選礦廠。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定對乙方的采掘施工、勞動組織、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對不符合勞動用工要求和不適應安全生產要求的問題,乙方必須按要求予以糾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停工、罰款、中止合同等處罰措施。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公司有關規定加強隊伍管理,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生產安全和施工質量,如發現乙方存在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或施工質量不合格的現象,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決好礦石、毛石混雜的問題,一旦發現未經分檢或分檢不徹底,甲方有權處罰。
5、如果乙方不聽從甲方合理指揮、出現乙方人員與甲方人員鬧事或到甲方住所鬧事等,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生產任務,乙方應向甲方主動書面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完不成計劃任務或分期計劃任務,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強對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的維護和保養,發現損壞由乙方及時修復或照價賠償,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罰。
8、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須對生產、生活設施維護好,杜絕浪費。如果發現乙方人員損壞、浪費甲方資源,甲方有權利進行處罰。
9、甲方為乙方處理好生產周邊環境、確保生產人員不受人為干擾。
10、負責編制單體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并下達施工通知。
11、甲方在單體采礦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采量、回采率、貧化率等各項技術指標。
12、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13、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并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14、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15、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16、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力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設備、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并對生產、生活區職工、財產的安全負責。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后,2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及掘進中的副產礦石質量負責,礦石和渣石要求分類堆放。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6、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并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7、乙方協助甲方搞好、處理生產周邊環境。
7、對甲方違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書,乙方有權拒簽,并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
8、乙方必須配備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管理人員、采礦、地質、測量技術員,并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設備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9、乙方必須配備不少于2人的取得資質的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整個礦山的生產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須配備現場值班管理員。
11、乙方必須將己方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含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將其名單報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員變動必須及時更新名冊并報甲方。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設備、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并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做到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班組到個人。
3、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培訓,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每天召開班前安全生產會。
4、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并付諸于行動。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可以協助處理。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并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8、乙方必須及時為井下所有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9、乙方必須交納甲方安全風險抵押金20萬元。簽定合同時交10萬元,其余10萬元在結算時分期扣除。待工程結束后,如乙方未出現安全、拖欠工人工資等未解決問題,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
六、每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甲方財務結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組織并會同乙方人員(乙方驗收人員不超過3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后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均須在驗收單上簽字。嚴禁非驗收組成員參與驗收現場。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當月不予驗收、結算。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4、存窿礦量的驗收:實地測量計算礦量數為準,礦石松散系數1.6。
5、采出礦量的驗收:以實際過磅計量數為準。
6、凡安全檢查不合格,乙方必須按期整改,否則甲方有權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結算。
7、副產礦石量,從當月出礦量中扣除(礦石實方比重為3噸/立方)。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雙方簽字后,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為據結算工程費用。
2、采礦工程的驗收以礦石過磅單(重量)為依據進行結算。
3、月結算日為當月28日驗收(特殊情況除外),15天內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留存甲方作為乙方風險抵押金(風險抵押金留足20萬元后不再留存),雙方合同終止時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和現場指導下開采的運至地表的生產礦石,甲方予以認可,并按合同單價和結算辦法給予預結算。
5、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按結算額支付。
6、結算時乙方須出具正式發票和甲方礦山主管部門的驗收單、結算單。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施工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設備、設施作為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井下排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單獨裝表),其他生產電費由乙方負擔。甲方生活區用電由甲方負擔(單獨裝表),乙方生活區用電由乙方負擔。
3、凡因乙方主觀人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1000元。
4、乙方將掘進中廢石倒入礦堆,發現一次,按1000元—5000元對乙方進行罰款。
5、乙方將掘進中副產礦倒入廢石山,按每車1000元—5000元對乙方進行罰款。
6、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采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7、在甲方設計的開采范圍,回采時不能剔除的夾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8、嚴格杜絕超標大塊礦石進入選廠。對無論何種原因進入選廠的大塊礦石,不再安排反運回礦山,按實際形成量扣除乙方相應的出礦量和采礦費用。因大塊礦石造成選廠停產,乙方須承擔選廠停產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9、甲方按當月采掘進度計劃和采礦貧化率對承包人進行考核,未完成當月進度計劃部分,掘進每米扣罰100元,采礦每噸扣罰30元;發現人為損失、貧化,按1000元/次罰款,并負責廢石或礦石的分撿;未分撿部分,按500元/噸罰款。
10、在出礦質量合格的情況下,如年總出礦量超額完成計劃,則對乙方給予獎勵,獎勵額計算為:年超產礦量采礦單價5%。
11、凡因乙方原因,礦房回采率、開采貧化率、礦塊回收率達不到下達的生產質量和技術要求,每單項每減少1個百分點,按所出礦量采礦費的2%進行扣罰;每單項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所出礦量采礦費的2%給予獎勵;對實施的單項扣罰在當月結算中執行,對實施的單項獎勵在年底中一次性執行。
12、凡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力、政府原因等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兩天以上,應付誤工費每人每天30元。
13、井建工程所有的軌道、管道、線路等輔設均屬甲方所有。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應鋪設軌道、風水管線、電纜、照明線、天井梯子平臺等而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經甲方同意而隨意拆除上述設施的,所在工程不予驗收或按所在工程的合同價款處罰。
14、甲方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設備、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合同期滿或解除時,乙方按設備清單提供的數量及提供時設備的狀況交還給甲方。
15、乙方井下工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守則(如:沒戴安全帽、喝酒、睡崗、盲炮不清理、火工品管理不規范等行為),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0-10000元罰款。
