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承攬協議(精選25篇)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并愿忠實履行如后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范圍: (詳如本合同圖說附件一)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稱“開工日”),并自開工日起計 60個日歷天內完成并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__________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 乙方銀行賬戶:
戶 名: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6.2 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并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后,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12 %,即人民幣.
6.3 保修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3%作為保修金。該保修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修金或領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4 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于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修金,并于核對完畢后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戶,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6.5 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并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7.1 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稅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7.2 乙方確認并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說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說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說及規格(下統稱“圖說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8.2 乙方已詳細審閱、了解本合同及其圖說附件,并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并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準的圖說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并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8.3 如遇圖說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8.4 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并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8.5 圖說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于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說附件予乙方。乙方應于合同訂立日后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8.6 圖說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說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為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維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于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
1、認真核實工程范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范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注和說明;
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注工程范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8。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并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了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9.3 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9.4 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于圖說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并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10.2 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后,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開始執行后,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1.1 乙方應于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說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應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敘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于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于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盡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2.1 乙方應于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范,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筑、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12.2 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后,乙方應于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12.4 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于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12.6 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說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并依照規定圖說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12.7 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決,并負責賠償。
12.8 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回應并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回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12.9 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2.10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2.11 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12 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并負保安責任。
12.13 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于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2.16 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并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并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說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說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4.1 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并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4.2 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筑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4.3 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范圍。
14.4 乙方于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后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后,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說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4.5 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4.6 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
工程建設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建筑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組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一)按時計酬,日薪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元;
(二)按建筑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其它:_________。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_________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二)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___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合同(三)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_圍墻委托乙方施工,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圍墻長度______米。
二、按甲、乙雙方所確認的圖紙施工,承包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房屋建設合同
工程建設合同協議書
新農村社區開發建設合同書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關于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項目重點抽查工作的通知》及20__年3月30日省交通廳“在廳直屬系統深入開展重點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會議”精神,按照文件要求,于20__年4月7日我部就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制度建設、資金管理等情況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合理安排時間,組織精干力量,把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切實做好專項治理的自查自糾工作。
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決策
檢查結果:
所有上交報告都及時得到批復,并取得相關部門對項目的審核許可。
有工程可行性報告的批復、初步設計的批復。
進行施工圖審查并取得批復,取得環保部門對項目的環評報告、國土部門對項目的用地許可、林業部門對項目的使用林地審核許可、水利部門對項目防洪評價等有關許可和項目施工許可的批復。
二、招投標行為
檢查結果:
在招投標過程中,嚴格按《招標投標法》規定在指定媒介發布招標信息,按規定進行勘察設計招投標,進行施工主體公開招標,邀請招標項目得到有關部門批準。
進行工程監理公開招投標按規定委托工程
師監理,不存在將工程肢解發包規避招投標行為;招投標過程中不存在圍標串標行為、資質掛靠、代理機構等違規操作行為;評標活動依法依規、公平公正進行;中標后,投標人不存在轉包,非法分包行為;不存在領導干部插手招投標和工程結算的問題。
發現問題:
施工任務中勞務合作較多,有關責任義務劃分的條款不嚴謹,如條款中,勞務合作單位有“使甲方解脫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責任和義務"。
整改措施及期限:
后期的勞務合作中不可將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和義務進行轉移,前期已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中要將此條款進行說明和更正(20__年4月15日前)。
三、土地使用權審批和出讓行為
檢查結果:
項目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進行土地預審;新申請的項目建設用地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依法依規征地拆遷和進行安置補償,項目建設用地劃撥或出讓的規費、價款支付到位。
四、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
檢查結果:
在工程質量方面,我部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質量監督機構和人員滿足法規要求。
我項目部已辦理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法定手續。
工程建設實施期間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直接發包勞務作業或指定勞務分包人等不良行為。
辦理了工程保險和人身、財產等意外傷害保險;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我項目部與現場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有合法人事關系。
工程主體結構使用的主要材料交由分包單位采購。
我項目部直接用工的,與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并辦理工傷等社會保險;勞務分包的,勞務分包單位具有資質,總承包企業對其進行了監督。
工程監理具有相應的資質,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具有相關資質證書,監理人員的配備符合工程要求,工作流程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監理資料完整齊全。
發現問題:
1、合同人員流動頻繁,在崗率較低,技術力量不能完全滿足施
工需要。
2、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未及時更換有建造師證。
3、工程變更的申報及批復不夠及時。
4、預應力鋼束環氧涂層局部有刮傷現象;茶洞岸牽引系統轉向輪地錨不足;茶洞岸門架上的滑輪側向支撐剛度不足。
5、試驗室存檔的部分標準、規范未及時更新。
整改措施及期限:
1、及時按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實際需要補充工程技術人員(20__
年4月20日前)
2、已上報有關主管部門,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獲取從業資格書。
3、加強工程變更管理,加快工程變更的申報和批復。
4、已對預應力鋼束環氧涂層局部有刮傷的進行了及時更換,20__年4月15日前對相關問題整改完成。
5、20__年4月15日前更新完成。
五、工程安全生產監督
檢查結果:
在工程安全監督方面,我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并得以落實;組織開展了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安全投入滿足要求,施工安全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到位,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并執行到位,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發生安全或質量事故。
發現問題:
1、吉首岸索塔電梯不能與索塔頂部施工平臺平層,約低3米。
2、20__年5月以后未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有針對性的對預案進行
及時更新,實地演練不夠。
整改措施及期限:
1、20__年4月20前整改到位,并銜接平順。
2、20__年4月15日前預案更新完成,加強實地演練工作。
六、城鄉規劃管理
檢查結果:
建設用地沒有擅自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強制性指標的行為,并繳清土地價款和配套規費。
七、物資采購和資金安排使用管理
檢查結果:
項目資金預算按照預算管理程序規定審核下達,項目安排符合國家確定的投向和范圍。
不存在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設標準和增加建設內容問題。
項目建設資金撥付符合工程進度需要并且不存在截留建設資金問題;資金完全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使用不存在轉移、侵占挪用問題。
發現問題:
1、預撥款未能通過計量及時扣回。
2、20__年3月份現金余額較大。
整改措施及期限:
1、嚴格實行資金封閉運行管理,加快計量及工程變更申報。
2、20__年4月底前及時入賬。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4
根據本保證書, (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為 (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 (保證人姓名)注冊地址為 (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 (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 (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簽合同)去實施并完成某項工程,并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簽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簽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范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簽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簽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簽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并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 的資格 以 的資格
在 (證明人) 在 (證明人)
證明下 證明下
簽于 年 月 日 簽于 年 月 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5
工程建設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并計算復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并簽訂補充文本。
第五條 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后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7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號以后,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后盡可能快地開工并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后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系及糾紛;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坐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9
日期:_______
招標號:________
1、_______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并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5、所有投標書必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標書接收地點)。并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燃氣管網工程建設中的權力義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當地《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燃氣管道安裝工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不得違約。
一:承包范圍:
工程內容:儲備站、城區主干管、閥門井、庭院管網、樓棟調壓箱、室內安裝,表前、表后閥門。
工程地點:________地區內。為了滿足乙方工作量,具體施工地點由甲方統一調配。
工程量:
1、造價在1.5億人民幣左右分期建造,以實際工程量結算為準;
2、取費標準按最新安裝定額取費,結合現行市場。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圖施工,材料調度實做實結,乙方所購材料(主材、設備、配件)必須是國家標準生產廠家,按施工圖材料表中確定的規格、設計選型品牌購買,并按國家燃氣工程相關規范嚴格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相關資料及樣品,經甲方認可后,方能采購使用,并作為竣工驗收依據,未經甲方認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室內外管道、埋地管道以定額結算(按國家該項工程現行規定計取費用);每戶管道安裝暫定價一戶 元(含普通煤氣表),按照該項工程的實際類別,結合各地區最新近期定額,材料按當地、當時的調價,調差,按照施工圖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及現場簽證,實做實收,按實結算。人工費按當地最新標準計取。
