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承包管理合同(精選3篇)
保潔承包管理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確保單位內外整潔清新、以及高標準的衛生環境,特將內外保潔工作承包給乙方,具體承包協議如下:
一、承包時間及費用:
1、保潔承包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保潔費暫定每月元(大寫)
3、甲方按月支付保潔費用,承包協議生效后,甲方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特殊情況,付款時間可提前或延順。但時間必須在____日之內。
二、保潔的形式的范圍:
1、保潔形式為日常保潔,保潔時間為甲方的每個工作日
春冬(7:30——18:00)
夏秋(7:30——19:00)
2、保潔范圍按甲方規定區域保潔范圍是前后大院、一到七樓中間和兩側樓梯間、一到七樓衛生間、一樓大廳和一到七樓走廊、公共區域玻璃門窗、電梯。
3、保潔標準按三星級賓館標準執行。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保潔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不符合標準之處,應責令乙方保潔人員隨時進行整改。若不及時整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并視情況對保潔人員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2、甲方無償為乙方保潔人員提供用水、用電、提供存放保潔工具和更換工作衣的房屋。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行提供保潔工作必須的設備和工具,按甲方規定標準進行保潔。
2、乙方應遵循安全生產規定,在保潔過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隱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揮安排不當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外)所發生的人身事故、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終止和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潔承包管理合同 篇2
1 杭州xx酒店有限公司 甲方與乙方就杭州xx酒店康樂中心承包經營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承包經營協議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位于杭州市路 號杭州xx酒店的裙房四樓康樂中心,面積共計 平方米,整體承包給乙方負責經營。
二、該承包場地乙方的承包經營期限為xx年,即自x年xx月xx日起至 年xx月xx日止。(注:裝修期天不計承包費)。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對外發包,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上述承包場地的承包經營費每年為人民幣x萬元整。該費用每年分兩次支付,即在xx月xx日前,xx月xx日前(按此類推),乙方必須全額付清每半年 xx萬元整。 上述承包金乙方須按時支付。若有逾期,則乙方應承擔應付款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至付清日止。若逾期 60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 10%的違約金。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累計三次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承包金,則甲方亦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也應承擔年總承包10%的違約金。 上述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在承包場地內的一切裝飾物品甲方均不予折價。
四、乙方在支付第一次承包金時,附帶支付甲方押金xx萬元,共計人民幣 x元整。否則,參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執行。該押金作為乙方在承包期內的保證。在合同履行期內出現本協議規定的該由乙方支付而乙方未予支付的情形下,甲方可以從該押金中扣除,事后乙方應予以補足至xx萬元。承包結束或協議終止后,甲方應將該押金本金退還給乙方(該押金不計息)
五、乙方在承包場所內,只得以經營桑拿、足浴二項,不得擅自更改。若 2 需調整,則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已收承包金不予退還,并由乙方承擔x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但當乙方在正常經營時連續 月虧損,且乙方書面提出申請調整經營內容的,甲方應當同意。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將承包場地或項目,部分或全部以各種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承包期間乙方自購設備的維修、維護由乙方自行負責。因承包場地本身的原因引起的維修、維護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七、承包協議因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而導致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應允許乙方申辯,如果乙方違約事實確實存在,自甲方書面通知終止日始,甲方有權對承包場地停水、停電。由此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于x年xx月xx日之前提供全部場地給乙方,協助乙方辦理各用工手續,但職工工資、福利、工傷及各類保險、待遇等均與乙方發生關系,并由乙方自理支付相關費用。由于用工等問題而導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負責。
2.為乙方提供洗滌服務,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明確一下)由乙方負責。
3.甲方為承包場地供水、供電及冷暖氣。甲方為此獨立予以安裝電、水表計量。乙方按實際用量計算費用在供水、供電部門要求交費之時由甲方通知一次性足額交予甲方(注:計算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標準)。若超過通知30 日未予足額付清,甲方可予以停水停電。停水停電措施可延續至付清時止;并承擔欠款1%的違約金。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若停水停電后30 日內仍未予以支付,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4.在康樂中心發生異常事件、突發緊急事件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持秩序。
5.為乙方免費提供有線電視端口一門,電話接口門(不開通長話),電話費用在電信部門規定交付的時間由乙方依甲方通知交甲方,逾期約定等同本條第三款之約定。
