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生產承包合同(通用11篇)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1
本著誠實守信,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 合作方式與期限
(一)合作方式
礦井安全生產總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礦礦井二水平首采面2402自開采之日至工作面回采完畢,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綜采設備由2402面搬至2405面)。
第三條 雙方職責范圍
(一)甲方負責礦井生產的總體規劃、部署及公司宏觀管理和監督管理;協調內外部關系;原煤落地或進入筒倉后的儲、裝、運管理;原煤銷售。
(二)乙方負責除甲方辦公樓、食堂和其他施工單位范圍之外的所有與礦井生產有關原煤生產、勞動組織、機電設備維護和保養、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維護,并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生產任務指標及考核辦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產任務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為0.8米,按最大平均采高5.8米計算,則煤厚為5米,走向長度為1374米,傾向長度為215.8米,煤比重為1.3噸/立方米,回采率按96%計算,實際出煤量為185萬噸,出矸24萬方。
綜上所得,乙方原煤生產任務為185萬噸。
(二)考核辦法
以出產原煤煤質及出煤量為考核依據:
1、 煤質檢驗原則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樣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質檢驗單雙方認可簽字,月末驗收取當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為考核基準,每超出100大卡噸煤獎勵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噸煤再獎勵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噸煤處罰0.8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噸煤再處罰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采結束,乙方原煤生產量要達到185萬噸,如未達到,每少1噸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噸再追加獎勵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每欠產1噸扣3元,超產不獎勵。
(三)考核處罰從乙方當月承包計提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從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內以補齊。
(四)過2402工作面地質構造帶,根據實際煤層揭露情況及影響范圍不進行考核,如遇全巖或巖石部分超過三分之二,甲方根據實際數據減免2402面生產任務量,不另增加因過地質構造所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
(一)乙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煤礦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負責煤炭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當地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級相關部門的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罰款。
(二)如乙方違反國家和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違章生產作業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接受甲方的處罰,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法律責任。
(三)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輕、重傷事故和單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發生單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處理2人以內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2人的部分,對事故處理費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賠償的權利。
(四)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損失折合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圓)以內的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承擔,否則乙方全部承擔。
(五)乙方所雇傭員工的各種保險(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按照員工人數全額參加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繳費憑證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質量標準及其它指標
(一)煤質指標
1、乙方生產的原煤發熱量要達到3400大卡,具體考核參見“第四條(二)考核辦法”。
2、原煤生產嚴格按甲方要求的規格標準進行分割、分運、分堆、分放,嚴禁將巖石、雜物混入煤中,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嚴禁將冷卻水、工作面積水進入煤流,如發現影響煤質,每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
(二)設備完好率指標
1、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采掘設備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采掘設備完好率指標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標每降低一個百分點,處罰人民幣3萬元(叁萬元)。
3、回采作業標準要求達到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標準。
第七條 承包價格及結算辦法
(一)承包價格
生產承包綜合單價 元/噸(詳見后附乙方綜采噸煤承包預算價格明細表)
(二)結算辦法
1、每月按綜合單價 元/噸進行月底結算,原煤產量按2402運輸順槽皮帶安裝的核子秤過煤量進行結算,乙方的月度結算款項可按結算單掛賬,付款時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合法的正式發票。
2、結算款額甲方應于次月月底前總額下浮10%后給乙方結算,2402面回采完畢后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決算,并結清余款,本合同終止。
(四)承包范圍內其它事項
1、生產用水:水費甲方按實際用量來計量,水價執行東勝區統一價格,費用由乙方承擔,中水除外。
2、設備檢修:(1)機電設備大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厚煤層按過煤量500萬噸,未到機電設備大修周期而發生大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2)乙方領用甲方現有備品備件需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如有價格的按實際價格進行結算;若無價格的按集團公司的詢價、定價程序執行,甲方按照備品備件詢價結果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固定資產除外)(3)更換下的備品備件乙方必須及時維修達到完好狀態并可以隨時投入使用,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3、工作面搬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礦井技術改造,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小型技術改造乙方承擔,費用計入乙方承包單價。大型技術改造費用每次費用超過100萬元的,技改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承擔。通過技改使產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產量或承包價格,實現雙方互贏。
第八條 合作期間押證生產
(一)乙方在投標時,已提供了擬派隊伍的基本情況和員工構成,
乙方一旦中標,甲方要按期承諾調查核實派進隊伍的實際情況。并對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實行質押相關證件原件后上崗。在本合同合作期間不允許隨意更換。根據實際情況確需更換的,需報甲方審核并備案,否則甲方有權阻止乙方隨意更換人員的行為,并每人次處罰1萬元人民幣,責令其限期糾正。
(二)因地震、戰爭、地面特大洪水、國家政策停工影響、工作面接續、設備質量(經甲、乙方、設備廠家三方認定屬實)等外圍因素,使礦井無法正常組織生產,按實際影響時間核減計劃產量。6天到60天之內,甲方承擔乙方實際在崗人員生活補助費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費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給予生活補助費用。
第九條 財產管理