16、如果材料市場價格發生10%以上的波動,本合同期滿需續簽時雙方協商調整合同單價。
九、火工品管理。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購,結算時扣回。甲方負責火工品倉庫管理與倉庫發放,乙方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火工品從倉庫至使用地點的運輸。乙方必須要嚴格遵守有關火工材料儲存、發放、運輸、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對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的停工、停產、罰款,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采出礦石、廢渣中的殘存、拒爆火工品的篩揀與銷毀工作,堅決杜絕殘存火工品的外流和二次使用。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火工品的外流,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協議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它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后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如果乙方違反安全管理“一、2、(5)”條款,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甲方下達的計劃任務,乙方應主動向發包人書面說明情況;連X人員必須及時撤離施工現場及住房,不得防礙下一潛在施工隊伍的進入和施工。
4、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要補償乙方誤工費、停工費,月底付清。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5、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與甲方協商同意,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結算。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乙方應將本合同工程范圍內一切生產物質、設備和材料無償歸還、交付甲方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一個月后,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屬于乙方的井上設備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7、在合同期滿且不再續簽時,甲方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設備、設施,乙方未按設備清單提供的數量及提供時設備的狀況交給甲方的,所發生的設備維修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由乙方承擔。
8、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范疇,如自然災害、戰爭、經濟危機、經融危機、政府原因等。
十、其他約定
合同簽訂后,乙方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場,并辦理所有登記及證件手續。乙方項目負責X公司出具委托證明。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執行有異議時,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部門仲裁。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相互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經甲乙方認可,雙方對上述各項條款應認真嚴格執行。
4、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日起至2X日終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續訂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予確認。
5、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 縣 鎮 村民委員會 轄區內土名 山的林地,面積約 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 年,即期限為:二0 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合同簽訂后現金一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三個月內。承包費為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林地現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 項規定處理:
1. 全部地上物作價 元,價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當日一次繳交給甲方,交款后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處置。
2. 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采伐處理,于二○ 年 月日前處理完畢,并將林地交給乙方使用,逾期視為甲方放棄處理權,其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復印件。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承包期內,甲方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4.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4、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桉樹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八、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十、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人。
十二、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發揮雙方的優勢,增加農民集體收入,經雙方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甲方同意將其集體所有的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議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積和范圍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實用面積 畝,以現狀四周范圍及雙方簽字蓋章的紅線圖確認為準,現狀不明確的以紅線圖為準。
二、 承包期限
雙方議定承包期限為。承包期屆滿,土地上附(定)著物所有權、產權按使用狀態無條件、無償歸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條件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的標準為: 乙方應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幣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圍內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種林木種植、農牧業種養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審批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經營項目,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應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經營有嚴重污染的項目。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1、 甲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本合同山林土地發包程序合法,保證本合同所有條款已取得本集體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山林土地為其集體所有,保證與其他方無任何爭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進行的經議、糾紛或債務,未設置抵押擔保。
3、 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時辦妥發包范圍內山地與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將山地移交給乙方使用。
4、 協助處理山林土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6、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
1、 乙方的權利義務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依法自主開發經營。
2、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費。逾期支付,按應付金額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該土地時,可根據經營需要依法規劃建設道路網絡及搭建相關臨時建筑,但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村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土地上附著物及乙方投資建造的經營設施擁有所有權。
6、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在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圍內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間內如遇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時,甲方應負責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各項補償手續,附(定)著物補償收益總收入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補償款歸甲方。同時,甲方按實際承包期間計收承包費,以每年人民幣計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應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內一次性全額不計息將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還給乙方。
8、 承包期間內乙方若要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征地補償款給甲方。
9、承包期間內,甲方同意乙方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采取改變土地性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也包括經營其它項目,如農家樂、休閑旅游、養生會所、農牧種養等。
六、 違約責任及不可抗力條款
1、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若由于設定有其他權利瑕疵、山林土地權屬不清或相鄰界限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應全額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足額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已經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4、 如出現地震、戰爭、動亂等不可抗力因素,則雙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責違約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 其他
