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安全保護承諾書(通用3篇)
他人安全保護承諾書 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現依法落實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公司的《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責任書》。
我承諾,我在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間,履行以下安全、環保職責:
1、自覺履行安全、環保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環保知識培訓,提高安全、環保技能。
2、作業過程中加強隱患自查,發現安全、環保隱患,如實、及時報告部門領導或直接上報公司領導。
3、積極參加公司安全生產、環保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技能。遇事故時積極參與搶險救災。
4、自覺配合公司專管人員收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包括廢漆渣、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廢燈管、廢切削液),按指定位置統一擺放,由公司專管人員集中處理。絕不私自處理,杜絕亂倒、亂扔危險廢物現象發生。
5、在工作過程中減少廢棄物的產生,油污、臟水絕不排入雨水管網。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日期:
他人安全保護承諾書 篇2
因建設,我單位需要臨時占用、挖掘,實施工程。為了加強工程在施工期間對道路管線的安全保護工作,確保市政設施的正常運行,特作如下承諾:
1、已按規定查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資料,并與管線業主單位協調,簽訂有關設施保護協議;
2、對可能危害管線安全的區域進行勘察,應采用科學的手段和運用現代探測技術,如:采用管線探測儀探測;
3、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對管線保護的技術措施;
4、事故應急預案中,明確管線保護的應急救援預案;
5、遇到地下管線情況不明的,堅決不開工;
6、對難以判斷的管線,未經核實管線的情況下,不開工;
7、發現管線有差異,可能對地下管線和管線維修產生影響的',應立即停止施工;
8、在原有地下管線的保護區范圍內,不使用機械開挖。
上述承諾內容真實可靠,并將切實履行,如有違反,自行承擔責任,并接受相應的處理。
承諾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簽名)
20xx年x月x日
他人安全保護承諾書 篇3
我作為(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車輛技術管理和客貨運駕駛人等從業人員管理,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二、定期召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例會,分析安全形勢,開展隱患排查,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特別是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及時召開安全分析通報會。
三、與各分支機構層層簽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制定明確的考核指標,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及獎懲情況。規范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及監控平臺的安裝、管理、使用,推進公路客運車輛分段限速管理工作,履行對營運車輛動態監控的主體責任。嚴禁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加強對客貨運駕駛人的資格審查,對不具備安全駕駛資格的駕駛入,不得聘用其駕駛客貨運車輛。
四、建立客貨運駕駛入安全教育、崗前培訓及考核制度。定期對駕駛人開展法律法規、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處置等教育培訓。至少每月查詢一次客貨運駕駛人的違法和事故信息,及時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和處理。
五、建立客貨運輸駕駛入安全告誡制度。安全管理人員對客貨運駕駛人出車前進行問詢、告知,督促客貨運輸駕駛入做好對車輛的日常維護和檢查,防止客貨運駕駛人酒后、帶病或者帶不良情緒上崗,嚴禁超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會車、違法超車等行為。
六、加強車輛技術管理,確保營運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測和年度審驗、檢驗制度,嚴格執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制度,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嚴禁逾期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非法改裝車輛、安全配置不達標車輛、超限超載車輛等上路行駛。
七、因不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和相應的行政處罰、刑事責任。
承諾人:x
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