四:開工:竣工時間:
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通知書為準,暫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達開工通知書開始計算,具體工期雙方另行協商,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工程規范:
按下列標準執行,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并執行國家及當地的相關標準規范施工,并按各地區[燃氣管理條例]和最新規定執行。
1、《城市燃氣設計規范》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5、《城市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檢驗規定》
6、《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金屬管道篇》
7、《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
8、《埋地鋼制管道石油瀝青防涂層技術標準》
六、違約責任。
七、有關情況補充。
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切實解決鎮農村飲水安全,甲方將縣下達本鎮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的一部分承包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乙方施工范圍除村以外的流泗鎮范圍內的其他區域。
二、甲方無償提供縣水務局撥付的該區域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所需管材及協調施工矛盾,施工所需經費及其他輔助材料由乙方自負。
三、乙方應優先確保復興大道、幸福大道兩側管道鋪設,確保銀灣豪庭、曹瑛村、鎮規劃新汽車服務站點的管道鋪設。
四、乙方應按相關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施工,確保正常供水。
如未正常供水、水質不達標,甲方有權收回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提供的管網等相關資產。
五、乙方按標準收取初裝費和水費。
安裝到各農戶初裝費不得高于現行初裝費標準,水費不得高于現行收費標準。
六、乙方應確保縣水務局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驗收。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在管道安裝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工期:一個月,于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工期,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違約方承擔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2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條件
第一部分?定義及解釋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采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采購、監督和支付的范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后的投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為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并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準,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復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范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規范。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并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并為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后,并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并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為實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為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于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_____別規定的作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為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_____別注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1)“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歷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為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標題和旁注?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注不應視為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注釋?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復數?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復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并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第二部分?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準:
(1)根據第4款,批準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為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采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布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盡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征得業主的批準,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ⅱ)如果單項或累積批準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6)批準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并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并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準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準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2.5?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為書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后,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為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該規定同樣適用于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監理工程師行為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準,或(c)決定價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并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準,定價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第三部分?轉讓和分包
3.1?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盡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為受益人的_____,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何義務,并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征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后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后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
5.1?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為“法定語言”。
5.2?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為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并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范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范。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范。
(f)圖紙的合成資料(1)標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和復制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復制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復制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為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并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致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后,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為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準;
(a)為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并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范、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由監理工程師批準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準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為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準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范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并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于本合同條件之后(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0.1?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為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業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條件后。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履約擔保的有效期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10.3?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11.1?現場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前,業主應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業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調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條件的資料。承包人而對這些資料的自行解釋負責。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之前,應被認為已視察和檢查了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數據,并對下列內容表示滿意(指在可能的范圍內對成本及時間的考慮):
(a)工地的形成及性質,包括地表以下的條件;
(b)水文和氣候條件;
(c)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圍和性質;
11.2?數據資料的獲取
根據第11.1款規定由業主提供的數據資料應認為將包括(如果有的話)合同其他條款中所列出的數據資料,業主提供這些數據資料的查閱地點為_______(地址名稱)。
查閱這些數據資料不應收取任何費用,承包人在交納一定的復制費用后可得到這些數據資料的復制(印)件。
12.1?反控標書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被認為已對投標書和工程量清單中所寫明的單價和費用的正確性及完備程度十分滿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規定外,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書應包括所有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有關貨物、材料、設備及服務的提供及暫定金額下的意外開支)及所有為正確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礙和條件
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現場遇到了氣候條件以外的實際的障礙或不利條件,這種情況在承包人看來是有經驗的承包人不可預見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并抄報業主。在收到這一通知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這種障礙或情況不可能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合理預見時,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監理工程師應決定:
13.1?工程應符合合同規定
除由于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承包人應嚴格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應嚴格遵守與執行監理工程師就涉及或有關該項工作的任何事項所發出的指令,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與否寫明。承包人應只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規定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14.1?應提交的施工計劃
承包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日后的28天內,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兩份工程施工計劃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計劃的格式和細節應符合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不論何時當監理工程師要求時,承包人還應以書面形式將其為工程施工而擬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總說明提交監理工程師,以供參考。
14.2?施工計劃的修訂
承包人應每三個月對施工計劃進行一次修訂,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預計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14.3?須提交的現金流動估算表
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一份作為參考的詳細的季度現金流動估算表,此現金流動估算應為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得到的支付金額。如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每季度對現金流動估算表進行一次修訂。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職責
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計劃以及提供總說明和現金流動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所應負的任何職責。
15.1?承包人的監督
只要監理工程師認為是為妥善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所必須時,承包人就應在施工過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其授權的、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監理工程師可以隨時撤回批準)稱職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進行該工程的監督。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人接受監理工程師或根據第2款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如果監理工程師撤回對承包人代表的批準,考慮到如下所述的更換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換通知后,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從速將其調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監理工程師批準的代表。
15.2?承包人代表的語言能力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代表對英語/中文的運用均不熟練,則承包人至少應安排一名稱職的翻譯隨時留在工地現場,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監理人員應會使用中文作為工作語言,或承包人應隨時在工地現場保持足夠數量的稱職的譯員,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16.1?承包人的雇員
承包人應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業中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助理,及能對工程施工予以適當監督的領班和工長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時履行其義務所需要的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及普通工。
16.2?當地的雇員
根據當地規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圍內盡量雇用當地勞務。
16.3?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和要求解雇
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的、在監理工程師看來行為不軌或履行其職責時不能勝任、玩忽職守的人員或監理工程師認為在工地的出現是不適宜的人員,這種人員一旦撤換,無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員應從速被替換。
17.1?放樣
承包人應負責:
(a)根據監理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精確放樣。
(b)按上所述,正確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準線。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基準線出現了誤差。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下,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等誤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為止。除非這種誤差是基于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發出錯誤數據造成的,在此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將根據第52款規定確定應增加的合同價格,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監理工程師對任何放線或標高的檢查不應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對放樣準確所負的責任,承包人應仔細保護和保存在放樣中應使用的基準點、龍門板、測樁和工程放樣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鉆孔和探坑?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鉆孔或勘探開挖,除非有關此工程項目或暫定金額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中,否則監理工程師應根據第51款規定為這種要求發出指令。
19.1?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過程中,承包人應:
(a)全面負責有權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員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這些工地已由其管轄)和工程(只要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業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發生人身事故,及(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監理工程師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機關所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并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墻、警告標志以及守衛設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工地周圍的環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19.2?業主的責任如果業主根據第31款規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進行作業,對于這些作業業主應:
根據31款,如果業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業主應要求他們負有同樣責任,保證安全和避免傷害。
20.1?工程的照管
從開工日起直到發給移交證書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間內,承包人應全權負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業主接到全部工程后業主將負責這些事宜。?但:
(a)如果監理工程師發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證書,承包人應從發出移交證書之日起,不再對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負責,此時對那一區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責任移交給業主;
(b)承包人應對其擔保在保修期內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的照管完全負責,直到這些工程根據第49款規定完成。
20.2?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在承包人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裝的工程設備,除了20.4款規定的風險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損失和損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彌補此損失與損壞,使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項要求,達到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亦應對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規定的義務中由承包人一方進行作業的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
20.3?因業主風險導致報失或損害
由于第20.4款中規定的期間風險或是與其它風險綜合作用引起損失或損壞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的程度來彌補損失和損壞,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的金額,同時相應地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因綜合風險造成了損失和損害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應決定業主及承包人各自應承擔風險的比例。
20.4?業主的風險
業主的風險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情況下:
(1)戰爭,敵對行動(無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動;
(2)_____,起義,軍事政變,或內戰;
(3)電離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燒或有毒放射物爆發或核原料爆發及造成爆發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飛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物產生的沖擊波壓力;
(5)_____或_____及秩序的混亂,除非這些情況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員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業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損失和損壞,除非這種占用是合同規定的;
(c)由于工程設計引起的某種程度上損失及損壞,不包括由承包人設計的部分工程及其負責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發生在工地現場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其他地點而對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響),而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預見到,或(2)能合理預見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這種力量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工程及承包人設備的_____
在不限制第20款規定的承包人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人應當對下列各項進行_____: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進行_____;
(b)以這種重置成本追加15%的額外金額,以彌補由于補救損失或破壞而招致的任何額外和附加的費用,包括業務費和工程任何部分拆遷費以及運走任何性質的渣土的費用;?(c)由承包人帶進現場的屬于承包人的設備和其他東西,_____的金額要足夠在現場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各項_____費,業主將按承包人實際支出的_____收據核實支付。
21.2?_____范圍
第21.1款(a)和(b)款的_____應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_____,并包括:
(a)從工地上開工日起到有關相應的工程或根據不同情況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發出了移交證書為止的期限內,業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規定以外的各種原因引起的損失及損壞,及(b)由承包人負責的:
(1)由于保修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間內損失或損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據49款和50款規定施工時引起的損失和損壞。
21.3?對不能收回的金額的責任
任何未_____的或不能從_____公司收回的金額,應分別由業主或承包人根據20款規定的責任承擔。
21.4?除外責任
第21.1款規定的_____責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1?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賠償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下列事宜的損失和對其賠償: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產生的或引起的對(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害及有關索賠、訴訟程序、賠償費、費用、訴訟費等所有有關的除22.2款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的所有費用。“
22.2?例外情況?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況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業主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過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權力。
(c)根據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對財產造成的損壞。
(d)由于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對人身的死、傷或對財產的損失、損壞,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或有些傷害或損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業主、其雇員、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這一點應予公平合理地考慮。
22.3?業主的保障
業生應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擔屬于22.2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下所有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
23.1?第三方_____電話業主財產
承包人應不限于22款規定的他的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進行人身傷亡(第24款規定除外)_____及財產(工程除外)損失或損害_____。
但第22.2款(a)、(b)和(c)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23.2?最低_____金額
第三方_____的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投標書用錄中規定的數額,僅對于投保的事故次數不限。
24.1?工人的事故及傷殘
業主不對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員的傷害及其補償負有責任,除非傷害及賠償是由業主及其代理人、雇員的行為及錯誤造成的。承包人應保障并持續保障業主不承擔(除業主如前所述應負責的情況外)有關的傷害及補償,及所有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費用與其他開支。
24.2?工人事故的_____
25.1?_____證明及條款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前向業主提供根據合同要求的_____投保證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_____的工作開始7天前,或(b)開工后84天內向業主提交_____單。
在向業主提交證明和_____單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_____單應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雙方同意的一般條款一致。承包人應使所有由其負責的在中國人民_____公司,或事先經業主批準的任何合格_____公司投保的_____及經業主批準的_____條款生效。
25.2?_____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在施工進度、范圍、性質發生變化時通知_____人,以確保根據合同條款在所有時間內有完備的_____,并根據要求向業主提交有效的_____單及本期_____費的支付收據。
25.3?對承包人未_____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證任何合同規定的_____生效,或未按25.1款規定的時間向業主提供_____單,業主在任何這種情況發生時,將使或保證任何這些_____生效并支付的_____金,及隨時從支付給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或視同到期債務從承包人處扣回。
25.4?遵守_____單的條件
在承包人或業主未能遵循據合同生效的_____單條款。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及賠款。
26.1?遵守法律、規章
承包人應在所有方面,包括發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種費用方面遵守:
(a)所有與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關的由國家或省頒布的法令、法規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章或地方法規,及(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承包人應使業主免于受到有關破壞這些規定的所有處罰及承擔有關這方面的責任。但業主應負責取得工程進展所必須的計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準,并根據22.3款規定,給承包人補償。
27.1?化石處理
所有在工地被發掘的化石、硬幣及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結構物及有地質、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和物品,就業主和承包人而言,應被視為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3
日期:
招標號:
1. (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 (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并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 (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 (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并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 (貨幣名稱和數量)后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多購的招標文件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于 年 月 日 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 (投標書接收地點)。并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于 年 月 日 時在下列地點舉行 (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參與人:
日期: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4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瀘水縣水務局以下簡稱(發包人)與云南元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包人)就華東稱灌區(三標段)施工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三條所列的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合同價款
1、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捌佰萬零伍仟壹佰壹拾伍元柒角捌分整(¥8005115.78元)
2、本合同為單價承包合同,合同單價為附后的綜合單價表。
3、如特殊原因增加的工程量,經監理、設計提出的意見,并經甲方批準后,才能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單價結算。
三、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l、工程建設合同書(包括補充合同書或協議)
2、綜合單價表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條款
6、招標文件
7、施工技術補充條款
8、圖紙
9、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的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議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四、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并承擔合同約定的發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并辦理公正手續。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條?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后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6
甲方: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有限責任公司設備安裝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 甲方委托乙方調整、安裝、固定有限責任公司設備(包括),對
2. 整套系統的安裝費用為人民幣x元整(¥xx000.00元,含建安發票)。
3.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以及技術要求,在甲方的現場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調整、安裝與配管。安裝設備以及安裝所需的輔件、螺栓、墊片、油脂、油漆由甲方負擔;安裝工具,電焊氣割、檢測儀表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按照相關的行業規范及國家標準進行安裝,安裝質量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及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如果安裝質量不符合規范及技術要求,乙方應予以整改。安裝結束后乙方出具安裝報告。
5. 乙方在安裝期間,應嚴格遵守有限責任公司的安全規定,服從有限責任公司及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管理。
6. 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以及施工安全規范,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及經濟責任,與甲方無關。
7. 所有輥子水平、平行公差在±0.05mm,軸間距、輥面標高公差±0.05mm,中心距偏差±1mm。相關試壓檢漏的操作規格及程序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
8. 施工完成后,碳鋼設備與管道應按有限責任公司的工程技術規定涂底漆與面漆,并做好管道流向標記。
9. 施工工期xx個日歷日,自x年xx月xx日起計算。
10. 安裝工程預付款為人民幣xx萬元,甲方在合同簽訂x天內匯入乙方賬戶。安裝結束并通過驗收之日起天內,甲方將余款人民幣x元整匯入乙方賬戶,乙方2天內開具建安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根據《民法典》、《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負責經營工程建設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方式乙方負責所有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設備的費用。
三、經營期限為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營指標
1、工程質量:本工程要求達到優良等級。
2、安全指標: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達標,事故頻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不允許有重大傷亡事故發生。
五、管理費及稅金
1、管理費:乙方應按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管理費及稅金支付給甲方。
支付時間:甲方有權直接在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最后管理費及稅金按工程最終竣工驗收后結算的工程款的數額及時間結算。
2、稅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審計和指導。
2、根據乙方的需要,委派有關人員配合乙方的經營。
3、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收取管理費及稅金。
4、如涉及工程設計變更等事宜,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進度款并扣除相應管理費和稅金后五個工作日內將余款支付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違反國家的法令、政策,并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本合同的規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為切實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須保證自己上崗率不低于______________%。
3、因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違法、違約及傷亡事故而導致甲方受損的,均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權人),除因工程建設與建設方發生關系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項目部的名義對外發生借款、貸款及有關經濟業務,更不得擅自私刻項目部印章或財務專用章及一切與甲方有關的.印章。
5、乙方保證其施工是連續的。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及時支付管理費及稅金。
7、承擔因其經營活動而引起的經濟風險。
8、乙方應在(1)工程竣工驗收后或(2)本合同解除后或(3)本合同終止后及時將圖紙、印鑒、技術材料、合同(合同)、往來信件、傳真及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八、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監管錯誤從而導致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優良等級或延誤工期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本工程的質量未經驗收通過,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______萬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條第2項切實履行合同的,則每超過控制指標_______%,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_______%的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有糾紛,則首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并在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8
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c)合同條件;
(d)規范;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9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0
甲方:×人民政府
乙方:
甲方有×村水渠建設工程一宗,經討論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為了明確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鄉×村水渠改擴建工程
