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承包或保養安全合同(精選3篇)
建設承包或保養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工程施工安裝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為 (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為了做好該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安全合同。
2.乙方的工程施工安裝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工程施工安裝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責任人,工程施工安裝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工程施工安裝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3.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施工安裝安全的法規、標準和規范。
4.乙方必須有國家認可的相關工程施工安裝資質,工程施工安裝人員需有“人生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
5.乙方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工程施工安裝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6.乙方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7.乙方負責員工的入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8.乙方負責對工程施工安裝現場使用的安全設備組織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
9.乙方負責建立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10.乙方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11.乙方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工程施工安裝安全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裝過程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乙方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干凈。
3.乙方拆卸下來的物體、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在各工程施工安裝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乙方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乙方在組織工程施工安裝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工程施工安裝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2.乙方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乙方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4.乙方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視作高處作業。乙方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乙方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乙方在屋頂、圍墻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4.乙方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乙方高處工作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7.乙方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乙方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乙方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1.乙方工程施工安裝人員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乙方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系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并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乙方工程施工安裝人員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3.對于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裝過程中若發現工程施工安裝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工程施工安裝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乙方工程施工安裝人員都要報經甲方同意后才能動手拆移,并在工作完畢后即行復原。
4.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式壹份,均具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當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此合同適用于所有甲方外包給乙方的工程或者項目,在此合同期內若因乙方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權負責。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裝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承包或保養安全合同 篇2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項目建設及岳府閱20xx第126號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項目工程施工任務。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相互配合協作,共同完成本建設項目,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文等。
第二條 施工依據
2.1甲方給乙方的項目開工通知(計劃任務書)。第一范文網
2.2甲方提交的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清單等基礎資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①《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②《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乙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及委托書。
3.2甲方委托事務所對項目合同造價核審的報告。(詳見市財政評審辦委托岳金審(20xx)第081號審計報告)
3.3甲方駐工地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簽訂的技術要求和工程量簽證。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投資及施工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工程名稱:岳陽市青年路太子廟道路工程;
4.2施工內容:詳見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量清單附件;
4.3合同金額:壹仟壹佰陸拾捌萬貳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陸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開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圖3份 。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及時間。 開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
第七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7.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7.2實行監理的總監姓名及其監理范圍。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項目負責人
第九條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開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時間計劃。
9.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以順延工期。
(1)由于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使工程不能繼續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圖紙(包括水準點),及時解決施工糾紛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對此,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并通過書面表式確定順利期限。如因乙方責任延誤,造成施工困難和施工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施工準備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遷;辦理工程開工手續;保證三通;向乙方及時提供設計圖紙;組織施工、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線的保護要求,線路資料等。
乙方工作:組織有關人員了解和熟悉圖紙,踏勘施工現場: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作現場平面布置,搭建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或訂購構件等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對乙方的有關要求
11.1對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規范。
11.3對特殊施工工藝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環境衛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實施。
11.5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11.6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包括進度報表、資金計劃、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價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單價采用清單報價,清單內未涉信的增補工程項目現場簽證后按岳陽市“經評審的最低價法”下浮8%計算。嚴格按照岳金審(20xx)第081號審計報價執行。
12.2無單價包干的項目按清單進行結算,無定額子目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程總價(單價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標項目按中標價和有關協議的結算方式結算。