(一)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進行移交,雙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作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二)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所有設備、設施及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包括地面管網系統的供電、供水、供暖和各種管線必須嚴加管理和維護,承擔產生的費用,并建立明細賬目。合同期滿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設備、設施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完好率指標(95%),否則,完好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乙方向甲方賠償10萬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及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相關資料必須完整齊備,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方向甲方賠償1萬元。
(三)乙方必須按規定對甲方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維護和保
養,嚴格執行甲方的設備、設施維護檢修辦法并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四)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設備、設施及相關的配套資產和資料,已具備年產300萬噸礦井生產能力,故合同期內原則上不再新增設備、設施。如新增設備能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效益,或通過技改從而大幅度提高原煤產量的,確需新增設備、設施,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對礦井工作面的機電設備、生產及辦公福利設施的使用狀況等進行一次盤點和檢查,并進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工作。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鑒于乙方承包甲方礦山開采一事,根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將位于長嶺重晶石礦山1礦區的開采權承包給乙方開采經營。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費:乙方的開采量在4000噸以下時,甲方每月收取40萬元的承包費,若乙方每月開采的產量超過4000噸至8000噸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萬元以外,超過4000噸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實際產量(超過4000噸的部分)收取每噸100元承包費,8000噸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噸80元據實計收承包費。
4、稱量方式:由甲乙雙方各自派遣一人參與稱量,稱量結果由甲乙雙方的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5、付款方式:每個月16號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萬元整,超過部分按照合同第3條的約定結算,乙方應將承包費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北路儲蓄所,賬戶:,乙方每月16號之前將上述款項打入該賬戶即視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過肆拾萬元的部分也應當一并打入甲方指定
的上述銀行賬戶。
6、保證金:為保障本合同的切實履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保證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7、若出現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費或者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時,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貳拾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自動退場,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退還收取的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在乙方承包期間,乙方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承包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墊付相關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產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關的行政部門的`處罰導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費用,同時,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費,停工期間仍然按照每月40萬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費,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10、采礦許可證延期由甲方自行辦理,其余證件包括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炸藥許可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間,稅費、保險費、復墾費、環保費等費用由
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或者甲方未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用,導致甲方受到行政處罰,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所欠的稅費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進行稅費的墊付,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若因乙方偷稅漏稅導致甲方的采礦許可證被吊銷,由乙方負責賠償。
12、開采權范圍內的征地(甲方現在已經征用的土地由甲方無償交給乙方)、道路改建、擴建、礦石運輸、銷售、采礦所用的生產設備、水電費、工人工資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由第三方鑒定確認。
14、甲方現有的生產設備提供給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當自行保護和維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具體設備由甲乙雙方列出交接清單予以確認,在合同承包期限屆滿或者乙方退場時歸還甲方,并保證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能夠正常運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一式兩份,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合同簽訂地: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3
本著誠實守信,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 合作方式與期限
(一)合作方式
礦井安全生產總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礦礦井二水平首采面2402自開采之日至工作面回采完畢,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綜采設備由2402面搬至2405面)。
第三條 雙方職責范圍
(一)甲方負責礦井生產的總體規劃、部署及公司宏觀管理和監督管理;協調內外部關系;原煤落地或進入筒倉后的儲、裝、運管理;原煤銷售。
(二)乙方負責除甲方辦公樓、食堂和其他施工單位范圍之外的所有與礦井生產有關原煤生產、勞動組織、機電設備維護和保養、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維護,并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生產任務指標及考核辦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產任務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為0.8米,按最大平均采高5.8米計算,則煤厚為5米,走向長度為1374米,傾向長度為215.8米,煤比重為1.3噸/立方米,回采率按96%計算,實際出煤量為185萬噸,出矸24萬方。
綜上所得,乙方原煤生產任務為185萬噸。
(二)考核辦法
以出產原煤煤質及出煤量為考核依據:
1、 煤質檢驗原則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樣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質檢驗單雙方認可簽字,月末驗收取當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為考核基準,每超出100大卡噸煤獎勵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噸煤再獎勵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噸煤處罰0.8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噸煤再處罰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采結束,乙方原煤生產量要達到185萬噸,如未達到,每少1噸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噸再追加獎勵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每欠產1噸扣3元,超產不獎勵。