二、工程規模
改擴建水渠全長約4000米。施工時需在被沙石填埋或損壞的原水渠基礎上,進一步清淤、深挖、拓寬及改擴建。在施工時用適合水渠配比標準的鋼筋混凝土對水渠兩壁、底部及水渠渠坎進行混凝土澆筑加固。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須嚴格按照合同預算開工,不得因乙方建設施工錯誤或質量不合格返工等原因導致預算超標,因乙方過錯原因超出標準由乙方負責。
2、工程所需的砂子、石子、水泥、鋼筋等由乙方負責購買,需達到工程建設質量標準,保證合同項目下的工程沒有施工、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鋼筋混凝土須達到硬度要求。
23、嚴格執行材料配合比,混凝土、特殊地段水渠引水管道需達到質量標準,因任何質量問題導致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建設,甲方不負相關責任,返工價款甲方不負責。
4、本合同的質量保證期為整個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后12個月。
5、甲方有權在質量保證期滿之前任何時間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對工程進行檢查。如果甲方所進行的檢查和實驗證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有權拒絕該部分或整個工程,且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換、修改、修補該部分或整個工程,直到甲方認為滿意為止,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發的一切費用。
四、工程造價
本工程合同造價:50000元(伍萬元整)
五、工程結算
1、預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隊自籌資金進行前期施工,稅款由甲方負責。
2、工程進度付款:工程完工驗收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款5萬元。
六、建設工期
工程建設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甲方負責工程建設款的落實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良好的條件,并按工程施工進度付款。
32、派出工程監理人員負責工程材料、設備、質量檢驗、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督。
3、負責工程竣工后驗收、結算等工作。
乙方:
1、負責按標準采購工程所需砂子、石子、水泥等材料設備及工具,并嚴格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成和交付使用;
2、負責組織工人按工程建設要求進行施工。
3、負責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采用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員按章操作。凡因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工傷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簽章日期:
乙方:(公章)簽章日期: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主合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及內容
1、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內容: ,詳見施工圖紙、范圍及合同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單項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細目均以本工程設計文件/《技術文件》為準,項目的計量規則以相關合同約定條款的有關表述為準。
第三條 詞語定義
1、甲方:指發包方。
2、甲方現場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做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承包方。
4、總承包方:
5、乙方現場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現場代表人。
6、工程監理:指受業主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業主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7、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
8、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9、設計單位:指受業主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10、工程:指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11、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2、設計文件:指由業主提供或甲方及總承包方提交業主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3、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4、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5、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6、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及業主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地震、洪水、冰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驗收竣工日期以甲方自總承包方處獲得相關驗收證明文件注明的日期為準,并依此為乙方完工的唯一依據。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21、總承包合同:總承包方與業主簽訂的本項目施工合同。
22、承包合同: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23、主合同:承包合同,暨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
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訂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4、“主合同”(包括構成主合同的一切文件)。
5、設計文件,施工規范、標準;
本合同一經簽署生效,甲、乙雙方即被視為已經充分并準確地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內容,而且承諾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
1、甲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 共 壹 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2、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業主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須接受并執行。
3、技術標準: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招標文件及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相關要求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
2)、《爆破安全規程》(GB 6722-20__);
3)、《水運工程爆破技術規范》(JTS 204-20__);
4)、《海港水文規范》(JTS 145-2-20__);
5)、《水運工程測量規范》(JTS131-20__);
6)、《水運工程測量質量檢驗標準》(JTS258-20__);
7)、《疏浚工程土石方計量標準》(JTJ/T 321-96);
8)、《疏浚巖土分類標準》(JTJ/T320-96);
9)、《疏浚工程技術規范》(JTJ 319-99);
10)、《疏浚與吹填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J 324-20__);
11)、《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S 257-20__);
12)、《水運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技術規范》JTS 205-1-20__;
13)、執行設計文件及相關技術文件、合同相關條款的要求等。
14)、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范。
執行技術準則的優先順序如下:
(1) 圖紙和技術要求(設計要求);
(2) 本合同的技術要求;
(3) 技術標準和規范等。
第六條 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及廣西區或海南省頒布的現行有關行政法規和政府規定。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及相關經濟活動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七條 工期及進度
1、根據主合同的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本工程開工日期: ,施工進度符合甲方進度要求。
2、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時,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延期開工;若乙方在規定的開工日期后 7天內仍然不開工的,甲方可理解為乙方放棄本工程,可另行將本工程重新發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3、乙方根據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合同工期計劃與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確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擾必然存在,趕工或間歇性開工不足等情況在所難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權發出工期或階段性工期調整指令,乙方應予接收并理解為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規定。
5、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致使甲方延誤階段性工期或總工期導致甲方向總承包方賠償時,乙方應無條件全額承擔甲方賠償給總承包方的損失賠償金及相應責任。
6、若因乙方施工進度原因,甲方被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書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經甲方二次書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滿足甲方的進度需要,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后,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損失。
7、若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對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應無條件密切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若甲方能因此從總承包方處獲得費用補償,可根據乙方在本合同的承包范圍和具體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費用補償;否則,甲方將不因此給予乙方任何的費用補償。
8、工期改變: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長。
對于承包合同規定的原因影響工期,總承包方給予確認的可延長工期,甲方結合對乙方的實際影響程度,確定相應應延長的工期。
9、工期改變不影響價格。
第八條 承包價款及計量方式
1、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不含稅),工程量暫定,合同單價及工程量詳見附件<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工程總價暫定為:
合同單價包含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要求實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備、人員調遣費、人工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臨設費用、運雜費、安裝費、臨時工程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期臨時道路布設費用、缺陷修復費、測量費、保險費、建管費、環保費、施工期內的物價上漲費、施工風險費、管理費、利潤、企業所得稅、該項目實施的辦公及檢測費(檢測費按工程量清單中施工內容承擔)其他一切本項目開支的費用。
2、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單價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費用;乙方必須根據設計圖紙,完成本合同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不論本合同清單是否列明的項目;本合同清單未有項目,其費用被認為包含在單價中,不再另行列項計費。除非在今后甲方單位書面通知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更進行調整外,其他任何情況下本合同單價不作任何調整。
3、工程量:
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紙要求凈尺寸范圍內進行計量,超出設計、超出總包與甲方的計算范圍和方式、不符相關規范等部分均不計量。
甲、乙雙方計量及結算工程量均以不得超過總承包單位批復給甲方的工程量計算為原則。
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單價不隨工程量增減、設備、材料、人工等資源的價格和各類規費、稅費的種類和標準的變化而變化,本合同單價不作調整。
5、乙方承諾合同單價內已包括了不少于1.5%的安全管理及措施費用。
第九條 履約擔保
1、履約保證金5%從甲方暫留的工程款中預留。
2、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場,停工,拖欠(克扣)民工工資,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時)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部分資金作為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3、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履約擔保金不足本合同約定的履約擔保金數額時,由甲方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繼續扣足履約擔保金。履約擔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并在總承包方退還甲方履約擔保金后 30天內,甲方退還給乙方(除了已作為賠償甲方損失部分的外),履約擔保金不計利息。
4、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不以乙方同意為條件,只需書面通知乙方即可。
第十條 材料和設備的供應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
2、乙方對不合格的材料應按照甲方或總承包方、監理、業主的要求及時清除現場、重新置換,并承擔所有發生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在限期內不能及時清除,則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清除,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3、根據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準的情況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但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需滿足或符合本工程所要求標準或規格。若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并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準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或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達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4、乙方自行負責的材料應以乙方自身名義采購,簽訂購銷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應商或出租方的材料設備款或租金而影響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并須保證甲方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賠或損失,否則,甲方將有權從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關損失及費用。
6、若乙方自行購買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工程需要,除了須承擔上述責任外,甲方還將采取下列措施處理:
(1)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直至符合要求止。
(2)按事件性質的嚴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質量保證金。
(3)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等級: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總承包方和業主要求及主合同約定的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返工,直至質量符合約定標準,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工期不予延長;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的,乙方除應承擔賠償甲方本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量違約賠償金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
2、質量監督
乙方應認真按照工程質量標準、規范、施工設計圖紙及合同等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總承包方、業主及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檢驗,并為檢查、監督、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工程質量標準:以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對總承包方的有關承諾為依據。具體按照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主合同中規定的有關質量條款執行。
4、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甲方工程師進行驗收。
5、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按主合同及有關規范、規定執行,若乙方不按主合同及有關規范、規定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本合同工程的質量驗收實行以甲方、總承包方和監理(或業主)多重的驗收標準,甲方驗收合格后,再由總承包方驗收,最后由業主最終驗收。如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或業主)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
7、乙方對工程質量負有保證責任,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工程師、監理(或業主)的審查、檢查、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的同意和批準,不能免除或減少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安全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施工人員與機械設備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遵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一切安全管理規定,并承擔由于管理不力或技術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
2、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的,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交安全防護措施,經過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準后才能實施,但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準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3、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損失或損害的擴大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立即通知甲方。
4、對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員必須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實行持證上崗,乙方雇傭的所有人員在甲方承接的工程現場范圍內(包括生活區)均應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安全監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有權對乙方的所有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以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文件中規定的內容為準),視其情節輕重,每次給予200元~500元扣罰,并在當月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5、乙方無適當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經甲方書面提出后在限期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無須經過乙方同意,即可委托他人或自行為乙方采購或安裝必須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內扣除。