第十三條 工程付款
13.1工程進度款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報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計計算,扣除累計已完工程量,經監理單位審核后交甲方審查,根據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在三十天內付給乙方(或作說明),工程進度款最高支付額度為已完成工程量造價的50%;
1 3.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結算總價在12個月內分期撥付,具體為工程竣工驗收撥付工程款的60%,按時辦理竣工決算資料后累計撥付至工程款70%,同時乙方必須100%結清民工工資,余款待終審后一年內付清(不計利息)。留5%的資金款作為工程保質金,待工程保修期滿,達到質量要求,按有關規定結清。
第十四條 施工和工程質量
14.1乙方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全部工程應達到合格標準以上。
14.2工程建設和使用中如發生因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責任人負終身責任。
14.3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工程和設計變更按有關規定辦理。
14.4乙方訂的工程材料必須符合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必須時甲方可隨機抽樣檢查,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4.5對隱蔽工程乙方必須在工程隱蔽前二十四小時以書面道知甲方、監理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經檢查合格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后乙方方可繼續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辦理,其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等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應作好記錄。對此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檢查,符合要求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負責。
1 4.6工程保修期為壹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無償保修。
第十五條 竣工驗收
1 5.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竣工驗收時,乙方應提供以下竣工資料:
①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證錄等施工技術資料。
②根據國家建設部關于“編制基本建設工程竣工圖的幾項暫行規定”提供竣工圖紙。
15.2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和監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訂驗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十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單位)移交完畢。如不能按時接受,致使己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不得因有經濟糾紛拒絕交付。
15.4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搞好工程結算,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15.5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五天內將竣工工程結算有關資料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上述資料后,應在一個月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末審定完成或未提出異議,即視為同意結算。
第十六條 附則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備案實施辦法》規定,向有關部門備案。
16.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算尾數后失效。
16.3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訂附款。
16.5有關承包合同的其它問題,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條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其它
1、在設計與經評審的清單范圍內,工程量按現場監理實際工程量計算。
2、本工程合同價為合同控制上從,超出清單外工程量及上限總價,需事先拿出方案,報請甲方審查認可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否則不予計價。
3、施工過程中,乙方無條件接受市財政投資評審部門對可能影響工程造價明關因素進行的監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地址: 帳號:
建設承包或保養安全合同 篇3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后,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合同價款: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以勞務方式包設備、油料
二、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項目按規定的工期、進度工程量結算辦法、質量驗收標準,施工圖紙執行。
1、工程項目內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裝、零至公里內路基路面工程,運輸、大約 萬方。
2、合同單價:固定單價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 元。
3、驗收標準:甲乙雙方簽證為準。
4、結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萬元產值工程量結80%,滾動支付,以此類推。工程竣工后,雙方在30天內完善竣工結算。
三、甲、乙雙方的開工、竣工時間
1、開工的時間為
2、本工程開工時間以甲方下達書面“進場開工通知書”為準,乙方應準時進場施工。
3、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嚴禁破壞周圍的莊稼、樹林和已征紅線區以外的土地,不得傷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雙方簽訂的進度付款與竣工結算辦法:
1、勞務安全保證金:本工程勞務保證金、勞務生產保證金、項目施工保證金為人民幣共計該勞務安全保證金在第二次付款時返還。
2、進度付款與竣工結算以甲、乙雙方現場管理人員簽收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3、乙方生產資金元在進場三天內轉入甲方項目帳戶,專款專用。
五、材料、設備供應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實際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購,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機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負責購買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責任:
1、乙方作為工程施工主體,在施工過程中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傷亡等),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2、甲方因宏觀管理不當,督促檢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管理部分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進場開工前五天內必須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現場行政與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特殊工種的人員名單,同時乙方將現場行政與技術、質檢、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以便雙方在施工管理中聯系解決問題。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將施工現場用電、用水,接至距施工地點50米。現場內乙方負責水、電的所有費用。
2、保證乙方正常施工。如遇當地居民刁難阻擋施工,或當地有關管理部門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電、停水、阻路時,均由甲方及時出面解決。
3、乙方每月25日保證準時將施工進度報表給建設單位。
4、甲方保證自己的人員在乙方施工期間堅定在現場工作,以便隨時處理施工中的有關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責任導致乙方停工超時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負責按實際天數給乙方現場實有工人的綜合點工工資和實際的機械設備停置臺班費,按實際發生天數給乙方順延工期。補償標準為:挖機每臺每天元,鉆機每天元,人員每人每天 元。
6、如遇建設單位(業主方)有工程內容變更時,甲方應在15天內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調劑施工內容給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責任
1、準時按開工時間進場施工,完善臨時辦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儲水池、洗澡室、配電房、廚房、公廁及庫房設施,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
2、配備完善的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相關的資質證書并持證上崗。
3、服從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調整。
4、嚴格搞好施工現場的保證值班工作。積極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關部門的綜合檢查工作,嚴禁發生任何不良行為。
5、乙方做好施工記錄并完善有關資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進度統計報表(超過25日歸到下月再提交),當月不予結算。
6、嚴格按國家膠在的施工法規驗收標準施工,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責任。
7、不得隱瞞、謊報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及傷亡人數。
8、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做好安全生產措施,文明施工,如發現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甲方有權通知停工并按違章事實處罰5000元。
9、乙方不得轉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任何一項轉包和分包項目,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保證金不予退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發包單位(公章):負責人(簽字):手機號:身份證號:日期:
勞務承包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字): 手機號: 身份證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