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礦承包協議(通用3篇)
露天采礦承包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經濟關系和責任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礦山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
露天開采項目。
二、承包范圍及時間
1、范圍:露天鐵礦開采工程。所采礦石運至破碎平臺,所采廢石運至廢渣堆放地(工程費用只計剝采總量)。
2、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設備、包設施、包基建(搬遷基建雙方協商解決)、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務、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進行總承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訓教育,必須有乙方直接負責實施,工程不得進行分包或轉包。
四、工程量及產量
年工程量 萬噸; 年按寶山礦業公司寶山鐵礦下達的年度及月度生產計劃執行。
五、采礦費用的計價
六、工程質量及礦石質量
原礦塊度≤ 300mm,貧化率≤15%,損失率≤8%,總回采率不得低于95%,剝采比不大于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如因人為因素造成礦石永久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損失礦量價值的80%進行處罰。
七、費用結算
乙方生產的第一個月內,甲方原則上不予付款,進入第二個月后,甲方每月按實際工程量70%進行結算,其余30%在下月結算。
八、甲方權利和責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礦山技術資料,并提供采礦技術指導及監督管理。
2、負責采礦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監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資金的投入。
3、負責礦山采礦生產外部關系的協調,確保礦山開采施工不受影響。
4、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意見及時采納,監督糾正乙方在開采過程中的采富棄貧、破壞性開采等各種違規違章行為。
5、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產整頓。
6、確保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結算支付工程費用。
九、乙方權利和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務。
2、按確定的設計方案提供采礦施工圖并嚴格按照設計進行生產,嚴禁隨意擴大采掘范圍和隨意堆放廢石,未按設計生產乙方隨意擴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確認。
3、按要求進行采礦,回采率不得低于95%,貧化率不得超過15%,損失率不得超過8%。
4、配合甲方進行生產技術工作,嚴格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議。
5、自行解決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及費用。
十、施工進度保證
甲方在合同期內隨時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因乙方技術能力等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度施工和采礦計劃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實施。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兌付勞務款,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環境、政策、市場等)致使甲方無法經營,甲方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不屬違約范疇,否則視為違約。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合格,應及時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投產的,視為違約。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采出規定的礦石量,乙方按計劃礦量與實際完成礦量的差額部分的礦價的 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確系因資金、技術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將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補償,乙方必須在甲方做出決定后的一個月內撤離工地。
十二、附則
1、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認真履行合同各項條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時,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雙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露天采礦承包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經濟關系和責任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礦山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
伊吾縣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采項目。
二、承包范圍及時間
1、范圍: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鐵礦開采工程。所采礦石運至破碎平臺,所采廢石運至廢渣堆放地(工程費用只計剝采總量)。
2、時間: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設備、包設施、包基建(搬遷基建雙方協商解決)、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務、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進行總承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訓教育,必須有乙方直接負責實施,工程不得進行分包或轉包。
四、工程量及產量
20__年工程量18萬噸;20__年按寶山礦業公司寶山鐵礦下達的年度及月度生產計劃執行。
五、采礦費用的計價
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采,剝巖量和采礦量均按中段進行分別計價,1、605中段以上,剝巖26.89元/m3,采礦22元/噸;2、585-605中段,剝巖28元/m3,采礦23元/噸;3、565-585中段,剝巖32.88元/m3,采礦24.23元/噸。上述價款均以在境界范圍內實測數據為準。其他輔助工程不計價(單價中包含安措經費剝巖(采礦)1元/立方米(噸),該費用由甲方
管理,雙方共同協商使用范圍,年末沒有使用完的安措費返還乙方)。乙方所得勞務費按國家規定上繳各項稅費。
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工程預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閉坑,如果2020__年底前10#、15#礦體露天工程沒有完工,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采工程繼續由溫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駐新疆第十二工程處承包,閉坑前的剝巖和采礦費用仍然執行本合同的價格。