6、因乙方的安全責任引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或個人處罰或追償時,乙方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或重傷1人次或輕傷3人次以上或發生機損、車禍、火災、中毒等事故或其它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影響惡劣的安全事件,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據此可采取要求停工整頓,直到甲方滿意為止;全額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證金;終止合同;其它甲方認為必要的措施。甲方采取一項或多項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費用、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產生的訴訟、仲裁等法律活動及承擔法律責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9、如果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的3%的安全保證金相應部分作為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第十三條 轉讓和分包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不得轉讓。
2、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采取一切措施,直至終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勞務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及時辦理和完善勞動用工、社會保險等手續,合法使用(農)民工,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甲方扣留乙方完成合同價款的 2 %作為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若發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的,甲方有權從該農民工資保證金中預先支取用于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資(不夠的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預先支取的農民工資金在被支取的下個月補足。工程完工后如無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問題,且總承包退還甲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余額無息退還乙方。
3、乙方每月須如實向甲方上報工資支付情況,并對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乙方發生少報、瞞報或采取其他手段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情況時,甲方除按照前款規定執行外,乙方須支付甲方每次 20__元的違約金。
4、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國家政策,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經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時間仍不糾正的,甲方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壹份供乙方使用,并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如乙方需要超過1份時,可復印,但費用由乙方負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給第三人。
(2)指派現場管理代表負責協調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過程中與甲方、總包方之間的關系。
(3)提供測量控制網點給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甲方所提供的測量控制網點,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時,乙方應支付甲方測量費用。
(4)甲方派遣管理人員對乙方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必要時進行質量、技術、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技術交底。
(5)協助做好測量的有關管理工作,并做好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6)按乙方提供的現場施工記錄及相關資料,做好竣工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歸檔、保存工作。及時審核應由乙方負責收集的工程驗收資料和其他原始資料。
(7)及時審核乙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按本合同規定付款。
(8)負責審核由乙方編制的報甲方的工程量、施工報表、來往文件和其他文件。
(9)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矛盾,減少施工中施工設備或船舶的干擾,盡可能使施工工作正常進行。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指示,實施、完成本合同協議書的全部工程,并修補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應提供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并按合同約定負責乙方施工所需的臨時設施的管理和拆除。
(2)在本項目實施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制定的有關工程管理的制度。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應承擔的費用,并承擔因自己施工組織及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開工前 7 天內將編制好的詳細施工方案送交甲方,嚴格按照甲方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復。甲方批準的施工方案作為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施工方案應具備如下內容: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4)在具備開工條件前 3天內向甲方提交書面開工報告,經甲方批準后才能開工。
(5)乙方應自行設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項目管理機構,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備足夠的管理、技術、施工人員及工程所需的船機和機械設備,如果甲方認為乙方的施工力量沒有達到工程進度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相應機械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設備、材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離場,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服從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自行完善各種手續。乙方要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進行控制,并使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滿意。
(7)若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乙方須在施工現場與總包方統一服裝、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傳標識牌、使用統一形象標志時,乙方要無條件執行并負責其費用。
(8)乙方應提供滿足規定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給其生產作業人員使用,若乙方拒不執行要求,甲方有權代購,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記錄、原始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及時提供和協助甲方做好各種報表、資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
(10)按照本合同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維護夜間和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警衛等,遵守國家、當地政府和部門對于施工現場交通、環境、衛生、噪音等的管理規定,保持現場整潔,文明施工并承擔其費用。
(11)自行解決施工車船設備等的停泊設施及防臺、防風問題。
(12)若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或其他政府部門扣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行政處罰時,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權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若仍不能滿足合同規定或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13)因乙方或其雇員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應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任何人員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而要求的索賠或承擔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承擔所有的責任。
(14)乙方進入現場施工的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管理制度及當地居民的風俗習慣,現場負責人要按時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參加的各種會議;對違反規定的乙方任何職工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
(15)乙方有義務搞好施工現場與其它承包商(如有)的配合協調關系,不得干擾或妨礙在施工現場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制裁措施。
(16)負責測量、各類原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存工作,并將完整的竣工資料按業主和總包方規定格式和份數交給甲方。
(17)其它未規定的,按本合同的原則和其它條款的規定應由乙方負責的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代表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為 先生。有關施工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上述甲方現場代表。除符合本條第二點外,有關免除乙方責任或增加甲方費用的任何指令應由甲方法定代表人專項的書面授權,或另行簽訂協議。在上述授權范圍內,有甲方現場代表的簽字或加蓋項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現場指令。
2、因乙方實際完成合同規定內容的工作量數量增加而引致的合同費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現場指令引致其他費用增加的,如有相應記錄并經甲方確認和加蓋項目部公章的確認文件為符合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十七條 乙方代表
1、本工程乙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為 先生(身份證:)。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一切活動,對本合同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簽署文件、工程計量、結算支付等進行組織實施和負責,履行乙方職責。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授權委托書,乙方聲明:前款所授權委托的現場項目代表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簽字、確認及實施的行為等活動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前款所授權委托的現場項目代表有權將其職責再行委托他人完成,在此等情況下,也應視為乙方的行為,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除非乙方及時的、書面的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權委托書,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確認,否則,乙方對上述所授權委托的項目代表發生變動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若甲方認為乙方授權或委派的現場項目代表不能或不適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現場項目代表,乙方應調離該人員并在3天內改派現場項目代表,否則視乙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八條 付款方式
1、預付款:無
2、進度款:按月支付。
2.1甲方收到總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后15天內,按核定的完成合同價款扣除以下款項后支付給乙方。
(1) 履約保證金5%(如未發生工程違約,工程完工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2) 2%的農民工保證金(如無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程完工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3)扣留完成工作量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如未發生質量事故或保修費用,工程保修完成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4)安全保證金3%(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上述款項退還條件:以主合同甲方相應獲得上述四項的總承包退款至甲方賬戶之日起算,為甲方退還乙方的起算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單位從總承包獲得該工程確認的相關完工驗收確認文件中注明的日期為起算日期。
2.2 乙方應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報表及相關支持資料(具體以總承包方要求為準),由甲方按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的相關規定及乙方實際完成的量對該報表進行審核。由甲方按主合同的規定對該報表進行審核,并統一向總承包方報送。工程量的確定: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量計量規則且以不超過總包批復給甲方的相關工程量為前提進行確定,或以甲方審核的乙方實際完成量為準。兩者不一致時,暫以數量或價款較小者為準,結算時再調整。
3、支付乙方工程進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總承包方在乙方承包項目上支付工程進度款為前提;當甲方累計付款達到合同總價的 85%時,甲方暫停付款。待本工程完工且甲方與總包方結算完成并收到相應款項后,扣除賠償金或應扣除費用,甲方在 30天內支付給乙方結算確認值的95%,剩余5%保修金在主合同節點工程缺陷責任期滿,甲方收到總承包方退還保修金(質量保證金)后30天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4、乙方應保證所收到的進度款全部用于該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檢查、監督的有關資料、文件,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條件。當出現因乙方使用進度款不當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設備不能按時進場,乙方的分包商或雇員因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款項而影響工程進度或對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留相應數額代乙方支付或暫停支付部分進度款,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因業主或總包方以承兌匯票支付進度款,則甲方也有權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體承兌匯票比例與業主付款時承兌匯票占批復工程款比例相同。
6、所有款項均轉帳至乙方單位名稱開立的指定銀行賬號,乙方須按甲方管理制度和運作程序辦理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乙方收款帳戶:
全 稱:
開戶行:
帳 號:
第十九條 結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總承包、業主或甲方要求及時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在工程完工后及時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資料。
2、若因乙方未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影響甲方辦理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及工程結算時,所造成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工程的結算,在主合同工程結算經總承包、業主或第三方造價審計機構審定后進行,由甲方授權委托的項目現場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核實,但該簽字或蓋章確認核實只能作為雙方結算的初步的、預計的確認,不能作為乙方向甲方請求支付或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
4、本合同工程的最終結算須經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審核,并同意以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的審核作為工程的最終結算,由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否則,除非獲得甲方書面確認,任何甲方項目部或部門及任何形式的最終結算均對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5、當主合同已終止或解除后,或乙方承擔的工程完工后二個月,如甲方通知乙方辦理結算,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與甲方辦理結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與甲方辦理結算,則可推定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結算為最終的結算。
6、本工程的結算手續須經過 公司的蓋章。
第二十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執行主合同中工程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限。
2、保修金: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乙方要保留本工程保修項目造價的 5 %的款項作為本合同的保修金(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總承包方退還甲方保修金后30天內,甲方扣除實際發生的保修費,將余額部分退還給乙方,保修金不計利息。
第二十一條 工程變更和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在本合同范圍內對工程的結構、施工范圍、數量和技術要求等進行變更。甲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施工順序或工期調整的指令不屬于變更。
2、施工過程中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費用或工期等的改變,以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確認的事實(如費用調整、工期改變等)為依據,結合本合同中有關條款的規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變更的比例給予乙方相應的工期和費用調整;總承包方、業主和監理未確認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索賠要求除有特別規定外,只能理解為因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的責任原因引起的。索賠事件發生后,如應向總承包方索賠的,乙方應合力協助甲方向總承包方索賠,索賠所得的費用視發生的項目歸屬和雙方貢獻而分配。總承包方對甲方的補償是本合同唯一的補償來源(不包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補償);總承包方無補償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當發生因總承包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經與乙方協商采取可能的措施后(甲方發送通知后7天內,乙方應按通知要求派人與甲方協商,否則視乙方認同甲方獨自采取的任何措施),仍無法得到總承包方的適當補償或補償費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補償的要求,而此時乙方按本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仍應得到履行。
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屬于變更范圍的,則不給予乙方任何的工期和費用調整。
6、根據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該項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二條 新增項目的計價原則
1、本合同工程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一般項目變更時,則按以下原則進行計價:
(1)有類似的工程項目單價的則套用類似項目的價格。
(2)如同類型子目之間的項目單價能采用內插法計價的則按內插法計。
(3)施工項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變更的則只換算變更材料費用。
(4)項目差異較大時雙方另行協商。
2、若發生重大設計變更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時,工程量按照總承包方批復的結算,單價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三條 保險
1、乙方應承擔為本工程配置的設備、人員和其他財產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包括對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損失)承擔購買保險的責任。乙方應使甲方免于承擔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賠償責任。
