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承包服務合同(精選7篇)
水塘承包服務合同 篇1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滿足本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組集體所有的水塘承包給承包方從事水產養殖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塘名稱:面積:畝,位置:。
二、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
四、承包費:每年(人民幣)元(大寫)。
交款方式及時間:每年_____月日前,承包方向發包方以現金方式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費。
五、地上現有附屬物的處置
該水塘地面現有的地上附屬物(如:等),仍歸附屬物原所有人所有,但附屬物的原所有人應對其附屬物及時予以處分,待處分完畢后,應將其附屬物所占用的水塘地面返還承包方,以維護承包方完整的水塘承包經營權。
發包方負有保障以上處分附屬物及返還水塘地面事宜順利進行的義務。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在合同有效期內,發包方不得提高承包費。
3、保障承包方自主經營,不侵犯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水塘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內,發包方不得重復發包該水塘。
七、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水塘。
2享有承包水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承包方可在承包的水塘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承包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水塘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八、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承包方經過發包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水塘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承包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
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該水塘除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體規劃使用外,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經營權。
如遇承包范圍的水塘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體規劃使用,承包方必須服從。
征用后,承包方只享有水產養殖經營物的賠償及補償費。
其它待遇歸發包方所有。
5如發包方重復發包該水塘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承包方無法經營時,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承包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內續簽承包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
違約方應按合同未到期的承包費金額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水塘承包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重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為加強食堂管理,提高伙食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食堂勞務派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乙方勞務派遣期限為壹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勞務派遣方式
勞務派遣由乙方按雙方協商同意的《食堂勞務派遣方案》(見附件1)組織員工隊伍。保證甲方(就餐人數為170人+-30人)工作時間內早餐,中餐,晚餐及節假日用餐的制作工作,乙方自行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含各種保險)。
三、勞務派遣費用及付款時間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勞務派遣費34000元(大寫:叁萬肆仟元)。勞務派遣費付款方式為當月20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勞務發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免費提供餐廳、廚具、餐具,勞保,工作服,一次性衛生用品等;保證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二)承擔食堂所需水、電、氣的費用和設備投入及維修費用;負責伙食所需原材料的采購和庫房管理。
(三)對食堂安全衛生,伙食的質量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有權建議乙方進行調整;向乙方反饋就餐人員的意見,并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四)每月按合同金額付清勞務派遣費。
(五)免費為乙方員工提供住宿,洗澡等生活條件及工作用餐。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相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以就餐者滿意為服務宗旨。
(二)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主動接受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一旦發現乙方有違反規章制度等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自主安排每日伙食的花色品種。提供每日伙食的原材料采購清單,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質量、數量。
(四)對甲方人員不合理的要求,有權向甲方投訴。
(五)乙方自行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承擔所聘人員社會保險金及各種福利等,并督促員工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備設施做任何改動。
(七)食堂增添設備設施及餐具,乙方必須先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甲方的監督下購買。
(八)乙方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統一著裝,配證上崗;如發現員工患有傳染病或有違法行為應及時調離崗位并接受甲方提出的處理意見。
