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承諾書模板(通用3篇)
減負承諾書模板 篇1
為了更好地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我校教育的優質發展和科學發展,切實減輕學生存在的課業負擔過重的問題,我積極響應云南省教育廳有關減負規定,為保證減負的實效,本人特向學校作出以下“減負增效”承諾:
一、工作目標承諾
1、認真學習有關“減負增效”文件和通知,積極參與“減負增效”行動,努力提高師德水平。
2、嚴格按課表上課,不擠占技能課和學生的休息時間。
3、嚴格控制作業量。精心設計作業,做到精選、先做、全批并及時反饋。布置的作業,自己首先要做,自己沒有做過的作業不布置給學生做,不布置機械重復的抄寫作業(若有抄寫作業不超過三遍)。實施有效作業布置。
3、認真備課、上課、批改,做到作業布置必改,課堂教學體現“三側重”——側重規范、側重過程、側重反思。準時上、下課,把握教學時間,提高教學效率,不提前上課、不拖課。實施高效課堂管理。
4、認真抓好課堂教學,做到精講、精練,向課堂要質量,轉變教學觀,在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同時確實提高教育未完質量,嚴格按要求做到減負不減質。
5、嚴格規范考試管理。不張貼或在公開場合公布學生成績或以考試成績為標準對學生進行排名或評價學生。
6、嚴格確保學生的休息和鍛煉時間。服從“學生在校上課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每天早上7:30前、中午12:00前、下午放學后嚴禁集體輔導”的規定,讓學生每天至少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
7、嚴格控制練習資料,未經核準不向學生推銷和集體購買教輔資料。
8 、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9、潛心工作,堅決不進行有償家教。
10、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11、一手抓減負、一手抓質量,關愛學困生、面向中間生、提高優秀生。
12、加強校本教研活動。認真執行文山州教學常規要求,積極學習、探索減負增效的教學方法,確保在減負前提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保證教學質量。
二、實施獎懲制度
1、學校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教師給予宣傳、表彰,并在評優、考核工作中予以傾斜。
2、將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規范教師教學行為作為師德內容列入績效考核,在評職、評優、評先、晉級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對學生、家長投訴造成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教師,一經查實,學校將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扣除有關獎勵性績效考核項目或進行紀律處分。
承諾教師(簽名)
20xx年9月
減負承諾書模板 篇2
一、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課程計劃,不增減課程,不增減課時。開齊、上足、教好各門課程。嚴格執行“三表”(課表、作息時間表、大課間體育活動表)
二、加強課堂教學管理,保持良好教學秩序,優化教學過程,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三、嚴禁用節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上課,堅決杜絕有償家教。對個別學習困難學生課后輔導是教師義不容辭的職責,應作為教學過程的有機組成部分予以落實。
四、嚴格控制學生的課外作業量,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重復、高難度的作業,雙休日和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嚴禁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五、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活動時間總量,保障休息和活動時間。小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
六、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學校每學期只在期末進行一次學科考試,禁止舉行期末學科考試以外的任何學科考試或變相的學科考試。
七、學校和教師不允許統一購買或自購國家規定的學生用書目錄以外的練習冊、習題集、復習輔導等資料。
八、學校和教師不得代購或組織學生購買書刊報紙、訂閱報刊,嚴格根據上級要求,讓學生家長自由選擇,自行訂閱。
九、嚴格執行素質教育評價制度,實行等級記分制度。教師不得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不得以考試成績作為判斷學生優差的主要依據。
減負承諾書模板 篇3
根據安開教通2013161號文件《安順開發區創建“減負、增效、提質”示范校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學校管理制度,本人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嚴格按教學計劃組織教學,不私自調課,上好每一節課,不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不擠占藝體課,不提前結束新課。
二、控制學生學習時間。嚴格按課表上課,不“拖堂”、不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
三、提高課堂效率,不違規補課。不舉辦、不參與有償補習活動,不介紹、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有償補習活動。
四、合理布置與指導學生作業。一二年級不留書面課外作業,三至六年級每天課外作業總量原則上控制在1小時以內。7——9年級控制在1.5小時以內。
五、控制學生考試次數和難度。除學;蜷_發區組織的統一考試外,不私自組織學生考試。
六、保證學生參加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不擠占學生參加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的時間。
七、規范學生教輔資料使用。只使用區教育局統一下發的或學校根據需要配發教輔資料,不以任何形式推薦或指定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八、加強學生競賽活動管理。不組織學生參加未經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
九、堅持素質教育評價導向。學生學期、學年成績實行“等級+評語”的方式評價,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不按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次。
十、強化督導與責任追究。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學校開展的“減負增效提質”專項檢查。
承諾人: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