2、若發生保險事故時,雙方均有義務及時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而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時,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保險理賠所需的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明,若因一方資料、文件或證明保管不善或沒有保存導致延誤或失去保險理賠時,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由業主負責投保。開工之前5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其余各項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
4、不管甲方是否檢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保險憑證,乙方如未能購買相關保險、未能履行乙方應盡前述1/2/3職責的,均屬乙方擔負全責,甲方并有權執行約定的處罰、扣款條款。
第二十四條 環境保護及現場清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堅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護條例》、《衛生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施工現場當地環保方面的規定。若造成水利設施破壞、環境污染、水土流失、影響公共衛生等,其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現場清理通知后 1 日內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現場清理,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現場清理,且滿足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及甲方、總承包、監理(或業主)的要求清理現場,甲方有權自行組織人員或委托第三人進行現場清理,乙方承擔該現場清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義與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定義相同。
2、不可抗力發生后,甲乙方雙方均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損失和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質量、安全、環保、進度、文明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機械設備到位等情況達不到合同規定或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以及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等)、或違反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中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合并執行對乙方進行處罰:
1、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2、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中抵扣。
3、按照損失比例從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4、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
5、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6、甲方可進駐現場和接管本工程,終止乙方在本合同項目下的承包。甲方有權自行或雇傭其他承包人完成該工程。
但是乙方承擔上述責任之后,并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則由雙方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時,則向甲方單位法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2、爭議發生后,除經雙方協商,甲方書面同意停工外,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中斷及處理
1、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他甲、乙雙方及總承包方和業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即視為合同中斷。
2、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現場機械設備、材料等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建設單位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等撤離施工現場。
3、合同中斷或暫停施工后,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示暫停施工或復工;因合同中斷造成的損失,在甲方得到總承包方賠償的前提下,甲方根據乙方具體情況酌情予以補償。
4、如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本合同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九條 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的處理
1、當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除應甲方要求,為工程安全之目的,維護好施工現場外,其余人員、設備、材料應在7天內完全撤離現場。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全撤離現場,甲方可認為乙方放棄了現場設備、材料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進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在甲方發出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7天內,按通知要求,派員配合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乙方不派員協助或乙方雖派員協助,但不能提供有關資料或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為準。
第三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的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完成保修并付清一切款項后,合同失效。
第三十一條 合同附件
附件:1、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甲 方: 乙 方:
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 系 人:
電話: 電 話:
傳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2
證書與支付
60.1月報表
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四份接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報表,每份均由監理工程師按第15.1款規定的承包人代表簽字,報表包括承包人認為到月底自己有權得到的以下有關各項的款額:
(a)已實施的永久工程的價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項目,包括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計日及類似項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裝設備發票價值的百分比,如投標書中附錄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調整;
(e)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額。
如適應,月報表應包括如下項目并按其順序考慮:
(l)截止到本月末已實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幣計價的估計合同值,該值應據56款規定為工程量清單中書明的場本單價乘以由監理工程師測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當地貨幣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減掉(2)。
(4)據表1所表明的外幣百分比計算出(3項中當地貨幣和外幣的數額根據52款規定,它是受變更影響的。
(5)據52款規定,以反映以當地貨幣和外幣表示的費用的變化數額。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獲批準的計日工數額,減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證書所批準的數額,并據工程量清單計日工表確定的內容書明當地貨幣和外匯的數額。
(7)據70款規定,如有的話,由于后繼法規所導致的費用數額,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
(8)按60.3款規定,對于本月已到達工地的材料和即將用于工程,還沒有安裝的工程設備,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額。
(9)據60.4款規定,將本款(4)(5)(6)(7)所述的數額之和乘以60.4款所書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數額。
(10)據本款動員預付款之規定所致的增加或扣減的數額。
(11)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一種或多種貨幣表示的任何其它數額。
60.2月支付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上述報表后28天內證實或修改該報表,向業主證明他認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有關付款金額,但應:
(a)第一、保留按投標書附錄注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乘以承包人根據第60.1款(a)、(b)、(c)和(e)有權得到的款額而計算出的保留金額直至該保留金的款額達到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限額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規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應付給業生的任何金額。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與扣除金額之后的凈額少于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中期付款證書的最小限額時,監理工程師不必按本款開具任何付款證書。盡管有本條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條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約保證并經業主批準之前,監理工程師將不對任何支付開具證書。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預付款
承包人只能與合格材料供應商訂立材料協議,已簽協議付應送交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有權得到這些款額,只要監理工程師確立對于用于但未進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設備是適應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規范要求;
(2)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儲存并有防止損失或損害或變質的措施,使監理工程師滿意;
(3)承包人有關要求、訂單、收據的記錄,材料和設備的使用應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方式進行且此記錄應完好讓監理工程師檢查;
(4)承包人應隨月報表提交現場材料和設備的估價價值,連同監理工程師所要求的有關方面文件(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所有權的證據和(3)有關付款;
(5)這些材料的所有權應歸屬業主;
(6)給承包人的款額不應超過下述的75%:
(a)進口材料的CIF價,或(b)當地制造材料的出廠或貨柜價,或(c)當地生產材料的堆場價,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這一款額在材料與工程設備到達現場的當月計付,在材料與工程設備進入工程的當月扣回;和(8)這種支付不應視為對此材料的批準。
60.4保留金
據第6O.1款規定,數額為月度中期付款證書中書明的10%的保留金應由監理工程師在首項或以下各項證書中予以扣減(以下稱為保留金)直到扣減數額累計達到投標書附錄中列出的占合同價的百分比例的數額為止。
60.5保留金的支付
在簽發全部工程的移交證書之時,監理工程師將把一半保留金付給承包人;或在簽發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時,監理工程師將把由他確定的同該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相應的金額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滿后,另一半保留金將由監理工程師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并規定如果根據第48教的規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經適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區段或部分時,“保修期滿”
一詞在本款中應視為是指最后的那一個保修期的期滿。
進一步規定,如果在此時,據49款和50款規定仍有應由承包人實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監理工程師將有權拒絕開具證明,直至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額部分。
60.6動員預付款
業主將向承包人提供一筆無息預付款,用于工程的動員費用(下稱“動員預付款”),其數額為在投標書附錄中列明的合同價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開列的外幣和當地貨幣的比例進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錯或謀劃濫用動員預付款,業主有權立即收回。
60.7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擔以下工作后14天內監理工程師將向業主發出證書(一份復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稱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
(a)已簽署了合同協議書;以及(b)據10.1款規定提供履約保證金;以及(C)提供業主同意的格式和銀行出具的等同于動員預付款數額和幣種的無條件銀行保函。
銀行保函應保持有效直到動員預付款據60.8款規定全部回收為止。但其數額應隨回收額增加而持續遞減,正如據本條規定而發出的中期支付證書所述。業主將在收到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后28天內支付動員預付款。
60.8動員預付款的扣回
動員預付款將從業主給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從工程正式開工后第四個月開始,在中期付款證書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還形式,直到合同中規定的竣工期前3個月回收完畢。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證書的數額小于根據本款規定的扣還量,其差額部分應視為債務并轉入下一中期付款證書中。
60.9對支付證書的改正
監理工程師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更正或修改以前發出的證書,如果進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滿意,他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刪去或減少該工程的價值。
6O.10竣工報表
在發出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后84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的提交一份最終報表及輔助文件,并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格式詳細說明:
(a)到本移交證書載明的日期為止,按合同規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終價值;
(b)任何承包人認為應支付給他的款額;
(c)任何承包人認為根據合同應給他的估計值。
估計值應在最終報表中分別表明,監理工程師將銀60.2款規定開具證明。
60.11最終報表
據62.1款規定在發出保修證書56天內,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終證書草案(下稱草案)及其它輔助文件供監理工程師參考。草案應詳細說明:
(a)據合同規定進行的全部工程的價值,和(b)承包人認為按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追加款項。
如果監理工程師不同意或者不能確認最終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監理工程師可能需要的進一步資料,并對草案進行雙方同意的改動。承包人再縮寫并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作為一致同意的最終報告(在本條件中稱為“最終報表”)。
60.12結清
在提交最終報表時,承包人應給業主一份書面結清單,進一步證實最終報表中的總額相當于由合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全部和最后確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所有金額,并將一份副本呈交監理工程師。但該結清單只是在根據60.13款頒發的最終證書規定的應支付的款項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60.13最終證書
在收到最終報表和書面結清單后21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向業主發出最終支付證書復印件送承包人監理,表明;
(a)監理工程師認為按合同最終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b)在對業主以前支付過的所有款額和根據合同(除第47款外)業主有權得到的全部金額加以確認后,業主還應支付給承包人,或者承包人還應支付給業主的余額(如有的話)。
60.14計價貨幣
計價貨幣應為投標書附錄中所規定。為支付方便,計價貨幣與其它幣別的折算應按第72款規定進行。
60.15對承包人的支付
業生向承包人的支付應以承包人在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幣別和比例進行,但規定上述幣別和比例應據任一方的請求根據合同條款第51款和52款的規定隨時變化調整。
60.16支付時間I
在監理工程師按本條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條款頒發的任何中期證書中規定的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在該中期證書被送交業主后28天之內,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終證書送交業主后56天內,由業主支付給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約束。若業主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則業主應按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利率,從應付之日起計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額的利息。
本款之規定不損害承包人根據第69款享有的權力。
60.17支付地點I
業主向承包人的交付應按合同中規定的貨幣,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6O.18對業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業主的支付,包括以扣減方式或抵消方式,均應按以下方式進行:
(a)在以前由業主花費的任何數額償還的情況下,支付應以相同幣別相同比例的形式D進行a(b)對于根據第47款的違約賠償費(如有),支付應以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1中列明的幣別和外幣比例進行。
(c)在其它情況下,支付應以雙方同意的幣別和數額進行,或如達不成一致意見,應以監理工程師認為合理和公平的確定為準。
(d)對于動員預付款扣回還應按60.3款規定進行。
60.19業主責任的終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終報表中(除非這些情況發生在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發出之后〕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報表中已經包括了索賠要求,業主將不承擔任何有關執行合同,施工工程或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項或事物的任何責他。
61.1僅憑保修證書批準
只有據62款規定的保修證書才能被視為構成工程的批準。
62.1保修證書
在監理工程師簽發保修證書并呈交給業主,將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盡其義務施工并竣工,且對缺陷的修補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前,不應認為合同已經結束。保修證書應由監理工程師在保修期滿后的28天內發給;或如果適用于永久工程各區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則在一個保修期滿或根據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規定任何被指令進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后簽發保修證書,但保修證書的頒發不應是將第60.5款規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給承包人的先決條件。
62.2未盡義務
盡管保修證書已經頒發,承包人和業主仍應對在保修證書頒發前按合同規定的履行保修證書頒發時尚未完成的義務承擔責任。為了確定任何該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合同仍視為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措施l 63.1承包人的違約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閉、清理或解散(但為合并或改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產或與債權人協議,或與債權人為受益人的轉讓,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果財產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財產的任何實質部分,或如果根據有關對債務的重新組織、安排或調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規,對承包人的訴訟開始,或有關解散和清理的決定通過時,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的財產的主要部分的證券所有權,或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動或發生有關此類事件對涉及承包人及財產或與3.1款規定相違背;或對其貨物征稅;