(三)考核處罰從乙方當月承包計提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從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內以補齊。
(四)過2402工作面地質構造帶,根據實際煤層揭露情況及影響范圍不進行考核,如遇全巖或巖石部分超過三分之二,甲方根據實際數據減免2402面生產任務量,不另增加因過地質構造所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
(一)乙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煤礦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負責煤炭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當地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級相關部門的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罰款。
(二)如乙方違反國家和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違章生產作業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接受甲方的處罰,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法律責任。
(三)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輕、重傷事故和單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發生單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處理2人以內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2人的部分,對事故處理費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賠償的權利。
(四)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損失折合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圓)以內的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承擔,否則乙方全部承擔。
(五)乙方所雇傭員工的各種保險(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按照員工人數全額參加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繳費憑證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質量標準及其它指標
(一)煤質指標
1、乙方生產的原煤發熱量要達到3400大卡,具體考核參見“第四條(二)考核辦法”。
2、原煤生產嚴格按甲方要求的規格標準進行分割、分運、分堆、分放,嚴禁將巖石、雜物混入煤中,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嚴禁將冷卻水、工作面積水進入煤流,如發現影響煤質,每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
(二)設備完好率指標
1、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采掘設備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采掘設備完好率指標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標每降低一個百分點,處罰人民幣3萬元(叁萬元)。
3、回采作業標準要求達到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標準。
第七條 承包價格及結算辦法
(一)承包價格
生產承包綜合單價 元/噸(詳見后附乙方綜采噸煤承包預算價格明細表)
(二)結算辦法
1、每月按綜合單價 元/噸進行月底結算,原煤產量按2402運輸順槽皮帶安裝的核子秤過煤量進行結算,乙方的月度結算款項可按結算單掛賬,付款時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合法的正式發票。
2、結算款額甲方應于次月月底前總額下浮10%后給乙方結算,2402面回采完畢后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決算,并結清余款,本合同終止。
(四)承包范圍內其它事項
1、生產用水:水費甲方按實際用量來計量,水價執行東勝區統一價格,費用由乙方承擔,中水除外。
2、設備檢修:(1)機電設備大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厚煤層按過煤量500萬噸,未到機電設備大修周期而發生大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2)乙方領用甲方現有備品備件需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如有價格的按實際價格進行結算;若無價格的按集團公司的詢價、定價程序執行,甲方按照備品備件詢價結果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固定資產除外)(3)更換下的備品備件乙方必須及時維修達到完好狀態并可以隨時投入使用,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3、工作面搬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礦井技術改造,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小型技術改造乙方承擔,費用計入乙方承包單價。大型技術改造費用每次費用超過100萬元的,技改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承擔。通過技改使產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產量或承包價格,實現雙方互贏。
第八條 合作期間押證生產
(一)乙方在投標時,已提供了擬派隊伍的基本情況和員工構成,
乙方一旦中標,甲方要按期承諾調查核實派進隊伍的實際情況。并對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實行質押相關證件原件后上崗。在本合同合作期間不允許隨意更換。根據實際情況確需更換的,需報甲方審核并備案,否則甲方有權阻止乙方隨意更換人員的行為,并每人次處罰1萬元人民幣,責令其限期糾正。
(二)因地震、戰爭、地面特大洪水、國家政策停工影響、工作面接續、設備質量(經甲、乙方、設備廠家三方認定屬實)等外圍因素,使礦井無法正常組織生產,按實際影響時間核減計劃產量。6天到60天之內,甲方承擔乙方實際在崗人員生活補助費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費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給予生活補助費用。
第九條 財產管理
(一)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進行移交,雙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作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二)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所有設備、設施及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包括地面管網系統的供電、供水、供暖和各種管線必須嚴加管理和維護,承擔產生的費用,并建立明細賬目。合同期滿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設備、設施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完好率指標(95%),否則,完好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乙方向甲方賠償10萬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及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相關資料必須完整齊備,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方向甲方賠償1萬元。
(三)乙方必須按規定對甲方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維護和保
養,嚴格執行甲方的設備、設施維護檢修辦法并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四)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設備、設施及相關的配套資產和資料,已具備年產300萬噸礦井生產能力,故合同期內原則上不再新增設備、設施。如新增設備能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效益,或通過技改從而大幅度提高原煤產量的,確需新增設備、設施,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對礦井工作面的機電設備、生產及辦公福利設施的使用狀況等進行一次盤點和檢查,并進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煤礦公司礦井項目宏觀管理的相關規定以及本承包合同的相關約定,檢查監督乙方的原煤生產的全過程。