六、工程質量及礦石質量
原礦塊度≤ 300mm,貧化率≤15%,損失率≤8%,總回采率不得低于95%,剝采比不大于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如因人為因素造成礦石永久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損失礦量價值的80%進行處罰。
七、費用結算
乙方生產的第一個月內,甲方原則上不予付款,進入第二個月后,甲方每月按實際工程量70%進行結算,其余30%在下月結算。
八、甲方權利和責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礦山技術資料,并提供采礦技術指導及監督管理。
2、負責采礦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監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資金的投入。
3、負責礦山采礦生產外部關系的協調,確保礦山開采施工不受影響。
4、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意見及時采納,監督糾正乙方在開采過程中的采富棄貧、破壞性開采等各種違規違章行為。
5、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產整頓。
6、確保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結算支付工程費用。
九、乙方權利和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務。
2、按確定的設計方案提供采礦施工圖并嚴格按照設計進行生產,嚴禁隨意擴大采掘范圍和隨意堆放廢石,未按設計生產乙方隨意擴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確認。
3、按要求進行采礦,回采率不得低于95%,貧化率不得超過15%,損失率不得超過8%。
4、配合甲方進行生產技術工作,嚴格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議。
5、自行解決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及費用。
十、施工進度保證
甲方在合同期內隨時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因乙方技術能力等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度施工和采礦計劃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實施。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兌付勞務款,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環境、政策、市場等)致使甲方無法經營,甲方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不屬違約范疇,否則視為違約。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合格,應及時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投產的,視為違約。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采出規定的礦石量,乙方按計劃礦量與實際完成礦量的差額部分的礦價的 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確系因資金、技術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將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補償,乙方必須在甲方做出決定后的一個月內撤離工地。
十二、附則
1、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認真履行合同各項條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時,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雙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年月 日起到年月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露天采礦承包協議 篇3
甲方:礦產品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礦山的資產、資源的利用率,保證資本運營的需要,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充分調動選礦廠員工的積極性,擬對國濤選礦廠現有人員工資減半(不含冬季鍋爐工工資),所減工資由選礦廠承包對外加工礦石解決。礦石來源有以下二種方式來供應:1、加工浩洲礦山礦石;2、對外收購周邊的礦石或帶料加工;具體方案如下:
一、承包方式
1、選礦廠整體承包 (含設備、廠房、不包括原有的材料、 備件和易損件等)。對甲方自有的礦石乙方加工,甲方支付加工成本費用。
2、乙方自行收購和管理礦石、自行組織生產所需物資;自行組織生產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對生產和安全進行組織和管理;甲方對自行收購和帶料加工礦石的生產指標、生產成本等不負任何責任。乙方不得私自轉租,不得從事法律禁止的生產經營行為。
3、工資減半是指選廠固有人員20xx年12月份的工資標準減半(不含臨時工工資,管理人員一名及維修人員一名的工資由公司全額支付)。經核定減半后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工資數額為每月-------萬元。
二、承包的管理辦法
1、浩洲礦山的礦石:
⑴、乙方必須無條件加工浩洲礦山的礦石,浩洲礦山的礦石汽運到國濤選礦廠所需運輸費按12.5元/噸由公司承擔(礦石在原礦倉處的二次倒運費,再加2.5元/噸的費用)。
、、浩洲礦山的礦石運至國濤選礦廠原礦倉由公司生產部、質檢部、選冶部、國濤選廠共同監督檢斤、取樣、化驗后交由國濤選廠承包人進行加工。
、恰⒌V石所需加工費用經公司有關部門核定按 100元/噸,由公司承擔(包括加工礦石所需的原材料、水電、人員工資、及相關的一切費用)。
(4)、工藝流程中的物料歸甲方。
(5)、礦石加工過程中公司派人監督,甲方選冶部負責調整各類礦石的加工順序。加工完成后,選礦流程中的物料乙方不得自行清理,如需清理須經甲方選冶部同意在派人監管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所選出的精礦歸甲方所有,甲方銷售。
(6)、精礦銷售,乙方負責清理裝袋、裝車,甲方按10元/噸支付費用(精礦濕重)。
2、乙方自行收購的礦石:
(1)、由乙方自行組織加工生產,一切費用自理(化驗室費用及化驗員工資由公司負責)。
(2)、如乙方自行收購或帶料加工的礦石數量較大,生產天數不足時,可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優先乙方加工自購礦石。購礦費用乙方自理,如購礦量較大,乙方資金短缺時,甲方可視情況提供資金支持,使用甲方資金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3)、礦石加工的各項技術指標乙方自行管理控制,甲方選冶部給予配合。
(4)、該部分礦石的各項成本費用乙方自行控制,如出現虧損甲方不負責任。
(5)、礦石加工過程中及工藝流程清理時公司派人監督管理。
(6)、精礦銷售,乙方負責清理裝袋、裝車、銷售。
三、關于承包期間的安全管理
1、實行選廠廠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2、所有新上崗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所有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崗前體檢,并經職業病防治所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離崗人員必須進行離崗體檢,并將體檢單原件交給公司安環部備案。
4、選礦廠必須建立上崗人員花名冊,并將復印件交公司安環部、選冶部備案。
5、選礦廠必須配備一名有《安全管理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選礦廠的安全管理。
