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山地承包合同(精選3篇)
合法山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稱為___
2、四周地界為_____
二、甲方必須確保所發包的山地屬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發給乙方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合同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肆拾年.從_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__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__元每年,其中屬于族占有、大房占有、二房占有、三房占有,肆拾年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的承包租金外,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_年__月__日前未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給他人或經濟組織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但乙方應事先聲明通知并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林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與損失村民解決。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且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實際征用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按十五元計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車道路,甲方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讓通行或收費,甲方必須無條件幫乙方協調好,否則費用從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如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根據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每年減付相應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雙方代表有變更或變化,也不影響優先承包權。
十五、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4、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
十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內單方解約,否則山地中所有資源、基礎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如有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山地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____縣和平鄉吉坂村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東起王、王、楊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溝;西至王、王、王、茍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計30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果樹(枇杷樹)。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200元,每年共計6000元(面積為30畝),________年共計 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于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果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并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其余所有補助如退耕還林等屬于甲方享受)。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隨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將原鋪設的水管的使用權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時做好對水管維護管理和對水管的更換,費用乙方負擔,如有糾紛由甲方協助解決。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承包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二、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________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三、協議生效后,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山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從化市鰲頭鎮政府
乙方:馮金田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范圍:承包范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范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托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叁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愿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