(九)在勞務派遣期間,乙方應合理妥善保管、維護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如因工作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衛生事故、安全事故、工傷事故等,由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損失。
六、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勞務派遣權。
(二)甲方餐廳就餐人員僅限于甲方工作人員及家屬,供餐范圍為本單位因工作需要用餐,不對外以營業性質承擔餐飲業務。若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或固定增加就餐人數應提前通知乙方。就餐人員超過合同約定人數的20%,甲方應在原有約定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勞務派遣費。具體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三)隨著國家對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定調整和社保政策的剛性規定,甲方應依法適時對勞務派遣費做出相應調整,調整金額雙方協議商定。
(四)在國家規定的法定休息日,休假日加班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國家規定: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五)本合同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在試用期內,雙方均可就合同內容提出修改意見,如雙方未能對修改意見達成一致而提出終止合同,雙方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七、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切實履行各項義務。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金叁萬元。
(三)乙方擅自或變相轉讓勞務派遣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勞務派遣合同。
八、合同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和變更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塘承包服務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 (采購人)
乙方: (成交供應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程序,按照本招標文件規定條款和成交供應商承諾,就有關乙方承包甲方外(內)勤服務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標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
3、中標通知書
二、服務內容
提供全院護送病人檢查、送資料、送標本、送藥、送維修等外(內)勤服務及管理。
四、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為貳年,即: 起至 止(每年對乙方的服務進行考核評定,考核合格將繼續執行下一年的服務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解除服務合同)。
五、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服務費用:本項目合同價款(即年服務總費用)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 (¥ .00元),每名外(內)勤人員每月服務費為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整(¥ .00元),包含工資、獎金、加班費、夜班費、各項福利待遇、各種社會保險、工裝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如本地區政策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等,服務費用再依據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付款方式:
(1)服務總費用實行按月支付,即:每月20日以前(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甲方以轉賬方式將上月的外(內)勤服務費轉至乙方指定賬戶,轉賬前乙方將經甲方考核后產生的實際的足額外勤服務費發票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費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合同結束前2個月的外(內)勤服務費先由乙方墊付給員工,待乙方完成員工工資等福利待遇發放后,且無其他違約情況,甲方再付款給乙方本合同后2個月服務費。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義務
1、為方便乙方開展外(內)勤服務工作,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更衣室、休息室及輪椅、平車等工具。
2、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外勤人員資質等。
3、甲方有權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工作職責和流程。
4、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外勤服務質量,每月根據附件一“外(內)勤服務質量考核標準”對乙方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考核依據或服務考核費在當月外(內)勤服務費用中扣除。
5、乙方外(內)勤服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該外(內)勤服務人員,乙方應在兩周內予以更換,乙方不能按時更換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服務費。
(1)違反法律、法規或甲方相關規章制度等。
(2)送檢各種檢驗標本或各種資料時不認真負責,造成標本或資料丟失、損毀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3)接送病人做各項檢查途中未盡到小心謹慎義務,發生意外傷害等失職行為,對患者及甲方造成一定影響的。
(4)不能勝任外(內)勤服務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6、按時支付乙方的外(內)勤服務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在確保甲方服務標準的前提下有權制定獨立的管理與運作體系。
2、乙方有權制定員工的聘用、辭退及薪金發放辦法及標準,并負責外勤人員的招聘、更換。