2、甲方有權參與乙方在原煤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乙方在合同期內,連續3個月或年度內累計4個月未能完成甲方下達的原煤生產任務,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追究并賠償因產量減少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4、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甲方負責公司礦井項目的宏觀管理和對外協調工作,乙方必須大力配合。
5、甲方負責公司礦井項目原煤生產和辦公及生活用水、用電的協調工作。
6、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進入礦區后的辦公、洗浴、取暖、食宿等后勤服務場所,維護和管理費用乙方承擔。
7、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用電、生活用煤,但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
8、乙方在全面完成生產任務,并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須按時結算乙方的承包費用。
9、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相關規定制止乙方在原煤生產過程中的濫采、亂掘現象;有權制止不遵守礦區的采掘規劃和采掘比例嚴重失調的短期行為;有權制止不正當使用機電設備和設施的原煤生產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為乙方的原煤生產活動協調好應由甲方負責的外部關系,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
2、乙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面完成各項原煤生產任務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全面兌現承包合同的權利。
3、在礦井生產遇到特大自然災害,或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礦井連續停產2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提出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4、乙方享有充分的生產管理自主權。自主分配員工薪酬,自主獎罰員工,內部逐級承包經營,下達考核指標、材料及配件自主采購的權利;乙方每月的設備材料采購計劃,必須經過甲方的審核,甲方對材料的品牌、質量等級進行認定后方可辦理采購事宜;甲方對乙方進場的材料、配件、備品備件的數量、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乙方到礦的材料必須經驗收合格,否則不得下井。甲方現有庫存材料、設備及備品、備件按原采購價有償轉讓乙方使用;材料、設備、備品備件由甲方的生產部、設備部、供應部三個部門分管全程跟蹤、監管。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守法生產經營,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6、乙方有對承包范圍內的公司財產、設備、設施進行精心使用、管理及日常維修和維護的義務。并確保其安全完整,杜絕損毀和流失,嚴禁私自出售和外借,否則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必須按原價賠償。
7、乙方有認真履行本合同,全面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任務的義務。
8、乙方有按照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員工花名冊和特殊工種有效證件復印件,搞好定崗、定員、定編,保證員工持證上崗,及時向甲方報送員工變動情況的義務。
9、乙方有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定期進行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愛護公司財產,建立良好企業文化的義務。
10、乙方有定期向甲方通報原煤生產、設備設施的保養維護維修、安全等報表情況的義務。
1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勞動定額標準,配備配齊生產所需人員, 由于人員配置不足導致完不成年度產量計劃,在結算時扣除乙方缺勤人工費用后進行結算。
12、乙方將井下的雜物(廢舊錨桿等)進入原煤系統,造成甲方皮帶機、裝載機、刮板機等機械設備的損壞,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由于國家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守約方有權提出變更或終止本合同。違約方除按本合同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外,并支付守約方300萬元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可通過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決。
(四)雙方合同解除后,雙方清算不一致時,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一)其它未涉及合作范圍的工程,如需乙方完成時,可按甲方工程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必須嚴格履行甲方已有的報表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自己的企業文化,乙方進入礦區后,要建立自己的治安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自己的管理體系。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按規定給職工上繳“三險一金”,不
得挪作他用。
(四)乙方在兌現員工工資、福利時必須直接將工資、福利存入員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嚴禁現金支付,否則甲方不予計提費用。合同期內,乙方若拖欠員工工資,甲方有權從乙方計提費用中扣除,并補發給員工;乙方必須在次月20日前將乙方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人員結構變動表、特殊工種有效證件復印件和工資發放有效憑證報至甲方人力資源部門。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報送或存在報送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由此造成的結算時間延誤責任乙方承擔。
(五)乙方必須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制定下月薪酬、福利和各種切實可行的激勵辦法報甲方審核,甲方有權監督落實,否則對乙方領導班子成員每人處5000-20xx0元人民幣罰款。
(六)在合同期內,若因有關部門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時,由乙方安排員工培訓,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視為涵蓋了與原煤安全生產有關的所有事項及費用,在合同期內如出現未提及的事項和費用,不做任何調整。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招、投標文件與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和招、投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十二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甲方執六份,乙方執四份。
附件:1、乙方進駐甲方人員明細表和特殊工種有效證件復印件
2、乙方綜采噸煤承包預算價格明細表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在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X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采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X公司X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采,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采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礦款。
二、承包范圍:
甲方在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并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后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3、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系,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設備和材料,由甲方負責采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采范圍的礦點具備礦開采的合法手續,并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占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滿后,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并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四采場承包的有關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
2. 開采方式:露天開采
3. 開采地點:
4. 礦山名稱:第四采場
一、 合同期限:三年(20xx年2月 日-20xx年2月 日)