或如果監理工程師發給業主證書證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
(a)已放棄合同,或(b)無正當的理由;
(1)未按41.1款規定開工,或(2)在接到46.1款規定的通知后28天內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來繼續進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規定的通知或39.1款規定的指令后28天內,未遵照執行,或(d)盡管在此之前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警告,仍一貫或公然忽視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e)與4.1款相違背,則業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莊或不影響合同給予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的權力的前提下,進駐工地和終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認為合適的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業主可隨時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用機具和材料;并將所得視為據合同承包人轉給業主的款項。
63.2終止日的估價
在業主進駐并終止承包人后,在實際上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應單方面地或通過與各方協商或在協商后,或在他進行了他認為適宜進行或實施的調查或查詢后,確定、決定并證明:
(a)在進駐工地并終止合同時,承包人根據合同已由其實際完成的工程,已經合理地得到或理應得到的任何款額(如有時)。
(b)已經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63.3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業主按本款規定終止雇用承包人,則在保修期滿以前,以及其后監理工程師查清施工、完工與維修缺陷費用、完工拖延損失賠償費(如有時)以及業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項并開具證明以前,業主不應負責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包括損失費)。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權得到由監理工程師證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支付給他并扣除上述款額之后的款額(如有時)。如果此項款額超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付給他的款額,則根據要求,承包人應將比超出部分付給業主。此項款額應視為承包人欠業主的債務因而應于償還。
63.4協議利益的轉讓
除法律禁止外,如監理工程師在按63.1款提及的進駐和終止后14天內指示,承包人應將其簽署的為任何貨物或材料或服務的提供和/功為履行合同實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協議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64.1緊急修復工作
無論是在工程施工期間還是在保修期內,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發生或發生與之有關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監理工程師認為進行任何修補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承包人無能力或不愿立即進行這項工作時,則業主可在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雇用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并支付有關費用。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由業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應屬承包人負責按合同自費進行者,則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確定由此產生或隨之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業主從付給或應付給承包人款項中扣除。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發生任何上述緊急情況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理可行的條件下,盡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岡隊65.1對特異風陣不承擔責任
承包人對任何由65.2教特殊風險引起的有關下列后果,均不負賠償或其它責任:
(a)除了對按39款規定在特殊風險發生前被宣布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對工程的破壞或損害,或(b)對業主或第三者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C)對人身的傷亡。
65.2特殊風險
特殊風險為20.4款(a)段至(5)所定義的風險。
65.3特殊風險對工程的損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風險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運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或承包的設備遭到破壞或損害時,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壞或受損害的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設備的款機并且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或完成這項工程確屬必要時,承包人有權得到下列款項:
(a)對受破壞或受損害的工程進行修復的費用;
(b)替換或修復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設備的費用。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合同價的增加額(考慮監理工程師確定的替換承包人設備的合理價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4炮彈、導彈
無論何時何地由于地雷、炸彈、子彈、手榴彈或其他炮彈、導彈、彈藥或戰爭用爆炸物發生配炸或沖擊造成的破壞、損害或人身傷亡,均應視為上述特殊風險的后果。
65.5由特殊風險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據合同任何其他條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其他款項外,業主應償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風險引起或導致或以任何方式與其有關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費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規定的在特殊風險出現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費用,但以本款下文中關于戰爭爆發條款中的各項規定為條件。承包人應在獲悉任何此類費用后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決定上述承包商的費用數額并加合同價中,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6戰爭爆發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也不論其對工程施工在經濟上或物質上有無影響,則除非按本款規定合同已經終止,否則承包人應繼續盡最大努力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終止。在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業主均有權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經發出此項通知,除本款和執行第67款規定的各方權利外,此合同應告終止,但不損害雙方任何一方對在此以前的任何違約所應有的權利。
65.7合同結止時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如果根據65.5款規定終止合同,承包人應盡快從工地撤離一切承包人設備,并為其各分包人的撤離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條件終止,業主應按合同中規定的單價和費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終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費用,包括帳上尚未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與項目,并另外支付下述費用:
(a)有關任何在工程量清單中提及的預備性項目的應付款項,只要這些項目中的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項目中其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費用。
(b)為該工程所合理訂購的材料、設備和貨物的費用,如其已經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對之依法有責征收貨時,而業主一經支付此項費用后,該項材料、設備和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C)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所合理開支的任何費用的總額,但上述費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費用中。
(d)按65.3及65.5款規定應支付的任何追加費用。
(e)按65.7款規定考慮到已經或即將支付已實施工作的費用,承包人設備撤離的合理開支以及如當承包人提出要求時,將承包人的設備運回其注冊國內的主要設備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費用,但不得多索費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及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終止時的合理遣運費。
業主除按本款規定支付任何應付費用外,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任何有關承包人的設備、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預付款的未結算余額以及在合同終止之日,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償還業主的任何其他款額。任何據本條支付的款額,應由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決定,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解除履約
66.1解除履約時的付款
如果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后,發生雙方無法控制的任何情況,以致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或根據管理該合同的法律,雙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繼續履約,則合同如已按第65款規定終止時,應由業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額應與第65款規定的應付款額相同。
67.1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發生了爭端,這些爭端無論是與合同或工程施工有關的或由其產生的無論在施工過程中或完成工程后,無論是在放棄合同、終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對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指令、決定、證書或估價有爭議的問題,首先應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及抄送另一方。通知應說明是根據本款規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其決定通知業主及承包人,其決定也應注明是據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棄或被終止外,承包人應在各種情況下以全力進行工程施工。除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按下文規定通過友好解決或仲裁裁決修改外,承包人及業主應對監理工程師的決定付諸實施。
如果業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監理工程師的任何決定不滿意,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內未作出決定,業主或承包人在收到決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據具體情況,通知對方及抄送監理工程師供其參考,要求根據下過規定對爭端開始仲裁的意向。這一通知擔下述規定使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要求述有關的爭端開始促裁。按67.4款規定,無此通知,仲裁不能開始。
如果監理工程師已對爭端事項向業主及承包人發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監理工程師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內,承包人和業主均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則所說的監理工程師的通知應是最終對業主及承包人雙方有約束的決定。
67.2友好解決
在按67.1款規定發出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雙方就爭端不能首先友好解決,仲裁方可開始。除非雙方另有協議,無論爭端是否友好解決,仲裁應在通知書發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開始。
67.3仲裁
有關下面的任何爭端:
(a)如果監理工程師所做的任何決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規定成為最終決定并具有約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規定的期間內達成友好解決,則應遞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國的工程所在地,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或在香港進行。
上面所說的仲裁人有全權公開、復查和修改監理工程師有關對爭端所做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判決、證明或估價。
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訴的證據或論據均不應限于與爭端有關的任何事項。監理工程師按上述規定做出的任何決定,均不應取消他作為證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與爭端有關的任何問題作證的資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進行。但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義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正在進行中的仲裁而改變。
67.4未能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在67.1款規定的期限內,業主或承包人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與此有關的決定已作為最終決定并有約束力,則如果一方按上述決定執行,另一方在不影響任何其權利的條件下,可據67.3款規定將該違約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項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這類提交。
退知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據合同條款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明、通知或指示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或派人送達承包人的主要營業機構,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它該類地址。
68.2致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送至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或派人送達本合同條件第1.6款中規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變更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將其指定地址改變工程施工所在國家內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經事先通知合同雙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業主的違約69.1業主的違約
如果業主發生下述情況:
(a)在第60 .16款中規定的付款時間期滿后的28天內,未能接監理工程師的任何證書向承包人支付其應得的款項(此款項已扣除據合同業主有權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項);或(b)干涉、阻撓或拒絕任何這類證書頒發所終要的批準;或(C)宣告破產,或作為一個公司宣告停業清理時,因整頓或合并計劃進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由于經濟混亂,使他不可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
承包人有權通知業主終止其根據合同的受雇義務,并將一副本送監理工程師。合同的終止應于此通知發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承包人在第69.1款規定的通知14天期限結束后,將不受本文第54.1款規定的約束,盡快從工地撤離所有其帶至工地的設備。
69.3合同結止時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終止的情況下,業主在對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擔的義務與合同第65款規定終止時所應承擔的付款義務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規定的各項付款外,業主還應支付承包人由于該種終止造成或該種終止有關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發生的金額。
69.4承包人暫停工作的權力
不損害60.16款規定承包人對利息的權力及據69.1款終止合同的權力,如果業主未能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證書在60.16款規定的期滿后的28天內,支付給承包人應得的款項(除去合同規定業主有權扣回款項的金額),承包人在通知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后28天內,可以暫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據此條,暫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響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
(a)按合同第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的合同價,并相應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69.3復工
如果在根據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暫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業生隨即支付了包括第65.8款規定的利息在內的應支付的款項,如尚未發出終止通知,那么承包人據69.1款的權利不再有效。承包人應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70.1費用調回原則
因勞務、材料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的費用升降而需要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此種調整應分外幣和當地貨幣兩部分進行。
價格調整將按下述條款中的公式和價格調整文件,對60.1款和60.2款規定的月支付報表以及60.ll款規定的最終支付報表分別進行:
(a)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系數(ADJF)應由70.2款所提供的價格調整公式得出,并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b)當地貨幣部分的價格調整應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關部門頒發的文件和原則進行并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c)如果合同中的本條款或其他條款并不包括因費用升降而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補償,則合同中的單價和費用應認為已包括了一筆應付這種費用升降的意外費用。
(d)月支付報表中的外幣和當地貨幣部分的可調整金額應是下列兩項之差,即:
(1)根據第60.1款的規定,監理工程師認為應支付承包人的金額際扣除保留金),包括以基本價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計日工(若計日工已調整則不包括計日工),但扣除已進場的材料款;
(2)減去在上一次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中期支付證書中根據上述(d)(l)算出的金額。
該可調整金額應排除付給指定分包人的款項以及以實際成本或現行階格為基礎的其他款項。
(e)每月支付證書中的外幣或當地貨幣部分調整的金額應通過把價格調整系數乘以可調整金額或按價格調整文件調整而得到,并且根據第60款的規定,這些已調整的金額將支付給承包人,但業主可從中扣除承包人屆時應付業主的保留金、違約賠償金、應返還的動員預付款以及其他金額。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規定的竣工期限內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以后至完工這段時間以內的價格調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價格或指數,也可采用調價時的現行指數或價格,業主可擇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種工期延長符合上述第44款的規定則本款規則僅適用于該延期期滿后進行的調整。
70.2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a)如果由來源國法定組織編制發布的下列指數有任何改變,那么因勞務費用、材料費用和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漲落而對合同價進行的調整應按本款規定進行計算,并在據60.1款所作的每月報表中,在據60.10款所作的竣工報表中和60.11款所作的最終報表中反映出來;
(1)勞力來源國的勞務費用指數;
(2)材料的費用指數;
(3)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費用指數;