3、供應商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據國家、廣西和桂林最新的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要求、繳納各種社會保險的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向員工支付工資、加班費、各項福利待遇和繳納社保(根據情況至少為其購買“五險”即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及失業金,如不購買,需提供不購買證明)及其他保險、相關法律法規須支付的費用等。供應商與所派遣員工,如發生勞動糾紛,由供應商及時處理或另行派遣其他員工替崗,不得影響采購人正常工作,采購人對供應商與下屬員工之間的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按約定配備外(內)勤人員,如不按約定人數及資質要求配備,甲方有權按缺崗人數扣發乙方服務費或拒付該員工服務費。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派遣到甲方的外(內)勤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如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告知甲方相關負責人。
5、乙方應保持相對穩定的外(內)勤人員,若人員變動,需提前與甲方協商溝通。
6、乙方委派一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駐院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協調、質控及培訓等工作。全面巡查、督導外(內)勤服務工作;即時處理甲方投訴,并做好與甲方負責人的聯系工作;負責新聘用員工的法律法規、制度、服務規范、安全教育、業務技術等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相關內容的培訓,強化服務態度和責任心,提高業務水平及服務意識。
7、乙方提供完善的外勤服務傳呼系統軟件和管理。
8、乙方提供統一著裝、發網、服務牌等;提供運送工具如標本箱、提籃等。
9、外(內)勤人員有權拒絕做護理專業性技術操作工作,有權拒絕單獨運送A、B、C級病人。
10、要求乙方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職責、流程及服務規范等,員工須自覺遵守,不合理的制度、職責流程及服務規范等必須及時修訂;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制度、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規范及流程(見附件二~附件六,附件七“操作規范及流程”、“應急預案”、“各班職責”等由乙方提供)等,認真履行合同及職責(消化內科、檢驗科、急診科、優生遺傳科、檢驗科內勤人員還須履行科室制定的的內勤人員工作職責),注意言行舉止以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
11、乙方服從甲方的管理,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對甲方職工、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要及時整改并有成效。
12、甲方遇突發事件或重大搶救或各種檢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值班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如嚴重影響甲方診療工作,第一次罰款 元,第二次罰款 元,第三次罰款 元,并解除合同。
13、在各上級部門檢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媒體曝光或點名批評,甲方根據情節輕重予以乙方伍佰至伍仟圓整(¥ — 元)的處罰,并負責挽回影響。
14、乙方按規定時間及時以書面或電子版形式上交甲方有關資料(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考勤、培訓資料、質量控制資料、工作計劃及工作完成情況或總結等)。
15、乙方派遣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外(內)勤人員或因操作不慎或失職發生意外事故或外(內)勤人員在甲方場所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
16、乙方不許在甲方場地內聚集鬧事,因聚集鬧事影響工作,第一次,視情節輕重罰款 元,第二次罰款 元,第三次罰款 元,并解除合同。
17、乙方要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如有挪用、失竊、人為損壞則照價賠償,行為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注意節約水、電、氣,乙方員工不許在更衣室、休息室等非允許的范圍內,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及煮飯等,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罰款 元。
18、合同結束后,已經投入使用的標本箱、提籃等工具歸甲方所有。
七、繳納履約保證金
乙方不按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履約,則沒收其全部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約定的服務標準及合同規定履約完畢并無其他違約情況的,甲方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以銀行轉賬方式如數退還。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限未滿,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一方如無故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如不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則需付給對方2個月的本合同所簽訂的外(內)勤服務費的總和作為罰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方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仲裁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的條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工作開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調整附件的內容;甲方因發展需要需增加新的工作內容(本合同人員配置可承受的情況下),由乙方安排員工負責完成。如科室業務擴展需要,所增加的工作內容超出本合同人員配置所承受的工作量,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調整人員配置。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代理執壹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含售后服務承諾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電話: 電 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水塘承包服務合同 篇4
聘請方(甲方):
服務單位(乙方):