二、 承包方式及內容
1. 以內部總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2. 合同簽訂:
1)向甲方交安全風險保證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合同期滿全額無息返還),(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逐月以市場價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費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以市場價逐月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承包費原則逐年上漲;
3. 其他合同價款:甲方所屬公司使用石料乙方應以低于市場價格優先保障;甲方抵賬石料按拉運時的市場價格和乙方計算;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管轄權、處置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有權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2.甲方的義務:
1)提供礦山生產、生活用電;
2)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權力:
1)乙方有權對生產、經營、銷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4.乙方的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購置的設備,合同期滿后乙方可自行處置;
2)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承擔生產中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3)礦山開采過程中嚴格遵守《礦山資源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采礦權人和礦山開采人(企業)的義務;
4)乙方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條例》、《建材礦山安全規程》、《爆破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其它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切實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承擔工作區域、爆破警戒范圍一切安全、保衛工作,生產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及財產丟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嚴格遵守爆破審批制度,加強爆破安全監測,確保爆破安全。
6)負責辦理施工中爆破手續及特種人員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7)爆破器材儲存必須符合當地公安部門的要求,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專人負責、保管、發放。
8)安全防護: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防護工作。
9)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設備(含車輛等)應在承包到期后完好(仍能使用)歸還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裝電表,并將電費于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團財務部,同時承擔合理的線路損耗;
3.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產生爭議或分歧時協商解決,如爭議過大可經過補充協議重新明確,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構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合理提高礦業資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礦權的礦山,乙方愿意承包。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
西大溝石灰石礦,該礦位于xx市朱洼村黃莊村民組以西,xx鄉xx村山崗村民組以東,環湖路以南。山崗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xx鄉山崗村民組的占地協議中界定的范圍為準;xx村民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xx鎮黃莊村民組的占地協議中界定的范圍為準(約9畝)。
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共計四個承包年,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類推。
三、承包價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價款為陸萬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費,每個承包年壹萬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辦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兩日內,乙方一次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費,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額交納下一承包年度該貳項費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貳項全部費用的同時,甲方將礦區管轄界限給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礦。
五、權利、責任、義務及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礦證照,需協乙方制訂礦山開采方案;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合理有序開采礦,嚴格執行“一礦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亂挖濫采。
2、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礦山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向乙方供應爆破物品,費用價格隨市場價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配備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爆破資格證書的爆破作業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礦山的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者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條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報公安機關處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合同期內,乙方因開拓礦山需征、占土地時,應報請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義辦理有關手續及相關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圍內發生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乙方因承包礦山生產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設施(不包括設備),合同終止時無償交歸甲方所有。
7、一方確有合同約定以外的理由,需終止本合同履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雙方及時制訂善后處理方案。
本合同屆滿,乙方需繼續承包時,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重新簽訂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后,三個月內不得將礦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屆滿之日,乙方仍未與甲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權將礦山承包權作其他處理。
8、乙方礦山內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應加強廠群關系協調,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作好相關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出現,雙方協調后不能解決的,依照法律解決,合同期屆滿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存照。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xx市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合理提高礦業資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礦權的礦山,乙方愿意承包。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
