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停工承諾書(精選3篇)
春節停工承諾書 篇1
為認真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管,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本人特對春節期間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監管責任制度,保證轄區煤礦企業合法生產,安全生產,有效杜絕事故發生,確保完成xx市人民政府下達的煤礦安全生產指標。
二、嚴格落實領導包片、科室包礦、駐礦監管制度和“五人小組”包保責任制,加大全面排查、突擊檢查、夜間檢查、跟蹤回查、交叉檢查力度,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1、嚴格執行煤礦復產復工驗收規定,嚴禁煤礦未經批準擅自組織生產或開工復工建設;
2、嚴格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嚴禁復產礦井“三超”組織生產和存在重大隱患組織生產;
3、嚴格執行煤礦基本建設審批程序,規范煤礦建設項目管理,嚴禁擅自開工建設,嚴禁私自擴大礦井建設規模,嚴禁以掘代采,嚴禁建設礦井以基建名義組織生產,邊施工邊生產;
4、嚴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煤礦關閉工作的通知》(x市政辦〔〕79號)要求,按“關井六條標準”和進度時限,對整合關閉礦井實施關閉,并及時移交國土部門管理。對已經實施關閉的,要派專人不定期的巡回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5、對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的煤礦,一律責令停產停工,情節嚴重的,實施斷電,按相關程序取消煤礦整合資格,并依法實施關閉。
三、嚴厲懲處事故煤礦,嚴肅追究發生事故的煤礦、主體企業、政府監管部門相關人員責任。
1、發生事故的煤礦,停產整頓時間至少三個月;
2、事故死亡人數1至2人的,對主體企業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煤礦礦長、安全副礦長進行事故誡勉約談;
3、事故死亡人數3人以上的,按相關程序吊銷煤礦礦長的《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吊銷分管安全副礦長的《安全資格證》,對主體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領導一律免職,構成違法違紀的,依法追究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4、煤礦發生事故,依據事故調查情況,對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領導進行行政問責,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承諾人:
春節停工承諾書 篇2
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本人鄭重承諾: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以及駱駝山運營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負責駱駝山運營部生產調度管理工作。
2、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駱駝山運營部的生產調度工作。遵守紀律,堅守崗位,按章指揮,鉆研業務,調度工作做到快、準、細、靈。
3、嚴格按章作業、持證上崗、搞好自保、互保、聯保、抓好“三違”,制止“三違”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4、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執行請示匯報制度,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做到及時,準確無誤。
5、認真填寫各種原始記錄本和班日生產分析記錄以及有關臺帳等記錄,做到數值可靠、準確。
6、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向廠調度指揮中心、駱駝山運營部領導匯報,并通知有關車間、部室,防止事態擴大。
承諾期間,誠實守信,說到做到,盡職盡責,嚴格履行,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自愿接受駱駝山運營部和本部室的經濟處罰。
20xx年x月xx日
春節停工承諾書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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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即將來臨,為做好春節期間施工現場安全和穩定工作,保障xx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留守班組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承諾如下:
一、留守施工人員安全環保目標
1、人身傷亡事故為“0”;
2、火災、交通事故為“0”;
3、突發性急性中毒事件為“0”;
4、環境污染事故為“0”;
5、隱患整改率為100%。
二、安全職責
1、執行春節留守期間值班巡查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有規律的對施工現場、施工駐地、倉庫等位置進行巡查。對現場防火、防盜、臨時用電等進行重點巡查,遇到突發情況立即匯報項目。
2、春節留守期間要堅守崗位,有事外出需向工區負責人請假并報告外出時間、地點,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3、落實好春節假期期間應急物資管理工作,加強應急救援機制建設,遇突發事件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定的應急預案執行,有效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
4、春節留守期間,做好防火工作,在施工現場嚴格遵守防火安全規定,嚴禁生明火取暖。值班室及宿舍內嚴禁使用煤爐及自制電爐子取暖,使用取暖設備時要確保設備安全可靠,禁止烘烤衣物。
5、撤場前協同工地電工對作業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排查,除施工現場照明用電、宿舍區生活用電、值班室用電外切斷全部電源,確保用電安全。
6、協同工地機械負責人對現場機械設備進行封存,采取固定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保管、保護好工地所有已進場的材料、設備,嚴防盜竊,施工現場全部封閉,禁止社會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8、在撤場前協同施工班組長進行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消除一切事故隱患。
9、留守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10、留守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施工現場。
11、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匯報項目值班人員。
12、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匯報。
三、處罰細則
1、項目相關人員未履行安全職責,按公司相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2、班組留守人員不服從項目或安全檢查員的管理,屢教不改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違規人員自行承擔。
3、如施工人員將生活垃圾、污水等任意丟棄排放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的'除對周圍環境進行恢復,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費用。
四、法律責任
雙方的法律責任按國家《安全生產法》有關條款執行。
留守負責人(簽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