甲方為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_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后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項目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執勤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并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衛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后,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已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致殘者經中山醫一院、省人民醫院和經市法院法醫鑒定),其醫藥費、撫恤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指揮保安員執行保安職責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員受傷,致殘、犧牲的一切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并經常保持聯系,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后由乙方處理,保安員因事請假,應書面向班長或甲方人保部門簽字同意并經乙方經理審批后方能生效。
5.為有利于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乙方可適當調整保安員,但必須是在保證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進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保安員在服務過程中甲方一旦發生財產遺失、損壞、被盜等現象,由乙方公司負責財產理賠。
7.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9.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
從_年×月×日至_年×月×日共×月。
2.費用: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仟×佰×拾×元(¥__元)全月×人,服務費合計__元。。
3.住宿:由乙方解決。
4.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中規定的辦理,即由甲方支付。周一至五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每小時工資150%,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12小時;休息日(即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每天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
5.付款時間及方式:付款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名保安服務費__元到乙方銀行賬戶,以后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當月五日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費用,付款方式:①支票。②現金。③匯款。
開戶銀行:賬號: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遇有政府行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響本合同正常執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甲乙雙方3天內協商,協商后所立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執行合同過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3天內協商,未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而單方終止時合同視作違約處理,由違約方支付3個月的保安總費用給對方作違約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向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知照乙方是否續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塘承包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01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詞匯,一旦用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a)“合同”是指由雇主和服務承包者簽定的合同,按由雙方簽字的合同格式加以記載,其中包括全部附件和附錄以及以參考資料形式列人的全部文件。
(b)“服務承包者”是指其執行服務的建議已被雇主接受的人或公司。
(c)“雇主”是指其雇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的一方。
(d)“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是指由雇主免費為服務承包者執行合同項下的服務而提供的數據、服務、設備以及便利。
(e)“一方”是指雇主或服務承包者,視情況而定,而“雙方”是指他們二者。
(f)“人月”是指相當于一個日歷月期限的服務,其以在176個工作小時提供這樣的服務的人為依據。
(g)“人員”是指作為雇員由服務承包者或其分包者所雇用并被分配執行服務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員。
(h)“服務”是指由服務承包者根據合同所實施的工作。
第二條 服務
2.01服務的范圍
服務承包者將依據在附件___________中所闡明的職責范圍工作說明的最終條款和本合同所有其他要求執行服務。
2.02服務的標準
服務承包者將利用其專門的技術完成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依據在tor/sow里所規定的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另外普遍適用于合同所要求服務類型的最高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服務承包者將認真負責地履行其義務并將時時刻刻為雇主的利益而工作。為了達到這些目的,經雇主的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應提供具有充分素質和經驗的人員并為圓滿完成服務提供所需的人數。關鍵人員的簡歷作為附件____的附錄附上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03估計的人月數
雙方同意服務承包者將依照作為附件___附于合同的工作計劃執行服務。為了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服務承包者將提供總人月數為____的服務。除非經雙方另行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沒有義務提供超過上述總人月數的服務。
2.04附加服務
已達成協議,雇主可以在本合同項下不斷分配在合同總范圍以內的其他有關工作給服務承包者去完成。執行這種附加服務的期限和條件應經雇主
和服務承包者相互達成一致意見。
第三條 人員
3.01關健人員
服務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指定的人員并在所示的各自期限內完成。經雇主事先同意,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適當時對這樣的期限進行調整,以確保有效地執行服務,不過這樣的調整將不使在合同項下的付款超過在4.02條所提到的上限金額。
3.02關健人員的變更