西大溝石灰石礦,該礦位于xx市朱洼村黃莊村民組以西,xx鄉xx村山崗村民組以東,環湖路以南。山崗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xx鄉山崗村民組的占地協議中界定的范圍為準;xx村民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xx鎮黃莊村民組的占地協議中界定的范圍為準(約9畝)。
三、承包價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價款為陸萬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費,每個承包年壹萬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辦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兩日內,乙方一次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費,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額交納下一承包年度該貳項費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貳項全部費用的同時,甲方將礦區管轄界限給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礦。
五、權利、責任、義務及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礦證照,需協乙方制訂礦山開采方案;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合理有序開采礦,嚴格執行“一礦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亂挖濫采。
2、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礦山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向乙方供應爆破物品,費用價格隨市場價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配備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爆破資格證書的爆破作業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礦山的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者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條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報公安機關處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合同期內,乙方因開拓礦山需征、占土地時,應報請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義辦理有關手續及相關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圍內發生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乙方因承包礦山生產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設施(不包括設備),合同終止時無償交歸甲方所有。
7、一方確有合同約定以外的理由,需終止本合同履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雙方及時制訂善后處理方案。
本合同屆滿,乙方需繼續承包時,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重新簽訂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后,三個月內不得將礦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屆滿之日,乙方仍未與甲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權將礦山承包權作其他處理。
8、乙方礦山內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應加強廠群關系協調,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作好相關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出現,雙方協調后不能解決的,依照法律解決,合同期屆滿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就甲方的營業執照所注:西藏昌都地區察雅縣卡貢鄉鄧許村的察雅卡貢鐵礦的具體承包事項,甲乙雙方自愿訂立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的礦產權的營業執照每審驗有效一次,本承包合同即隨之順延一次。如甲乙任何一方決定,何時不適合順延本合同,需提前一年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合同自動順延 年,余類推至甲方終止開采權為止。
二、承包經營范圍:
開采、銷售、運輸、加工。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管理,自負盈虧。
四、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如乙方在該礦經營開采礦石期間,所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時,甲方應全力以赴地給予大力支持。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該礦的全部合法有效的證照及相關手續。并給留存該證照及手續的復印件及亮證經營。
3、甲方需給予乙方支持營造良好的順利進入該礦區經營施工的條件及環境。使乙方合法有效的依照本合同及時順利地開展工作。
4、甲方負責當地地方資源費用,負責協調處理好相關主管部門、行政部門的相關事務及關系。負責協調處理好當地居民民族關系。處理與本礦經營開采有關的建筑物的拆遷安臵工作及相關事宜,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以使生產正常運行。
5、乙方在該礦經營開采礦石期間所需的炸材即炸藥,由甲方提供,按乙方上報所需計劃數量,滿足供應,以勉影響延誤生產開采工作的進程及經濟效益。
五、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款行使自己的權力。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范圍內,乙方有權建立以承包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維護國家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守法經營,照章納稅。搞好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系,尊重當地民族風俗習慣,搞好與當地居民民族的關系。更要搞好與甲方之間的關系。嚴格自覺履行好本合同各項條款。乙方需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以第二天為計,在20天之內乙方進入該礦區的施工現場,開展全面有序地生產計劃,安排工作,展開施工。
2、在生產經營期間,在各個環節與過程中,要認真負責,用心做事,以安全生產為根本,以效益為主導,向安全要效益,多、快、好、省地不斷提高生產效益。制訂好自己的全面安全、合理、高效經營生產的規范化管理制度,章程及相關措施,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安全高效地正常運行。
3、乙方在經營生產采礦過程中,如遇文物、管線等地下埋設物,應及時請示甲方的處理意見,及時作出妥善保護與處理。
六、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數額,標準及方式:
1、按甲乙雙方共同統計的鐵礦石的實際數量與甲方進行結算。每噸鐵礦石為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期限與時間為:每3個月結算一次。為每第一個3個月的最后一個月的15號至第二個3個月的第一個月的5號之前與甲方結算完畢,交清第一個結算期的承包費。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如逾期不能向甲方及時結算兌現所結算承包費,乙方甘愿承擔接受甲方按每噸鐵礦石的承包費數額的5%的罰金。(指乙方超過結算日的一個月之內以故意拖延、推諉)。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認真遵守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
如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該采礦被取締或被強制關閉,乙方甘愿承擔其法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有權隨時追究其責任。乙方且無抗辯力。如遇國家政策的調整及外部原因與不可抗力的情況除外。如遇客觀原因暫時停產,到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也可暫停上交承包費,直至重新恢復正常生產。
2、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造成無法經營生產或連年虧損,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并由其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依本礦(30%—65%)品位的鐵礦石 萬噸折現行市場價的代價作為違約方承擔賠償的標準。
4、如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由于一方違約至使本合同不能實施,由違約一方賠償對方合同違約金及本合同內規定的各項條款的違約責任。依本礦以年產量為(30%—65%) 萬噸的鐵礦石,折現行市場價的代價賠償對方。
八、請甲方協助、協調在該礦建選礦廠的事宜
1、乙方已作充分準備,在該礦區投資人民幣5—6千萬元新建一座選礦廠。(年產50—80萬噸鐵精粉)此選礦設備也已派專項負責人正在洽談。各項數據及技術均已掌握。因此乙方建該選礦廠的'用地問題及諸方面的事宜懇請甲方給予大力支持全方位的協調幫助。
