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承包合同書
六、工程地點:
七、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以施工設計圖設計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及時提出并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未及時提出整改等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整個合同表述的“及時”:為3小時以內)。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不可抗力因素約定: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包括因治安環境惡劣、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和停電停水、交通受阻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5、其他因甲方造成的原因。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六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三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十、付款方式
(一)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按進度付款,按每完成20個百分點為付款單元。最后10%的工程在竣工前付5%的工程款,余下的5%為質保金。
(三)如有追加工程或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更換材料等帶來的成本增加及款項。適用于本(一)、(二)條款。
(四)質保金。甲方將工程總額的5%列為工程的質保金,在支付所有款項前扣除該項資金,質保期為一年時間,質保金用于工程質量保證。但本質保金不含乙方向相關管理部門繳納的保證
金。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質保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質保并支付質保金。
質保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質保期間,因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質保金內扣除。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如因極端天氣范圍內的大風、暴雨、雪災、洪水、地震、地質變化及人為原因等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不由乙方負責。
甲方應在質保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質保金和退還乙方。
(五)工程驗收結束后,除扣除工程總額5%的質保金外,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十一、工程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3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當日給出驗收意見。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單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
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并由甲方出具書面驗收報告。
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十二、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甲方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十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指派人員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工程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綜合協調施工環境、行業主管部門關系、辦理相關許可手續等。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如有異議及時向乙方提出。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5、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竣工申請后3天內組織驗收。
6、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指標符合工程的行業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科學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及時與甲方溝通。
4、竣工資料應滿足行業要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6、乙方接受甲方監理的監督、管理。甲方監理實行事前監理、過程監理,禁止事后監理。
十四、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
(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
(三)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并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工人誤工、機械、材料等損失。
(四)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五、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一)合同簽訂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
火災、臺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視為同意。
(三)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30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四)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五)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地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七、安全施工
(一)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二)工程開工前,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若乙方不予辦理,甲方經乙方同意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相關保險機構人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四)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屬工程造價范圍內的,防護措施費由承包人承擔,不屬于工程造價范圍內的,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五)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按措施費用。
(六)由于責任方造成的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人員及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責任方承擔損失。
(七)承包人機械設備自然損壞及其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所需清理等費用,屬于工程總造價的,由乙方承擔,不屬于總造價的,由甲方承擔。
(九)屬于甲方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十)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提出處臵方案,甲方收到處臵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十一)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十二)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十三)雙方簽訂《建筑施工安全責任合同》,規范雙方的安全責任,該合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八、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二十、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若有附件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 份 證: 身 份 證: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甲方相關人員簽字: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乙方相關人員簽字: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姓 名: 身份證號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