6.乙方為正常經營所需的合法證照,由甲方提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并提供一定的營業發票,因乙方經營所發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付。
7.甲方因乙方經營之需,同意通往康樂中心四樓門不予封閉。
8.乙方人員到甲方經營場地消費,住宿按掛牌對價優惠,餐飲按對外價8.5 3 折優惠,(不含酒水、海鮮)其它消費不予折扣。(乙方消費以 簽字有效)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物價部門相關規定確定服務價格,并依法報物價部門備案認可。
2.康樂中心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必須合法經營,因物價、勞動、消防、公安、衛生防疫、城管、工商等相關行政部門因乙方的原因作出行政處罰的,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違法經營而導致被相關職能部門查封經營場地(不包括治安罰款,停業整頓),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已付承包金不予退還,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10%違約金。
4.康樂中心員工服飾由乙方自行設計制作,但樣式須經甲方認可,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該場地或承包經營權對外抵押、擔保等,否則終止本協議,終止后果等同第三條。所產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負。
6.甲方客人憑有效住宿憑證至康樂中心消費,享受八折優惠。甲方內部招待(明確含義)需乙方優惠的, 乙方給予六折折扣但只限 人次以內。
7.住店客人在乙方處消費如簽單掛帳交甲方代收程序如下: a.乙方如碰到住店客人簽單由甲方收銀代收時,首先應打電話詢問,并報出消費金額征得甲方收銀的同意。(收銀應查看電腦是否有酒店消費額充足的情況下才準同意)后把客人簽名及寫明房號的前提下當即送收銀處書面確認,以免逃帳現象出現。 b.乙方客人簽單應填明借方傳票,寫明消費內容、金額、客人簽名等,交收銀處,收銀員簽名收下一聯留底,并及時輸入電腦,每班結束交財務辦公室。 c.月終乙方根據借方傳票總數與甲方財務核對,甲方代收的金額可作應收乙方款項的沖抵。 d.乙方可以決定要否給住宿客人簽單,對此甲方應做好解釋工作。
8.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大堂、電梯口、電梯內、樓層做廣告張貼宣傳資料,但在合同期內甲方又同意的除外。甲方同意乙方在四樓衛生間門口做吊頂式指引 4 牌,指引牌的格式、美觀程序需征得甲方認可。
9.乙方所有管理員及員工上、下班進出應走西樓員工通道。
10.乙方的車輛及康樂中心消費的客人車輛應服從保安的指揮及管理。
11.乙方的一切管理員及員工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如不準上大樓衛生間、走大廳、上二樓、大樓內不準大聲喧嘩、吵鬧等。乙方不得違反消防規定,在承包場所明火燒飯菜、使用電爐等。一經發現,即予沒收,并每次扣違約金 200 元。
12.乙方應做好服務及衛生工作,如出現客人投訴,反映服務上的問題及發生價格上的事,一切責任自負。甲方協助處理出現的一切合理費用由乙方負責。衛生檢查發生衛生檢查部門因乙方承包的康樂中心開出的處罰單由乙方負責支付。
13.客房內,甲方同意放乙方的宣傳冊,但宣傳冊的內容及式樣應征得甲方認可。
14.康樂中心服務人員不得進入酒店客房服務,否則一切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規定進入客房服務時,乙方承付每次二百元的違約金。
十、本承包期結束后,若承包人因任何因素不再續包,則在該承包場地的一切裝飾、設備、設施、電器等由乙方折價給甲方,對此雙方可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乙方不得拆除破壞。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合同范本
十一、本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無故不履行協議。雙方如果某一方無故提前解除協議或某種原因使得另一方不能經營,賠償如下:離協議期結束1-5 個月賠償對方三個月的承包租金;6 個月至一年賠償對方6 個月的承包租金;13 個月 -2 年賠償一年承包租金;25 個月-3 年可賠償2 年承包租金。
十二、甲方給予乙方50 天裝修期,裝修期免收承包費(裝修期從甲方交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承包期乙方對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涉。
十四、當乙方出現重大虧損,確定無力繼續承包經營,在乙方提出書面申請時,甲方應當給予諒解,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5 十五、四樓桑拿隔壁衛生間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該衛生間的衛生、維護由甲方負責。
十六、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預付甲方定金 萬元,該定金可充作承包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潔承包管理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縣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________縣鄉村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甲方將_______山的___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畝,中幼林畝。
該片林木北起至,南起至,東起至,西起至。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有效期為__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___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___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_____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___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__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望的村民__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開展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縣林業部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縣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縣鄉村組或村民(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