除非服務承包者會另行書面同意,關鍵人員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列那些人組成,而且將不得改變。
3.02.1在有任何關鍵人員在完成他的服務合同之前由于超出了服務承包者所能控制范圍的情況,又未經雇主許可而辭職、被解職或被撤走的情況下,服務承包者應當在不給雇主增加費用的情況下提供一個資質相當或更好,且雇主可以接受的人,而且報酬不超過他所代替的人所得到的報酬。
3.02.2雇主可以以類似的方式給服務承包者發出書面指令,說明理由,指示他更換他的任何被雇主發現不合格、沒有能力或因他故而不希望要的關鍵人員。
3.03組長
服務承包者將保證由一位經雇主書面批準的組長在執行服務期 間的所有時間都對在現作業負責并負責服務承包者與雇主之間的聯絡。
3.04身體健康
服務承包者負責確保其所有關鍵人員都身體健康,能夠提供在合同項下的服務。
第四條 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4.01對費用的估計
在附件___中列出了對費用的估計。
在此撥出一項用于應急的預算金額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2上限金額
在本合同項下的付款將不超過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3由雇主提供的支持的費用
所規定的上限金額已經明確,雇主將免費向服務承包者提供在5.01款中所規定的支持。如果不及時提供任何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服務承包者可以征得雇主的批準,自行購買所需項目,費用從合同出并相應調整上限金額。
4.04應急金額的使用
在超過估算的費用方面的付款可以從應急金額列支,只要這樣的費用在發生之前經雇主書面批準,而且如果有絕對必要并符合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收費率(如有的話),方可使用應急資金。
4.05付款貨幣
除非另經雇主同意,全部付款都以人民幣支付。
4.06付款方式
在隨合同所附的并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中規定了對服務承包者要提供的服務付款的方法和金額以及服務承包者可以報銷的開支類型。
4.07付款程序
以下列方式開服務賬單和付款:
4.07.1雇主應在本合同簽字后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支付金額為____的款,作為啟動工作的開支,但需要服務承包者提交一份可接受的、由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的銀行出具或確認的預付款擔保,其金額等于預付款額。預付款金額由雇主沖賬,方式是從服務承包者的付款發票面額中扣去百分之二十(20%)直到全額收回為止。但是預付款收回期不應超過合同期的一半。
4.07.2服務承包者將向雇主提交所提供服務的和可報銷費用的月度發票,附上由雇主合理要求的這類的憑證。付款發票應按要求由雇主授權的一位官員會簽和按本合同條款核實所要求的金額是應付的和可付的。雇主應在收到付款發票和憑證后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4.07.3如果任何付款發票有任何錯誤或包含有任何沒有證據的或不符合條件的費用,雇主將從付款發票上進行適當的扣除并相應地通知服務承包者。將對沒爭議的發票余額進行付款,不得延誤。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隨后的付款發票中附上補充憑證,重新提交任何有爭議的扣除部分。
4.08因不滿意進展而停止付款
一旦服務承包者的工作進程以雇主的意見是由于服務承包者可以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況而落后于所批準的工作計劃百分之二十(20%)以上,則雇主可以扣壓對服務承包者發票的全部或部分的付款直到起碼補到那個進度的百分之二十(20%)為止。在因服務承包者之故使工作出現重大延誤的情況下,對活動計劃的任何變動絕不能包含為彌補延誤給服務承包者的追加付款而造成的超支。
4.09漲價
調整率=協議調整率十[協議調整率,式中:
i 代表調整時的價格指數;
i0 代表簽合同前一個月的價格指數。對任何一個調整期收法率的調整將不超過百分之十(10%)。
4.10最終付款
在服務完成時,服務承包者應迅速提供最終賬單。只有在由雇主授權的官員發了完成證書并由服務承包者與其發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證書之后才能進行最終的付款。服務承包者在收到最終付款時應提供簽字的清帳單。
第五條 雇主的義務
5.01雇主提供的支持
雇主應以在本合同所附的并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中所列的設施、設備、數據以及服務的形式免
費向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提供。
5.02雇主給服務承包者配備的人員
雇主應分配其人員與服務承包者一起工作。這樣的人員將受服務承包者指揮和監督,不過,他們依然是雇主的雇員,而且他們的工資以及其他費用將由雇主承擔。這樣的人員名單與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并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中進行介紹。
5.03進入服務地點和現場的權利
雇主要保證使服務承包者有權進人為有效執行服務而需要進人的全部地點和現場,只要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滿足所規定的安全批準要求。服務承包者對這樣的土地或財產由于這樣的進人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將負責任,只要這樣的損失是由于服務承包者或其人員的有意過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雇主的其他義務
雇主有及時出證明和按發票付款的附帶義務,有義務合作而不是妨礙服務的執行和不是無理扣壓或推遲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批準或同意。
第六條 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1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1.1服務承包者應:
(a)以正確的判斷和最高的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遵照所有有關法律和規定提供服務,以確保使結果為雇主帶來最大的好處;
(b)接受對本合同項下要執行服務的全部責任,其是服務承包者對雇主的義務;
(c)以高效而勤奮的態度進行工作并盡其最大努力將可報銷的費用降到最低限度,而 不使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受影響。少(d)服務承包者應依照并嚴格遵守任何關于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傷亡補償、最低工資、勞動時間的法律以及環境、稅和其他法律。
6.02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2.1服務承包者應對其所提供的服務質量負責。雇主所進粉的任何審查或批準將不能卸去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2.2一旦雇主單方面所進行的任何重大變化會對服務承包者提供服務的能力有負面影響,則服務承包者可以要求發一書面免除責任書,免除這樣的變化會對其服務質量造成影響的程度。
6.03檔案
服務承包者應:
6.03.1在服務方面保存準確而系統的檔案和賬目,在形式和細節上要符合通常的習慣做法并足以準確地確定所要求的費用和開支都是正當發生的并已付了款的。
6.03.2允許雇主按要求授權的代表隨時檢查其檔案和賬目一并審計之。