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相關證件,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取得項目落戶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標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可依法辦理項目征地手續。甲方應配合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簽名等。
八、 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同處理,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補充議定內容作為合同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12
荒山承包合同:
發包人(甲方):XX鄉XX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開發公司
茲有X X鄉X 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 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X,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 方:XX村委會
代表人:(蓋章)
乙方:(蓋章)
山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并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時限___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___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撥的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征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歸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持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
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盡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___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號(陽歷)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14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大__溝、小__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縣____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__縣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山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現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二、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四、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六、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荒山概況(面積、位置等):
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的荒山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
二、承包荒山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元,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三、承包荒山用途:
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四、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菩提樹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并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置,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外部關系,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項目利益。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事項
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X村委
村委主任:
乙方:,男,現年XX歲,住,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商定租賃承包位于地的荒山XX畝,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防止產生糾紛,現制定具體條款如下:
一、
二、.......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存檔。
甲方:(蓋章) 村委主任:(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山承包合同 篇19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鎮_村_組 (系原發包方)
經周_鎮_村_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愿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將位于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鎮_村_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于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并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后,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鎮_村_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愿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_鎮_村_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愿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20
發包人(甲方):_______鄉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_______開發公司
茲有鄉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_______,東至_______,北起_______,南至_______。共計_______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_______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棵(其中成材樹棵),李______,均已掛果,其他雜樹棵。
三、承包期為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棵,否則少一棵罰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215;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_______村委會
代表人: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21
出租方(簡稱甲方):嵩縣車村,鎮水磨村,稻谷條村民組.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陳永華(40%股份),張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甲方委托現任組長將稻谷條村民組范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后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承包期限七十年,今后荒 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 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承包價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 )畝( )畝/元
3.耕地: ( )畝( )畝/元 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承包標準:
承包時間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費為:(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并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范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承包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承包山地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開發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承包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水系、路網、供電及水利等設施進行改造,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時,其補償費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承包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3、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建設中可以用甲方群眾務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6、本合同簽訂后需由村級和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廢除本合同。
2、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七、糾紛解決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并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東三人和村委會和村民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資或轉讓他人,乙方的股東全部到場簽字,否則無效。
4.合同后附清單
九.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畝每年( )元,由當年組長收納,并出具收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委會鑒證:
鎮司法所鑒證:
年 月 日
山承包合同 篇22
甲__方:
乙__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__荒料開采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采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__甲方指定位于__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采。
第二條__承包期限為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__開采、取料要求:
1、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后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并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采質量:荒料的開采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__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并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采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采工作區附近并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采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__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并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采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采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__立方以上的荒料開采任務。
第六條__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采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采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__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__元計算。
2、按鋸切開采面積計價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采、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采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后,于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采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__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__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__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采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__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__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后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__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__方:
乙__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23
甲方:_市_區_村委會_村民小組
乙方: 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 的荒山 __畝發包給乙方從業等農業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__ ,北至__,東至 __,西至__。
二、承包期限為__ 年,自__ 年 __月 __日起至__ 年 __月__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 元,共計 __元(大寫:__ )。
四、合同簽當日乙方甲乙方預付 __年承包費用 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月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__ 年 __月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5、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承包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系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省、市、縣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工程名稱:礦井下中段至采掘工程及其附屬工程,包括開拓工程、采準工程、切割工程、采礦出礦生產、巷道探礦工程。
工程地點:。
2、承包方式及范圍
實行采掘工程單價總承包的方式,包括風、水、電、提升、運輸、通風、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關費用。
⑴掘進:含鑿巖、爆破、出扒渣、支護、掌子面通風、運輸、提升、管線架設、軌道的鋪設等掘進相關工作。
⑵采礦:含落礦、采場通風、支護、頂幫管理、大塊處理、漏斗搭設、平臺制作、天井支護及安裝、設備安裝、出礦、運輸、提升、系統通風、對應管(線)路維護等采礦相關工作。
⑶新增永久設備、設施的安裝。
⑷甲方負責提供變壓器、發電機、主排水管道、主空壓機、主絞車、主扇風機、主電纜給乙方使用、維護、保養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設備(除甲方上述提供設備之外)、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對甲方項目進行總承包。為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甲方負責解決工程施工外部環境及施工占地征用和費用。
(6)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永久性設備、設施由甲方負責采購,乙方負責日后的維護、保養及修理.
(7)不允許乙方對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必須由乙方直接負責實施,不允許“以包代管”。
(8)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旗辦理施工、資質認證登記等手續。
3、工期、工程量及質量標準
⑴日期:。
⑵工程量:具體數量以甲方生產作業計劃為準。
⑶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總體達到《礦山井巷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J213-90)、甲方工程設計標準和現行行業標準為準,合格率100%。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結算。
4、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采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采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同意,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并對施工生產和安全負責。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一切變更、修改均應由甲方技術人員簽發的書面形式為準,乙方必須服從,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5、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工程項目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設計工程規格大出表中同項工程規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項工程的立方量單價80%給予乙方補償。
(3)臨時支護(長度在4米以內)由乙方承擔。超過4米時,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其他費用。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于0.8m的需采礦體和已采礦房的殘采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采礦單價。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雙方確定的年度計劃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調度會前后,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或調整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乙方不得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礦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350×350mm。超規格礦石由乙方負責到選廠解除。
(3)開采厚度要求:回采礦石經雙方協商,在礦體明晰、品位較高時,正常最小開采厚度0.8m以上,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于0.8m的高品位礦體,雙方另行協商采礦單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采。
(4)礦房回采率>85%,采礦貧化率<10%。
(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6)有關出礦量按甲方計劃執行(出礦量按計劃可上浮20%),甲方應及時安排車輛將礦石拉往選礦廠。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定對乙方的采掘施工、勞動組織、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對不符合勞動用工要求和不適應安全生產要求的問題,乙方必須按要求予以糾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停工、罰款、中止合同等處罰措施。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公司有關規定加強隊伍管理,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生產安全和施工質量,如發現乙方存在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或施工質量不合格的現象,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決好礦石、毛石混雜的問題,一旦發現未經分檢或分檢不徹底,甲方有權處罰。
5、如果乙方不聽從甲方合理指揮、出現乙方人員與甲方人員鬧事或到甲方住所鬧事等,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生產任務,乙方應向甲方主動書面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完不成計劃任務或分期計劃任務,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強對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的維護和保養,發現損壞由乙方及時修復或照價賠償,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罰。
8、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須對生產、生活設施維護好,杜絕浪費。如果發現乙方人員損壞、浪費甲方資源,甲方有權利進行處罰。
