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承諾書
2.低保辦理程序
(1)本人申請
(2)村民代表會評議
(3)村委公示
(4)鄉政府審核
(5)鄉政府公示
(6)上報縣民政局審批
(7)所需材料
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
②.家庭成員戶口復印件。
③.家庭收入證明材料。
④.入戶調查表一份。
⑤.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
⑥.變動調整審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員的診斷證明復印件(縣級以上)。
⑧.重殘人的殘疾證復印件。
⑨.離異家庭的離婚證復印件。
⑩.村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復印件。
3.醫療救助
(1).本人申請
(2).鄉政府審核
(3)報縣民政局審批
(4)鄉民政所發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請書
②.村委會證明
③住院藥費統一收據復印件
④.合作醫療機構住院費用補償審核單
⑤.出院證復印件
⑥本人戶口本復印件
⑦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⑧填寫醫療救助審批表
4.優撫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過鄉(鎮)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屬由軍人家屬憑“入伍通知”“戶口薄”“身份證”等證件到縣民政局辦理“優待安置證”,年終農村戶口義務兵由鄉(鎮)政府給予優待,城鎮戶口義務兵由民政局給予優待。農村入伍的并經審核領取“優待安置證”的,每年優待金標準為1906元。入伍時從戶口地辦理入伍手續,未占當地新兵征集指標入伍的,根據政策規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予優待。現役軍人家屬根據有關規定要享受優待最多為兩年。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其他優撫對象生活困難的,可申請當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優待照顧,并未制定標準范圍。申請辦理定期撫恤人員需經省民政廳、部隊團以上機關文件(通知)辦理有關手續:申請享受定期補助人員,需退伍證件辦理享受定期補助手續。
5.村委會選舉
(1)準備工作:加強黨的領導,建立選舉工作機構和籌措選舉經費:制定選舉方案:進行選舉工作的安排部署、組織試點并培訓選舉工作骨干;宣傳發動并對選民進行選前教育。
(2)選民登記: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規定選民條件;選民登記;選民資格的審核與確認;
(3)候選人的產生: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候選人的產生方法和步驟。
(4)選舉程序:組織準備工作;選舉形式的確定;舉行選舉大會;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日的確定;另行選舉候選人的確定;另行選舉結果的認定。
(5)選舉產生村委會下屬委員、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選舉產生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長的產生;村民代表的推選
(6)罷免和補選:①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罷免:確定罷免的類型:確定罷免的方法和步驟:②村民委員會的補選:做好補選前的準備工作;候選人的產生;舉行補選會議。
(7)選舉爭議和違法查處①選舉中違法行為的認定②選舉違法行為的處理③選舉爭議的處理
6.老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與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特殊需要。五個老指: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凡是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可以辦理老年人優待證,辦理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兩張。60周歲以上藍色底板,70周歲以上紅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費到老齡辦隨時辦理。《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XX年5月22日通過,從XX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諾望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和各村委會予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