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承諾書(精選9篇)
繼承承諾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雙方的兒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雙方的女兒。甲方與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日過逝,在生前并無遺囑,也并未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根據繼承法,乙、丙、丁、戊、己五方是甲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丁、戊、己四方放棄遺產繼承權一事與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當地民俗,乙方與丁、戊、己四方確認放棄甲和乙方所有財產(包括地產、房產及其他所有財產)的所有繼承權,同意所有遺產由丙方繼承!乙方和丁、戊、己四方今后不能就所有遺產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丙方同意繼承甲和乙方所有財產(包括地產、房產及其他所有財產)。
三、在辦理遺產產權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稅費及公證費由丙方負責。
四、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經乙、丙、丁、戊、己五方簽字后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六份,乙、丙、丁、戊、己五方各執一份,辦理公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
丁 方:______________ 戊 方: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
繼承承諾書 篇2
本人自愿寫下放棄財產、遺產的合法繼承權的承諾書是合法有效的。但不能因此而拒絕對被繼承人的贍養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一是,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是,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20xx年xx月xx日
繼承承諾書 篇3
一、放棄繼承宅基地承諾書怎么寫?
放棄宅基地繼承權承諾書
承諾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住址:
被繼承人于年月日在死亡。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留有如下遺產:位于株洲市房產的全部產權。我是被繼承人的母親,根據法律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享有合法繼承權。
現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遺產,我自愿無條件放棄繼承權。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聲明人:
聲明地點:
年月日
二、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關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根據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關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三、關于宅基地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的情況下,使用權當然可以被繼承,因為繼承自建房的同時,自建房的產權跟宅基地使用權不可能分離開來。不過,放棄繼承宅基地使用權必須是當事人自愿。
繼承承諾書 篇4
協議各方當事人:
1、付桂花,公民身份號碼:
2、宗祥奎,公民身份號碼:
3、宗祥波,公民身份號碼:
4、宗敏麗,公民身份號碼:
宗祥奎、宗祥波、宗敏麗系付桂花、宗凡清之子女,宗凡清、付桂花夫婦在大悟縣城關鎮宗城村后宗家城92號有占地面積約140平方米住房一宗,宗凡清現已經死亡,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付桂花對該房屋占用的份額贈與給宗祥奎所有;
二、宗祥波、宗敏麗自愿放棄對宗凡清部分房產的繼承權;
三、上述房屋由宗祥奎一人所有。
四、本協議經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當事人簽字:
二O**年九月三十日
繼承承諾書 篇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老房子位于乘新xx小區3—38—3—x室,是由曾于1999年11月份出錢購買,產權和使用權屬于曾,與其姐妹四個無關,現就城新房購買權事宜說明如下:
一、曾愿自動放棄城新房購買權。
二、城新房購買權歸所有。
三、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繼承承諾書 篇6
聲明人:,男/女, 年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 ,男/女, 年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 ,男/女, 年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 ,男/女, 年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 ,男/女, 年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
我(們)聲明人是 、的子女,系他們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未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他們是原配夫妻生前共有6個孩子,分別是。 下列房產:
坐落于 幢 單元號的房產(房產證編號: 號)
上述房產是我們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未曾分割,他們各自在上述房產中的產權份額是他們各自的遺產。因他們生前無遺囑,也未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我(們)作為他們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依法有權繼承他們的上述遺產,現在我(們)經過慎重考慮自愿聲明如下:
1、我(們)自愿放棄對我們父母遺留的上述遺產的繼承權;
2、放棄繼承權系我(們)本人自愿,我(們)清楚放棄繼承權產生的法律后果。
聲明人:
年 月 日
繼承承諾書 篇7
張,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家中子女共五人,其中:
大女兒:身份證號碼;二女兒: 身份證號碼;三女兒: 身份證號碼; 兒子:身份證號碼;小女兒:身份證號碼;經家中所有子女協商,一致同意孫一人繼承母親張位于西安市xx區房屋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其他子女、放棄該套房屋被繼承人(母親張)遺產的繼承權。
該協議一式五份,各自、按指印之日起,即可生效。
年月日
繼承承諾書 篇8
聲明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被繼承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死亡。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留有如下遺產:位于____市____房產的全部產權。我是被繼承人的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享有合法繼承權。 現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遺產,我自愿無條件放棄繼承權。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聲明人:________ 聲明地點: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放棄房產繼承承諾書5
聲明人,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
我父親(母親)于*年**月**日因,父親(母親)于**年月日,我父親(母親)生前與母親(父親)有坐落于房產壹棟,建筑面積平方米,房產證號:。我父親(母親)(父親)生前未立遺囑,也未與他人簽訂遺贈協議,我系父親(母親)與母親(父親)婚生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我系該房產合法繼承人之一。
現特聲明:我自愿放棄對父親(母親)母親(父親)該項房產的繼承權。
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繼承承諾書 篇9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 己方: ,身份證號: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雙方的兒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雙方的女兒。甲方與 年 月日過逝,在生前并無遺囑,也并未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根據繼承法,乙、丙、丁、戊、己五方是甲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丁、戊、己四方放棄遺產繼承權一事與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當地民俗,乙方與丁、戊、己四方確認放棄甲和乙方所有財產(包括地產、房產及其他所有財產)的所有繼承權,同意所有遺產由丙方繼承!乙方和丁、戊、己四方今后不能就所有遺產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丙方同意繼承甲和乙方所有財產(包括地產、房產及其他所有財產)。
三、在辦理遺產產權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稅費及公證費由丙方負責。
四.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經乙、丙、丁、戊、己五方簽字后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六份,乙、丙、丁、戊、己五方各執一份,辦理公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 丙 方: 日 期: 日 期:
丁 方: 戊 方: 日 期: 日 期:
丁 方: 見證人: 日 期: 日 期:
公證機關: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