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承包種植蔬菜合同(通用3篇)
大棚承包種植蔬菜合同 篇1
合同訂立雙方:
甲方: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甲方將所屬資產______大棚______棟,承包給乙方從事蔬菜生產。
具體合同條款約定如下:
1.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費金額:每年每棟大棚上繳承包費____________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交納承包費____________,其余款應在合同到期之日結清,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不得拖欠。
4.甲方大棚位于____________處,占地____________畝。
5.甲方負責乙方在生產經營中的水、電、人工、有機肥料、冬天取暖設施及其它相關生產資料供給,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承擔。
蔬菜種子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征收有關稅費,按國家政策執行,由甲方自行承擔。
7.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種植各種蔬菜,負責提供技術及信息。
在蔬菜種植過程中甲方要按照乙方要求精心管理,不準使用農藥驅蟲,施肥要按照乙方要求使用有機肥料,確保蔬菜質量、產量和及時供給,如違反上述約定,導致棚內蔬菜質量或產量無法滿足乙方需求,應予以賠償。
沒有乙方允許甲方不準動用蔬菜,如有發現將按照損失從承包金中扣除。
8.甲方要按照乙方要求按時間順序去精心種植各種蔬菜,根據蔬菜生長條件需要,必須要保證大棚光照、濕度等,以保證蔬菜的正常生長。
9.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交納承包費,應向甲方支付每日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個月仍不能交足承包費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解除乙方承包權,并訴請法律追繳所欠承包款。
10.乙方不得將所承包的大棚轉包給他人經營,一經發現甲方將解除乙方承包權,合同終止,大棚收回,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承包費不予退回。
乙方租用大棚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該大棚抵押或轉讓他人。
11.在合同承包期間如果遇到國家生產、企業規劃征用該地時,雙方服從國家企業需要終止合同,如占地部門給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青苗補償費,將按實際占用青苗面積給予乙方補償,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費等費用歸甲方所有。
12.甲方必須遵守并執行乙方的各項管理規定,雙方簽定安全協議,因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大棚質量問題或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人身傷亡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賠償費用及刑事責任。
13.由自然災害引起的大棚損壞或滅失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棚內種植蔬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
15.本合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乙雙方對大棚現狀進行確認,乙方交納承包費后簽字生效。
1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大棚承包種植蔬菜合同 篇2
乙方:(需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本年基地種植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耕種地域的環境(空氣、水質、土壤)進行檢測,在符合無公害標準的條件下,方可建立產品種植關系。
二.甲方免費為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在需要的時候,派技術人員到基地現場指導、監督檢查,并幫助建立田間生產管理檔案。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各品種的生產技術規格,各項標準進行操作并完整地在檔案中記錄。
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應到甲方認定推薦的供應點選購,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資物品。
四.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動物防疫知識及相關防疫藥品。
五.甲方養殖服務人員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并隨時有權抽驗動物和飼料及防疫藥品的使用情況。
六.交售地點: 甲方場地及設在各地的臨時收購點,實行現款交易,收貨付款。
七.合同終止及違約:甲乙雙方根據合同履行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大棚承包種植蔬菜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生產人:
收購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為更好地保障生產人、收購人合法權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榨菜種植產銷合同。
第一條生產人負責榨菜品種為:的種植生產,不得種植其他品種的榨菜。收購人有償為生產人提供優良榨菜品種種子“永安小葉”、“培雜二號”,負責榨菜種植技術指導、培訓和收購。
第二條生產人實際種植榨菜面積為畝,應按農業部門種植技術規范要求,科學地進行育苗、移栽、施肥等專項技術組織生產,保證按期、足額地向收購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鮮榨菜元/噸。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生產人交售鮮榨菜質量標準為:菜體鮮嫩,無黃、黑、空心,每個重量在兩以上;應菜匙、削盡黑斑、爛點、修盡老皮,無箭桿。不符合質量標準,收購人可拒收。
第四條生產人負責將符合質量等級標準的鮮榨菜送到收購人指定的地點:
,收購人按照以下種價格形式收購:
1、所有費用包干價:元/噸(如有調整,按雙方另行協商的價格進行結算);
2、最低保護價:元/公斤(收購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
第五條收購時間:年月日——年月
日。超過收購時間,即停止收購。
第六條收購款結算時間:交售鮮菜后天一次結算。
第七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簽訂合同時,生產人須向收購人繳納
元(人民幣大寫金額 :)保證金,作為生產人在合同期足額交售鮮菜的保證。保證金從收購人支付生產人菜款中分批次扣除,合同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全額退還。
第八條生產人在交售鮮榨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但收購人有義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協調有關過路費事宜。
第九條因收購人技術指導失誤或引起提供的種子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損失的,收購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條生產人由于不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生產及由于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生產者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生產人
生產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收購人
收購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