2、如該選礦廠建成投產后,能給該礦帶來諸多益處。既符合國家節約能源、資源的政策,又能大大提高該礦的自身價值和生產經濟效益。該礦的高、低品位的鐵礦石皆能產生各自的價值和經濟效益。更大幅度的減緩道路不便、運輸困難的壓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具體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及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位于 礦山發包給乙方開采經營,具體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為十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范圍: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第一年 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增加 元,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 月 日支付當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責權利:
1、合同簽訂后,將礦山交付于乙方開采,保證承包范圍內的礦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礦山的車輛通行道路,保證乙方運輸車輛正常通行。
3、按規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經營過程中,需要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時,及時提供有關資料配合乙方辦理。
5、負責期滿后收回的礦山的復墾治理。
五、乙方的責權利:
1、依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在承包范圍內開采、經營。
2、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受非法干預。
3、保證生產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在承包期內若轉包他人的應報甲方備案。
5、合同期滿未開采的礦山交付于甲方。
六、合同期滿,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的,除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外,另按合同總額的20%賠償對方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金的按日萬分之五賠償對方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依照《合同法》、《礦產資源法》的有關執行,并可簽訂補充協議,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
承包方:
為合理提高礦業資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礦權的礦山,乙方愿意承包。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
西大溝石灰石礦,該礦位于____市____朱洼村黃莊村民組以西,____鄉____村山崗村民組以東,環湖路以南。山崗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____鄉山崗村民組的占地協議中界定的范圍為準;____村民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____鎮黃莊村民組的占地協議中界定的范圍為準(約9畝)。
二、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四個承包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類推。
三、承包價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價款為陸萬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費,每個承包年壹萬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辦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兩日內,乙方一次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費,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額交納下一承包年度該貳項費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貳項全部費用的同時,甲方將礦區管轄界限給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礦。
五、權利、責任、義務及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礦證照,需協乙方制訂礦山開采方案;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合理有序開采礦,嚴格執行“一礦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亂挖濫采。
2、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礦山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向乙方供應爆破物品,費用價格隨市場價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配備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爆破資格證書的爆破作業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礦山的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者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條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報公安機關處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合同期內,乙方因開拓礦山需征、占土地時,應報請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義辦理有關手續及相關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圍內發生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乙方因承包礦山生產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設施(不包括設備),合同終止時無償交歸甲方所有。
7、一方確有合同約定以外的理由,需終止本合同履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雙方及時制訂善后處理方案。
本合同屆滿,乙方需繼續承包時,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重新簽訂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后,三個月內不得將礦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屆滿之日,乙方仍未與甲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權將礦山承包權作其他處理。
8、乙方礦山內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應加強廠群關系協調,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作好相關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出現,雙方協調后不能解決的,依照法律解決,合同期屆滿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 篇11
第一條 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 合作方式與期限
(一)合作方式
礦井安全生產總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
第三條 雙方職責范圍
(一)甲方負責礦井生產的總體規劃、部署及公司宏觀管理和監督管理;協調內外部關系;原煤落地或進入筒倉后的儲、裝、運管理;原煤銷售。
(二)乙方負責除甲方辦公樓、食堂和其他施工單位范圍之外的所有與礦井生產有關原煤生產、勞動組織、機電設備維護和保養、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維護,并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生產任務指標及考核辦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產任務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為0.8米,按最大平均采高5.8米計算,則煤厚為5米,走向長度為1374米,傾向長度為215.8米,煤比重為1.3噸/立方米,回采率按96%計算,實際出煤量為185萬噸,出矸24萬方。
綜上所得,乙方原煤生產任務為185萬噸。
(二)考核辦法
以出產原煤煤質及出煤量為考核依據:
1、 煤質檢驗原則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樣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質檢驗單雙方認可簽字,月末驗收取當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為考核基準,每超出100大卡噸煤獎勵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噸煤再獎勵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噸煤處罰0.8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噸煤再處罰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采結束,乙方原煤生產量要達到185萬噸,如未達到,每少1噸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噸再追加獎勵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每欠產1噸扣3元,超產不獎勵。