9、甲方為乙方處理好生產周邊環境、確保生產人員不受人為干擾。
10、負責編制單體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并下達施工通知。
11、甲方在單體采礦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采量、回采率、貧化率等各項技術指標。
12、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13、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并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14、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15、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16、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力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設備、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并對生產、生活區職工、財產的安全負責。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后,2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及掘進中的副產礦石質量負責,礦石和渣石要求分類堆放。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6、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并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7、乙方協助甲方搞好、處理生產周邊環境。
7、對甲方違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書,乙方有權拒簽,并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
8、乙方必須配備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管理人員、采礦、地質、測量技術員,并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設備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9、乙方必須配備不少于2人的取得資質的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整個礦山的'生產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須配備現場值班管理員。
11、乙方必須將己方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含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將其名單報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員變動必須及時更新名冊并報甲方。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設備、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并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做到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班組到個人。
3、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培訓,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每天召開班前安全生產會。
4、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并付諸于行動。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可以協助處理。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并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8、乙方必須及時為井下所有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9、乙方必須交納甲方安全風險抵押金20萬元。簽定合同時交10萬元,其余10萬元在結算時分期扣除。待工程結束后,如乙方未出現安全、拖欠工人工資等未解決問題,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
六、每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甲方財務結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組織并會同乙方人員(乙方驗收人員不超過3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后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均須在驗收單上簽字。嚴禁非驗收組成員參與驗收現場。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當月不予驗收、結算。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4、存窿礦量的驗收:實地測量計算礦量數為準,礦石松散系數1.6。
5、采出礦量的驗收:以實際過磅計量數為準。
6、凡安全檢查不合格,乙方必須按期整改,否則甲方有權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結算。
7、副產礦石量,從當月出礦量中扣除(礦石實方比重為3噸/立方)。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雙方簽字后,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為據結算工程費用。
2、采礦工程的驗收以礦石過磅單(重量)為依據進行結算。
3、月結算日為當月28日驗收(特殊情況除外),15天內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留存甲方作為乙方風險抵押金(風險抵押金留足20萬元后不再留存),雙方合同終止時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和現場指導下開采的運至地表的生產礦石,甲方予以認可,并按合同單價和結算辦法給予預結算。
5、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按結算額支付。
6、結算時乙方須出具正式發票和甲方礦山主管部門的驗收單、結算單。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山承包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 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X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采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X公司X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采,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采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礦款。
二、承包范圍:
甲方在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
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并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后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3、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系,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設備和材料,由甲方負責采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采范圍的礦點具備礦開采的合法手續,并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占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滿后,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并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地點:
年 日 月
山承包合同 篇26
甲方____縣______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執行董事。
乙方____縣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大__溝、小__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縣____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__縣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周記
山承包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縣 鎮 村 村民小組。
法定代表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荒山概況(面積、位置等):
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
二、承包荒山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三、承包荒山用途:
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四、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菩提樹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并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置,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 并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 外部關系,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 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 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 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 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 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項目利益。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 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 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事項
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28
