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承諾書(精選3篇)
在職承諾書 篇1
為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認真執行上級關于嚴禁違規補課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自愿樹立和維護教師良好的社會形象,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關愛每一位學生,讓每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我鄭重承諾: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黑龍江省《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有償補課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
2、不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職務之便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有償輔導。
3、不從事有償家教或收授家長任何形式的酬謝。
4、不在教師之間相互推介,為對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為退休教師和社會其他人員組織提供家教生源從中獲利,更不利用所教學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體組織有償家教。
5、不接受社會各科文化補習教學聘請,不參與有償文化補習活動。
6、不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進行收費補課。
簽名:
日期:xx年xx月xx日
在職承諾書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z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試行)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實施以法治校,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樹立愛學生如子女的觀念,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建立民主、平等、親密的師生關系,肩負起教書育人的重任。
二、增強法律法規意識,樹立轉變一個差生和培養一個三好生同樣光榮的責任感。要給差生厚愛,不得歧視、放任不管差生的行為,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批評、處分。
三、教育學生時,不講臟話,不講諷刺挖苦的話,不準有侵害學生學習權益和有損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一經發現學校要責令其向當事人致歉。
四、要認真做好家訪工作,全面反映學生在校表現。對學生中發生的問題要及時和家長聯系,不允許讓學生獨自回家喊家長,不允許讓學生打電話喊家長來學校,由此而發生的問題,由有關教師負責。
五、為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現象,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1、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1-2次者,學校領導及時談話,進行批評教育。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3次以上者,大會點名批評。
3、多次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給予行政處分或上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品行不良,侮辱摧殘學生,影響惡劣的除給予必要的處分外,學校有權建議解聘、調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凡當年發生體罰和體罰學生3次以上者,當年不享受“文明獎”和“考績獎”,不得被評為各類先進,取消職稱評定或晉升資格。
六、本《規定》解釋權屬校長室。
承諾人:
承諾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在職承諾書 篇3
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從教行為,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切實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和學生的課業負擔,自覺維護教育大好局面和我校教師的良好形象,現特向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
一、本人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執宣漢縣教育科技知識產權局治理“違規有償補課、亂訂教輔材料”等有關規定。
二、本人不在外租(借)用場地或在家、在校為學生進行違規補課和輔導;不強制、暗示、介紹學生參加違規補課;不利用國家法定節日、寒暑假、雙休日在校內給學生違規補課。
三、本人不組織、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接受違規補課或參加非法補習班;不故意留下授課內容放到課外進行違規補課;
四、本人不參與各種類型的違規補課活動,不在社會力量等辦學機構兼課;
五、本人不接受學生或家長違規補課的請求;不以家屬名義從事有償補習活動;
六、不組織、動員、誘導和介紹學生給退休教師、社會其他人員和校外辦學機構為補習生源從中獲利。
七、不以“家長委員會”決定的名義組織補課并收費。
八、不強行統一組織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統一代辦征訂教輔材料;
九、不推薦學生和家長訂購推薦目錄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
十、不將推薦目錄外教輔材料作為授課內容或作業布置給學生,變相強迫學生和家長購買教輔材料;
十一、不通過非法渠道訂購、印制教輔材料,杜絕盜版的教輔材料流入校園; 十二、不與書商勾結,以“高定價、低折扣、拿回扣”征訂非法出版、侵權盜版教輔材料; 以上承諾,本人愿意接受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承諾人:
承諾時間:20xx年9月1日