(三)考核處罰從乙方當月承包計提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從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內以補齊。
(四)過2402工作面地質構造帶,根據實際煤層揭露情況及影響范圍不進行考核,如遇全巖或巖石部分超過三分之二,甲方根據實際數據減免2402面生產任務量,不另增加因過地質構造所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
(一)乙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煤礦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負責煤炭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當地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級相關部門的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罰款。
(二)如乙方違反國家和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違章生產作業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接受甲方的處罰,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法律責任。
(三)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輕、重傷事故和單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發生單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處理2人以內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2人的部分,對事故處理費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賠償的權利。
(四)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損失折合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圓)以內的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承擔,否則乙方全部承擔。
(五)乙方所雇傭員工的.各種保險(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按照員工人數全額參加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繳費憑證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質量標準及其它指標
(一)煤質指標
1、乙方生產的原煤發熱量要達到3400大卡,具體考核參見“第四條(二)考核辦法”。
2、原煤生產嚴格按甲方要求的規格標準進行分割、分運、分堆、分放,嚴禁將巖石、雜物混入煤中,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嚴禁將冷卻水、工作面積水進入煤流,如發現影響煤質,每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
(二)設備完好率指標
1、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采掘設備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采掘設備完好率指標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標每降低一個百分點,處罰人民幣3萬元(叁萬元)。
3、回采作業標準要求達到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標準。
第七條 承包價格及結算辦法
(一)承包價格
生產承包綜合單價 元/噸(詳見后附乙方綜采噸煤承包預算價格明細表)
(二)結算辦法
1、每月按綜合單價 元/噸進行月底結算,原煤產量按2402運輸順槽皮帶安裝的核子秤過煤量進行結算,乙方的月度結算款項可按結算單掛賬,付款時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合法的正式發票。
2、結算款額甲方應于次月月底前總額下浮10%后給乙方結算,2402面回采完畢后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決算,并結清余款,本合同終止。
(四)承包范圍內其它事項
1、生產用水:水費甲方按實際用量來計量,水價執行東勝區統一價格,費用由乙方承擔,中水除外。
2、設備檢修:
(1)機電設備大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厚煤層按過煤量500萬噸,未到機電設備大修周期而發生大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領用甲方現有備品備件需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如有價格的按實際價格進行結算;若無價格的按集團公司的詢價、定價程序執行,甲方按照備品備件詢價結果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固定資產除外)
(3)更換下的備品備件乙方必須及時維修達到完好狀態并可以隨時投入使用,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3、工作面搬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礦井技術改造,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小型技術改造乙方承擔,費用計入乙方承包單價。大型技術改造費用每次費用超過100萬元的,技改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承擔。通過技改使產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產量或承包價格,實現雙方互贏。
第八條 合作期間押證生產
(一)乙方在投標時,已提供了擬派隊伍的基本情況和員工構成,
乙方一旦中標,甲方要按期承諾調查核實派進隊伍的實際情況。并對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實行質押相關證件原件后上崗。在本合同合作期間不允許隨意更換。根據實際情況確需更換的,需報甲方審核并備案,否則甲方有權阻止乙方隨意更換人員的行為,并每人次處罰1萬元人民幣,責令其限期糾正。
(二)因地震、戰爭、地面特大洪水、國家政策停工影響、工作面接續、設備質量(經甲、乙方、設備廠家三方認定屬實)等外圍因素,使礦井無法正常組織生產,按實際影響時間核減計劃產量。6天到60天之內,甲方承擔乙方實際在崗人員生活補助費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費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給予生活補助費用。
第九條 財產管理
(一)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進行移交,雙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作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二)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所有設備、設施及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包括地面管網系統的供電、供水、供暖和各種管線必須嚴加管理和維護,承擔產生的費用,并建立明細賬目。合同期滿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設備、設施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完好率指標(95%),否則,完好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乙方向甲方賠償10萬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及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相關資料必須完整齊備,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方向甲方賠償1萬元。
(三)乙方必須按規定對甲方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嚴格執行甲方的設備、設施維護檢修辦法并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四)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設備、設施及相關的配套資產和資料,已具備年產300萬噸礦井生產能力,故合同期內原則上不再新增設備、設施。如新增設備能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效益,或通過技改從而大幅度提高原煤產量的,確需新增設備、設施,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對礦井工作面的機電設備、生產及辦公福利設施的使用狀況等進行一次盤點和檢查,并進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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