6.04信息和進展報告
服務承包者應向雇主提供月度進展報告以及按雇主隨時提出的合理書面要求的形式和內容提供與服務有關的其他這類信息。
6.05轉讓任務和/或分合同
6.05.1除按在最終的tor/sow里所闡述的情況或隨后經雇主書面批準的情況外,服務承包者不得將在本合同項下要執行的;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給或分包給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05.2雇主對將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他人做或由服務承包者聘用分包者執行服務的任何部分的任何批準將不得解除服務承包者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6.06避免利益沖突
6.06.1服務承包者同意他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或結束或終止之后的作用僅限于提供在本合同項下的服務,而且他自己和他的合伙人或下屬都失去競爭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任何合同的資格或以其他方式建立或保持任何財務利益或會造成實際或潛在利益沖突的關系的資格,但雇主可以以書面形式另行同意的情況除外。
6.06.2任何現有的合同、財務利益或按上述規定認為會構成利益沖突的關系都應在合同談判期間向雇主透露。任何可能在合同簽定以后出現的沖突將應立即報告雇主,請求就采取適當的措施作出指示。
6.07保密
除事先經雇主書面同意外,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不得在任何時間將為服務的目的而透露給他們的任何信息告訴給任何人或單位,不管是服務承包者,還是其人員,也不得公開在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或作為服務結果的任何信息或者使用這樣的信息于執行服務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6.08雇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的關系
在合同中所包含的沒有什么東西可以解釋為在雇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建立主與仆或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系;其可以理解為服務承包者的地位就是一個獨立承包者,而不是雇員的地位。
6.09賠償
服務承包者同意賠償、保護以及自負費用為雇主與其代理人辯護,使其免受和不受由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在實施其服務中的所作所為,其中包括而不限于使用或侵犯任何版權和專利所引起的訴訟、索賠以及責任。
第七條 通用條款
7.01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適用法律并將迅速對要他們注意的任何違反采取改正措施。
7.02雇主的財產權
7.02.1對檔案和其他文件的
在執行服務過程中所編纂或準備的報告、全部有關資料以及其他輔助記錄或材料將都是雇主的絕對財產,而且不經雇主事先的書面批準,將不得由服
務承包者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目的。
7.02.2下列設備將依然是雇主的財產:
(a)由雇主為服務承包者實施其服務而提供的;以及
(b)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的目的由雇主購買的或由服務承包者代表雇主所購買的。
7.03雇主的控制與批準
雇主將以書面形式任命一位官員監督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并經授權就所有有關事宜作出決定和給予批準。服務承包者應按合同所要求的限度在就本合同項下服務的有關重大事宜采取行動之前先與雇主或其授權官員進行磋商并取得其批準。
7.04保險
7.04.1服務承包者應負責對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所購買設備進行保險,以防備其受損失或破壞。
7.04.2除了可視情況和要求所投的任何其他職業責任保險并,服務承包者應負責為其執行服務的人員進行人身、健康、事故、旅行以及其他風險投保并維持保險。
7.05變化
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方式追發指令,要求額外的服務,下令刪去本合同所含蓋的服務或在合同的總范圍內進行更改和修改。除事先取得雇主的書面批準外,服務承包者將不得進行任何增補、變動、修改以及刪除。
7.06合同期限
對本合同而言,估計從服務開始到完成為止所需要的期限約為_____日歷月。
7.07延誤的通知
服務承包者在其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中遇到延誤的情況下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這樣的延誤通知雇主并可要求適當延長完成服務的時間。只要能夠確定服務執行延誤的原因不是由于服務承包者的過失,可以延長時間。
7.08審計
服務承包者應保存對全部賬目、開支、工資以及費用的清晰而有條理的記錄。由服務承包者提交的月度付款發票應經雇主對照服務承包者的記錄進行審查或核實。與這樣的審查或核實相聯系的開支應由雇主負擔。
7.09所有先前的協議和談判的統一
都同意本合同表達了雙方的全部理解、承諾和特別條款并統一、綜合以及取代從前的全部談判、理解和協議,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
7.10完成證書
當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完成而又令雇主滿意時,應由雇主發給服務承包者一完成證書。發證書不應無理扣壓或拖延。
7.11保證
服務承包者要保證它沒有為取得本合同而給雇主的任何官員或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而且將不在合同期的任何時間給或承諾給這樣的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對本保證的任何違反在適當的情況下將構成終止本合同的充分依據。
第八條 糾紛、仲裁和終止
8.01糾紛
由執行合同或與合同相聯系而產生的任何糾紛都應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求得解決。在這樣的協商開始后三十(30)天內尚不能解決,合同雙方應將糾紛呈交有關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調解。如果糾紛在提交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后三十(30)天竹仍然不能解決,其應提交仲裁。
8.02仲裁
8.02.1仲裁應以下列方式進行:
(a)在雇主和本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向互相同意的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本國仲裁委員會申請立案仲裁;
(b)在雇主和外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按在合同中所作的規定或以另行同意的方式申請立案仲裁。
8.02.2仲裁裁決是最終的裁決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除非在玫到仲裁裁決后六十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8.03強制執行