(b)對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數”系指遞交投標書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的適用指數;
(2)“現行指數”系指與某一具體報表有關的階段最后一天的適用指數。
但對于其價值已包括在任何這類每月報表(或竣工報表,或最終報表)中的任何工作,如果是在第43條規定的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之后進行的,那么,“現行指數”
即應為上述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適用的指數。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兩項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規定承包人應得款額(在扣除保留金以前并且不包括預付款的償還)減去用于下列各項的任何款額:
——指定的分包人實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現場的材料及工程設備;
——計日工、變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實際費用或現行價格的項目,以及獎金(如有的話);
——根據第7O款所做的各類調整。
(B)根據本款(b)(3)之(A)計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報表中的款額。
(c)合同價格的調整應以有效價值乘以一個價格調整系數計算得出。該系數應為本款(d)段給出的每一比率與下列分數的乘積之利。該分數為:
現行指數-基本指數——————————基本指數采用有關指數進行計算。
(d)為計算價格調整系數,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慮實際工作的構成因素)
應為:
(1)有關須調整的勞務(以及監理)費用參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數;
(2)有關要調整的材料費用參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數;
(3)有關要調整的其它費用參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數;
(4)不須調整的所有其它有關費用;
各項比率總計1.0O.(e)如果在進行計算的當時還不知道某一指數值則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數值,并在隨后的每月報表中予以日們必要的調整。
70.3當地住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合同價當地貨幣部分的調整應根據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費用的漲落予以調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規定的現場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當地材料。
“基本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現行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2)根據本款規定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應通過把‘基本價格與現行價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現行價格有效期間內發送到現場的指定材料的數量計算得出a上述調整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增加,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減少。
(3)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確保不發生指定材料過于浪費的現象。任何運出現場的指定材料都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予以清楚地登記。
(4)本款各項規定適用于為施工目的在現因使用的承包人設備所用的燃料,上述設備包括承包人擁有的用于運送職員、工人、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工程設備或材料進出工地的車輛(或是他長期租用,負責供應燃料的車輛)。上述燃料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清楚地登記。本款的規定不適用于任何賣給或供給承包人的雇員或其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個人用車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應自始至終注意適合的市場。購買材料時每當材料的布用變動可能引起本款規定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時,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以與恰當地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相一致的態度,以最便宜的價格去購進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時候出現承包人一方不夠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的情況,無論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時,還是其它情況下,在調整合同價格時,對因上述不勤勉、違約及玩忽職守所造成的費用的增加將不予考慮,對本來可以降低的費用但由于不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而未能降低時,此筆金額應從合同價格中扣除。
(6)合同價格不應因材料費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動而作調整。
(b)不包括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在根據本款確定合同價格調整頓時,不考慮任何企業管理費和利潤。
(c)通知和記錄當發生可以或可能導致本款所說的合同價格調整之任何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向監理工程師就此發出通知,承包人還應保存為使合同價格得以按本款規定進行調整所必需的帳薄、帳單及其它文件和記錄,并在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提供任何所保存的發票、帳單、文件和記錄,以及監理工程師可能要求的其它資料。
(d)竣工日以后的調整在根據第43款確定全部工程應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據第48款證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后,合同價格應按應竣工日或移交證書中規定之日的現行費率和現行價格(如果合適的話)進行調整,兩個日期中取較早者。
(e)合同價格調整的確定根據本款對任何合同價格進行調整之款,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上述各項規則確定。
70.4權數
承包人應與其投標書一并提交上列每一價格指數的權數并由監理工程師批準。工程量如果由于第51款規定的變化或增加而導致上述價格系數已經出現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適用等情況,監理工程師則有權對每一價格系數的權數進行調整。
70.5后繼法規
如果在工程的投標書遞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工程所在省/市內,國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規、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定發生了變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規、政府公告、法律、規章或規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費用發生70.1款規定以外的增加或減少,則此項增加或減少的費用應由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予以決定,合同價格應按此相應增加或減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貨幣及兌換率
71.1貨幣限制
在工程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進行施工或預定施工的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支付合同價格所用的一種或幾種貨幣和(或)貨幣匯兌進行限制,則業主應對承包人因此產生的虧損或損失進行補償,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該類事件中所應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受到損害。
71.2貨源國及貨幣的變化
如果承包人改變了工程所需的任何進口的貨源國,他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則應據此修正價格調整條款。以能反映貨物實際來源國的相關的價格指數。如果合同價格中標明的貨幣不同相關指數來源國的貨幣,則監理工程師應決定一種用于價格調整計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價格調整額的扭曲。此種修正值應能適用不同輸入貨物的基本成本價格和上浮情況,同時也能與基本價格指數日和第70.2款規定的現行價格指數日之間的對換率的比率相適應。
72.1兌換率
若合同規定款額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種或多種外幣向承包人支付,則此項支付不應受上述指定的一種或多種外幣與工程施工所在國貨幣之間的兌換率的變化的影響。
72.2貨幣比例
如業主已要求投標書以一種單一貨幣表示,但以一種以上的貨幣支付,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種貨幣或多種貨幣的比例或款額,則適用于計算該比例或款額的一種或多種兌換率應為在合同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當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通行匯率,并由業主在按標書遞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書附錄中予以規定。
72.3支付暫定金額的貨幣
如合同規定以一種以上的貨幣進行支付時,當該類金額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規定時,有關以外幣支付的暫定金額應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則確定。
稅收
73.1中國政府對業主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業主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業主負擔。
73.2中國政府對承包人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承包人負擔,除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國的政府已簽署關于對所得和財產收益相互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73.3中國境外的稅費
凡與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有關的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稅費應由承包人負擔。
73.4征紛稅收的參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將予以考慮反映在報價中的有關稅收的法律、規章應為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實施的法律與規章。
73.5外編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承包人常駐的外籍工作人員、勞工應負責支付(a)依據現行稅法和規章向其個人工資收入可征稅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承包人應履行由他扣回這些稅收的職責。
(b)向他們個人征收的雜稅、費、捐等。
73.6稅收的調整
就本合同而言,雙方同意的合同價格是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實行的有關稅收、關稅和費用規章條例為基礎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間,上述稅率有任何增、減之變化或有任何新的稅法開始實施,或既有法律廢除,或在解釋和運用中有任何變化,而這些變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員作出新的估價,那就應該對合同價格進行公平的調整。以使合同價格的增、減如實反映這些變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繼法規的有關規定。
賄賂74.1賄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向任何人提出給予或同意給予或給予任何人以任何賄賂,禮品、賞金或傭金,作為引誘或報酬,使該員采取或不采取與該合同或與業主訂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關的行動,則業主可以進駐工地和工程并終止雇用該承包人,如出現這種情況和依據第63款進行處理。
保密75.1保密的細節
承包人應將合同的所有細節作為保密資料對待,此為合同目的之必須。在沒有得到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事先批準合同的任何部分不應在任何商業或技術文獻上刊登或披露。
聯營體的責任76.1共同的和分別的責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個由兩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組成的聯營體,則聯營體的每一個成員均應共同和分別地承擔完成合同的責任。#應指定其中一個為聯營作牽頭人,此牽頭人應有權約束其聯營體。聯營體的組成或其章程沒有得到業主的事先批準不得更改。
出版、廣告與版權77.1出版與廣告
(a)沒有業主的預先批準,承包人不應向任何商業或技術雜志發表或披露與合同或工程有關的任何資料。這一預先批很不應無理撤回。已批準的文章、照片和類似材料的出版應通知業主。
(b)承包人不應在工地或其施工設備上展出或允許展出任何貿易或商業廣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張貼的所有通知應先征得業主的批準。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立即撤除這些通知。
77.2版權
所有照片的版權歸業主所有,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應用。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內容
房屋墻身砌筑、鋼筋綁扎、混凝土澆筑、墻洞修補、粉刷等各項工作內容,并滿足規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價款與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
2.?該房屋建筑工程為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機械設備、水泥、砂、磚、鋼筋、工具、水、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3.?工程結算以乙方施工進度進行計算,第一層完工后支付本層工程款的40%,第二層完工后支付本層工程款的40%,第三層完工后支付本層工程款的40%,工程竣工以后支付總工程量的80%,余款房屋交付后付清。
三、甲乙雙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負責現場指導、協調。
2.?甲方監督乙方工程質量、安全、進度,乙方服務甲方的管理。
3、工程質量及要求:乙方嚴格按規范進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規范、規程而留下質量隱患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利制止繼續施工,并責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聯系單施工。砌筑材料采用粘土燒制實心磚(甲方提供)。砌筑所用小型工具,手工用具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保管(包括手拉車、鐵鍬、泥桶)。乙方施工中生成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并運至甲方指定位置。落地灰在每道墻體砌筑完成后回收、利用。內墻沖筋粉刷,外墻四角吊線,墻體過夾尺。
4、乙方負責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質量缺陷責_____的維修保養工作。如在質量缺陷責_____內,乙方不進行缺陷修復,甲方扣除質量保證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工程進度:5月21日―6月5日完成第一層,6月6日―6月20日完成第二層,6月21日―7月5日完成第三層,7月6日――8月5日完成內外粉刷及落水管安裝。乙方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組織相應的人力、物力確保工程進度。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驗收及質量缺陷責_____工作完成,乙方對內、外債務結清完畢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4
合同編號:
鑒于_________(投標人名稱)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設_________(合同名稱)的投標書(以下稱投標書)。
根據本文件,茲宣布,我行_________(以下稱銀行)向業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證金。本保證書對銀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銀行名稱(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1)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或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后;
(2)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簽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銀行名稱:_________(蓋章)
證人:_________(簽字)
證人所在單位: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甲方施工需要,現將工程進行投資建設,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第二條工期、進度及工程量
(一)工期:
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甲方書面的開工通知為準;
工期:天;
具體工期視施工情況,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調整。其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另行約定。
(二)進度要求:施工進度必須滿足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工期要求,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分包范圍各分項工程項目。
(三)工程量:
1、工程量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1、工程量測算方法:最終結算工程量以甲方乙雙方確認的并經審計后的最終有效計費工程量為準。
(四)施工設備要求:以滿足施工進度要求為準。
(五)技術參數與材料要求:滿足設計技術規格書及設計施工圖的要求。
(六)施工內容:按設計施工圖紙施工,以實際施工進度為準。
第三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市政道路及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二)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等級。
(三)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四)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四條工程款支付及計費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價款為:
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
具體費用組成見附件分項工程量清單,除了屬于業主原因發生的設計變更或總包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可以調整因素外,本合同價款不予調整。本工程采用固定綜合單價計費方法,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費用,合同單價按甲乙雙方議定價格確定。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無。
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工程交工驗收之日起日歷天內,發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扣除5%工程保修金)。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
(一)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和驗收按市政道路及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二)驗收方式及辦法:
工程具備階段驗收條件或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階段驗收資料或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三)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由政府承認的審計部門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乙方責任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八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九條爭議、違約和索賠
(一)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十條其它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二)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三)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五)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費用在工程造價中列出。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六)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八)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四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合法代理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