6、選礦廠的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無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方負責。
7、選礦廠必須嚴格按環保要求和公司相關制度進行排放尾礦,并按“尾礦庫設計方案”對尾礦庫進行規范筑壩,否則出現問題,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追究法律責任。
8、選礦廠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否則因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9、選礦廠必須接受公司安環部的安全監理,隨時接受公司安環部的安全檢查。
四、關于承包的其他相關事宜
1、乙方在承包期間如不能自購或待料加工礦石,甲方自有礦石不能滿足乙方生產供應時,由乙方自行解決所需人員工資的50%(管理人員及維修人員各一名除外)。
2、選礦廠應在加工完每一類礦石后及時進行結算,每一類礦石在加工完后及時按理論回收的金屬量進行結算。在加工甲方礦石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每月預支加工費,待礦石加工完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如由于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加工費造成生產無法進行,損失由甲方承擔。
3、選廠承包時間應不少于一年。本次承包時間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4 年3月18日。如不繼續承包,承包人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在承包期內公司若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包人,并在承包人生產完所存礦石后實施,否則承包人有權生產,加完現存礦石后辦理交接或繼續承包使用
4、雙方簽訂合同后,公司收取一定數量的資產保證金,即人民幣5萬元,保證金主要用于承包期內廠房、設備安全、尾礦庫安全、防止資產丟失損壞。如在承包期內未發生上述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安全責任,保證金將全部退回給承包人。否則有權扣留相應金額保證金,補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剩余保證金返還承包人,不足部分責任方補齊,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整體移交時雙方對廠房、設備、辦公、居住、生活等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狀況以交接單形式簽字確認,并附以照片。
6、在承包期間由于存在資本運營及外部的一些檢查等工作,乙方必須給予積極配合,確保甲方所需要的場面及人數,所發生的乙方正常生產以外的動力費、材料費、招待費、人工費,經選冶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由甲方支付。
7、在承包期間,簡單的房屋維修、尾礦庫維護費、道路維護費由乙方承擔。涉及到房屋、尾礦庫、修路、防洪、植樹綠化等的大型投入甲方負責。
8、承包人有責任對承租的廠房、設備、流程進行看管。未經公司允許,不得更改原有生產流程,不允許改動設備,不允許亂接亂拉電源和損壞原有廠房及其他房屋結構。否則公司可在保證金中扣回。
9、承包人在生產過程中,要按國家、行業、設備生產廠家和公司的房屋、設備管理制度加強維護、保養,保證在良好的狀態下運行,如發現在生產過程中未執行設備維護、保養有關規定,影響了設備的使用壽命,公司有權責令承包人停產,并要求承包人正常修復設備直至完好。承包人如不執行以上規定,公司可派人自行處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費用可在保證金中扣回)。承包人須配合公司所派出的日常監督管理人員的工作。
10、設備租賃的總體原則:除設備主體的關鍵部件正常磨損外,其它易損件、消耗品等,在租賃期滿后要保證承租交接時的磨損程度。租賃結束后按承租時的標準,相互找齊費用。
11、設備易損件、消耗品的采購,以設備原廠或原標準指定采購單位。如有變化須征得公司相關部門的同意,采購不低于原廠質量標準的備件。
12、在承包前由雙方人員共同對設備及設備消耗件、物資材料,包括球磨內鋼球等進行清點。材料、物資等價格按公司進價轉給承包人,如承包人不用,公司另行封存。
13、按國家相關規定每年向環保部門繳納的固定性環保費由甲方負責繳納。
14、乙方用電計費以供電單位電費收據為準,電費標準執行原有的礦山用電標準。甲方浩洲礦山生活用水所需電費經甲方根據以前非生產期間電費情況核定為每年1.8元,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需對浩洲礦山及選礦廠的生活用水加強管理。如供電單位的電費調整,則進行相應調整(水源井的水泵維護費用由公司承擔)。
15、甲方提供供暖鍋爐,鍋爐取暖用煤(含停電發電供暖)、人員工資及電費由公司承擔。
16、承包人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工傷保險,必須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并交甲方一份備案。
17、乙方須對生產進行嚴格管理,文明生產,不得出現影響甲方形象的行為。乙方必須配合甲方一些必要的外來參觀、檢查等接待活動,保證甲方資本運營所需要的各種資料及運轉檢查。但乙方不得拖欠所雇用人員的工資,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的保證金。
1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運行情況下所有相關手續和相關管理部門征收的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產,甲方可以順延乙方的承包期限。停車期間所發生的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核準后,甲方承擔停車期間人員工資。
19、承包期內如遇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因素,致承包人不能正常生產的,公司不負責造成的損失。如繼續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對合同部分條款進行修訂,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承包期滿后,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所拖欠的人員工資、材料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承包方負責處理,并且不得影響公司自行生產或繼續對外承包使用。
21、在承包期間,乙方生產所需的辦公費、招待費、小車費等費用乙方自理,甲方人員去現場檢查、監督管理、資本運營及各大局檢查所發生的招待費經甲方選冶部核實后由甲方承擔,。
22、乙方收購礦石及對外加工礦石所產的產品,在收購、生產、銷售、運輸等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不得從事違
法活動,如出現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違法活動、偷逃稅款等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23、在經營過程中,為達到雙方利益共贏,甲方需要增值稅發票時,乙方有償提供,增值稅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50%。
五、其它事項
1、合同的份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仲裁或訴訟,地點為赤峰市。
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且乙方支付保證金后生效。
4、合同終止:合同期滿雙方處理完財務、物資、設備、設施等相關手續后自行終止。
甲方:礦產品貿易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
年 月 日 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