由仲裁做出的決定可以在中國任何合法轄區的法院強制由本合佩雙方中的一方執行。在由此引起的訴訟的情況下,合同有關方會~特地提交上述法院裁定。
8.04繼續執行的義務
在雇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糾紛期間,后者應繼續認真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8.05暫停付款
如果在下列事件中有任何事件發生并繼續下去,雇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全部或部分地暫停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a)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方面的過失、未能或拒絕以與合同相一致的方式執行服務;
(b)在接到要求其糾正缺陷的書面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沒有按合同的規定去做。
8.06終止合同
8.06.1在不損害在法律上享有的這種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硬拍情況下,雇主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整個合同或不斷分步終止合同,情況如下:
(a)如果在本條8.05款中所提到的條件中有任何條件在接到停止向服務承包者付款的書面通知后繼續為期三十(30)天,雇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合同。
(b)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可以為方便而在服務承包者接到書面通知后六十天(60)后終止合同。
8.06.2由服務承包者終止合同
服務承包者應以書面形式向雇主通報在其能合理控制范圍之外所發生的任何情況或事件,其會使他無法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由雇主以書面形式確
認所存在這種情況或其未能在自接到這樣的通知起十五(15)天內對通知做出反應時,服務承包者可以據此在雇主接到這樣的書面通知三十(30)天后終止合同。
8.07終止程序
8.07.1一接到終止本合同的通知,服務承包者應立即采取措施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使服務結束并使開支減到最低限度。
8.07.2在本合同終止時,除非本合同終止是由服務承包者的過失所引起的,服務承包者有權全部收到對這樣的終止所花的費用和與有序撤銷其服務相伴隨的合理費用的補償。
8.08不可抗拒力
8.08.1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如果這樣的一方在事件發生后的十四(14)天之內給另一方一書面通知,說明事件發生的情況,只要無法履約的情況繼續多久,該方這樣的義務就停止多久。
8.08.2任何一方都不對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或這樣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而給另一方所造成的損失承擔義務。
8.08.3這里所用的“不可抗拒力”一詞應指罷工、封閉工廠或其他工業動亂、公敵的行動、戰爭、封鎖、起義、動亂、流行病、滑坡、地震、風暴、閃電、水災、道路沖毀、國內動亂、爆炸以及其他任何類似事件,都不在任何一方的控制范圍內,都不是雙方的責任,而且即使任何一方盡了應有的努力,也都無法克復之。
第九條 防止營私舞弊
9.01營私舞弊的定義
服務承包者必須勤勤懇懇和兢兢業業地履行其職責。它的人員必須時刻遵守和執行本合同的規定并保持最高標準的公正性和道德規范。對任何讀職、對規定的任何違反、對任何欺詐、對任何腐敗都將進行訴訟。為此目的,現將這類犯罪界定如下:
“瀆職”是推陰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并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
“違反規定”是指在執行本合同中基本沒有按照任何適用的規定的要求做,從而構成無視或回避這樣的要求。
“欺詐”是指掩蓋事實真相,以不正當的手段影響合同的執行,從而對雇主造成損害,而且包括與其他方面進行勾結,以圖獲得不公平的好處,進而剝奪雇主正當執行合同的好處。
“腐敗”是指建議給、給、接受或索要任何價值的東西,以影響政府官員或雇主的職工在與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情上的行為。
9.02對營私舞弊的懲罰
9.02.1一旦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并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將給予他以書面警告。
9.02.2服務承包者的任何人員犯有如上面所界定的違反規定罪,將被撤出項目現場并被禁止做這類工作,為期三(3)年。
9.02.3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欺詐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禁止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參與競爭任何合同,為期五(5)年。
9.02.4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腐敗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向警察局報案,依法處理。一經判罪,除由人民法院所給的懲罰外,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還將被永遠禁止參與競爭任何將來的合同。
第十條 執行
10.1生效
服務承包者一收到雇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本合同便將生效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0.2開始日期
服務承包者在收到雇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后天以內〔不得晚于三十(30)天〕開始服務,而且為自實際開始之日起的服務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10.3通知與地址
本合同條款所要求或聯系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通知將僅在其按下列地址的所致收件方收到之時才能生效:
給雇主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______
給服務承包者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
全部這樣的通知都將采用以中文寫的掛號信形式。緊急通知也可以用電報、電傳或傳真發出,但隨后必須用信加以確認。上面所提供的發通知的地址可以被任何一方改變,方式是向對方發一書面通知。
10.4修改
對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僅可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修改,明確指出如此的修改并編序號,由雙方簽字。
10.5合同副本
本合同一式兩(2)份進行簽字和交換,一(1)份給雇主,一(1)份給服務承包者,每一份都作為原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水塘承包服務合同 篇6
甲方:(學校)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招投標的有關規定,特對甲乙雙方履行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甲方提供的場地和設施:
商店設于學校老教學樓一樓西頭的一間和廁所旁邊的老商店。學校只提供營業用房和負責供電、供水到表,水電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營業用房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均由乙方負責,裝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經營內容及范圍規定:
乙方可經營副食品、飲料、文具、百貨,但店內不得煮、燒與學校食堂發生沖突的其他各種食品、飯菜出售,嚴格禁止向學生供應煙、酒、撲克及不利于學校教育和不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經營項目,發現不利于學校教育的經營,學校可隨時加以取締,經勸阻無效的學校可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承包方承擔。
四、商品價格及進貨規定:
商店所銷售的物品應通過正常合法渠道進貨,一律禁止進“三無”商品,霉變、過期食品進入商店,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擔,與學校概不相干,學校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其他一切責任。承包人應保存好進貨憑證,購貨票據備查。每一商品均需明碼標價。
五、合法經營、文明經營:
承包人必須向工商、稅務、防疫等部門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各種合法經營、上崗手續,在承包經營期內須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各項政策法規,對本商店內外實行衛生三包,自覺接受全校師生及上級部門的監督,對師生反映強烈或受到上級部門通報的,學校將予一定的處罰,嚴重的可中止承包合同,中止合同后造成的損失由承包者承擔,愛護學校財產,損壞或丟失學校財物要負責維修或賠償。搞好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經營時,凡是商店承包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工作,保持工作的穩定性,確因食堂需要由甲乙雙方商定。經營時嚴禁在商店內抹牌等嚴重影響學生學習和學校形象的活動。一經發現學校每次罰款____________元不等。三次仍不改正的學校有權終止合同。
六、學校及食堂所需要的物資及辦公用品購買本著雙方自愿的前提下進行,校方會在雙方和諧、價格公平、質量過硬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從商店購買。甲方所拿貨物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現金與商店結帳,若情況特殊但必須在同年內結清。
七、商店承包有一定的風險性,若有與上級政策相違背的以上級為準,甲方將按照承包時間和金額比例退還給乙方。甲方同時收回商店。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水塘承包服務合同 篇7
雇請單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為了做好甲方安全保衛工作,確保萬無一失,做到防火、防盜、防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根據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安排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保安員2名,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履行職責。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可以檢查、指導保安工作,對不稱職的保安員,可以要求乙方對其進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調整。甲方應對乙方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作出指導;
2、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3、提供集體住宿及用膳場所;
4、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保安工作,負責監督協調保安工作相關事宜。
三、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專職安全人員的監督領導,履行好公司安全條款;
2、保安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乙雙方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到著裝整齊、統一規范、精神飽滿、文明執勤、禮貌待人。
3、保安員工作職責和時間:每天24小時分二人二班制值勤,主要負責辦公樓、宿舍樓、綜合樓、倉庫和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密切關注我司租地臺美華工廠內車架情況及時互相聯系。夜間值勤人員兼顧生活區巡查。
4、如遇問題應在第一時間與公司專職安全員聯系,保證問題的及時解決。
四、服務期限
自20_年4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愿意延長服務期限,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不愿意續簽,應在合同到期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五、保安服務費支付日期及方式
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元1500(元整),叁人合計為人民幣元(元整).并于次月20至25日之間支付。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若發生財物失竊,并造成經濟損失,經公安機關認定屬保安員失職造成的,乙方負有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若要求保安員做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的工作,應征得乙方同意,否
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為加強保安人員責任心,乙方向甲方交押保證金為10000.00元(壹萬元整),合同期滿無發生其它經濟損失賠償時甲方如數退還押金;
4、本合同生效后,除非一方出現特殊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若有一方提出解約的,均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應妥善處理好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除非乙方不再續簽。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服務期限內,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服務期內服務費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交納給對方。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甲、乙雙方均可向馬尾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