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承諾書范文(精選3篇)
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承諾書范文 篇1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局關于堅決杜絕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我承諾在教師工作中尊重、理解學生,寬容、接納學生。合理調控自己的急躁情緒,堅決杜絕體罰與變相體罰,我相信教師對學生尊重、寬容,得到的將是海闊天空的喜悅,意味著自己的教育思想更加深刻,教育手段更加成熟,教育內涵更加豐富科學。我將永遠以一顆充滿愛的心去從事教師工作。我會全身心投入地愛學生,愛教育,只有愛才能贏得愛,才能與學生產生心靈的碰撞,才能超越人的自然屬性,從而達到完美的境界。
承諾人:
日期:
中心小學
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承諾書范文 篇2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應當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禁止一切有體罰或變相體罰性質的行為。本著“依法治教”的原則,現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承諾書》:
凡有毆打學生、罰做額外作業、罰做額外勞動、罰做清潔、罰跑步、罰留校、罰站、罰款、趕出教室、用語言文字或其它手段對學生的人格、名譽進行辱罵、嘲弄、諷刺,使學生感到愛侮辱、受傷害、自尊心受打擊等行為都視為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一經發現,檢舉并查實后,學校將不論何種原因,不論資歷深淺,不論貢獻大小,均予以嚴肅處理。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較輕的,責令進行書面檢討或會議公開檢討,從重減扣“師德考評分”,一年內實行評先“一票否決”。
二、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較重的,或者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較輕但認錯態度不好的.,一年內在評先、晉職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嚴重的,或者多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按規定的管理程序分別給予“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對受到“警告”或“記過”處分的,在兩年內不晉職。
四、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凡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傷害引起民事訴訟的,由教師本人承擔醫療費、家長誤工費、傷殘補助等有關賠償責任。
六、凡黨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嚴重的,另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黨紀處分。
七、凡教師明示或暗示學生體罰學生的,或者教師上課不到堂由學生組織管理課堂而體罰其他學生的,均由教師本人承擔體罰學生的責任,處理辦法同上述第一至六條。
本《承諾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承諾人:
xx中學
20xx年元月
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承諾書范文 篇3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離校時間分別為:上午11:35,下午17:00,晚上:9:10(小學部五年級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學由家長自行接送;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我校將派老師在馬路兩側負責接送。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晚自習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口來接;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節假日到校自主學習補課的學生必須簽訂就讀協議,一切按學校要求執行;凡是違返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煙酒、不健康書籍等違禁品進入校園;
7、放學途中不準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10、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系,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政教處簽字:
五指山實驗學校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