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山林承包租賃合同(精選3篇)
農村山林承包租賃合同 篇1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為發(fā)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qū)優(yōu)勢和資源優(yōu)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閑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于_________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 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xù)經營,應續(xù)延此合同,續(xù)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后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沖抵簽約后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應當按相關規(guī)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xù)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xù)、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
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fā)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fā)利用等。乙方開發(fā)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
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yè)開發(fā)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發(fā)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xù)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xù)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農村山林承包租賃合同 篇2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開發(fā)山林坡地,發(fā)展農村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發(fā)包林地的面積、位置:
經甲方村民代表討論決定,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體面積、位置以山林證附圖為準)發(fā)包給乙方使用,該林地四至范圍:位于東江山的林地,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計______畝;附發(fā)包林地的《林權證》及四至范圍圖復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經營范圍:
乙方承包期內林地用途為發(fā)展生態(tài)農業(yè)、種植茶葉、果樹、興建茶葉生產加工廠房、倉庫和宿舍,開發(fā)經營農業(yè)科技園藝、旅游觀光業(yè),農藝科技培訓等。
三、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該林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該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擔地上附著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補償款(補償標準按甲方原定的補償方案執(zhí)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圍內地上附著物的處置
1、原甲方地上附著物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五天內由甲方向上級有關部門報批砍伐手續(xù),手續(xù)到位之后三個月內砍伐完畢。無需辦理砍伐手續(xù)的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內清理完畢,不得拖延時間妨礙乙方進場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歸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滿后除由乙方投資的生產設備、花木苗場內培育的苗木歸乙方處置外,地面不動產(包括廠房、宿舍、辦公處所等所用房屋、水電及道路設施、觀光景物以及茶園、果樹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毀壞。
六、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fā)包的林地必須為無爭議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協助乙方完成國家發(fā)包林地的有關手續(xù)、解決村民因發(fā)包林地引發(fā)的矛盾,處理林地權屬爭議等方面的問題。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現有道路暢通,并無償提供現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fā)包該地塊。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
6、承包期內國家對農村林地的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自負盈虧,并負責繳納經營生產過程中國家和政府規(guī)定應繳的各種稅費,承擔修繕通往林地通路的責任和義務,如需改變道路現狀(擴大路面,改變走向等),甲方應提供協助,但涉及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在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在不影響甲方及下游生活生產用水的前提下,有權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4、承包范圍內的各種自然資源(如山洞)為乙方開發(fā)利用,但不得破壞。
5、乙方經營生產的項目、品種,如遇有政府專項扶持資金、補貼歸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為確保甲乙雙方用水安全,山溪兩側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轉讓
在承包期內,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資或重新發(fā)展,在不違反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和經營范圍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開發(fā),有權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共同開發(fā)。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還。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妨礙本合同的執(zhí)行。
3、合同履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或變更,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及政策性征用該林地時,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種農作物,建筑設施等林地附著物,政府給予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復發(fā)包該地塊或因甲方人為隨意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因自然災害造成水資源緊張時,乙方應先滿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產用水后,才能取水生產。
6、本合同期滿是否續(xù)約,雙方應提前_____個月進行協商。同時,甲方有權公開進行招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續(xù)約權。續(xù)約不成時,乙方應按時依約遷出,逾期不遷出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遷出后乙方遺留的財物超過一個月,甲方視作乙方放棄物權處理。
十、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嚴重的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權追究其一切責任。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有抵觸的應作說明,未作說明的按本合同約定的為準,補充協議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和擴大經營范圍,不得種植對環(huán)境及生態(tài)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樹,亦不能讓原有的桉樹再生。不得進行工業(yè)生產。不得在林地內進行各種違法活動,不得生產和存放各種違禁品。
2、 乙方在經營生產過程中,包括養(yǎng)殖的禽畜的糞便,不得污染環(huán)境,尤其是水源,各種排放物應符合國家環(huán)保標準。
3、 乙方不得在林地內進行任何礦產資源的挖掘和開采,包括土方,應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變。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份,公證機關保留_____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簽字后即時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時間:
農村山林承包租賃合同 篇3
發(fā)包方: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方:___,男(女),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fā)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年共計金額為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xù)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xù)發(fā)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fā)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fā)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二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