甲方(發包方):烏蘭浩特市勝利林場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發展林業生產,加快荒山綠化,切實搞好我場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扭轉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實施,又因經費短缺,無力管護,造成屢造屢毀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熱愛林業,責任心強,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乙方從業植樹造林等林業生產經營,四至范圍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圖及GPS點。
二、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1.00元/畝·年,畝×1.00××元/畝·年×30年=元,計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質屬于退耕還林工程中“退一還二”的荒山造林任務,國家不納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政策的面積范圍,甲方也不予任何補助。
五、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經營荒山造林及管護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在20xx年末前必須完成全部造林任務,并達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簽訂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經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將解除本合同,并將該荒山承包給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含承包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根據荒山立地條件,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及在總結近年來荒山造林經驗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整地方式、造林樹種、樹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十、乙方必須維持承包荒山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乙方必須認真搞好幼林撫育管護工作。
十一、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甲方要求乙方將承包的荒山用網圍欄圍起來,并進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十四、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時,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過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驗收的,其屬于乙方的補償費由乙方領取;若未通過驗收的,則該補償費先由甲方領取并代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過驗收后,一并全額發放給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過驗收的,該補償費由甲方收取,同時甲方將該荒山另行承包給他人。
十五、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荒山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承包經營的荒山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超過所承包的荒山范圍,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并轉包給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 改變荒山的林業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 毀林開荒、荒蕪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達不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標準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 20xx年 5月 7日
山承包合同 篇29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30
甲方:姜 ( )
乙方:____縣鵬騰生態農牧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為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坐落在路尾壩村胡家屋基的300畝荒山 發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三、承包費共計叁萬壹仟壹佰陸拾叁元整(小寫:31163.00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總承包費用。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
六、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四鄰商議,同意四至界限無糾紛。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可以種樹、開荒、開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 。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 荒山承包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加快_________廣場的開發建設,確保________年該項目能順利交付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承包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廣場主體結構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本項目位于_________交匯處(祥見初步規劃圖),占地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圍:本項目全部主體結構工程(詳見規劃設計圖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發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項目工程總造價:按中國建筑國營二級收費標準計費,約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工程質量要求:必須能通過中國質檢部門的質量驗收。
六、施工期限: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日歷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順延。
七、工程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總價以最后工程竣工結算價為準。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將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塊轉讓給乙方沖抵甲方應付給乙方承建本項目的工程款,差額部分,雙方屆時另外協商,該地塊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轉讓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幣,具體支付數額及時間如下: _________。
4、甲方在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的同時,乙方與甲方簽訂一份欠款協議書,并向甲方出具經_________律師行簽印的欠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地價款的欠款依據憑據。
5、甲方根據乙方在 廣場工程上的進度投資款額分批向乙方開出收款收據,每月開出一張,直至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為止,待工程竣工結算后,如果結算總額與收據總額不一致時,以最后結算總額為準,沖抵乙方向甲方開出的欠據。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按已確定的規劃及設計圖紙的要求建設施工。
2、為確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建設施工進度。
3、為確保工程質量,甲方對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權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負責本項目用地范圍內的三通一平,確保乙方進場后能正常施工。
5、甲方負責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確保乙方能正常開發建設該地塊。
6、甲方負責辦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轉讓手續,并配合乙方辦理單項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立的有關合法手續。
7、甲方必須辦理好_________廣場項目開發建設的各種合法手續。
8、甲方負責協調好因本項目的施工建設而涉及的外部關系。
9、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廣場完整的主體結構施工圖紙,以利乙方進行施工前的工作準備。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按已審定的設計圖紙的要求,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建設任務。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轉讓給乙方后,乙方有權立即投入開發建設,并可預售樓花,開發、預售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3、乙方必須按規劃、設計圖紙之要求建設本項目之主體工程,并保證質量,按期完工。
4、在建設期內,乙方除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組織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表外,還須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進度表,供甲方備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須認真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以及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對經檢查檢驗不合格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擔返工、修改的費用。
6、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 廣場主體結構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將黃X地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者,必須是乙方自行開發,在有利于_________廣場建設的情況下,確需轉讓、抵押該地塊時,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轉讓或抵押,但轉讓、抵押該地塊所得資金必須優先用于黃X地皮或_________廣場的開發建設。
十、保證
1、乙方保證能按期按質完成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的建設任務。
2、乙方保證轉讓或抵押黃X地塊所得資金全部進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設立的共同帳戶。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黃X工程進度情況有計劃地使用該資金。_________萬元以上的支出由雙方共同簽名方能提款,每周乙方需向甲方匯報使用情況。
3、乙方必須確保_________廣場工程的資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導致_________廣場無法繼續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甲方有權憑乙方出據的借據及律師樓簽印的所有關于本合作內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轉讓給乙方的黃X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彌補甲方的損失。對乙方在廣場項目中的投資亦同時終止核算,甲方還有權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違約責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譽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資產作黃X地皮等值資產的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資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導致_________廣場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后計劃進度15天的,甲方有權每天罰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從乙方落后計劃進度的第一天起開始計算。如果乙方落后計劃進度滿30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乙方巳投入的資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還,并有權憑乙方開出的借據請求乙方還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廣場的主體結構工程任務,每超過一天,甲方罰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
3、甲方不按期將黃X地皮轉讓給乙方,乙方有權不付首期土地轉讓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三項付款的,甲方有權按逾期付款的金額期限,以月息三厘計罰乙方。超過30天未付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獎勵_________元。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荒山承包合同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并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頂頭鋪山界: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北至大安。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承包費用為叁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達財、卸根叁人,林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山承包合同 篇31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聯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為合理開發塢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鎮的旅游開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東陽市虎鹿鎮塢葛村村后,小地名為大巖山。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采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果樹、生態(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因為旅游需要建設的永久建筑,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辦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手續。
四. 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畝,畝/元。
2.荒坡地: 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乙方每次承包費打入村集體帳號,甲方需要提供蓋章簽字的收據。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2. 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應將承包范圍內山林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
理。乙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 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
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通知甲方,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終止本合同,如
山承包合同 篇32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后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持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并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巖子(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二、四至界線:東至二臺公路(豐收公路)南至左衛屯山界,西至溝底(現農戶地)北至大領崗南凹子。
三、石巖子荒山面積地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xx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征占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山承包合同 篇33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承包合同 篇34
礦山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發包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
為了礦山經濟開發,甲方同意將其位于縣鎮(鄉)村小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石英石礦山開采。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根據礦山開采的有關法律、法規,平等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承包給乙方的礦山用地權屬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權,且非生態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給乙方后,承包期間開采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轉讓,轉包給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四、合同生效并投產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乙方按每噸石英石礦石人民幣元計付給甲方,每壹仟噸結算一次(以銷售的磅碼單結算),作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開采礦石的補償和報酬。
五、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滿后,如乙方需繼續經營開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開采承包權。
六、具體地點和界址以雙方確認的1:10000地形圖(由林業技術人員現場勾繪或林權證附圖)為準。
七、如因權屬、界址與他方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八、乙方所需開設的林道路經過他方林區的,甲方負責協助解決,需補償林木乙方應按當時地方上的價格進行補償。
九、乙方在約定的承包期內任何時間連續個月未開工投產,視乙方自行終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權與他方合作開采的自由權,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過成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要在工作區域內放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②必須要求礦山工作人員戴安全帽和穿勞保鞋。
③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嚴禁飲酒作業,發現一次批評教育。
十一、如開采過程中礦山發現金礦,金礦的礦脈部分的開采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合同視為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千金之子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乙方(承包方):
年月日
礦山承包合同范本(二)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位于礦山發包給乙方開采經營,具體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為十年,從至止。
二、承包范圍: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第一年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增加元,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月日支付當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責權利:
1、合同簽訂后,將礦山交付于乙方開采,保證承包范圍內的礦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礦山的車輛通行道路,保證乙方運輸車輛正常通行。
3、按規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經營過程中,需要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時,及時提供有關資料配合乙方辦理。
5、負責期滿后收回的礦山的復墾治理。
五、乙方的責權利:
1、依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在承包范圍內開采、經營。
2、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受非法干預。
3、保證生產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在承包期內若轉包他人的應報甲方備案。
5、合同期滿未開采的礦山交付于甲方。
六、合同期滿,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的,除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外,另按合同總額的20%賠償對方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金的按日萬分之五賠償對方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依照《民法典》、《礦產資源法》的有關執行,并可簽訂補充協議,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